2023年9期  
      新锐
红,要不要青椒?
陈志炜

    读完齐东小说《球场上》,我最有感触的,是与主体内容看似关系不大的两个片段。一段关于磨豆腐、制豆浆,嵌套在男主角明的小说里(他把女主角红写进了小说)——红家自己有豆腐坊,早上“闻见新鲜的豆腥气”,就跑去拿碗舀了生豆浆喝。场景很有生活的质地,角色轻微的执拗让人印象深刻。而雾气、白布、豆浆,层次分明的白色,以及制作豆浆的过程,似与小说的整体暗合,是有层次的质地。另一段在小说结尾,明和红多年后在小摊相遇,买肉夹馍,老板问红要不要加青椒。这里角色名字“红”与青椒的“青”碰撞,视觉上就有意思,是很巧妙的点。也许并非作者刻意设计,但在我看来,把小说的很多部分重新激活了。

  小说以第二人称开头,讲女主角“红”与未来的丈夫“华”去看球,在球场上,暗恋她的“明”给她递了一张写有诗句的报纸。此后,故事的时间加速。红与华结婚,计划要孩子,失败,离婚。这样十几年过去了。小说的另一条线则以明为主角(我认为他是小说的男主角),第三人称限制视角:他暗恋红,把红写进小说;他的心脏有点问题,三十八岁仍未结婚。故事的最后,双线汇合,红与明重逢于一场球赛结束时。小说在结构上至此完整。可是,作为小说人物的他们,能否走向新的未来?作者未给出明确的答案。

  作者采用第二人称与第三人称交替,可以说是一个大胆的选择。奇怪的是,女主角“红”的部分,对“你”的书写,却并没有常规第二人称“近”的感觉,反而能读出一种特殊的疏离感。这是因为作者以“你”写红时,又借助红的视角,折射了她的丈夫华。华藏在第二人称后面,成了比第三人称更远的角色。小说也用种种对比,来写出他们夫妻俩的差异。比如华喜欢足球,而红选择的是“陪他去看”。比如地域差异、口音等。比如大学期间,华带红去吃好吃的,吃羊双肠加芫荽,红下不了筷子。比如婚后,红对陌生女孩玲玲手术的关心,而华更关注公积金和房贷。除了角色的差异,小说也在几处细节上使用预叙,包括羊双肠的腥膻,以及离婚等。这让小说的时间也变得松动,暗藏不安。

  视角的折转、人物性格的差异、时空的松动……这些是小说的显见特点,但这篇小说并未成为强调形式的拼贴之作,反之,小说有着很好的生活质地。

  能体现生活质地的,最突出的是对食物的书写。小说开篇,红不爱吃的羊双肠汤,白色羊汤中加入红色的辣椒油,再辅以绿色的芫荽。对于爱吃的人来说,也许隔着文字都能闻到香味了;可对于不爱吃的人来说,辣椒油“染红白色的羊汤”,就足够让人反胃。作者把一个食物的两面都写了出来。后面出现的炒花甲,同样写出食物的两面性。另外,男主角明在结尾去的胡辣汤店,水煎包出锅浇水时的声音,还有铲子翻动后从裂隙冒出的馅儿,水煎包的焦香,与明对父亲的情感交织在一起,也是直接用食物的质地写到了人的深处。

  另一个突出的,是对事物色彩的准确把握。而色彩是生活质地的外显。上面羊汤的例子,已经可以说明这一点。除此之外,在写到球场球员跑动时,鞋子会“被绿色草皮淹没,又浮上来”,而守门员是“黄色的”,戴着厚实的手套,有“白色光线颤动”。这段观察是球赛进行中,华给红进行讲解,而红对球场观察。这里,华的声音是被红忽视的,她未必想听,而进入了自己的观察世界。这个色彩的,或者说沉浸的、又略有走神的,女性视角的世界,使得小说的场景如同棱镜,呈现出多个角度,却又干净、可信,有足够的意味也有质地。小说中多处出现了这样的对事物的进入感。

  所以,在读到制作豆浆的段落时,我感到非常惊喜。把普通的豆子磨成豆渣和豆浆,过滤,各种白色事物中,能见到微妙的不同。这给我的感觉与这篇小说相似,都是从生活的质地中打捞,并且分出了层次。生活、球赛、小说……小说文本的组接,多层或互文,因为根植于生活,而弱化了生硬感。作者是从生活的多层写到文本的多层,或者说是以文本的多层来写出生活中必然的层次,生活的神秘。

  小说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互文,是与海明威《白象似的群山》之间的关系,作者有意点明了。海明威的小说中,男女主角围绕一个手术进行对话,大致能猜出是一个堕胎手术。最后,他们似乎下定决心,小说结尾,女主角表示“我感觉很好”。而在《球场上》里,红怀孕了,却“没发育出胎心胎芽”,“一周后终于还是要手术”。于是“她好像还活着”。一处双关。两篇小说相似的是,手术信息都是小说的核心,红为此而对陌生女孩玲玲表现出更多的共情。甚至,红幻想过自己有女儿的情形,幻想自己女儿长大后的情形。写给幻想中的女儿洗澡,擦干身子,晾晒大毛巾,甚至毛巾的牌子、何时买的都想到了。想到沐浴露的味道,又从椰油想到坠落的椰子,在地面裂开缝隙。想到女儿如何偷吃零食。这段书写让人想起三岛由纪夫的《襁褓》。基于一个幻想的转折点,从生活中支出有力的一笔,以实写虚,给人的震撼力量是惊人的——竟然能写得那么远,又那么真实。这段也很好地体现了作者“有质地的多层”风格。

  相较于第二人称“红”的线索,作为双线的另一条,第三人称的“明”的线索,我感觉是稍逊一些的。明喜欢足球,也热爱文学,像是红与华之间的角色设定。他出于对红的爱恋,在《体坛周报》上写了诗句给红,并不断把红写进小说。与本篇小说同名的作品《球场上》,是他“关于红的最后一篇小说”。用诗歌表白、把人写进小说、文本自我指涉……这些“元小说”性质的技法把他与红拉到一起,略显简单。在小说中借助“文学”来结构事物,总感觉有点过于“方便”。以及,这种跨越时间的情感,是否可以有更多的层次,是否可以有更多的角度?如果更能感觉出时间的变化,小说的质地也许会有提升。

  故事的结尾,明和红多年后在小摊相遇,老板问红要不要加青椒,我感觉是一处神来之笔。这处细节,以及明在胡辣汤店对父亲的回忆,都极大地挽救了这条线索。与小说开头的羊双肠汤一样,不同人对食物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肉夹馍是否加青椒也因人而异——“有人嫌青椒有股怪味儿”。红是陕西人,她就不爱加进去。而明是否爱吃呢?很难判断。只是此时明的措辞,肯定是“我喜欢吃青椒”。他得在这个场景中化解尴尬。如果说,明把红写进小说,明的单恋,明把小说视为球场得以挥洒热情,这些都略显简单,那么加青椒的场景的复杂,则把之前看似简单的部分重新撑起了。首先是字面“红”与“青”的碰撞,视觉上的反差;其次这个碰撞又与球场上球衣的颜色相对应,引到更大的象征。“比赛开始,双方球员入场,红绿两色的球衣。”三位角色关系如何继续,或是对生活本质的探求。在前文中,明的单恋是一厢情愿的,这里的“是否要青椒”则是对红的询问,打开了对话的空间。多年以来,她都没有被问过是否愿意,而此处她有了回答的权利。她可以肯定地回答,也可以否定。一个女人的生活,是否得由另一个男人来拯救呢?明未必是红生活的拯救者。明在红与华之间的形象是暧昧的,他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角色,他有着调停者的色彩。他是一个未必成功的契机。再反观小说中对第二人称的使用,写到红的部分,则都像是与她的对话或询问了,视角的合法性得到解释,明与红的对话感在此被激活。由此重读小说,将有不一样的观感。所以此处空置结局,进行设问,向读者敞开,反而能让小说显得更有力。红对失却的孩子的幻想,与明对红的幻想……生活的各种可能性,都因这个设问的提出而被擦亮。“红,要不要青椒?”这个问题会持续地提出,人物也将在生活中反复回答。生活,仍在“球场上”,生活还远远没有结局。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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