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期  
      实力
咖啡屋里的那个安末
寒武纪

 

下午347分,闹市街的咖啡屋。

 

1

 

咖啡屋并不大,它有个名字,叫研磨时光,来这里的人通常都不怎么说话,店里总是放着没有固定曲风的音乐,轻飘飘的,好像时光真的能被研磨一样。

但这确实是闹市里的一个,能闹中取静的地方。

她总是在下午三点的样子进店,一个人,每次只点一杯研磨咖啡,而后就安静地坐在墙边的位置。有些时候这个固定的位置被先一步的客人占据了,她就会转身四处看看,然后再找到另一个墙边的位置坐下,拿出她的笔记本,开始敲键盘。

我会猜她是个作家,因为她总是不说话,她的指甲有些长,键盘在她的手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我能听到,她打字的速度十分快。

但有一次我听到她说话了,是在讲一通电话,我并不是故意偷听,只是刚好送咖啡路过。她说的是英文,她说,You should never surprise me.于是我又猜,她是个翻译?

而我并不知道她究竟是干什么的。她总是不说话,除非我刻意去问她。

客人您好,今天还是研磨咖啡?

对,谢谢。

不客气,明天,我们就要开始歇业了哦。

我在吧台后面擦着杯子,看着她兀自愣了愣。她不论穿着红色的大衣还是黑色的羽绒服,头上始终会戴着一顶黑色的八角帽。此刻她的视线沿着帽檐望向我,她问,为什么?

我随即指向门口的告示牌,可能她没有看见。我说,洗手间的屋顶有点漏水,老板打算干脆一起重新装修一遍。

她再无多话,点点头说,嗯,那要多久?

一个月吧。我说着,打开了会员登记的表格,里面并没有她的名字。我问她,可以留一个联系方式给我么,重新开业的话,我第一时间通知您。

她说,好,我叫安末,手机号码是151……

沉默的默?

No.

陌生的陌?

No.

茉莉的茉?

No,末班车的末。

哦!

 

2

 

整修期间我又见过她一次,还是那条闹市街,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那个男人看上去比她要大很多。

实际上那个男人确实比她大很多,他的年纪快要有她的两倍大。他说,安末,你真的太小了。

安末说,在我的世界里,只有两种人,比我小的,和跟我一样的。

他们是在一次看电影的过程中在一起的。那是一部相当无聊的电影,安末简直要睡着了,她不知道,像《博物馆奇妙夜》这种电影,为什么可以连拍三部,她更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她要来看这部电影。

而后她就慢慢地在座椅里往下滑,那天有点冷,她和他都穿着羽绒服。因为电影院里开了空调,她把羽绒服脱下来披在身上,而他,就只是敞开了而已。

滑下去的速度突然变快,快到不受她控制了,她惊得拽了一下衣服。刚好屏幕里出现一个有一点点刺激的画面,他还以为她被惊到了,因为她抓错了衣服。

安末有些尴尬,她不想告诉他实话,实话就是她看得快要睡着了,然后滑了下去,滑到一半还抓错了衣服。于是她就装作真的是被电影吓到了,顺势抓着他的衣服没有放开。

她的心里在想,妈的,真丢人。

他在旁边动了动,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他说,我可以亲你一下么?

安末嗤的一声笑了出来,然后转脸望着他。她第一次觉得,这个比她大了二十多岁的男人,笨拙起来的样子还有点可爱。

这种问题她在英国被问过很多次,更直白的也有,有的问她,Are you single

她一般会在后面接一句,Lets mingle

所以,她看着他,笑了会儿,就欠身吻了上去。

这样的吻太过寻常了,寻常到她都把这当作是礼节,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礼节。

但是那之后,他把左手抽出来,绕过她的身子,把她整个人环在怀里。他问,你后悔么?

安末再一次嗤地笑了,但是这一次,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于是她就只是笑,又不说话了。

她是知道他已经结婚了的,从他们认识的第一天起她就知道。她只是不关心。事实上,她对任何人的私生活都漠不关心。

但是如果引起了她的兴趣,她会把他的全部资料都查出来。

而在那天之前,她并没有关心过他的私生活,他们最初只是因为工作才在一起碰面吃饭的。他有一次在她和另外几个朋友的面前提到他的儿子,所有的育龄女人都极感兴趣,唯独她笑着起身,点着了一支烟。

她抽着烟走到饭店的吸烟区,漫不经心地翻看着当地的旅游指南。她抽过爱喜,也抽过万宝路,但是现在,她抽的是Mevius的蓝莓爆珠。

他问过她,为什么会换烟?他不能理解,因为他抽了十几年的中华,从没换过。

她笑,说,烟就像是男人,有的味淡,有的味冲,有的抽一口神清气爽,有的刚点着就恨不得打开窗户,把整条都扔下去。但人生,不可能只让你见识到一种人,就像烟酒行里永远有那么好几排烟似的。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男人缠绵,换包烟的时间还是有的。

他想了想,似乎无法反驳。他问,那这种烟,好抽么?

她把烟盒递了过去,说,提醒一下,这是爆珠款的,我刚抽这种烟的时候,抽了大半包才意识到,要捏爆里面的珠子。

她说着,向着他的方向吐了一口蓝莓和薄荷味道的烟,说,简直暴殄天物。

 

3

 

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如果是从抽烟开始,那也太扯淡了。

他们俩不在同一个城市。离别的那天,他硬是要开车送她去机场。她说,好。但是在去机场的路上,她又不说话了。

等红灯的时候他问,安末,你就不想跟我说说话么?

她看了看他,又垂首点了根烟。她猛抽了一口,嗓子里顿时充满了透彻的感觉,然后她打开车窗,依依不舍地把烟吐了出去。她说,你不要离婚。

什么?

不要离婚。

为什么?

我不想当婊子。

安末说这话的时候其实也在心里嘲笑自己,呵呵,安末,你已经是个婊子了。

她不知道说出这话之后,他是怎么想的,但是这会儿,换他不说话了。他们俩就彼此沉默着,完成了这一次的送别。快要登机的时候他说,这儿人多,我就不亲你了。

安末说,那我来。然后她踮着脚,在他的脸上啄了一口。

她落地之后打开手机,咣咣进来好几条信息,都是他发来的,时间分别是她刚登机、半小时后和一小时后。

“小女人走了,我这心里空落落的。”

“安末,我会好好爱你的。”

“我爱你。”

安末一边等行李,一边噼里啪啦地敲着虚拟键盘给他回了个“安全落地,我也爱你”,接着就戴上帽子笑了笑,心想,男人说的话,那就是个屁。

然后他的电话就进来了,持续了四十分钟。

这四十分钟里,她完成了接行李,开车,回家,换衣服等事项。

直到她举着电话扯下文胸的最后一个扣,他才想起来问,哦,你到家了没?

她说,我不仅到家了,我还缺一个人帮我解开扣子。

电话那头是成熟男人特有的笑声,他说,等我。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保持着电话和信息的联系。而他的那句“等我”,也被她当成是又一句屁话,尽管她有事没事就会逼问他,你到底爱不爱我?

明明知道是屁话,可是,好听啊。

安末工作起来可以昼夜颠倒过美国时间,她的同事都觉得她是疯的,但是公司的二把手十分看好她,她甚至可以不用坐班,不用调休。她知道办公室里都怎么议论她,而她无非就是笑笑,一群蠢货。

我就是上,也不上二把手。

所以她有大把的时间,盘着腿坐在家里,把头发盘成一个丸子,在键盘上活动着她的指关节。她学过八年的钢琴,因此手速特别快。

小的时候,学校刚引进电脑,老师教他们打一种树上会掉下带着字母的苹果的游戏,她总是觉得太幼稚,硬是要点开另一个高年级的孩子才会玩的警察追小偷的游戏。小偷的逃跑速度,就是玩家打字的速度,她操纵的那个小偷,永远都能甩警察一大截。

通关的时候她把键盘一推说,幼稚!

长大之后她发现,她不仅是打字比较快,她干什么都快。她学一种新的语言比别人快,她连大学的毕业论文,都只花了两个小时写完并且顺利通过答辩,她的工作做得比别人快,同样的,她的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

她从来没有哪一段感情可以持续一年以上的,因为她从没遇到过一个可以让她爱超过一年的男人。有些时候她都会觉得,也许当年在英国,她就应该就地找一个女人?

青灯古佛,了此残生吧。

她这么想着,和朋友打着趣。朋友说拉倒吧,你这样的人要是入了佛门,你让佛怎么办。

她笑,说,佛会跟我说,阿弥陀佛。

坦白讲,她不是没想过这辈子就一个人算了,尤其是每到过年回家,七大姑八大姨围在桌边催婚的时候。

今年尤为突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女人过了二十五再不找对象,就是残花败柳似的。她不知道是谁赋予了人们这样的权利,用男人来定义一个女人的人生。

而每当家里的亲戚这么说的时候,安末总是脸上挂着笑,不置可否。

有的说,末末啊,你看你也不小了,再不找对象,可该找不到了!

安末歪着头想,你还是回家看看你闺女那个长相,再来教训我吧。

还有更直接的,给安末打电话说,有个朋友,七六年的,还没结婚,是个银行的经理,你去见见?

安末对于“七六年的”并无所谓,就像她说的,她的世界里只有两种人,比她小的,和跟她一样的。但是她对于亲戚的这种“热心”行为,却是感到极其恶心。她想着,我何曾到了这种地步,要和这些残羹冷炙凑合一生?

该来的总会来,不该来的,求也没用。

何况,一个人过,又不会缺胳膊少腿儿,何必拿自己半生的时间,去给一个男人当牛做马。若这个男人是她所爱也就罢了,若是不爱,哪怕世上只剩下她,哪怕流言把她吞了,她都断然不会嫁。

但若是她真的爱了,就算是火坑,她也会往下跳。

灰飞烟灭也无所谓,反正没跳过,谁知道底下是什么呢。

 

4

 

他兑现了他的“屁话”。

他到底还是来了,借着出差的机会。

接他的时候,她笑,他也笑,两个人像是小别的情侣一样拥在一起。她说,出差?

他说,其实就是想你。

平时开视频还不够?

不够。

然后他钻进她的车里说,开车吧,听说贵城有点堵。

她也跟着钻进来说,堵得简直是×了狗了。

那晚,他躺在床上,她骑在他身上问,你跟我在一起,你老婆怎么办?

他的脑袋在枕头上蹭了蹭说,我这婚结得,跟不结没区别。

哦。

你不问为什么?

不感兴趣。安末说着,起身倒了两杯水,又说,不过你要知道,我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

你会怎么做呢?逼我离婚?

你可千万别离婚。

安末每次都这么说,“你可千万别离婚”,似乎这样就能减轻一些她的罪恶感。她倒不是因为和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很有罪恶感,而是……

他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不论对谁,他都充满了提防和戒备,直到他认为这个人对他没有威胁。但他又是个极其不会武装自己的人,他的任何密码,都像他这个人一样简单而易破解。

但是这一点他似乎并不知道,因为在安末轻而易举地解开他的手机密码时,他的眼里闪过了转瞬即逝的惊恐,他以为她没看见。

其实对于安末来说,他的不安全感,恰好是她的负罪感。

她太了解自己了,她深知自己的心,来得快,去得也快。因此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她说,我怕我会伤害你。

他说,对你,我决定包容。

他们俩从不谈婚,也不论嫁。他在的时候,她像个小媳妇,为他准备睡衣拖鞋;他不在的时候,她照样该干吗干吗。

她以为她可以。

通常火烧得正旺的时候最好看,还配有噼啪噼啪的声音。但也只是好看而已,若是伸手去碰,还是会被烫得立马缩回来。

所以即使好看,也很少有人敢去玩火。

魔术师敢这么玩,是因为他们有手套。他们玩的火,也只是火纸而已,点燃,咻,就没了。

她不能忍受比她还要快的东西。

 

5

 

整修完毕之后她又出现在咖啡屋里了。

还是一样的位置,店铺重新装修过后变得更好看了,色调更加柔和。她的头上刚好有一盏灯,灯光打下来也是柔和的,打在她敲着键盘的手上。

她的指甲上贴着钻,有些时候钻的切面会反射一些光,有些刺眼。

她变得不安了。

不断地看着手机,打开微信,有很多对话框上都有表示未读信息的数字,唯独缺了他的那一个。

她把他的备注从“老公”改成了“他”,又干脆改成了没有备注。

她把他的微信置顶取消,对话框瞬间就沉到下面去了,捞都捞不上来。

这是不久前才发生的事情,画风变得太快,她有些始料未及。

快到,家里的床单还是他换的,烟灰缸里他的烟蒂还没有倒掉。

她讨厌待在家里,因为家里时刻都有他的影子:他洗澡忘了关浴室门、水淹洗手间的样子,他抽着烟看电视的样子,他看个比惨的选秀节目都会闪着泪的样子。

安末以为像这样的男人不会伤害她,她是这么以为的。

她用他并不知道的手机号给他打过一次电话,他接了,他说,最近很烦,不想说话。

安末在心里说着,屁话。

那之后他们便几乎断了联系,说几乎,是因为偶尔还有些。

比如安末发高烧38度,他象征性地问候了句,你怎么样了,下楼买药不就完了。

安末咬着体温计躺在床上冷笑,那些原先跟她并没有个屁关系的朋友都接二连三地发微信问她怎么样了,住得近点儿的干脆直接送了药来,而他,若不是她把38.3度的照片发给他,他连个屁都没有。

若是这时候他再问一句,你后悔么?安末一定把体温计砸到他的脸上说,我他妈当初就不该认识你。

所以在她烧退了之后,她意识清醒地给他发了一条信息,“既然你这么懒得理我,那就分开吧,你也就是这个意思吧”,然后就是漫漫无期的等待。

比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还要恶心的事,就是自己爱的那个男人好死不死地跟你玩沉默。这比任何事情都让人窝火。

安末手里的任何东西都没有机会脱险,水笔、不锈钢勺、玻璃茶杯,甚至是手机,全部都躺在地上过。垃圾桶也被她踢翻过,但因为后来还得蹲在地上捡垃圾,这种行为便没了第二次。于是被丢在地上的,又是水笔、不锈钢勺、玻璃茶杯,和手机。

我特别怕她在店里随手拿一个马克杯砸在地上,因为我知道男人的沉默有多让人窝火。好在她没有,她还是个安静的女人。

她依旧敲着键盘,只是托着腮沉思的时候多了起来。

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戴着耳机,声音开得很大,即使她戴着耳机,我都能听到她耳机里的旋律: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李白是个什么鬼,她从小就知道。她此刻只想说,要是能重来,去你妈的爱。

 

6

 

你到底要不要分开?

……

你是遇到了什么事,还是就针对我啊?

也不是针对你……

安末终于说出了她憋了很久的话。她说,我受够了,分开吧。

说这话的时候,她捏爆了烟里的一颗珠子。

有一种女人要的爱,从来就不是要你家财万贯,甚至不要你娶她,为一纸证书所牵绊,她只要爱本身。

但同样的,这种女人一旦发现你不爱了,抽身却是极快的。

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对自己爱的人说分开。

但是,在他害怕见到她的朋友的时候。

在他的微信从一天几百条到几天一条的时候。

在他对她的生老病死毫不关心的时候。

他就已经把她的爱,一点一点,慢慢地耗尽了。

说好的“会好好爱”的呢?

说好的“包容”呢?

说好的“爱”呢?

都他妈扯淡,他不过就是个,比她还要快的人。

这种女人,她会为了心爱的人把自己变成一个婊子,但若要她为了不爱她的人苟延残喘,她会吐着烟圈说,滚。

爱情的末班车这种东西,也不是谁都赶得上的。

下去。

7

我从来就不在咖啡屋工作。

今天的镜子有点糊。

我叫安末。

那个男人,也是我。

我是双子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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