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期  
      新锐
关于《金刚》的三言两语
张清华

 

记得去冬,当我在给崔君这一年级的创作硕士班讲授创作课的时候,曾非常主观地要求他们写一个古老的故事。我以《今古奇观》中的《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和迟子建的短篇小说《一坛猪油》为例,声称老套路翻新依旧会有生命力,要求他们写一个以“物归原主”为结构原型的故事。随后,我就读到了崔君最初的“故事梗概”。当时并未过多留意,几个月后她告诉我,她居然写出了一个将近四万字的中篇小说。

读完这部《金刚》,我暗自吃了一惊。说实话,我真的没想到,她居然会写得这般一波三折酣畅淋漓,这般引人入胜。这样一个头绪纷繁、人物众多的故事,她是如何从容不迫地、有板有眼地把它讲出来的,我一时难以置信。我想用“一树繁花,或一座生气勃勃的葡萄架”之类的比喻来形容它,又觉得还不够,还不过意,因为我的确被它的故事吸引着,一口气把它读了下来。我看到了一种有力的和饱满的讲述,一种富有绵延力与黏合力的叙述,一种有结实的故事线索、令人叹息的命运逻辑、同时又充满感性意味的讲述,我甚至还看到了一个好的写作者的雏形和未来……我没法不给她一个肯定,甚至是称赞。

 

故事的大概是:在矿山附近的一个小山村,疯子金二藏有一个鸟蛋大的金刚石,矿上和村里的人都想得到它。村支书冯三带追逼金二,致使他从水库大坝上摔下而死;多年后,金二的儿子金良生因为超生二胎被矿上除名,不得不搬回破旧的老宅,结果在园子的枯井里意外发现了那颗失踪多年的宝贝;再之后,金良生与妻子白桂枝为了生儿子,不得不收买兽医于海,为已经做了结扎的金良生做疏通手术,遂将宝石送给了于海;而于海为了让自己游手好闲不走正路的儿子于小海进矿山当工人,又作为贿赂将金刚石送与了矿长冯虎,而冯虎的儿子冯家哥又使这块宝石不翼而飞。小说似乎在第四小节里交代,冯家哥因为喜欢金良生超生的第三个女儿金杏(也即叙事人“我”,因被罚了五万元巨款而被取了小名的“五万”),曾表示说要把一块好看的石头送我。在最后,暴雨冲毁了水库大坝,在县城上学的冯家哥在回家路上被洪水卷走,金刚石的线索随之中断。

至此,故事似乎可以收尾了,但作者并不甘心,她要创造一个更加华彩的结局:小说末尾,洪水退去,一条巨大的锦鲤死于祖父金二的坟前,嘴里吐出了几颗五彩的宝石,那粒金刚也恍似在其中。到此,物归原主的逻辑终于以超现实的方式演绎圆满。

但这似乎只能算是一条主线。围绕这一线索还有主人公“我”——“五万”或金杏的成长故事,写了“我”的清贫而纷繁的、朴素而又多惊奇的童年经历,呈现了这一核心人物敏感而纤细的、早熟而又单纯的性格。尤其是,她异常发达的感官与心理活动成为小说叙述的一个重要元素,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功能,串联起了当代中国自上世纪七十年代而下的诸多公共记忆,如计划生育、矿山开采、乡村生活变迁等等,内容至为丰富。围绕着这一叙事角色,小说迸发出了罕见的感性气质与传奇意味。除此,小说中还有祖父金二、父亲金良生、母亲白桂枝、姑姑金凤生、大姐金柳、二姐金桃,以及村支书冯三带、矿主冯虎、“我”暗恋的冯家哥一家三代,以及兽医于海和公子哥于小海父子,食堂工人王香美,还有龙娟、哑巴男孩于光辉等,不少于二十几个人物,不论着墨多少,都给人留下了印象。

它至少完成了我的课程的要求:尽快走出个人成长记忆的小小藩篱,能够去杜撰纯粹“非个人化的故事”——这当然是一个矫枉过正的要求。而崔君恰恰有效地结合了自己个人宝贵的成长经历,同时赋予了小说一个古老的文化经验,一个中国式的古老的主题原型。这使得她在超越个人记忆的同时,又很成功地利用了个体记忆。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小说的节奏是如此恰如其分:前半部分松弛而枝蔓众多,后面逐渐加快,每个人物都有适合的归宿或者命运。尤其最后的大旱和随之发生的洪水,我家所养的锦鲤被哄抢,水坝的垮塌,故事激烈,心绪激荡,让人惊心动魄,感奋不已。大水来时的巨大灾变,与我的梦境和成长之痛自然而紧密地贴合在一起,形成了一曲充满死亡与毁灭气息的激越的快板,也使故事得以完美收官。

这也正是我强调的:一个好的故事必须有叙述的逻辑,没有逻辑的讲述是没有价值且很难拥有读者的。这个逻辑既是叙事的戏剧逻辑,也是人物的性格逻辑,它们加起来便是作品的艺术逻辑,它比所谓的“真实”更高,更符合艺术的规则与要求。在这部作品中,它的逻辑就是一个古老的道德法则——失物复得,或叫历经周折最终物归原主。这符合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即物有所属,不可强夺。这样的故事我们在古典白话小说中屡见不鲜,像《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卖油郎独占花魁》等,前者是物件的回归,后者是人之所属,都是历经曲折周流,最终结局都印证了上述规则。

这看起来是老套的,但故事的生命力却也在这里。应了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普罗普的说法:世界上的故事有千千万,但故事的模型总是有限的那么几种。我相信中国式的老故事是有合理性的,当代人仍然有可能在老套路上发现新的传奇。数年前迟子建的一篇叫作《一坛猪油》的短篇小说就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屠户暗恋着作为邻居少妇的“我”,便在“我”用两间草房换来的一坛猪油中放入了自己的心爱之物,一枚祖母绿的宝石戒指。后来这枚戒指被别人私昧,却给其一家带来了厄运。最后戒指失落江中,又被主人家重新在一条鱼腹中得到。故事非常曲折和传奇,但却讲述得丝丝入扣,让人读之倍觉畅快与安慰,感到真实而过瘾。

崔君显然也受到了这种启示,她把故事讲述得跌宕起伏,设置了与前者相似的逻辑,获得接近的叙述动力,应和人心的故事线索,自然也获得了荡涤人心的训诫效果。

另外还有叙述的“狠劲”。我一直主张,每个学习创作的人都要尝试修习“狠心的叙述”之功,要不惮于让其笔下的人物身陷困顿和窘境,让其遭逢灾变和死亡。《金刚》中经历死亡的人物有金二、王香美、于小海、冯家哥等至少四个,这些处理确乎在推动故事、营造变故、传达“世事无常”的生命体验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还有饱满的细部,精彩的细节,伏笔的照应,暗线的设置,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然,最后我也不能不说,明显地,这仍是一篇习作,其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余华的致意,甚至模仿,看到《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的风格和影子,或许也还有迟子建的痕迹。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感官鲜活和枝节茂盛的小说,是一个饱蘸水分的故事,一点也不干瘪和枯涩,一点也不造作——虽然枝枝蔓蔓的稍稍多了那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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