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期  
      新锐


刘汀,青年作家,《人民文学》杂志社编辑。在《人民文学》、《十月》、《钟山》、《山花》、《青年文学》、《当代作家评论》、《南方文坛》等刊物发表小说、散文、文学评论等。出版有长篇小说《布克村信札》、《青春简史》,散文集《别人的生活》。曾获99杯“新小说家”大赛新锐奖、第十九届“柔刚诗歌奖”新人奖提名奖、第39届香港青年文学奖小说高级组亚军、2012年度《中国图书评论》最佳书评奖等。
 
制服记
刘汀

 

周一到周日的每天清晨,他都会如机器人般按部就班地穿上衬衣、裤子、上衣,戴上帽子,穿上鞋。这些衣物鞋帽放在固定的位置,七年如一日,尽管七年间他们搬过三次家,房子一次比一次大,它们还是在同样的地方:靠近门口的走廊墙的木质专用衣挂上。他已经形成无意识的习惯,只要是外出,必须穿戴整齐完整的行头,他才能走出这扇门,扮演那个光明的角色。

没错,是扮演,因为他不想精神分裂。比如说,半个月前他还和同事一起端掉了一个倒卖淫秽光盘的小团伙,上千张光碟统统被拉到局里的仓库封存起来,几天后,那些他们从未见过的几十张,就流转在局里各位同事的家里了。他也一样,在同老婆做那件事的时候,他喜欢在影碟机里放一张美国片,增加情趣,一边学习一边享受。这时候,他那身标准的、质地高档的行头,依然整整齐齐地挂在那儿。忽然有一天,他们看到这样一张片子,光碟上的名字叫作《制服诱惑》,几个日本AV女优穿着护士、警察等几种制服,摆出诱惑的姿态。他们把碟片插进DVD机,然后脸红耳热地看着屏幕上的影像,两个人突然对看了一眼,然后又同时看向挂在门口的警察制服。

“老公,你穿上。”

“不,我在家里绝不穿制服。”

“你穿上,你穿了,我什么都听你的。”

“……”

他穿上了制服,内衣,外套,皮带,帽子,一样都不少,站在床边上,再看仅着内衣的妻子时,就忽然生出一种冲动,想先给她几巴掌,再粗暴地占有她。而之前,他在两性关系中从来都是弱势的一方,如果她不想要,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得到满足的。现在,穿着制服的他觉得自己强大起来,他嘴角冷笑了一下。她眼睛里现出一丝惊恐,而后就被欲望的狂热替代了。他冲上去,撕扯掉她仅有的一点内衣,分开她的腿,解开自己的裤子,却并不脱掉,就这样穿着衣服占有了她。他从没如此狂野过,从没坚持这么长时间过,更从没这么满足和发泄过。

完事后,她嘤嘤地哭起来,搂着他的脖子:“老公,你真厉害。”

他看见,一些白色的东西粘在了制服的徽章上,他意识到那可能是自己射出的精子,可不知道是怎么搞上去的。看着它们遮住了徽章的小半部分,他有点害怕,想马上擦掉,可心里却响起另一个声音:“别动,就让它在那儿,就这样。”一这样想,他发现自己再一次冲动起来。他隐约地感到,这身衣服,既给他一种神秘的力量,又让他想去摧毁它,而这二者交织在性事里,带给她前所未有的刺激。

 

他从来都以为,在外面做的事情和在家里做的事情之间,并没有什么联系性,或者说,对他而言,穿上那身制服和脱掉那身制服完全是两回事,互不相关,互不干扰。在这一点上,他唯一的烦恼来自他深爱的那个女人,也就是他老婆。她的大多数想法他都不能理解,但他觉得自己爱她,她也爱自己,并认为爱情就是你觉得有爱情这么回事。在这样的生活里,站在地球上,他向远处眺望,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人生未来的轨迹,工作、爱情、生活,一切都是这样发生和发展下去。除了没有孩子,他此刻的生活好像不缺少任何东西了,他把日子过成了一个没有缺口的圆。如果非要找点遗憾,也只是制服引起的夫妻之间的小矛盾而已。

节假日,她喜欢他穿着制服出去,挎着他的胳膊,享受那种周围的人对他们的侧目,这是炫耀,也是安全感。他对此极不适应,也曾做过几次抗争,但结果是被她日夜不停的叹息和啜泣打败,只能穿上制服,和她手拉手去院子里散一会步,去逛街,去KTV,去菜市场,去参加各种饭局。

时间久了,他自己也适应了每天和制服的亲密关系。院子里大部分都是同事,所以穿不穿制服是无所谓的,但一等走出大门,他就会觉得有种力量凭空进入到了身体里,腰杆坚挺,目光锐利。他们一起去逛街,在服装店里挑衣服,她相信有个穿制服的男人在,老板是不会坑她的。对于衣服,妻子有自己的想法,她经常让他在服装店脱掉制服,换上她选中的T恤或西装,和店员说:“还可以,不过没穿制服帅。”他们十有八九买下了这件衣服,但并不经常穿。

他回想起来,生活转变的关节点恰恰是从买衣服开始的。又一次,他试完衣服出来,没看到自己的制服,也没看到妻子:她嫌等待的时间过长,跑到隔壁店里去了。他以为,妻子带着他的制服,但是没有,他们吃惊地发现:那身她最喜欢的制服丢了,包括上衣和裤子,莫名其妙地丢了。他没告诉妻子,仅仅是为了不想听到她那句“还是穿制服帅”的话,他在试衣间待了太久的时间,完全没管放在外面的那套制服。

丢一套制服没什么大不了,他又不是只有一套,不过这之后,他对妻子有了怨气,除非必要,周末再也不穿制服出去了。那身丢掉的衣服,好像挂在空中某处,只等他不防备时突然落下来,吓他一跳。这一段,领导一直在考察他,据说这次升科级很有希望,在这种时刻把制服丢了,不是好事。虽说制服不是配枪,不会造成大的危险,但总会让人抓住把柄。他想把这件事瞒下,周围的人,不会有谁在意他每天穿的是同一身衣服,没有调换。

便装通常放在卧室的衣柜里,而不是走廊,穿上它们比穿制服要更多的时间。他心里不无小小的遗憾,同时又是小小的轻松,自从周末穿便装出门,他再也不能从门口体会到腰杆挺直的感觉了。此前他很少注意到,走出门的这一刻,穿制服和穿便服,竟有着这么细微的差别。不过,一旦走出大院,他也会感觉到某种轻松。没人能看出我是个警察了,他总这样想。这多有意思,他有点像怀揣着百万美金的乞丐,一旦有人想鄙视他的贫穷和邋遢时,他可以随时扬一扬百万支票,对他们鄙夷地冷笑一声。“我是警察,但你们看不出来,我现在和你们一样,一旦你们惹到我,我就会变回警察,然后你们就得胆战心惊、就得奴颜婢膝、就得在我面前老老实实的。”他觉得,自己出门前没有挺直的腰板,又坚挺了许多,而这种坚挺的力量,甚至超过了他穿制服时。

他罕有地去挤公交车,和老百姓们肉贴肉地摇来晃去。“我的眼神会不会太犀利了呢?”他暗自想,会不会让人看出我是个警察呢?我得收敛点,低调点,我得假装和其他人一样。就在他努力摒弃眼睛里虚晃的光芒时,却突然发现,他旁边的一个人,把手伸进了别人的包里。小偷,他的心立刻跳得激烈起来,本能地想上去抓住那只手。可是我没有穿制服,他想到,这会不会不方便?那只手已经摸到了钱,往回缩了,他觉得无论如何自己忍耐不下去了,仿佛那身制服仍穿在自己身上,像是无形的紧箍咒,催促他冲上去按住了那只手:“别动。”

他抓住了小偷,防止了一桩盗窃案的发生,差点被偷的人对他千恩万谢。公交车上的人,都夸赞他是英雄,平民英雄,百姓楷模,甚至有人提议他去申请“见义勇为”奖。他有些吃惊,但心里极为受用。他在想,有没有制服,也不是很重要,都一样能为民除害。可就在这时,一个坐在后排的秃顶男人说了一句话,让整个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个秃顶的男人,冷笑着说:“他不是老百姓,是警察,便衣警察。”众人陷入持久的惊呆状态,他也一样,他想去解释一下,自己并不是故意隐藏身份的,可又有点无从说起。乘客的矛头忽然转了风向,纷纷谴责起城市治安的混乱,小偷横行,自己某年某月某日丢了什么东西,等等。他们说,警察同志,你们得加大打击力度呀。他在略微的惊慌中想起来,这个秃顶男人,他见过,也是一个小偷,被他抓过,现在他搞明白了,秃顶和刚刚的小偷是一伙的。

然后他心里涌起一股愤怒,可是想想,终于忍住了,就近下了车。他心里有点郁闷,都是制服闹的,早知道应该穿另一套制服出来,到哪儿都畅行无阻,多好。

闷着头走了一会,他才想起,自己连早餐也没有吃,依着惯性,他溜达到了几乎每天都吃早点的那个小摊。小摊摊主是一对武汉来的夫妇,整条街,只有他们两个戴着白色的厨师帽。他们做的热干面和香煎豆皮是他最喜欢的,每天早晨,他都穿着制服坐在这儿,吃几角豆皮,喝一碗他们自酿的醪糟;执勤的时候,就吃他们家的热干面。厨师帽几乎从不收他的钱,不过他总是按数付,该多少就多少。他心里清楚,他每天穿一身制服坐在这儿,无形中就是他们的保护神;小地痞,收保护费的,竞争对手,都不敢对这家小店怎么样。他也很享受店老板和自己那种既亲近,根子里又很谦卑的姿态。老板像个非常熟的朋友那样和他闲谈,却又时时给他以下人般的敬畏和感恩。每当这个时候,他就想这身制服真好,保不了一方平安,还能保一店平安。

他走到小摊那儿,人已经不多了,老板看见他,善意地微笑,继而有些惊愕。他被他的惊愕弄得愣了一下,不知道对方惊愕什么。老板说,王警官,老几样儿?他点点头,坐下,习惯性地伸手去头上摘自己的警帽,却抓了个空,才想起自己没戴帽子出来。不但没戴帽子,也没穿任何有警察标志的衣服。

老板给他往桌上放早餐,突然小声说:“你们今天有行动吧?”他吃了一惊,说没有,怎么这么说。老板说,没行动您能穿成这样?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您一点警局的衣服都没穿呢,没事,我不会声张的。

他喝着醪糟,总觉得味道有些怪,心里想,看来这制服穿久了,冷不丁脱掉,不但他不适应,连别人也不适应了。

突然响起了吵闹声,他转过头去,看见四个穿着城管制服的人气势汹汹地冲过来,后面停着一辆执法车。其中一个魁梧的板寸头高声叫嚷着:都怎么回事,给脸不要脸啊?看看你们,占到马路上来了,这垃圾,都是你们弄的吧?说话间,另三个城管已经把隔壁的小摊踢翻了,油条、油饼撒了一地,豆浆和绿豆粥从塑料杯里流淌出来,小摊老板不知所措,只是慌慌张张地哎呀、哎呀着。他看到这儿心里有点悲哀地想,这些城管,真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就知道打杂,像赶鸡打狗一样对待这些流动摊贩。对他们,他常常生出一种主力队员对预备队队员的恨铁不成钢似的情感,老想好好教育教育他们:“兄弟,工作不能这么干。”这家店的老板也有些慌张,不停地看他,但见他仍不紧不慢地喝着醪糟,也就放心了,觉得有他在,天大的事情也能顶下了。城管们把油条摊子的小车没收,小摊老板跪在地上抱着板寸的大腿不放,被他一脚踢开。板寸看见了他,向他走了过来,其他人都惊惶地起身,扔下几块钱,嘴里说:老板,吃完了,钱放这儿了。他们躲到了不远处,却并不走,探着头小心地看。板寸直接走到他的桌子旁,盯着他,他心里也较劲,丝毫不理会。板寸终于忍耐不住,就要发作的样子。小店老板满脸堆着笑,快步走过来,递上一盒烟,嘴里说:“领导,这位领导,都是误会,误会,你抽根烟。”板寸一把打掉他的烟,说一边去。小店老板捡起来,又凑上前小声说:“领导,领导,这位是王警官,老熟人了,给个面子吧。”板寸那张坚硬的、带着愤怒气息的脸突然咧开,像一块冰冻的石头被锤子砸开:“王警官?糊弄谁呢?我怎么看不出他哪点像个警官?”

他喝完了醪糟,也吃完了豆皮,虽然味道变了,可也还算心满意足。他其实心里有些小小的得意,觉得自己今天沉得住气,不冲动,成熟了。他站起来,对着板寸说:“兄弟,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小本生意,也没什么大不了,没有他们,去哪儿吃这么好的早餐去?”板寸哈哈大笑起来,回头招呼他的几个兄弟:“过来,过来,今天见着牛逼人物了。”三个人扔下油条摊,逼了过来:“领队,谁呀,这么拽?”板寸说:“他说他是警察,你们信吗?”几个城管不屑地说:“看不出来,警察得有警察的制服,最少得有个警徽、证件什么的吧?”板寸指着他说:“你,有吗?”

他觉得自己忍够了,这些城管,确实让人不满,他说:“我是警察,穿不穿制服都是,你们最好注意点。”他才说完,就看见一个巨大的拳头奔脑袋过来了,他的头轰的一下,耳朵里灌满了嗡嗡声,像电影里的慢动作一样倒在了地上。他很难受,心里想好吧,好吧,让我静一静,躺在这静一静。但是他很快感觉到了身体其他地方的疼痛,嘴里、鼻子里都有血的味道渗出来。就这么一瞬间,他竟然想起了高中课文里《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那段。最初的茫然和疼痛过后,愤怒终于反应过来,更重要的是,他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开始奋力反击。

无论怎样,他在警校也是专门练过擒拿格斗的。只用了几招,三个瘦小的城管就被他打到了一边,可那个魁梧的板寸,身体好极了,也会两下子。板寸突然抱住了他,说给我打,往死里打,反了反了。三个人又冲上来拳打脚踢,有人一拳打在他眼睛上,视线模糊起来。他挣扎了几下,竟然挣不开,忽然很恐惧,脑海里突然浮现电视上、网上那些被城管打死、打残的人的样子。天哪,我是个警察呀,他想,我怎么能被人打成这样呢?怎么能被人打死呢?他说别打了,别打了,我真是警察。城管完全不管这些,继续打。他竟然哭起来,嘶哑地喊着:“我真是警察呀,我真是警察呀。”他一哭,板寸们乐了:“怂货,就这样,还当警察呢。”

我真是呀,他还在说。

“我告诉你,在没有衣服和证件证明你是警察之前,你就是一条狗。”板寸吐出一口带血的浓痰,正中他脸上。

城管们扬长而去后,小店老板跑过来扶他,他摆着手让他走开。“滚,滚,给我滚。”

他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不光是被城管,而且是被自己和围观的所有人,他们都看见了他求饶和哭泣,一个平日里严肃得不得了的警察,像个孩子一样哭得稀里哗啦。

小店老板还是过来,扶起他来,说王警官,我们送你去医院吧,你看,到处都在流血。

他看到了四处的血迹,但现在却不感到疼了。不去,不去,他说。事实上,今天从出门到现在为止,他都有些恍惚,而此刻这恍惚变成了整个世界的。不知道是谁,已经给110打了电话,几个警察开车来了。他们是他的同事。

两个警察看见他的惨状,都很愤怒,他们还从未想见过,警察被人打得这么惨。很快120也到了,其中一个警察和他一起坐120车往医院去,另一个警察留下来,向周围的人问情况。问了人们一些话之后,也开着警车走了。在去医院的路上,那个警察不住地问他怎么回事,谁干的。他不吱声,心里想,我今天如果穿了制服,他们还敢打我吗?

 

这次事故之后,他在家养了三个月。这期间,局里抓获了一个诈骗团伙,从诈骗犯的窝点里翻出了他丢失的警服。有那么几天,局里甚至怀疑他也参与了诈骗,但后来证明他是无辜的,但他还是被通报批评了。警服丢了,是必须要上报的,他竟然隐瞒不报,给诈骗犯以可乘之机。他无话可说,这是规定,谁都一样。他丢失的那套衣服,被当作证据封存了起来,再也不可能还给他。另一种批评却让他愤怒而难过,病好后,他回到局里,常会听人无意中说,休息日出门,即使不穿制服,也一定要带上警徽或警官证什么的,总之得有一样证明你是警察的东西。他觉得人们是在说他。

谁也没想到,他变成了局里最勇猛的人,在之前,他可是以温文尔雅著称的。出去执行任务,他有点不顾死活的意思,什么地方都敢闯,什么人都敢打,干这些的时候,他必定穿着醒目的制服。同事都说,他让城管打出血腥来了。

有一天,他老婆突然来到局里,哭哭啼啼让局长帮她解决问题。局长问她怎么了,他老婆说,有一天晚上她醒了,看见他竟然穿着制服在睡觉,而她清楚地记得,上床前他是脱光了的。她很害怕,问他干吗这样。他颤抖着说,他总做噩梦,在梦里,所有人都打他。他说只有穿上这身衣服,才能在梦里不那么恐惧。

他老婆无论如何不能忍受一个人老穿着警服躺在自己旁边。

她说,局长,他们把我老公打坏了,他脑子有问题了,你们得给他治治啊。局长说,不可能啊,他上班之前,我们给他做了全身体检,包括心理测试,状态好极了,比住院前还要好。

她说,他真的有问题,他……他还有家庭暴力,他说那次制服丢了,全都怪我,他打我。说着,她撩开自己的衣衫,让局长看她背部和胳膊上的伤。

他可能是工作压力大了点,这几个月,他因为工作表现突出,拿了两次二等功了;一个越狱犯,活生生被他抓了回来。局长说。

她便哭,说我不管,打我我也认了,你就让他别睡觉时穿制服就行了。

局长说,那我和他谈谈,这是你们家里的事情,我可不敢保证。

局长派专门搞谈判的和他谈话,问这问那,循循诱导,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他的自我暗示,只要心情平稳了,很快会好的。他在谈判时表现良好。事实上,他自己也渐渐感觉到,精神上有了些问题,曾考虑去看看心理医生什么的,然而却终于没有这个勇气。最终他和妻子作了妥协,每天将那衣服挂在他一睁眼就能看见的地方,才沉沉睡去了。

他似乎往好的方向转化了,一切都显示出平稳的迹象,连周围的人也以为他基本上还原到之前的样子,说话间便不像以前那么小心翼翼。办公室重新谈起了各种和制服有关的话题,虽不是刻意去说,但每天总要有那么一两件事涉及到这个,比如今年的制服换了料子,比如新制服要量尺寸,比如谁谁的制服干洗竟然洗坏了,比如那个新来的穿制服实在太帅了。人们不会知道,星星之火,一旦有风去鼓吹它,很快就能燎原。何况近些天,因为开“两会”,他们在马路上全天执勤,总会看见一群城管执法的人驱赶着街头小贩。那些人他一个也不认识,可他们身上那身灰不灰、蓝不蓝、白不白的制服,于他而言实在太记忆深刻了。那一天被打和被辱的失败,是一直在心底潜藏着,所不同的,现在他身穿精致的警服,戴着崭新的帽子,因为任务的特殊性,他们甚至配备了武器,腰杆是多么的硬,底气是多么的足。很多次,他都想冲过去,拦住那帮城管,跟他们说:“住手。”如果他们不服,他就亮出枪来,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这样的机会他还是等来了。这项任务即将结束的前一天,警察们都不那么紧张,松松垮垮地聊着天。他再一次看见了魁梧的板寸,带着三个城管追一个卖盗版光碟的人——小吃店的老板,那次事件之后,他再也不做小吃了。这一回,他冲上前去,拦在被追者和追他的人之间,衣服上的警员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的突然出现,让城管们吃了一惊,他们停下来,有点茫然地看着他,看着他身上的衣服。板寸没有认出他,小心地问:“有什么事?我们在执行公务。”“你打他了。”他说,“我看见你打他了。”“没有,”板寸否认,“我们还没追上他呢。”板寸突然认出了他,惊愕地说:“是你?”

他不作声,冷冷地看着他。板寸堆起一脸的笑,掏出烟来往外递,和后面的三个小弟说:“王警官,是自己人。”他终于怒不可遏了,上去就是一拳:“谁是你妈的自己人。”魁梧的城管想要反击,他拔出腰间的枪来,高声喊道:“你敢袭警,还敢抢枪?你胆子也太大了。”板寸愣住了,三个小城管也吓呆了,哆哆嗦嗦往后退。他直接上去对板寸踢起来,边踢边说:“我让你看清楚,我今天穿的是什么,你看看清楚,看看我这身衣服。”他的鞋是新发的大头皮鞋,结实,坚硬如石,击打得板寸蹲在地下哀嚎:“我错了,我眼睛瞎了,我错了。”

他终于打够了,板寸躺在地上,一抽一抽地流着血。他知道他死不了,练了这么多年散打,当了这么多年警察,他很清楚怎么能让人痛苦却没有生命危险。三个小城管搀着板寸城管走了。而他那身制服,沾满了泥土和血迹。

城管的头头来到局里,和局长密谈了一次,两人达成了协议,互不追究,各自惩处。他被记了大过,直接发配到户籍科去做文职了。对此,他没有多少怨言,打完人之后,他仿佛了了一桩大事,心里轻松多了。

他当然还有制服。又一次,他想穿着制服和老婆做爱,却被她骂了一顿:“整天穿这身皮干什么?有什么用?没了这身衣服,你什么都不是。”他颓然地坐在地上,呜呜哭起来,他们的婚姻正走向尽头,他已经感觉到了绝望边缘的锋利。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坐在窗前回想自己何以走到现在这一步,他找不到源头。

之后就是警察局被偷,这贼的胆子真是比天还大。

丢的东西就是制服,各个部门都有人丢,不是在活动室丢的,就是挂在办公室里丢了。案子破得相当快,他被捉了,他们在他的储物柜里发现了近三十套各种制服,只要是单位统一配发的,不管男式女式、内衣外衣,他都偷。人们也并不愤怒,反而是带着可怜的惋惜,好好一个警察,心理出了问题了。

局长把这事压了下来,做了内部处理,关了他三天拘留,之后让他在辞职书上摁了手印。

他被迫离开警局,彻底脱了那身制服,游手好闲了几个月之后,老婆跟他提出离婚,他没多想,离就离吧,签了字。

离婚之后,他一个人住,有时候也会从酒吧和夜总会带个女人回来,但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房子里的一切都和从前不同了,他很快习惯了单身的混乱,只有一点,每次出门前,他依然会在门口的衣挂那儿本能地停顿一下。他会略略吃惊地看着衣挂上的夹克、西服、衬衣、运动衫,想从中寻找点什么,但很快就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关门离去。

他完完全全没想到,实在闲不住的时候,他竟然到了城管队,当了城管。是他的一个同学,从西城的城管队调到东城当大队长,就把他弄进来了。同学跟他说:“你什么也不用管,就跟着他们巡视街道就行了,有事就让他们去处理。”

他终于又穿上了制服。城管队给他发了制服,这似乎已经是他们的第三代制服了,但依然显得不伦不类,常常被人混同于保安。队里给他配了一台DV,让他只要一有情况就录下来,将来出现麻烦好作为证据。谁也没想到,这个DV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看法。从前他未曾想过,小小的镜头框能遮蔽这么多东西,又能衍生这么多东西。比如说,有一次,他们查抄卖麻辣烫的小摊,和摊主发生纠纷,打了起来。在他的镜头里,能看到摊主狠狠地掐着一个城管队员的脖子,明显是在行凶,可一旦他的镜头稍微移动一下,就能看到摊主的背后有好几个城管在摁着他,打他。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他越来越喜欢穿着这身衣服出去了,他的身影一晃,就看见街边卖灌饼的、卖粥的、卖盗版书的、黑出租、卖烤肠的四分五散地惊慌失措起来,互相喊叫着:“城管来了。”他从不查他们,更不会和他们打起来,但经常慢悠悠地从他们摊位前经过,就等着看摊主猛然惊醒的慌乱和恐惧。如果他们专心做生意而没发现,他就咳嗽一声提醒他们。这种感觉好极了。他很清楚,是身上的这身制服带来的威力,很久之后,他把自己的巡游凝结为一个成语——狐假虎威。

他也意识到了自己有一种期待:重新和穿警服的警察们遭遇一次,以一个城管的身份。有几次,他们确实遇到了执勤的警察,他本想理直气壮地从他们面前走过,可是他一抬眼,就被他们身上的衣服晃得愣了一下,脚却动不了;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心里生出一种自卑感来,好像一个庶出的孩子看见了嫡系。那警察很年轻,看见他,皱了皱眉头:“干什么的?这儿执行任务呢,躲远点。”

“咦,你们又换新制服了?袖章变了。”他说。

“我叫你离远点。”年轻警察一字一顿地说,“想进去是怎么着?”

他退了一步,说:“没事,没事,我马上走。”

转身时,他小声嘟囔着:“牛什么呀,我也穿过这身皮。”

他回到城管群里,他们就围过来:“王哥,没想到你和警察还挺熟啊。”

“嗨,咱也是干过的。”他有些得意,“当年我穿警服的时候,那小子还不知道在哪个姑娘裤裆里耍赖呢。”

他们就笑了,说王哥你真幽默。

“王哥,穿警服,和穿咱们身上这个,感觉有啥不一样?”他们问。

“嗨,怎么说呢,我当警察的时候,就爱穿着制服,我老婆也喜欢我穿,说我穿着制服有精气神,帅。但实话告诉你们,穿那身累得慌,大部分时间都得绷着,咱们这衣服,多自在,想插兜就插兜,想翘个二郎腿就翘个二郎腿,想解几个扣子就解几个扣子,是不是?”

“那是,那是。”他们说,仿佛已经感受到了这些好处,有几个不自主地手插到兜里,还有的悄悄解开了衬衣的扣子。

他端起了太空杯,长长地喝了一口茶:“是不是?”

跟他在一个队里的,都是单身,晚上回去也是熬着,没事干,他们穿了便装到夜市上去吃烧烤,吃吃喝喝到大半夜。人家来收钱,他们就从包里掏出城管制服来换上,老板也就讪讪地缩回去,甚至还得掏出几盒烟来孝敬给他们。也有一些初来乍到的,不知深浅,非要和他们讨酒肉钱,自然要被打一顿,第二次也就学乖了。在夜市里,他遇见过几次前妻,跟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人。他看见她有些谄媚地喂那个胖子吃羊肉串,和他撒娇。他心里感慨,她变得太厉害了。如果这时候他带着城管们大张旗鼓地过去,他们一定也和别人一样,惊慌地站起来躲开。因为这个,他拒绝承认自己和这个女人有过一种叫作爱的东西。他想他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就好像,就好像一件XXL的制服,并不一定就只属于某个180cm的人一样,他只是刚好穿了她,后来又脱掉。他没让她看见过。

有一段时间,他以为自己的日子会这样过到终点,虽有些不甘,但也觉得还成。直到这年五月,他们打死了人。这次冲突来得太偶然了,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们和平时一样,在那个常去的夜市里吃鸡爪子和毛豆,喝两块钱一瓶的燕京,喝了好几箱子。那几身汗渍渍的制服,都团在一个大包里,等着压轴出场。虽然这家的老板早已知道他们的身份,他们还是按步骤走流程,吃完饭的时候才把制服穿上。喝到一半的时候,一个新来的小城管突然哭起来,说有一天,他在一个胡同里走,被几个人蒙着脑袋揍了一顿。

他们为啥打你?

他们说我是城管,我不干好事。我说我刚来的,我还没值过勤呢。他们说,反正你早晚也会变坏的,早晚也会干坏事的,等你干了,我们还是得打你;晚打不如早打,早晚都一样,你不冤枉。他们差点把我肋骨打断了啊。

喝醉的城管们有点愤愤不平,纷纷说,他妈的,这些孙子,碰见非得废了他们。也有的说,哪能这样呢?我们也不愿意干缺德事啊,我们不是穿了这身衣服,身不由己嘛。

他们劝新来的:哥们,以后你得横着点,不能怕,你怕他们,他们就不怕你了。

也就如此,然后继续吃吃喝喝,然后换上制服准备走人。可就在他们要离开的时候,事情发生了。邻桌的一群学生,也喝多了,站起来也要走。老板过来收钱,学生说,老板,你这就不对了,他们都没付钱,凭什么让我们付?老板说他们付过了,付过了。学生说,不可能,他们一直在这喝酒,我就没看见谁付过钱。他们付,我们就付;他们不付,我们也不付。

这话惹恼了城管,他们围过来,说:“找事?”

学生说:“不找,但也不怕事。”

老板看形势不对,赶紧过来说,都不用付了,都不用付了。这句话成了导火索,引爆了两包炸药。

城管说,什么叫不用付了?我们是吃饭不付钱的人吗?

学生说,看看,我就说他们没付吧?

事情到这个地步,不打起来已经不可能了,他们扭在一起。就是那个小城管,用半截啤酒瓶子捅了一个学生的肚子,当场死亡。很快,警察就来了,把他们全都带到了局子里关了起来。

第二天,其他人都放了出去,只有他被关着了。他被指认为杀人,而且据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为他有前科。他知道自己被人阴了,背了黑锅,他想找人帮他申冤,却发现没有一个人可以依靠。那个当城管大队长的同学,完全避而不见,只有前妻到看守所里看过他一次,带了点吃的,说了一句“你好自为之吧”,就消失了。

他感觉到,自己面对的是一张无形的大网,他想做最后的挣扎。他申请了律师为自己辩护,但等律师从他这儿搞走了四五万块钱,并且仍不断地以各种名目要钱之后,他不再抱有希望,认罪了。案子很快结了,他被判了十五年,不能缓刑。他直接从看守所转到了监狱,入狱后,他和其他犯人被集中在一块,先是接受教育,然后是排着队领东西。

狱警说:“老实点,好好排队,一个接一个地上来,领衣服。”

他从狱警手里接过那身灰色的囚服时,忽然号啕大哭起来。他说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呢?这身灰褐色的衣服,他至少要穿十五年了,这十五年里,再也没有谁,没有什么力量,能脱掉他身上的这身制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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