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期  
      实力
花花绿绿
张漫青

 

曾明既然带了刀,就需要喂养它,其实也需要喂自己。他有自己的名字和故事,受害者也有自己的名字和故事。他们不知彼此的名字和故事。可事情仍要发生,不可挽回地发生。

 

1

 

这时代可以象征的东西太多。一言以蔽之,就是花花绿绿。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群魔乱舞、千奇百怪……曾明就坐在我对面,我看不出他脸上的表情是兴奋还是痛苦(我承认自己在这方面比较笨拙)。事情其实是这样的,曾明小时候养了一条小狗,因为毛色很杂很花,就给它取了个名字“花花绿绿”,同班同学马大伟说“花花绿绿”不像个名字,干脆叫“小绿”吧。有了名字的小狗,仿佛从“狗”的范畴跳脱出来,变成了一个独立的、有尊严的生命个体。曾明跟小绿好得很,下了课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在一起玩耍,有时候马大伟也跟着一起玩。马大伟是曾明玩得最好的同学,除了个子大、性格耿直之外,他还讲话酸溜溜。比方,他看到曾明拿嘴去亲小绿,就会哎哎叫一声,然后说出“在你眼里,我重要还是小绿重要?”的话来。曾明一脸嫌弃地说:“你个爱吃醋的娘们儿!”

当时的曾明还不知道多年后马大伟会变成个络腮胡子的糙老爷们;马大伟将在某些个夜晚回想起这段往事,偷偷斜嘴笑。多年后的马大伟背后有纹身,阴囊左侧长了颗黄豆大的疹子,这是属于他的秘密。每个人都有秘密,曾明也有。

有一天,曾明放学回家,没看见小绿,这种事很少发生。几乎每次回家,小绿总是在曾明跨进大门的那一瞬间准确无误地扑到他怀里,连半秒钟的误差都没有。他曾怀疑小绿是计算好了的,提前三秒钟藏在门后,三、二、一,扑!但今天没有门后的小绿。没有。屋里屋外找遍了,无影无踪。没有。连一声狗叫都没有。没有。曾明听到妈妈在喊他吃饭。他问妈妈小绿在哪里。他妈很凶地说:“就知道玩,不好好学习!”他的眼眶湿了,在妈妈的注视下,他强忍着没让眼泪跳出眼眶来。饭桌上,妈妈夹了一大块肉到他碗里,他咬了一口,觉得味道很香,就大口吃起来。一大盘肉都被他们母子俩吃完了。他看见妈妈露出的笑容,于是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又问了一遍小绿在哪里,妈妈一边剔牙,一边说:“在你肚子里……”

曾明妈妈离婚后一个人带着曾明。很多人同情曾明妈妈,但他们更怕她,因为没有人知道她的笑容后面是什么。有一次,马大伟对曾明说:“我妈说你妈打牌老使诈。”曾明说:“我妈脑子坏掉了,不按常理出牌。”马大伟又说:“你妈笑起来很古怪。”曾明就把脸上的皮肤挤出夸张的表情,问马大伟:“是不是这个样子?啊?是不是这样子啊?”马大伟后退三步,问:“你、你、你真的把小绿吃掉了?”曾明突然两眼放火,扑向马大伟,厮打起来。马大伟比他高半个头,此时却在他的愤怒之下显得羸弱无比。曾明嘴里胡乱嚷着:“你放屁你放屁我操你妈放个臭狗屁……”

 

天性纯良的马大伟并没有因此跟曾明绝交,虽然他被打得头上手臂上都挂了彩。回家涂了紫药水后,马大伟照镜子时脱口而出一个词“花花绿绿”,接着吐了个舌头,紧紧捂住嘴巴。马大伟跟他妈说:“曾明太可怜了,他吃了自己最心爱的小狗。他是全世界最可怜的人。”马大伟他妈原本要找曾明他妈吵架顺便索取医药费,但一想到她的谜一般的笑容以及笑容背后的深渊,就只能叹口气说,算了。

多年以后,曾明是高档小区地下车库的一名保安,穿着不太合体的藏青色制服。在众人眼里,他是一个普通而又不普通的保安。“不普通”的意思是他喜欢看书,不爱说话,总随身携带一个绿色复古皮面笔记本(我也有一本,但我的是棕黄色),有事没事埋头写几行。“众人”的意思是住在高档小区的高档人和在此工作的人。作为一名地下车库的保安,虽然工作环境不太好,鼻子所及皆是发霉的空气,但工作相对清闲,因而他有不少时间可以看书、写字。有一天,一位戴着眼镜、一脸胡子、肚子隆起、衬衫雪白、皮鞋漆黑的男子出现在曾明面前。这位男子以前没见过,可能是刚搬来这个小区的。这位男子停好车后,就站在曾明面前,双手抱胸,不说话,只笑。

“这位先生,有事吗?”正在笔记本上写东西的曾明合上本子,抬起头。

这个男子笑了一会儿,终于开口了:“曾明,我是马大伟。我就知道我会再见到你。”

 

2

 

“地下车库的光线比较阴暗,我的视力不好,就只看到一个富贵人在冲我笑。”曾明回忆起那次与马大伟的突然重逢。曾明有一张习惯性陷入沉思的脸,让人看了干着急。我掏出那本棕黄色皮面笔记本,准备写点什么。我的笔记本是纯牛皮的,内里是线装牛皮纸张,很贵,不舍得写,因而空白一片。目前为止,并没有获取什么重要资料,我无法把以上曾明陈述的内容与他所犯的罪行联系到一起。空白一片。

重逢那天,马大伟邀请曾明下班后去他家吃晚饭。曾明穿着藏青色保安制服,脸上挂着腼腆的微笑。马大伟刚刚才搬到曾明工作的这个高档小区。让曾明为难的,是要带什么礼物去马大伟家做客。他很少去别人家做客,经验匮乏。但马大伟善解人意地打消了他的念头,他说:“很久没见了,吃个便饭。什么都不要带,老同学了,千万不要客气。”马大伟把家里地址留给他,再三强调不要带礼物。曾明望着对方离去的背影,深深叹了一口气,随后就打量自己站姿的卑琐,这是一种多年贫穷生活耕织而成的习惯性卑琐。

念头起起落落,是人之常情。曾明还是在小区附近的小卖部买了一瓶高粱酒,金色的盒子拎在手上,仿佛能为自己地下车库保安的身份镶一道金边。马大伟家的墙很白,他老婆也很白。这让曾明想到自己家的墙不白,而且霉斑丛生,也想到自己竟没有老婆。自卑之心升起,一杯酒下肚,自卑心落下,像升旗降旗一样利落,这是酒的伟大功劳。马的老婆是大学的音乐教师,穿一条白底紫花的裙子,她做的菜味道淡是淡了一点,但菜色青春靓丽,跟她一样好看。这明显是一个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女人。马大伟称呼老婆“李老师”,曾明就跟着这么叫。李老师待人热情周到,曾明如沐春风。李老师吃得很少,也不喝酒,时不时看一下手表。马大伟说:“李老师,今天你有瑜伽课是不是?”李老师说,嗯。然后她就回卧室换了套粉紫色的瑜伽服,然后跟曾明寒暄了一下,离开。李老师说话声音细细的,像一只漂亮苗条的蚊子扎在曾明皮肤上,痒痒的,很舒服。

马大伟看李老师走了,就把桌上的红酒换成了白酒,两人没什么话,埋头吃喝了一阵。曾明发现马大伟的胡子上粘着菜渣,就哈哈大笑起来。

曾明说:“我差点没认出你。”

马大伟说:“这么多年了,你都没怎么变。”

曾明问:“你怎么会变成大学老师的?你教什么?”

马大伟轻描淡写地说:“教历史,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

曾明反驳道:“不对,最没用的是我,看门的,不不,看车的。”

马大伟安慰说:“不是,那个,你的岗位很重要,车子要没人看管,世界就乱套了。”

“要不咱俩换换?”曾明笑说。

“呵呵。”马大伟看到曾明的笑容,于是想起了小时候看到的曾明妈妈的笑容。

酒落进肚里,把曾明的心弄得鼓胀起来。他用牙签剔完牙,指着桌上的残羹剩饭说:“今天吃得好饱,太饱了!你知不知道非洲还有多少难民饿着肚子?”

马大伟笑了笑:“这些年你是怎么过的?”

曾明也笑了笑:“历史老师,你想研究我的历史?”

马大伟说:“历史都是虚构的。”

“那你还研究个屁?”曾明的音调不知不觉被酒精弄大了。

“混口饭吃呗。”马大伟的音调还保持着优雅。

曾明说:“我也是混口饭吃,我们都一样,最终结果都一样。”

接下来两个人好像都没什么话说,曾明就告辞了。

 

“然后你去了哪儿?”我把笔尖对准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第一页左上角,琢磨着总该记录点什么吧。

曾明被我这么一问,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那张擅长陷入沉思的脸此时被现实的光线照耀,有一种梦被惊醒的沮丧。“该说的我都跟警察说过了。”

“我想知道那些不该说的内容。”我诱导他,“比如,你说你进了那家发廊,但你没说你为什么会进那家发廊。”

“那家发廊就开在我回家的必经之路。”

“既然开在你回家必经之路,为什么那天晚上是第一次进去?”我终于在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上写了两个字“嫖娼”,并翘起二郎腿,等待着曾明的娓娓道来。

 

3

 

那天晚上酒足饭饱,曾明走在回家路上,想起自己所谓的“家”里有一堆脏衣服没洗,厨房的一面墙壁总是渗水,跟房东提过几次。曾明小心翼翼地跟房东抱怨,表面上是为解决墙壁渗水问题,但背后有更为真实的目的:为抗拒房东未来涨房租作铺垫。

一路上曾明闻着自己嘴里呼出的酸酸的酒气,那是一种久违的原始满足感。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家发廊正拦在回家的道路上。其实这家发廊从它出生那一天开始,根本就“长”在曾明回家的道路上,但只有今天,它极为果断地“拦”住了他。

“先生洗头吗?”女孩的大腿亮晃晃的,曾明眯了眯眼睛,就进去了。

女孩引导他坐上一个椅子,就开始捏他的脖子,一边说:“先生想怎么洗?”

“能怎么洗?”

女孩递给他一个价目单。他感觉自己正在点菜了,本能地跟女孩问东问西,还讨价还价。

“你这里卫生条件怎么样?”他发现自己此时的口气很像公司某位领导,油然升起一股虚弱的优越感。

“你看喽。”女孩露出一点不耐烦。

“我想了解一下里面都有什么内容,比如这个全身按摩,挺贵的……”

“先生你进来我跟你讲。”女孩把他带到里间。他立刻闻到一股霉味,好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味道,这种霉味虽说跟地下车库的霉味略有不同,但也相差不大,甚至可以说,这两种霉味是表亲关系。如果说地下车库的霉味是表哥(略显雄性),那么发廊里间的霉味就是表妹(略显雌性)。这里没有窗户,只开了一盏粉红色的灯。很暗,眼睛有点不适应,不过很快就适应了。真的很快,人这东西,适应性最强。他脱掉鞋,爬上床,才发现床单上有一块淡褐色的污渍。趁女孩跑去外间拿东西,他训练自己:如果在明亮的白炽灯下,这块污渍应该是铁锈红色;如果在正午的太阳光下,它或许是深咖啡色;如果不开灯,它就不存在;如果闭上眼,它也不存在。

于是曾明闭上了眼睛,但他很快发现自己是在自欺欺人,因为他的鼻子闻到了这块污渍。这时女孩回来了,看不清她拿了什么东西。女孩直接就过来解他的皮带,他为她动作的麻利惊叹。如果她突然把自己脱光,就像一只脱茧而出的蛾子,那么他会好好享用这只蛾子吗?

女孩把他外裤脱掉,动作有点粗鲁。“小心一点!”他听出自己声音里的强硬。女孩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动作温柔了一些。顾客是上帝,他想。借着一点酒劲,借着昏暗的灯光,他可以勉强装出一副被惹怒的上帝的样子。不过,即使这样,也都他妈是借的,酒是借的,灯光是借的,女人是借的,床是借的,床单上的污渍是借的,人生如借啊。

他赤裸着下身,女孩不紧不慢地给自己手上抹润滑油。

“第一次做吧?”女孩的手把他捂住,就像捂住一个光洁的婴儿。

“不是。”他从喉咙里发出的这个声音,在粉红色灯光映照下,显得优柔寡断。

女孩动作娴熟老练,像车间女工一样勤勤恳恳地工作。但他是一个很难拧紧的螺丝,让女孩手有点酸了,始终没能旋紧。他有点不好意思,“你把衣服脱了,我看看,可能就行了。”

“哦。”女孩就像一个炒菜忘了放盐的小媳妇,不好意思地应诺着,哗地就把自己脱光。真快,太快了。曾明有些索然无味,女孩的手旋得越发急切,是那种击鼓鸣冤的急切,但鼓点富有节奏,说明女孩是一把老手。终于好了,取精,收钱,完成任务。

 

我完全相信以上细节曾明没有跟警察交代过(没有必要交代),那么我掌握的是第一手劲爆资料。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他干吗要对我坦白那么多隐私,喜的是我竟然能得到一个杀人犯的如此信任。

曾明每一次作案都是傍晚,据他说,天色昏沉。他说自己从小就不喜欢阴雨天。于是我在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上写了两句话:连变态杀人犯都不喜欢阴雨天!坏天气总是成为坏人干坏事的理由!

据警方说,曾明拒绝接受精神病鉴定,但是他的行为又令人费解。曾明对警察说:“过程太快了,不记得杀了几个。”他希望对方能给他提供一个准确的数字,当数字给他之后,他又觉得不可靠。据说在审讯室,警察个个庄严肃穆,曾明则像个被惊吓的小孩,两腿抖个不停。

 

4

 

“第二天是休息日。”曾明对我说。他在我面前一直没有戴手铐,但两脚被铁链锁住。之前警察还特地问我需不需要把他的手铐起来,我故作潇洒地说,不用。

虽然是休息日,但曾明习惯了早起。他下楼买了豆浆油条,匆匆吃完。在这个出租屋里,曾明竟然没睡过懒觉。他埋怨自己刚才吃得太快了,急什么?好像有什么事在他后面追着一样,哪有什么事?他匆匆刷了牙,发现牙缸有点脏,就洗了洗。然后又洗了那堆脏衣服。他从衣橱里挑了一件最贵的衣服,有点皱,但没有熨斗,用手拨弄几下,感觉也没那么皱了。穿上。没有大镜子。出门之前擦了擦皮鞋。不是用鞋油,用餐巾纸擦,皮是假皮,也叫皮革,如果不把脸贴近皮鞋,谁能知道它是不是真皮?

我在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上写了:他其实挺爱干净。

曾明突然说:我也有一本那样的牛皮本。但我的是绿色的,我喜欢绿色。

我点点头,没有接他的话匣子。我想听点有用的东西,跟案件有关的细节。

洗漱穿戴好之后,曾明把门打开,眼前是一条狭长的走道。走道两边一溜的门,门与门之间挨得很近,像有亲戚关系,其实门里面的人谁也不认识谁。在走道上走啊走,差点踩到一摊花花绿绿的东西,是哪个租客酒醉夜归的呕吐物,如果仔细看,就能看出已经发硬了。还好没踩到,每次都没踩到,运气还不错嘛。

楼下是车水马龙,一派繁华。走过一些人行道,盲道也体验一下,走过几个红绿灯,快把肚子里的豆浆油条走没了。走着走着,就走到自己工作的小区了。今天不用上班,但他还是自然而然地来到这里,这说明人也是一种机器,脑子里也都是自动化流水线。

咬咬牙,曾明走向马大伟的家。美丽的李老师把门打开,嘴巴慢慢开启,然后闭合。这是一种惊讶的优雅反应。

“大伟不在,跟朋友一起钓鱼去了。”李老师尽量笑得热情而又不漫不经心。她今天穿了一件花衬衫,虽说是花的,却一点也不轻浮,是一种不动声色的高级诱惑。

“哦……我应该先跟他打电话的,”曾明腼腆地笑了笑,“那个……大伟让我有空常过来坐坐……我以为他周末会在家……”

“哦哦哦,是啊,那……要不要进来喝杯茶?”

“哦不用了,他不在我就不进去了。”

“没关系啊,进来喝口水……”

进到屋里,一番礼貌拘谨的交谈后,李老师的手机响了,她似乎很快活,跟手机里的人聊天,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的。她的耳环很长,绿毛茸茸的,像风中摇曳的狗尾巴草。

杯子里的橙汁喝完了,李老师放下手机,给他续杯,“一个朋友,刚从西藏回来,急着跟我分享。”

“西藏是个好地方,我听说厉害的人都去过。”曾明说。

“我不觉得非去不可,而且我的身体也不行。”李老师喝的是绿茶,茶叶在透明杯子里漂浮。

“不会的,你很厉害的,我一看你就知道是厉害的人。”曾明说。

“啊?什么意思?”李老师长发浓密,拨在脖子的一侧,显得脸更小更白。

“没什么意思,呵呵呵,马大伟也很厉害,你们都挺厉害的。”

“不太明白。”李老师抿起嘴,笑容消逝。

“我可能词不达意了,不好意思。”

“没关系。”

“我该走了。”曾明站了起来。李老师也站起来,把长发拨到另一边。他们一前一后走到门边时,曾明回过头说,“不用送了。”他们离得很近,他甚至能闻到她洗发香波的味道。“好香哦。”他还是没忍住。

李老师警觉地退后两步,脸上毫无表情。于是他说:“我真想跟马大伟换一下啊。”李老师沉默地扭动门把。他看着她的鼻尖,笔直的弧线。于是他继续说:“哪怕一天也好,那样就死而无憾了。”

“你有病吧?”李老师把门猛地打开,肩部又一耸一耸的。

“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他的脚慢腾腾,似乎他的脚在思考她话中的意味。

“说实话,你这种人我见多了!请你有点自知之明,以后不要再来我家。”李老师顺势说起作为被骚扰的女主人该讲的话。

“我来找我的同学,马大伟让我常来的。”他说,“你以为我喜欢来?是他叫我来的。”他突然感到委屈起来。

“哼,大伟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同学,真奇怪。”她冷笑。

“别开玩笑。”他说。

“谁开玩笑了?我最讨厌开玩笑了。”他的脚还没完全跨出去,她已迫不及待要关门。

他用一条腿卡住门,“你看不起我,对不对?我从第一眼就看出你看不起我。你真厉害,你们真了不起!”

“去你的,快滚出我的家!”李老师气鼓鼓的,皮肤显得更加饱满多汁。

“啧啧啧,原来老师也会骂脏话啊……”曾明感觉自己心底的什么东西被唤醒了。

“流氓!”

“对,我就是流氓!等着我,我明天还来,天天来,谁叫我是流氓呢。”曾明把李老师说得脸发青,却把自己说得脸发烫。

“你敢来,我就报警!”李老师要把曾明完全关出去,但后者兴致挺高,那条腿挺有力。她使劲推,门纹丝不动,她暴露了她的娇弱,助长了他的士气。

她气呼呼地弃门而去,要去找手机,也许她要报警。

他把脑袋伸进来,“李老师,你太开不起玩笑了,我如果要强奸你,早就干了。”然后就把门重重关上,一颠一颠地跑开了。

曾明想,李老师未必会报警,但一定会跟她丈夫马大伟哭诉。所以,他这几天一直在地下车库等着他来找自己。他想象着马大伟愤怒的样子,咆哮着,胡子抖动,肚子一鼓一鼓的。第二天,马大伟去地下车库取车,远远地跟他挥手,笑眯眯的。第三天,情况差不多,点头,微笑,匆匆忙忙开车上班。第四天,仍是这样,马大伟像什么也不知道一样友好,还远远就打招呼说:“老同学,改天请你喝酒啊。”

几天攒起来的快感全消失了,曾明感到自尊心被冒犯。“马大伟,你太小看我了!我可是一颗被搁浅了很久的炸弹呢……”

 

“为什么要谈这个?”我打断曾明。

“……其实你应该去采访一下那个女人,你们记者不是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吗?你帮我问一下她,问她那天为什么突然变脸!妈的,这女人变脸跟变魔术一样!”

曾明为这事如此愤怒,很不合时宜。作为证据确凿的杀人犯,终究难逃一死。他难道不该酷一点?不该给我、给众多看客、给历史留一点好印象吗?

其实我试图采访过那个被称为“李老师”的女人,但被拒绝了,她冷若冰霜的样子使我很受挫。受挫的瞬间有一个邪恶的念头闪过我的脑海:那天如果曾明强奸了她该是多么大快人心啊。这件事让我又在棕黄色牛皮笔记本上写下:没有人喜欢受挫,受挫多了就有可能变成杀人犯,人人都有变成杀人犯的潜质。

虽然妆化得很精致,但我能看出,这个叫“李老师”的女人也曾饱受挫折。也许她跟曾明的不同之处在于:多少有点社会常识,因而知道自己有权拒绝一个小记者的骚扰。

 

5

 

又过两天,作为大学历史老师的马大伟满脸富贵人的那种笑,果然请曾明去小酒馆喝酒。小酒馆装修得很洋气,一个金发的外国女人跟马大伟用英语叽叽喳喳聊了几句,她似乎是酒馆的老板娘,没过一会儿拿来一瓶洋酒,拍拍马大伟的肩膀,扭着屁股走开了。马大伟在酒杯里加了几颗冰块,然后递给曾明一杯。

曾明在我面前所陈述的内容像一张荆棘密布的网,我渐渐怀疑这张网里最关键的人物是马大伟。

加了冰块的洋酒真好喝,但曾明脸上出现了别扭的表情,他鄙视(或者是嫉妒)这种精致而虚伪的生活方式。马大伟一脸单纯的笑意,仿佛他老婆什么也没跟他说。曾明决定先发制人,他说:“前两天我去你家了。”马大伟淡淡地说:“我知道,我老婆跟我讲了。”

“好。”曾明说,“你今天就为这事来找我的吧?不过,好像没必要请我来这么贵的地方消费吧。”

马大伟说:“什么事?”

曾明立刻笑起来,一边摇头一边笑,故意把嘴角歪到左边,接着歪到右边,以为既可以为接下来的谈话制造气氛,又可以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惹不起的坏蛋。

但马大伟整个晚上都沉浸在另一种气氛里。他说话没头没脑,总结起来就三句:1、酒才是我的老婆,没有它我根本睡不了觉;2、我心脏不好,经常偏头疼;3、我是我们学校里的一个笑柄。

曾明则说:“洋酒太厉害了,别看我是个低贱的保安,我有一颗非常厉害的心。”

曾明还说:“老同学,我有一个伟大计划,老同学,你可要帮我实施这个计划呀。”

当马大伟已经进入酒醉昏迷状态时,曾明才渐入佳境,他不管对方听到听不到,自顾自说着自己的伟大计划。

 

关于这个伟大计划,曾明对我遮遮掩掩。我抿着嘴唇,在笔记本上写着:既然是个杀人犯,就不可能单纯善良,我太轻敌了。

曾明打了个哈欠,问我几点了,又问我几岁了。我发觉自己越来越不懂他了。于是我跟他说:“年龄是我的秘密。”他笑着说:“你真厉害,你们都挺厉害!”我说:“你才厉害呢,你最厉害!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有多红?”

气氛不太好,采访似乎很难继续。曾明又陷入沉思,我很尴尬,觉得自己无能。只能叹息,咳嗽。他抬起头来,问:“为什么会这样?”

我说:“对呀,为什么会这样?曾明先生,这也正是我来这儿的目的。”

“……要怪就怪那天突然停水。”曾明的目光越发黯淡。

 

出租屋的夏夜最喜欢停水,而且没有预告,没有缘由,想停就停。有租户抱怨,然后旁边的人就会劝说:老房子就这样,廉租屋就这样,忍忍吧。

没水,没法洗澡,要带着黏黏的汗液睡觉。曾明很难受,蜷缩着,把身体缩成一个粽子,开始做梦,梦见自己被烂泥浆包裹全身,梦见蛆虫爬过来,天干得要裂开,一滴水也没有,他的眼睛变成红色。转入另一个梦,他有一把很长的尖刀,在公共厕所小便,总有人打扰他,使得他尿不出来,于是他拔出尖刀,白刀子进,白刀子出。无色透明的血,滴滴答答,用来清洗身体……

为了显得认真负责,我曾经走访曾明所住的那栋廉租屋。我出示了记者证,那个熬夜过度而双目凹陷的房东踩着人字拖,打开其中的一间,不到十平米的房间被布帘隔成两小间,每小间各住一户人家,其中一小间里有祖孙三代人,分别挤在三层铁架床上。我冒出一句:“坐牢都比这宽敞。”房东说:“没办法,这些外地来的打工者,太多了,都要把城市挤爆了。”

“这里经常停水,对吧?”我问。

“老房子,没办法啦,水管老化了。人老了,也会生病,就是这个样子啦。”

“说是那么说,但你想过没有?如果不停水,曾明可能不会变成杀人犯喽。”我对房东眨了下眼,还吐了吐舌头。

“记者同志,你可别吓我啊,警察都没这样吓我。他杀人,是因为脑子有病。”房东说。

“有病?什么病?你有药么?”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说话嘛……”房东摇摇头。

“没办法,我就这个样子啦。”

曾明原先住的那间被警察封了,房东不敢打开。我透过门缝瞄了瞄,还嗅了嗅,然后装模作样地走了。

 

6

 

从破旧的廉租房出来,我溜达到了马大伟居住的高档小区。作为一个记者,我常年被包裹在职业套路里,渐渐对一切事件(包括危言耸听的血案)都丧失了热情。我不知曾明的案件里哪个地方拨弄了我神经,总之,我必须沿着这久违的入世激情,搞明白一些事情。

高档小区绝不会在燥热的夏季经常停水。马大伟体会不了没水洗澡全身黏糊糊的感觉,但他也体会过曾明永远体会不到的感觉。马大伟给我看的背后纹身,显然忤逆了大学历史老师的形象。纹的是一个英文字母LL本来是一个秘密,跟他另一个秘密一样隐蔽,另一个秘密是他阴囊左侧长了颗黄豆大的疹子。

事情是这样的,马大伟喝酒之后把自己的秘密一一展示给曾明,而曾明不把那些当秘密,他认为那是一种信任,于是曾明把马大伟的秘密传递给了我。我传递给了我的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曾明说:“有些事情我不说会憋死,有些事情说了更难受。”我只得说:“没关系,你想说就说,随便说。”曾明既然不计后果地作了恶,并欣然承担恶果,那他一定希望我在这个时候能宠宠他。

马大伟给我的印象是吊诡。杀人犯曾明反而显得普通,或者说平凡。作为一名大学历史老师,马大伟有一个吊诡的历史观。他说:“我没有宗教信仰,但我相信上面有一个家伙在指挥着地上发生的一切。那是总工程师。”我说:“哦,你们教师是灵魂的工程师啊。”马大伟说:“上面那个家伙更厉害,他主宰一切,我们都是他的玩具。”

马大伟不得不这么领悟命运,因为他第一次见到L,竟然有一种被雷劈的感觉。鸡皮疙瘩在格子衬衫里面抖动。在大一新生的第一节课堂上,L穿着一件浅灰色T恤,上面两个纽扣没系,马大伟的眼睛停在L的胸口处不到两秒,呼吸就困难起来。以后每次在教室看见L都如同受刑。他们情不自禁,发生了师生恋,并且频繁地幽会。后来他们在约会酒店里被一个同事撞见。想想,出轨对象是自己的学生,老婆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而揭开奸情的将是他们夫妻的同事,马大伟觉得世界太小了,或者说是他的世界太小了。这下完了,学校将炸开锅,他的婚姻、他的前程、他的小世界(就是整个世界)将如多米诺骨牌般不急不躁、按部就班、不可撤销地塌毁。

此后一个礼拜,马大伟都在焦虑地等待着末日的宣判,日日夜夜用酒精把眼睛泡得红肿如蜜桃。但学校并没有炸锅,也许那个同事还没想好如何揭开这个令人兴奋的秘密,也许那个同事忘了,也许他根本没看清楚,也许他不想搭理别人的私事,也许他在酒店也有秘密……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也许”,没完没了的“也许”,真让人喘不过气来。此事就那么悬吊着,一天一天地熬煎,终于把L弄得不耐烦了。

L想要一个结果。马大伟说:“我们都还活在这个糟糕的世界,不是么?我们还能有别的选择吗?”年轻鲜嫩的L是开启历史老师马大伟身体的驱动器,但后者却无法给前者一个结果。L却喃喃地说道:“你其实早已有了结果,你不可能放弃你体面的家庭和事业。”L扭头要走,马大伟把房门扣上。当时他们依旧在酒店见面。除了酒店,这拥挤的世界哪还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一想到L在地上妖娆爬行的样子,想到对方一个眼神就可以让自己莫名勃起,想到那几秒钟的受死般的颤栗,寒毛如针竖的畅爽,马大伟就受不了了,他只能把L环腰死死抱住,双眼湿漉漉,逼得另一双眼也湿了。

马大伟就是在这种煎熬中遇见了他的老同学曾明,他觉得上天安排他们再次见面必有深意。作为大学历史老师,马大伟越来越迷信了。

接下来,有时在小酒馆,有时去路边烧烤摊,有时是冰啤,有时会开一瓶有年份的红酒,总之重点不是吃什么喝什么,而是他们各怀鬼胎:马大伟有一肚子东西要安置,而曾明需要思考自己的伟大计划如何得以顺利实施。

马大伟几番欲言又止,终于说了他的L。曾明觉得马大伟的铺垫太长太无聊,而且措辞不直接,又充满洋骚气。比如,曾明问L究竟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马大伟竟然冰冷地看他一眼,说:“这不要紧。”曾明问:“那究竟什么要紧?”

马大伟说:“你体验过被雷劈的感觉吗?就是这样,我跟L在一起就是这种感觉,所以我不怕被雷劈,因为我已经被劈过了。”曾明问:“那你怕什么?怕你老婆?”马大伟说:“这不要紧。”曾明就急了:“那到底什么要紧?这个L比你老婆还漂亮吗?”马大伟想了想说:“漂亮这个词太庸俗了,而且我不是来跟你炫耀的。”

“那你跟我说这些干吗?”曾明问。

“我心脏不好,医生要我戒酒,但我还是天天喝,因为不喝根本就睡不着,你说我还能怎么着?说不定哪天就喝死了,你说我还有什么好怕的,但我就是怕,也不知道怕什么,反正就是怕……”

曾明陷入沉思。

马大伟伸出手摸了曾明的头发。曾明尴尬地躲闪。

“去年春节我回老家,见到你妈了。”马大伟说,“她老得比一般人快,头发全白,背驼得非常厉害,差不多弯成了九十度角。”

曾明嘴角瘪了瘪。

“你有多久没回去看她了?”

“永远。”曾明说。

 

7

 

十八岁那年,孙琳高考只差3分落了榜。她有个表姐在上海打工。表姐打电话叫她去上海找份工作。那是孙琳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半个月后,表姐打电话来,问孙琳怎么还没去上海。孙琳父母吓出冷汗,赶紧报警。孙琳失踪了,音讯全无,警方怀疑她在火车上被人贩子拐走。三年后,孙琳突然敲开自家的门。母亲跌坐在地上,嘴里只会阿弥陀佛。父亲杀鸡宰羊,放鞭炮,全村人都跑来围观,热闹非凡。孙琳梳洗一新,嗑着瓜子,倚门而立,一只脚在拖鞋里驻扎,一只脚光溜溜顺着门槛勾撩。邻居们目瞪口呆。孙琳父母赶紧把大门关上,停了声息。失踪的这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孙琳闭口不谈。民警来了几趟,热茶喝了几杯,东拉西扯聊了半天,瓜子壳吐了一地,关于失踪的三年,一个字都不吐。

不管这三年发生了什么,孙琳的确脱胎换骨了。三姑六婆都在议论,沉默寡言、老实巴交的好姑娘变成了妖怪。然而妖怪并不总是招摇过市,更多的时候,孙琳都在发呆。发漫长的呆。在喧哗人群中,她的神跑了。当神回来时,别人看到她嘴角的涎水。她擦了擦,露出一个如梦似痴的笑容。于是大家开始传言孙琳脑子坏了,也有人想象力丰富,编了些故事,意思是孙琳被拐走的三年光阴发生了多么多么惊心动魄的故事,把脑子都搞坏了。至于有多么惊心动魄,总是用会心一笑来省略。因为孙琳一字不吐,想象空间就无限大。没有人敢娶她,兄嫂嫌她在家里白吃白住,于是在父母的怂恿和兄长的胁迫下,她嫁给了一个卖水果的残疾人。她生完孩子,就拒绝跟丈夫同房。她丈夫虽然是个瘸子,在男女之事上却十分生猛,后来跟一个哑巴女人好上了。孙琳欢天喜地,顺理成章地跟丈夫离了婚。

离婚后的孙琳独自带着儿子生活,一直未改嫁。日子过得很艰辛,孙琳干过很多工种,在工厂洗瓶子、给高楼大厦洗厕所、保险推销、餐馆里打杂、夜市里摆地摊、清晨卖早餐……儿子曾明暑假时会去卖冰棍或捡废弃矿泉水瓶卖,以贴补家用。孙琳对儿子有一句口头禅“我这么辛苦都是为了你”。孙琳的眼睛是一个深渊和另一个深渊。街坊邻居觉得孙琳的笑容很可怕,因为他们无法预测她的笑容什么时候晾出来,什么时候收走,她会在该笑的时候铁着脸,不该笑的时候突然迸发潮水般的古怪狂笑,她会笑弯了腰,笑得腿抽筋,笑得发髻散开遮住眼,笑得眼泪鼻涕糊一脸。

仿佛是为了报复,马大伟如此详尽地叙述曾明的童年往事。马大伟还用他吊诡的历史观对我分析道:“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变成杀人犯。回忆起来,曾明当初如果没有养那条叫小绿的狗,也许现在就会跟我一样正常。曾明很爱小绿,他妈妈杀了小绿,还骗曾明吃了小绿。曾明吃完小绿,吐了三天三夜,后来还发烧,可能脑子烧坏了,以前考试全班第三名,一下子降到倒数第三名。”

“但那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吧。”我说。

“你可能不相信,自从曾明吃了小绿,不但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而且整个人都变了。”

“哪里变了?”

“变得越来越像他妈了……有时候我看到他会吓一跳,他的眼睛跟他妈简直一模一样。”

“两个深渊?”

“对,他们母子加起来就有四个深渊了。”

说起曾明的那个伟大计划,马大伟在脑海里翻箱倒柜,“我那天喝得醉醺醺的不太记得他说什么……他好像说要辞职……对了,他要在天花板上安装一个吊环……”

“吊环?锻炼身体?为了有力气去杀人?他要你帮他实施这个计划,怎么帮?莫非你是这起杀人案的帮凶?”我急切切问了一连串问题。

“记者同志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你应该去写小说。”马大伟笑起来。

我想对马大伟说我连小说都懒得写,但我没说,我懒得说。同时我对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之所以惜字如金,也是因为懒。我能成为一个记者,拜我父亲所赐。他去年退休了,他很急。我不知道他急什么。我的特点就是不着急。他恐惧退休这件事,恐惧手中的权力一点一点丧失。临近退休,他利用一息尚存的那点权力给我安排了好几个工作,我都半途而废。退休后他那“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剩余权力让我当上了记者。但这份工作干着干着我又不想干了,我妈怀疑我得了抑郁症,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对心理医生说我想写小说,心理医生说去写吧。于是我就写了几篇小说。然后又不想写了。

曾明的案件激活了我的某根神经,我被他迷住了,因为他长着一张将死的脸。我写过一篇小说叫《爱情凶险》,写的是一个离奇的连环杀人案,男主人公用八年时间杀了八个女人(差不多一年杀一个),理由仅仅是报复抛弃他的前女友。男主人公长得骨骼清奇,虽然有一道疤从左眼斜入发鬓。鼻孔善于隐藏,人中深陷,眼距恰到好处,颈部和脊椎骨始终呈一条直线。他很配合,讲话也逻辑分明,像开新闻发布会那样侃侃而谈。这个杀人犯开始的时候并没想去杀人。他丢了自己的女友,找了一年,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女人的背影,觉得很像她,跟踪了一路,被她发现,尖叫声刺激到他,他想把她控制在自己手中,她死命挣扎,扭打中,她跌倒了,脑袋被地上的尖石接住,她死了。严格地讲,这是误杀。第一次经历这个,他被吓到了。他被生活本身的莫名其妙吓到了。生活真冷酷。间隔一年之后,才出现第二个女人。第二个是对第一个的模仿,但模仿未遂,误杀演变为凶杀。又间隔一年,杀人犯一直相安无事,本以为自己忘了以前的事儿,没想到被贫穷害到,抢劫一个女人,失手杀了她。这八个女人,表面上各有各的死因,所以警方一直没把这些案子联系到一起。严格意义上说,这个人是不太严格意义上的连环杀人犯。我的小说里也有一个记者,关于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前女友,杀人犯对这个记者说:“我之所以被她迷住,是因为她长了一张将死的脸。那是一张奇特的脸,我一看到她,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她下一刻就会死!”但更多时候,杀人犯一谈起他的前女友,就一脸恍惚的样子,像淋雨后不小心感冒,呆呆喝了碗甜甜的药汤。

这篇小说并没有发表(其实我的小说一篇都没发表)。有一天父亲问我需不需要帮我跟刊物编辑打个招呼,我拒绝了。如果连发表小说都要靠他那点权力,我宁愿亲手撕碎我的文学梦。

我小说里的杀人案看似没有逻辑,其实充满独特的逻辑。男主人公生命的因果线上长满萋萋荒草,他在草丛里拔草,如同在沙滩上数沙粒,如同在风里吹灭蜡烛。

 

8

 

脚上戴镣铐的曾明又坐在了我的面前。(是的,权力是个好东西,父亲以为顺着我就能治好我的病,所以当我表示对采访死囚的兴趣时,他就用他的权力横扫我前面的障碍,让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出入监狱。)

“我已经死过一次了。”这次曾明一副虚脱的样子,他以为我走了就不再回来。他像渴望恋人一样渴望着我,他脸上的将死气息越发清晰了。

据曾明对警方的供诉,作案选择在傍晚,是因为“天色阴沉”。作案地点是公园。曾明之所以那么快落网,得感谢一位姑娘主动向警方提供了线索。当时那位姑娘正坐在公园湖边石凳上,一对出来散步的老年夫妻经过,觉得一个姑娘独自坐在湖边很危险,怀疑她要跳湖自杀,于是就好心地劝她珍惜生命。姑娘只得反复向他们澄清自己并无轻生之意,他们走后不久,姑娘感到背后有一道影子在靠近,她转过头看到一个陌生男子。男子在她背后站着一动不动,姑娘抓紧皮包,心里很害怕。这时湖边走来一群人,给姑娘壮了胆,她趁机跑了。姑娘回忆道:“这个人看着就不像好人,所以我提高警惕,马上离开了公园,回家洗完澡打开电视,才知道公园就在那个时候发生了命案,太可怕了,就差一点点,我可能就没命了。”

曾明听了我的讲述,笑了。他说:“她撒谎!她本来就准备跳湖自杀的。”曾明还一本正经地给我指出该姑娘叙述中的一个漏洞:如果曾明一直站在她背后,天色如此昏沉,她不可能看清他的脸。

我点点头。曾明陷入沉思,接着告诉我事件的另一个版本:

傍晚时分,曾明饿了。他出门了,外面霞光普照,真美哦。他走进一家小饭馆,点了一盘空心菜、一盘海蛎煎、一碗米饭、一瓶啤酒。他认认真真地吃饭,饭馆极其嘈杂,他却置身于仙境般怡然自得,真好吃啊。吃了饭,付了账,他摸摸肚子,真饱呀。全身有力了,他朝一个公园走去。他昨天也去过一个公园,今天去的是另一个公园。然而对他来讲,公园就是公园,没有这一个与那一个的差别。

公园的路灯昏昏的,出来散步的人们一簇一簇的,草木一丛一丛的。但他一点儿也不急,慢慢来,反正不缺人。湖边石凳上坐着一位姑娘,长发飘动,背影真不赖。他独特的哲学观在内心翻涌:我没有勇气跟她搭讪,但我有勇气杀了她。

他刚走到姑娘背后,姑娘转过头来。他看到她一脸的泪水。

“坐吧,这儿没人。”姑娘说。

他只好坐下。

“好无聊。”姑娘说,“活着真无聊。”

他“嗯”了一声。

“知道我为什么哭吗?为了洗眼睛。”姑娘自问自答。

“刚才有两个好心人以为我要跳湖自杀,劝我好好珍惜生命。你应该不会也是来劝我的吧?”姑娘问。

“我没那么好心。”他说,“自杀是一件好事,我不但不会拦你,我还可以帮你。”

“谢谢,不用了。”姑娘整理一下她的皮包,准备走。

“你害怕了?”他问。

“是的,我害怕。”姑娘说。

“这湖水挺不错,不如我们一起跳?”他说。

“神经病。”姑娘很快地说完这句,迅速起身,朝一个方向走去。

他犹豫了几秒,才决定去追。发现前面有好几个姑娘的背影。天色暗,他不太确定哪个背影属于刚才那位姑娘。他手捏匕首,活动了一下小腿,开始慢跑。他经过一个个散步的人,匕首轻轻划过几根脖子。力度不算大,他没有专门对准大动脉,但也不敢保证不会刚巧割破谁的大动脉。他不知道谁是谁,也没计算过他们的数量,也不清楚匕首的杀伤程度。就那么一路小跑,喘着不大的气,淹在人海中,丢在夜色里。

回到家。他家还是那么破。他家没有电视机。他看不到新闻,不知道发生在公园的事。公园的事,很像一个梦。他像做了一个梦,然后回家、吃面条、睡觉。睡觉也是为了做梦,但他睡不着,如果睡得着,就可以做一个真正的梦。也许做了一个真正的梦,公园的那个梦就可以不做了。

 

9

 

在那之前,曾明已经把地下车库保安的工作辞了。他的房间里没有空调,很热。他坐在地上看安装吊环的说明书,他想起商家信誓旦旦地说“可以保修一年”就笑了,汗液像一层黏膜把他全身包裹,他摸到自己额上的头发,皱起眉头,它们是在他不知觉的情况下自己悄悄湿了的。他连自己的头发都把握不了,他什么都把握不了。世上唯一可把握之物,会不会就是眼前的吊环?

无业的日子,时间流动迟缓,仿佛世界的血管堵塞了。安装吊环比想象中要艰难得多,简直工程浩大。首先得配好工具:人字梯、锯子、锤子、钉子、螺丝刀、老虎钳。曾明向房东借人字梯时遭到拒绝,于是他哭丧着脸(房东却觉得他在笑)说:“没关系,好,反正会给你准备个大礼。”房东至今仍不解其意。

没有人字梯,用两张凳子叠加,人踩于凳子之上,虽然勉强能够到天花板,但人在上面敲敲打打,凳子难免会摇晃,上面的人一不小心就会摔下来,不妥。好在离计划实施之日尚有时间。曾明决定先上街购买其他工具。

在五金店顺利买到锯子、锤子、钉子、螺丝刀、老虎钳,发现五金店旁边的店铺关闭着,门上贴着“本店招租”,他依稀记得它之前也是一家发廊。看来发廊的生意也不好做,“世上苦人多啊,”他竟感到一丝轻松,仿佛自己即将脱离苦海,仿佛自己怀揣着多么甜蜜的解脱秘方。

“所以你又去了之前那家发廊?”我发问了。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曾明盯着我。

我脸红了。(我居然还会脸红。于是在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上写下:他太普通了,他身上没有一点杀人犯的气质。)

然后曾明告诉我有个心理学家找过他,想研究他,被他拒绝。“还有其他记者来采访我,但我都不想理他们。”曾明得意洋洋地说。看得出来,这段日子是曾明这辈子最“受宠”的时刻。

“那为什么愿意接受我的采访?”我问曾明。

“第一次见你时,我本来想敷衍几句就把你打发掉的,但是我看到你,黑眼圈那么严重,讲话也没什么底气,好像挺虚弱的,这证明你过得也不太好,所以我对你印象挺好。我讨厌那种活得雄赳赳气昂昂的人。再说,我也没有什么朋友,跟你聊聊天,打发一下时间,总比傻逼一样等死要好一点吧。”

的确,曾明几乎没有朋友,马大伟只能算酒友,他们之间没有真诚交谈的前提。但,“酒是个好东西”,马大伟总这么说。而对于曾明,酒也不错,因为有酒,那个发廊才会“拦”住他。

发廊里有不同的女孩,但她们又那么相似,就像一盘盘速冻饺子,迅速从冰箱里取出,草草煮熟,端上来,急不可耐地说:请吃我,快吃我。

“这么说来,发廊也未必是个好去处。那么,哪里才是好去处?”我继续问。

“吊环。”曾明说。

“吊环?”我一边问,一边在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上写下“吊环”两个字。

但接下来曾明并没有马上把“吊环”说清楚,而是露出羞涩的表情,呆呆地望了望天花板。他这样子,令人极其困惑。不过我也不急,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告诉我关于吊环的一切。在他发呆的空档,我在棕黄色笔记本上写道:这是一个孩子,吊环是他的糖果。

人字梯最终是从房东那儿偷来的。借不来,只能偷了。用完就还,还算偷吗?有了人字梯,耗费将近六个时辰,吊环终于安装好了。之所以把时间记得那么清楚,因为肚子饿了。肚子是不会骗人的。

他自己煮面条吃,他吃得有滋有味,像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吃完面条他很认真地刷牙、洗脸。他要睡觉了,他竟然先去洗脚,他有专门的擦脚布,一丝不苟地擦干自己的脚。他端端正正地躺到床上,让自己的身体不偏不倚刚好放在床的正中间。他恭恭敬敬地闭上眼睛,一动不动。8分钟,他真真切切地睡了8分钟。8分钟后他睁开了眼。他睁眼的方式暴露了一件事——这8分钟他并没有睡着。他睁眼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匕首一样快。

他睁眼后说了他的第一句台词:“开始睡觉,预备齐!”

说完这句台词,他又闭上了眼睛。并且陷入童年——

有时童年空洞洞,有时童年鼓胀胀,有时童年像红烧狗肉在肠道里蜿蜒爬行……

 

曾明早已把计划实施的日期定在自己生日那天。也算是个大日子,以示隆重。从吊环安装好到计划实施之日,还有整整十二天,这是曾明一生中最无所事事的一段时间。“很难熬,是黎明前的黑暗。”有趣的是,这话反着说似乎也成立——“黑暗前的黎明。”

与此同时,大学历史老师马大伟正跌入他亲自构建的历史观中,一心一意研究命运之手挥动的弧线。两位老同学漫不经心地喝着酒,各怀心事。马大伟说:“你要帮我。”曾明也说:“你先答应帮我。”

马大伟说:“你是不是喜欢我老婆?”

曾明说:“开什么玩笑?”

马大伟说:“我对不起她……你有空多陪陪她……”

曾明呵呵笑起来,笑得直哆嗦。

马大伟喃喃道:“她表面上矜持,其实内里很脆弱,那天你如果脸皮再厚一点说不定就……”

“你喝多了!开什么国际玩笑……”曾明笑得停不下来。

跟马大伟最后一次见面是在路边大排档,喝的是啤酒,马大伟对酒不挑剔,什么酒都喝。这次他还带了一个穿绿衬衫的年轻男子,肌肉紧绷、容貌俊秀。当这个年轻人把手轻轻放在马大伟如怀胎六月的大肚腩上时,曾明心领神会地笑了,原来他就是那个让马大伟神魂颠倒的L

坐下不到半个钟头,酒精中毒患者马大伟一如既往地陷入他自己预设的人世迷醉,喋喋不休地说“你要帮我啊你要帮我”,却吞吞吐吐不明说要帮什么忙。当晚曾明却明白确凿地要对方替他收尸。他说:“我生日刚好是在酷暑天,太热了尸体腐烂得快,我也没有其他值得信赖的朋友,只有你了。”可当时马大伟的双眼已蒙上一层薄霜,鼻头发红,嘴唇略微歪斜,他说:“OK……没问题啦……老同学的项目我举双手双脚支持……”滴酒不沾的L,乖乖坐在马大伟身边,浅笑,摇头,说:“他喝醉了就这个鸟样,你别理他。”

L左手腕上戴着一串形状诡异的东西,他说是菩提子,叫鬼脸菩提。L把鬼脸菩提脱下来送给曾明,说辟邪的。刚刚被菩提子遮住的手腕,现在裸露着,可以看到相邻很近的三道疤痕。L说:“一次一刀,一共三次,都没死成。”

曾明说:“所以我不选这种方法,刀子太锋利,表面看决心好像很大,其实泄露了心态的不理智。我慢慢来,从买道具、看说明书,到安装,到最后实施计划,都是有条不紊、按部就班,每一个步骤都需要沉稳有定力,绝不是一时冲动,我把自己逼到不可能反悔的绝境,才能马到成功。”

L依然浅笑,并鼓起了掌,说:“祝你成功。”

曾明发现L的绿衬衣最上面两个扣子不知何时已经解开,这个叫L的男人自带乙醚的气息,全身上下都有锻炼过的蛛丝马迹,发达的胸肌在绿衬衣里若隐若现。

 

10

 

“照你这么说,如果那个吊环自缢计划成功了,也许就不会有公园随机凶杀案了。”对曾明的采访,我已经渐入佳境。要不是我有一个神通广大的父亲,也不可能把跟杀人犯聊天当作一种娱乐。

“好像是这样。”曾明回答。

“你很坏,一直吊我胃口。但我喜欢你。”我说。

“你喜欢我?呵呵呵,我知道为什么,因为你还可以活很久,而我就快死翘翘了。”曾明微笑地看着我。

“你快死了吗?应该没那么快,听说司法程序很漫长。再说了,你怕死吗?”

“我怕死吗?嗯嗯,应该不会,我已经自杀过了,怎么可能怕死?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这里的伙食不错,比在外面吃得要好,我每天吃得饱,睡得香,你看我的脸,好像胖了……有时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头被养肥的猪,大家都在等着这头猪被宰的那一天……”

“为什么要杀人?”我决定单刀直入。

“你问得好直接哦。警察问过我好多次了,这下轮到你了。”曾明似乎已经跟我混熟,讲话语调都轻浮起来。

“想想看,你一不为财,二不为色,杀的全是陌生人,但你又不像疯子。到底为什么呢?你不想告诉警察,悄悄告诉我总可以吧?”

“我也不知道啊。”曾明摆摆手,耸耸肩。这一定是他从哪个外国电视剧里学来的说话习惯,土不土洋不洋的,特别滑稽。

“想出名?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我穷追不舍。

“肯定不是,历史上有很多臭名昭著的杀人犯以为自己的存在能得到证明,其实,几百年之后,人们嘴上谈论的‘杀人犯’只是一个名词罢了,与曾经活在世上的那个活生生的‘人’早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他们太傻了。为了那个理由杀人,太傻了。”曾明侃侃而谈的样子,就像个犯罪心理专家。这种感觉真是荒谬。

“你自己就没想过为什么吗?你就没后悔过?是不是有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的感觉?”采访进行到现在,越来越有意思了,我可不想放过眼前这个杀人犯。

“咱们玩个游戏吧。”杀人犯说。

“……”

“你每问我一个问题,也要回答我一个问题。这样才公平。”

“这个……”我没想到他会来这招,非常意外。

“玩不玩?不玩就算了,你回去吧,到此结束。”甩下这句话,曾明立马站起身,朝向十米远的狱警,表示现在要回牢房。

“好吧。”我赶紧答应他。

“哇,这种感觉太好了,你知道吗?我是一个挺自卑的人,但我现在浑身都是优越感。”曾明眉开眼笑起来。

“吊环计划为什么失败?”我一本正经地问他。

“那天停水了。”曾明说。

“停水跟自杀有什么关系?”我的问话速度加快了。

“喂,该我问你了,你、你妈是个什么样的人?”曾明也不示弱。

“我妈早死了。”我脱口而出。

“怎么死的?”曾明立马就问。

“该我问你了,请问,停水与上吊之间的关系?”我不甘落后,快马加鞭。

曾明仿佛陷入沉思,或者说,他有一张貌似沉思的脸,还有一双被悲伤掏空的眼睛。我看着他,莫名地吹起了口哨,是一首悲伤的曲子。每个将死之人都应该配一首悲伤的曲子,就像每个坟茔之前都应该插着黄色的花朵。公园随机凶杀案的两名死者已安葬,我不认识他们,他们是别人。别人的不幸,只是一个冰冷的数据。只有关乎自己的不幸,才是热的。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别人的死亡,还不如自己的一次口腔溃疡重要”。是啊,切身之痛,才是痛。

我随机想到一件事,于是在棕黄色笔记本上写下:有空要去那两名死者的坟前插朵黄色的花。

紧接着,我在曾明的叙述中,得知他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但他的洁癖毫无逻辑。(人心真的有逻辑吗?)吊环妥妥地挂在天花板上,一切准备就绪,时间也到了,生日和死日在同一天,就像一场精心准备的盛宴。这天下午三点左右,曾明去了附近最贵的一家理发店剃头。(此时不贵,更待何时?)五点多,在商场买了一件打折的品牌T恤。七点半,逛到一家餐馆门口,徘徊了一会儿,进去,点菜。由于餐馆里都是一伙人或一对对的在吃饭,只有他形单影只,十分羞愧,全程埋头苦吃。从餐馆出来,觉得很不痛快,为自己的羞愧而生气。这似乎为晚上的计划失败打下伏笔。回到家,站在吊环底下,深思熟虑半小时,尿意来袭。照镜子,一张不高兴的脸。不行,不同意。他分别用两个食指为自己捏出一个单薄的笑容。将新T恤的吊牌剪掉,可不能让收尸的人或围观者看出自己的穷酸(尽管穷酸已像冬天晾晒在屋外的腊肉一样人尽皆知,曾明此时却丧失了基本的思考力)。接下来,就剩沐浴(此前都叫洗澡,唯有这次偏偏称它为沐浴,是为了凸显死亡的神圣感)、穿新衣、上吊。这一次,曾明竟然以为能掌控自己的生死了。他脱下衣物,把L送给他的鬼脸菩提也摘下,准备赤条条洗个干净。收尸这事,L已答应会跟马大伟交待。“他们两个真不容易,他们的故事还长着呢,我得先走一步了。”打开淋浴器,莲蓬头里冲出一小截水,戛然而止,像一匹白布被一刀切断。干巴巴的莲蓬头,生锈的洞眼。听到外面有人在叫“停水啦”。他闻到自己身上的汗液在奔走相告。好臭。他嫌弃极了。不能就这么脏兮兮地死掉,不能让死神看不起自己啊。水什么时候回来?是一个难题。他赤裸裸僵在那儿,天地之间,不在乎多一个我,不在乎少一个我。站在死与不死之间,他将了自己一军。像放羊一样,他牵着自己的身体,不管不顾。站得腰酸背痛,他走到吊环底下,抬头看,真是一轮钢铁明月,又圆又冷,普照人间……今天不会干净了,不然就明天再死吧?

第二天,死念奇迹般消失。那个吊环从此变成健身之物。

 

11

 

“轮到我问了。说说你这辈子干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曾明问我。

“太多了。我经常后悔,今天后悔昨天,明天后悔今天。一句话,我不喜欢自己。”

“随便说一件吧,十岁以前的。”曾明说。

“……嗯,大概七八岁吧,那时候,我跟几个同学放学后觉得无聊,就把其中一个同学养的兔子杀了。”

“兔子肉本来就是餐馆里的一道菜,这不算什么。”曾明似乎不太满意。

我只得补充道:“嗯,是这样,我们几个把那只兔子塞进一个麻袋里,绑住,然后抬到大院后面的一块荒地里,把麻袋点上火……兔子被活活烧死……兔子在麻袋里面痛苦挣扎,而我们几个小孩子围着火团,蹦蹦跳跳,嘻嘻哈哈……”

“你后悔这件事?”曾明问。

“很残忍,我们人类是世界上最残忍最不要脸的动物。”

“有意思。该你问我了。”曾明说。

“呃……你这辈子碰到过什么美好的事吗,比如让你感动的事情?”这个问题我老早就想问。

“应该有,一下子想不起来……呃,有一个,高中的一个女同学,她学习也不好,不爱讲话,跟我挺像,她送给我一个她亲手叠的纸钱包,她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但这个钱包还在,不舍得丢掉。”曾明脸上浮现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问你,你觉得我可笑吗?”曾明让游戏继续。

“不会。你比很多人都诚实,那些在牢房外面的人,他们每天忙忙碌碌,虚假地活着,还自以为有趣。我跟你聊天挺愉快,如果你不那么急着杀人,我们说不定可以做朋友。”我说。

“如果我没杀人,我们根本就没机会认识。”曾明似乎又陷入沉思。

“你是相信宿命的人吧?”我赶紧把他打捞出来。

“相反。我不相信有这种规律。难道你认为我杀人是命中注定?告诉你,不是什么命,是一念之差,就跟做了个梦一样。其实,我们都是上帝手中的一个玩具,我说的这个上帝不是宗教里的上帝,是上面最大的,造物主之类的,我们都是玩具,他玩腻了,就随手抛弃,现在,我就被抛弃了……其实,很早以前他就想抛弃我了……”曾明说。

“等等——”我故作深沉地打断他,“这么说来,你在模仿上帝啊,他随手抛弃玩具,你也是,你随手杀人,胡乱抛弃他们的生命……你获得一定的掌控感,觉得自己也可以掌握他人的生死,因此充满了力量……”

“哈哈哈哈哈……”曾明笑得面部抽动,“你分析得好像很有道理哦……嗯嗯,你刚刚说的宿命论,大概说的是因果,我不怕因果,因为那有迹可循,我怕的是无常,非常非常怕。”

“你自己也没想到结果是什么吧?二死七伤,谁能预料呢?”我打开棕黄色笔记本,上面记录了一些案件的相关信息,受害者的名字、年龄、家庭情况、工作经历等。

“当时天很昏沉,看不大清楚,我是眯着眼,随便划一划,居然会割到大动脉,谁料得到?这有什么因果关系?这是什么宿命论?这是无常。无常,就是没道理!”曾明对我瞪大眼睛。

“有人让我给你带个话,说‘你妈本来要过来看你最后一眼的,但她生病了’。”

“不稀奇,她一辈子都在生病。”曾明懒懒地说。

“她子宫里长了个瘤,很大,有拳头那么大。”我用拳头比划了一下。

“随他便。”曾明淡淡地说。听着就像他妈故意在自己子宫里塞进一个大瘤子似的。

“没想到白发人送黑发人。”我说了句套话。

曾明笑了。

“你好像挺恨她?”

“随便吧。”曾明的表情有点不耐烦。

“可是你并不是随便的人,比如你上吊之前的准备工作,那么繁琐,买工具,装吊环,还要洗澡。”我步步逼近。

“你分析得对,我都没想到自己还挺讲究的。”曾明的语气平淡得令人羡慕。一副受死的模样。

这下我陷入了沉思。我有个朋友,曾说过一句话:活着就是怎么去把时间用光。我最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时间怎么用才不是虚度?长大、结婚、做爱、生子、上班、下班、看电视、逛街、买菜、看电影、交谈、旅游、跟人吵架、喝醉、做梦、被领导骂、发脾气、说礼貌用语、看书、发呆、开家长会、点头哈腰、手淫、买股票、量血压、吃螃蟹、填牙洞、和新邻居握手、被雨淋、摔倒、眼镜破碎、扫蜘蛛网、打游戏、吃韭菜馅饺子、填表格、流鼻涕、被闹钟吵醒、给电动车充电、长痔疮、照镜子、参加同学聚会、过春节、系领带、放鞭炮、打吊瓶、吹电扇、剔牙、喷杀虫剂、脸红、洗桑拿、吹口哨、长湿疹、理发、涂烫伤膏、海边坐坐、哭、流血,等等。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时间都会被用掉,无所谓虚度不虚度。

灵光一闪,我打开棕黄色牛皮本子,写:时间是一个脖子僵硬的赶路人,不停走,不回头。

曾明歪着头,不语。他在等我再说点什么,还是什么也不等,等时间自己走?

必须率先打破沉默,我说:“我写小说最不喜欢戏剧性太强的情节。因为我是一个普通人,我总觉得生活中都是普通平常的事,那些大起大落的情节,我觉得很假。你也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你身上没那么多戏剧性,虽然你是一个罪犯,但你是一个真实可信的人。”

“你会把我写成你以为的那样。你以为的真实可信。但那个不是我。”曾明冷冷地说。

“我会尽量写得真实可信。比如,我会写你的弱点,你的无力感。”

“随便吧,你写的是你写的,我是我。”曾明把属于他自己的疯狂藏在平淡里,这让我兴奋。

“昨天有一个出院了,那个年龄最小的,伤得最轻,才十七岁,还没成年。不过,那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我听到的最新消息是他曾经因为盗窃进过派出所,啧啧啧,这么小的孩子……”

“行了行了!”曾明打断我,“不要告诉我这些。”

“你就不想知道?”

“不想,一点都不想。”曾明的脸涨得通红,嘴唇是酱紫色的。

我在牛皮笔记本上写:曾明的弱点,切记。

“忘了告诉你,马大伟他……”

“这也不用告诉我!”曾明又打断我。

“马大伟死了。”我立刻把断掉的话头续上。毕竟是我控制着大局。

 

12

 

据说马大伟被学校停职有三个原因:1、酗酒。不止一次被同事和学生闻到从他口腔里发出熏人酒气。2、与学生L之间的风言风语。3、被举报在授课时大谈封建迷信,反科学。

马大伟一直觉得自己最大的难题是失眠,失眠是他肥胖的原因。医生说“内分泌失调,植物神经紊乱”。医生开的药没用,这几年他的睡眠基本靠酒精。

后来,马大伟又发现并没有所谓最大的难题。那次跟L开房被一个同事在酒店碰见,之后一段时间等待被同事告发,如同等待宣判,煎熬得不成人形。而这,仍不是最大的难题。那个同事迟迟没有告发他的迹象。

有趣的是,曾明的判决书还没下来,马大伟却被宣判了。

马大伟最终被宣判的是:L爱上了别的男人。马大伟与L在教室里大吵大闹时,无人知他此前三天三夜没合眼。吵闹声引来了旁观者、劝架者。旁观者听到L的粗话“操!操!操!”,也听到马大伟气急败坏地嚷嚷:“是我操你,不是你操我。我操!”

之后,有人看见了马大伟的老婆李老师铁青着脸在人群中闪过。之后,马大伟从家里搬出来,令人蹊跷的是,他租进了曾明之前住的那间廉租屋。曾明杀人后,这间房曾被警方封禁,后来解禁,房东立即贴出招租启示。马大伟搬进去时,房间的天花板上,还挂着曾明的吊环。

不知是酒精作祟(他喝了大半瓶洋酒),还是那个吊环的引诱,马大伟不知从哪儿找到一条晾衣绳,系在吊环上,打圈,绑死结,把脑袋塞进圈里。有条不紊地完成曾明还没来得及完成的动作。第二天傍晚尸体就被房东发现了。天气实在太热了,没有空调,连电扇都是坏的,而且酒味那么浓,房东可是有洁癖的人,闻不得一点异味。事后房东唠叨着:“那种人,我一看就觉得有问题,穿着一身名牌,会来租我的房子?啧啧啧,还真邪门啊,这间房看来更难租出去了,干脆用作储藏间吧。”

 

曾明听到马大伟的死讯后,满脸错愕,又陷入沉思。

“世事难料。”我说,“你朋友跟你一样脆弱。”

“马大伟从小就胆小怕事,这次算是干了一件胆大的事了。”

我在曾明脸上发现一丝不易察觉的悲伤。我说:“别人可不是这么说的,他们觉得马大伟自杀是源于懦弱和悔恨。”

“别人是他妈谁啊?”曾明愤怒起来,“悔恨?悔恨个屁!马大伟绝不会后悔他和L之间的……”

“马大伟为什么偏偏搬去你住过的房子?”我问。

“我怎么知道?你应该去问他!”

“呵呵,人一死,谜底就带到坟墓里去了。”

“我也快死了,我下去问问他吧。”曾明脸上浮出一点笑意。

“嗯,你毕竟是马大伟自杀前走得最近的人,所以总有人会把你的案子跟马大伟的自杀联系起来。”我笑说,“马大伟的老婆跟派出所民警说:马大伟死前不止一次喃喃自语说跟曾明重逢是不祥之兆。你看,知识分子一旦神神道道起来,比市井百姓更厉害哟。”

“真是个可怜的女人……”曾明的眼神黯淡得接近于盲。

“嗯,丧夫之痛,还有背叛之苦。”我说。

“我突然有点后悔当时没有帮马大伟的忙……”曾明说。

“哦,我也差点漏掉这个。马大伟到底要你帮什么忙?”

“他请我喝酒,开始我以为是老同学叙旧,后来发现是他想跟我分享L的故事,毕竟这种事他很难跟那些有身份有文化的人讲,憋在心里又难受,我是一个低贱的保安,他可能觉得对我讲这事,就跟对一只蚂蚁讲是一样的——不过后来,我发现他另有目的——”

“什么目的?”

“——他虽然喝那么多酒,其实心里很清醒,不然也不会暗示我有空去他家陪陪他老婆,还要我放下自尊……”

“哇……”我不禁叫道,“是个美差啊。”

“真是个笑话!我的自尊就他妈的那么不值钱?”曾明一脸严肃,不知是问我,还是问他自己。

“有意思啊,”我说,“如果你当时帮了马大伟的忙,说不定就没有后来这些破事了。你的自尊,嗯,自尊最有意思了。”

 “也没什么意思。”曾明沮丧地说。

没过几秒,曾明突然瞪大双眼,眼黑在眼眶里悬吊着,像一颗无辜的星球。他极其严肃地说:“你可能不相信,我连鸡都不敢杀,不小心踩死一只蚂蚁,我心里都会不舒服,因为我看了那只蚂蚁的尸体。如果我没蹲下来看那只蚂蚁的尸体,蚂蚁就是一个词语,看了,它就变成了一具肉身,虽然很小,虽然死了,但它曾经活过。我害怕的是这个。”

但我严肃不起来,采访杀人犯对我来说本来就是一种娱乐嘛,我对曾明说:“是啊,你不是天生残忍的那种罪犯。我记得,网上有一个心理专家,他企图轻描淡写地把你的罪行定义为‘孩子式的淘气杀戮实验’。”

“看来,我为心理学发展做出了一份贡献。”他露出嘲讽似的笑。我一直在捕捉和区分他笑容的层次。他的笑,充满奥义。

“时间不多了,”我故意看了下表,“我们继续游戏吧。”

接下来,曾明问了我的故事。为了驱赶疲惫,我在用词上颇费力气。时光如银,我们都该把银子好好花,不是吗?

 

我自小丧母,父亲是一个典型的凤凰男。父亲从农村考到城里的名牌大学,他的初恋是大学同学,白穷美。父亲认识了我母亲后,就把白穷美甩了,拼命地追求我母亲。我母亲是黑富丑,扑克一样方的脸,脾气也不好,她全身上下最大的优点是有一个厅级干部老爹。他们结合后,不久就生了我。父亲的仕途越旺,母亲的身体就越弱,仿佛被吸走了元气。我六岁那年,母亲淋了一次雨,就得了肺炎,没多久就死了。之后父亲给我找了个保姆,就投入伟大事业当中,废寝忘食。十岁那年家里添了个年轻女人,我喊她阿姨,她很快就生了个女孩,家里热闹起来。我不爱热闹,不爱学习,出手阔绰,被一群社会混混爱戴着。抽烟、喝酒、调戏路边姑娘。可能我心地纯良,善于反思,于是厌倦了跟混混一起混。学业平庸的我,莫名其妙被一个不错的大学录取。毕业后,就顺理成章地有了工作,比起那些一毕业就失业的同学,我的顺利真是太无聊了。

当然,我知道我能那么顺利,得归功于自己那个贪官父亲。给我家送礼的真是多如牛毛。我家里有一个房间专门用来堆放各种营养品、珠宝、名人字画、名牌鞋包……我喊阿姨的那个女人经常会把快过期的营养品施舍给保姆吃,保姆吃得脸都肿了。

城市那么小,当年的混混中有一个,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我。他光头,天生不怕冷,一年三季穿不同颜色工字背心,冬季就在背心外面套一件烟灰色夹克。所以一年三季都暴露他鼓凸的肱二头肌,加上脸有凶光,看起来有些杀气腾腾,走过路过的人不自觉地离他三尺有余。他找到我,是为了让我给他刚出狱的弟弟找份工作。在我的帮助下,他弟弟成为一名商场保安,也穿藏青色制服,留络腮胡,但被商场经理勒令剃光。他弟弟头顶有疤,在保安帽的遮盖下,还算秋毫无犯。

后来,混混的弟弟迷上了商场化妆品专柜的一位营业员,那姑娘太会化妆了,每天像变魔术一样变脸,混混的弟弟觉得她精通武侠小说里的易容术,崇拜得不得了。但那姑娘有男朋友,经常开着宝马车来接她下班。混混的弟弟当然不敢轻举妄动,唯一一次算越界,是他走到化妆品柜台,把帽子摘下,请姑娘看他头顶那道狰狞的疤。姑娘脸上的粉都变了色,锥子般尖利的鞋跟与地面磨擦出火星……

 

13

 

曾明耐心地听我讲述。为了使故事动人,使听者不至于打瞌睡,我尽量用词简洁,在标点符号处停顿半秒,语调也适当加些波澜顿挫。但还是被曾明打断了一下。

“等等,是恋爱故事吗?那个姑娘会爱上那个混混的弟弟吧?好姑娘通常都会被坏小子迷惑,电影和小说里经常这样。”他说。

“不是,”我说,“那样太假,现实中的好姑娘更爱宝马男,而不是穷酸的刀疤男。”

“好,你继续讲。”

 

……出于某种隐秘心理,姑娘答应跟混混的弟弟共进晚餐。那是一个糟糕的大排档,姑娘皱着眉头喝下一杯啤酒,就咳起来。其实姑娘出身卑微,大排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场所,因为她母亲曾是海鲜大排档的洗碗工,蹲地上洗了十几年的碗碟。也许她觉得自己坐过宝马车就不再属于原先的那个阶层,她嫌弃地看着周围嘈杂的环境,做出一副下一秒就要呕吐的表情。混混的弟弟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没心没肺没理睬姑娘的反应。

大排档实在太吵了,他们总共也没讲几句话。

姑娘问:“那刀疤是怎么回事?”

混混的弟弟说:“斧头砍的,差一点没命。”

姑娘说:“我晚上还有事,等下要先走。”

混混的弟弟说:“以后有人欺负你,告诉我一声就行。”

姑娘起身要走。混混的弟弟问:“你明天化什么妆?”

姑娘说:“啊?”

混混的弟弟说:“你明天化一个酷一点的妆吧。”

姑娘问:“什么?”

混混的弟弟说:“化一个死前妆。”

 

“那姑娘一定吓得尿裤子……”曾明细细碎碎地笑起来,再次打断了我的叙述。

“那姑娘吓得魂飞魄散,第二天就消失了。”我说。

“她辞职了吧,被吓成那样,哪敢去上班。”

“她第二天化的果然是死前妆……”

“怎么?”

“没什么,第二天她就死了。”我说。

“怎么死的?”

“第二天姑娘跟她男朋友去公园散步,男朋友挽着她的手,后面冲过来一道影子,刀光一闪,姑娘脖子上鲜血飞溅……”

“够了!”曾明站起来,脚链窸窸窣窣响了响,他又坐下。

“警察给你看受害人的照片,你把眼睛闭得跟死鱼似的,警察一说到受害人的信息,你就把耳朵捂上。你在怕什么?”我开始咄咄逼人。

“我不想知道有关他们的任何一点东西。我不配。”曾明眼里竟然跑出泪珠,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泪珠,像透明的玻璃球,真的很大,一颗是一颗。

“你害怕了。”我说。

“当他们说‘二死七伤’时,我听到的只是数字而已。我努力忘掉他们的名字,逃避有关他们的一切,我希望他们永远只是抽象的数字,而不是一具具的身体,有血有肉的身体……”现在曾明有一张特别诚恳的脸,诚恳得连青筋、暗疮、牙垢都一览无遗。

“那对受害者不太公平吧……”我慢吞吞地说,“唉……我承认,我就是来捣乱的,活着太无聊了,我得搞点什么……”

“怎么会无聊呢?”曾明问,“你不是在写小说吗?”

“是啊,小说的开头已经写好了,你可能不满意,不过这可由不得你,我念给你听哦。”

我翻开棕黄色笔记本,正准备念,曾明却捂住耳朵,“不要念,我不想听。”

此刻我真后悔没让警察把他连手也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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