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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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静如

 

阿道小时候放过一把火。一开始的时候,他是无心的,他只是在草地里玩儿,又捡到一只打火机,便开始烧东西,捡来的东西,废报纸、香烟壳、包装盒、塑料袋,他什么都烧,一点一点地烧,很珍惜的样子,但还是很快就烧完了,他没东西可烧,就开始烧草,正是盛夏,草长得又高又茂,风又燥,一点,居然就那么烧起来了。

“呼啦”一下,阿道手中飞出去一条火龙。小小的人儿吓到了,哭着往回跑,但没跑几步,发现这条火龙没有跟来,而是在风的驱使下沿着一个方向窜动,他便不动了,呆呆地欣赏起这壮丽的景象。巨大的火龙带着强大的光和热在黑暗中势不可挡地冲撞,他听见草丛里无数只鸣虫在争相发出最后的尖叫,又听见它们那些小小的躯壳在烈火中爆裂的声音,“哔啵”。

“着火啦!着火啦!”他听见有人喊。

“救火啦!”又有人加入了,还敲起了铁盆,“咣咣咣”。

阿道开始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他把手中的打火机远远丢进火里,又听到一个小小的爆炸声。

在大人们的救火队伍渐渐逼近的时候,阿道像是想起了什么,“哇”的一声哭了,也开始跑着叫起来,“着火啦!着火啦!”

他很快就被大人们抱了起来,这火烧在居民区边上的荒草地,由于扑灭得及时,并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失,倒是把荒草地变成了一块肥沃的良田,但火灾毕竟是可怕的,作为唯一的目击者,阿道被大人们审问了。

在一阵哭哭啼啼之后,阿道怯怯地回答:“我看见小六跑过去了,他拿着一只打火机……”

大人们听了,互相看一眼,都没再说什么。

小六就是陆奇,工会里陆老师的儿子,婴儿的时候胖嘟嘟的,见人就笑,谁见了都说可爱,谁知道长到两岁还学不会说话,四五岁的时候就更显出和同龄人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他的反应总是慢一拍,对自身和周遭的世界也是无知无觉,他会在大雨天出去玩马路上的积水,会在阴沟里洗自己家里叠好的干净的衣服。他最终还是学会了说话,但基本上不爱搭理人,在工会大院里同龄的孩子们都背起书包去上学的时候,他还在掏阴沟里的泥,陆家夫妇中年得子,竟是这个样子,都伤透了心,东挪西借地凑了一大笔钱,带着陆奇全国各地跑,遍访名医都说没问题,身体健康,没问题,完全正常。最后有个医院给陆奇全身上下都拍了片子,告诉陆师母说:“你儿子脑子里有一根狗毛!”

“我儿子脑子里怎么会有狗毛呢?”陆师母说,“我不信!”

非但陆师母不信,工会院里的其他人也不信,而当陆奇渐渐大起来的时候,他的娱乐范围越来越大,娱乐方式也多起来了,他开始不满足于那一条小小的阴沟,而开始转移到各家住户的门口,扯下人家晾衣竿上的衣服,拿铁丝自制了钥匙撬门。工会里头的人都渐渐有了怨言,但看见陆师母从搬进来时那一个俏丽的新媳妇,几年的工夫熬成这样一个憔悴的半老太婆,谴责的话到了嘴边,都有些说不出口。

终于在这次火灾过后,工会里的女人们派出了年长的刘姨,刘姨的话代表了工会院里多数人的看法。

她说:“陆师母,小六可能有精神病,应该送到精神病医院去看看,没准儿就查出来了。”

陆师母从来没有这样失控过,她像一头母狮一样发出了狂叫:“我儿子没有病!没有病!你们才有病!”

这一喊刘姨的脸色也变得难看了,她随即放下了最后一点情面说:“还不是神经病了,这都放火了,下回该杀人了!神经病杀人我们找谁去!”

“谁说的!谁说我儿子放火!”陆师母在尖叫。

“猪厂的阿道,人家小孩亲眼看见的!”

“婊子养的狗杂种!”陆师母从来没有这样骂过人,但她现在已经失去常态了。她发疯一样地在大院里东西乱窜,最后拾了一截粗柴火棍就向大院后边的屠宰场去了。

从工会大院到屠宰场,不过不到一百米的距离,路却难走,几十步碎石子路过去之后,夹杂着猪毛、猪粪和猪血,散发着腥臭的烂泥地,像沼泽一样包围着猪厂。陆师母由于走得太快又太不谨慎,裤腿和皮鞋上都裹了厚厚一层泥,它们粘连着地面,湿漉漉地纠缠着陆师母的双脚,阻挡着她的进程。

远处一座暗暗的小屋散发出昏黄的灯光,一个小小的人影深一脚浅一脚朝她走近,是个小男孩,穿着一双成人的大胶鞋。未等陆师母开口,他先脆脆地叫了一句:“阿姨!”又乖巧地问:“陆老师回来了吗?师母要买烟吗?”

“阿道,”陆师母犹豫了一下,问,“你妈妈呢?”未待他回答,又问,“你爸爸呢?”还是未等他回答,陆师母突然懊丧地叹了一口气,说,“算了”,便丢了柴火棍,走了。

那天陆师母回家时陆奇正在生火,用一只废铁锅煮沟里捞的蝌蚪,见陆师母回来了,很高兴地去给妈妈看,陆师母把他打了一顿。那天晚上全工会的人都听见了陆奇的嚎叫,他们再也没有提把陆奇送进精神病医院的事,但私下里却会说:“没想到陆师母这个文化人,打起孩子来这么狠。”

从那以后,陆奇这孩子见人就有些怯怯的,但也许是因祸得福,他不再在院子里闹腾,只是安安静静坐着,倒跟乖孩子们看起来也没什么不一样了。陆师母辞了工作,一心在家里教育自己的孩子,到了陆奇十岁,竟然也能上学了。陆老师托了关系,让他去了离家最近的小学,读一年级。

陆奇要去上学了,他很兴奋,一会儿摸摸新书包,一会儿又开关自己的文具盒。陆师母则坐在他的旁边,一支一支给他削铅笔,又拆了旧的挂历,给他包书皮,一边叮嘱他说:“儿子啊,就要去学校了,学校里跟家里不一样,有很多孩子的,还有老师,你要听老师的话,和同学交朋友,上课不要乱动,知道吗?”

陆奇高兴地点点头。

十岁的陆奇比同班同学们大出一圈,高一个头,座位被安排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靠窗。他身边不远处就是一个大垃圾筐,几只竹扫把,每个新来的同学都只在扔垃圾的时候才会看到他,发出一声:“哟!”或者说:“有个大块头!”

陆奇为此有些闷闷不乐,但他还是觉得什么都新鲜,东看看西望望,最终等到了第一个跟他说话的人,这孩子是他的同桌,瘦瘦小小,背着一个旧书包,穿着一双大胶鞋。暗黑的肤色,脸庞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五官立体而清晰,他跟陆奇对视了一眼,先认出了陆奇。

“工会的小六。”他说,像是自言自语。

“我是陆奇!”陆奇很高兴,笑呵呵地说。他也见过阿道,但早已经忘了。

“我是阿道。”阿道从来不喜欢提自己的姓,他知道陆奇,那个别人口中的小六,就是工会和猪厂那一带街坊邻居口中著名的傻儿子。但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他,他觉得陆奇一点儿也不像个傻瓜,他穿着红白条纹的运动服套装,周身很洁净、很明亮,散发着一种洗衣液的淡淡的清香。这和自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和陆奇一起坐在那里,一个像是坐在黑暗里,一个像是坐在光明里。

“你好啊!呵呵……”陆奇又向他打招呼。

“你好。”阿道淡淡回应,他不习惯用“你好”这样的字眼打招呼,但他还是学着做了,说完便把眼睛转向别处,不再看他。阿道原本看不起陆奇,在他的想象中,傻子应该不是这个样子,或许应该穿得比自己更脏一些,口角流涎,可是陆奇有着这样干净的外表,漂亮的运动服,刷得一尘不染的白球鞋,还有崭新发亮的牛皮文具盒,二十六色的水彩画笔,这些让阿道对他的歧视有些无法维持。

陆奇保持着他的热情,开始费劲地掏自己的书包,陆师母谆谆告诫过他,要与同学搞好关系,在他的书包里放了一大堆零食。陆奇现在就要拿出来和他的第一个朋友分享。

“给你。”他向阿道怀里塞了一只硕大的奶油面包。阿道惊了一下,随即把它迅速地塞进了抽屉里。奶油面包的香味四散开来,钻进阿道的鼻翼里,潜入他空空如也的肠胃,他感到饥肠辘辘,但他还是强忍住了,咽下一大口口水,他不想在这里狼吞虎咽。

“你不吃?”陆奇疑惑地看着他,随即打开自己那一份,大块撕扯着往嘴里塞,奶油抹了满嘴,面包屑也纷纷往下掉。班里已经有人注意到这个和周围人有异的大块头在吞吃面包,纷纷转过头窃窃私语。陆奇还在一边吃一边固执地向阿道塞着食物,阿道看见大家开始注意,也不肯接了,低着头红着脸用手肘撞他,说,“别吃了!要上课了!”

陆奇开学之后就整天缠着阿道,他太久没有和孩子们一起玩了,而在这个集体里,阿道也是被排斥的,这样很好,陆奇不需要其他人来分享他的食物和友情。但阿道却不愿意,陆奇这样的存在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目光,他知道穿着大胶鞋的自己和一个又憨又傻成天乐呵呵的大块头在一起是怎样奇异的组合。他于是想尽办法躲避着,甚至冒着被处罚的危险在下课前提前溜出去,以免放学时又被陆奇跟着。但终于有一天,陆奇的妈妈骑着自行车带着陆奇追上了他。

“阿道!你好啊!”陆师母说,微微喘着气。

阿道看见她穿着米色的女式西装外套,戴着金丝边眼镜,头发微微烫了卷,脸上和手上的皮肤都很苍白,给人一种凉意,但眼神却是温暖的。陆奇在车座上晃荡着腿,陆师母有些吃力地用一条腿斜斜支撑着,另一只脚还放在踏板上。

“你是陆奇的同桌,对吧?”陆师母笑道。

“是。”阿道回答。从来没有像陆师母这样文雅体面的长辈这样和颜悦色地向他问过话,陆师母的眼神很温柔,他不敢和那样的目光对接,也有些紧张,他低着头,回答得也很简洁,这让人误以为他很冷淡。

“阿姨跟你说啊,阿姨认识你的,你就住在工会后面,对不对?你小时候阿姨在你店里买过烟的。”陆师母有些着急。

“对。”阿道点点头。

“我们住得很近。这样,阿姨想请你到家里吃个饭,你回家跟妈妈说一声,好不好?”

阿道想起自己家里在猪厂的房子,还有杂货铺里煮饭的月娥,用一种成年人的口吻对陆师母说:“阿姨,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吧!”

陆师母被眼前这个孩子说出的话弄得一愣,不好意思地笑了,阿道确实是个早熟的孩子,这与他给她留下的印象相符。她换了郑重的语气,对阿道说:“这个周六,是陆奇的生日,我们请你吃饭,吃蛋糕,好吗?请你的爸爸妈妈一起来。”

阿道想了想,答应了。

 

阿道看见陆师母带着陆奇渐行渐远,消失在工会的大铁门后面,自己慢慢向家的方向去。在工会后面不远,就是一家大屠宰场,在屠宰场的西南角,有两间搭建得很简单的小房子。这里头住着一个当了四十多年光棍的老徐,他婴儿时候被粗心的老娘掉进了火盆里,整张脸的皮肤被烧坏了,除此之外,还失去了一只耳朵。他老娘养他到十几岁就死了,留了这么两间房子给这半人半鬼的儿子,也不够他娶一个媳妇。猪厂的人看他可怜,让他做些打扫的活,平时杀了猪,也给他一些杂碎,让他带回去,因此家里总是挂满了猪的各种器官,这些鲜血淋漓的装饰再加上老徐那张骇人的脸,把这两间房变成了周围孩子们口中的“鬼屋”,没人愿意靠近。哪知到了四十多岁,忽然有个叫月娥的老女人找上门来,主动要做老徐的媳妇,她是个老妓女,但不想干了。她进了门就很爽直地对老徐说:“我就想找个人过日子,我不嫌你,你也别嫌我。”

老徐嘿嘿一笑,说:“不嫌,不嫌。”

不管是什么人家,有了女人就立马不一样了。月娥倒也不含糊,拿自己存下的那么点钱,收拾了其中一间好一点的屋子,开了个小杂货铺,但由于地方窄小,只能和吃住共用一个地方,于是杂货铺里就放了张床,床底下又放了锅碗瓢盆、柴米油盐。

有点儿挤,有点儿乱,有点儿脏。但在老徐的眼里已经够好了,后来,他们生活了一段时间又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就有了阿道。阿道是老徐在医院后边捡来的,这样一个好的孩子会被丢掉,他的父母亲大概是职高里乱来的中学生吧。

 

到了周六,阿道并没有告知月娥和老徐,而是独自去了,他们俩和陆家夫妇的差距实在太大,阿道不愿意把他们介绍给其他人。那天中午的阳光很好,他把自己的胶鞋脱下来晒了一晒,又小心擦掉了鞋边的泥点子。

这是陆家的大门第一次为他打开,他站在门口就开始惊慌了,他擦了几遍的胶鞋在陆家客厅耀眼的灯光下还是显得又脏又破,他一会儿踩在地毯上,一会儿又慌乱地退出门去。陆师母递给他一双新的绒面拖鞋,他只得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那双笨重肮脏的胶鞋,一股浓重的汗臭夹杂着胶鞋特有的味道散发出来,阿道几乎觉得自己能看见那味道的颜色,黑色的,灰色的,在这温暖干净的房子里飘散,他想全世界都应该闻到了。但陆师母还是面不改色,她甚至还带着微笑,蹲下来帮阿道放鞋,阿道简直想推开她了,但只能呆呆站着,他看着陆师母的脸,在上面找不到一丝伪装真诚的痕迹。就在这一刻,谁也不知道紧张、羞耻、感激以及种种复杂的情绪是怎样纠缠在一起,紧紧地攫着阿道,这个八岁的孩子的心。

陆老师并不在,他在市里的高级中学工作,有时半个月才会回家一次,有时一星期。陆师母很早就辞了工作,在家中照顾陆奇,打理家务。阿道注意到,这明亮的客厅里陈设很简单,一台老式彩电用布罩子罩着,放在橱柜上,好像是弃置不用的,茶几上是一盘应季水果,还有书报夹夹着的厚厚一叠报纸。

即使是这样简单的寻常人家的一间房子,也让阿道感觉到了距离。这距离让他百般不适,局促不安,即使面对着一桌子丰盛的食物,他也紧张得不敢动筷。

“吃吧!别客气!”陆师母往阿道碗里夹着菜,又问,“爸爸妈妈没来呀?”

“他们有事。”阿道说。

“噢。”陆师母反倒舒了一口气。

她很快进入了正题,说:“小六在学校里没有什么朋友,他就认识你,说你好。”

“小六也好。”阿道说。

“你和小六是同桌,住得又近,阿姨想请你呀,多多帮助小六。”

阿道沉默了。

“不需要你做什么的,只要平时留意一下他,如果有什么事情,回来告诉我就可以了。”陆师母连忙解释。

阿道点点头,陆师母看一眼陆奇,叫他去拿蛋糕来。她压低了声音对阿道说:“小六的事情,阿姨相信你也听说过,他小时候还放过火,阿姨就是担心他一时不清楚做出什么事来……”

阿道脸一红,低下头去。陆师母又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阿姨看得出来……”声音竟有些哽咽,“就帮忙看看他……”

阿道听出语气的不对,抬起头看陆师母,她眼里竟有眼泪。于是他赶紧说:“阿姨我知道了,我会照看小六。”

陆师母听了,眼睛里放出喜悦的光来,伸手去拉阿道的手,阿道本能地一缩,但还是停住了。陆师母还是不住地夸赞:“真是聪明孩子,好孩子!”阿道低下头去,心里竟也难受了。

 

杂货铺里的窗向四面开着,白色的热气混着油烟从里面冒出来,月娥正在里面炒猪大肠。夏季已经过去,太阳落得早了,屋子里有些暗,她在围裙上擦一把油,把电灯拉开。灯泡挂在一根长长的电线上,晃悠悠地悬着,上面已经包裹着陈年的油烟,黑色的,还凝固着一些飞虫的残骸,里层的光不能顺利透出来,只能发出一些暗黄的微光,在流动的空气中荡着,在狭窄的杂货铺四壁上歪歪斜斜投下三个人影。老徐换下那件清扫时穿的油腻的工作服,一件遍布不明污渍的油光发亮的像雨披一样的东西,拿下来,挂在门后面的一颗钉子上。阿道则坐在床上,屋子里唯一一块相对干净的地方,做作业。

“读书有意思吗?”老徐问阿道,又自问自答,说:“不如去杀猪。”

阿道不说话。

老徐又对月娥说:“杀猪可挣钱了,我看那东街的小刘,那么小的个子,杀起猪来倒狠,不过也就是十六岁,哪里来的胆气。”

“那你不去杀?”月娥说。

“我这张脸,猪也吓死了,还用杀。”

“孬种,怕就怕。等阿道大一点,你跟那里的师傅说,让他去杀。”

“我不杀!”阿道把书摔到一边,愤愤地说,同时脑子里浮现出杀猪的场景。他每天凌晨都被猪临死前最后的嚎叫惊醒,老徐往往也在那个时候奔过去,帮着按猪,收拾,同时捡一些杂碎。在老徐的眼里,杀猪就是这世上最好的工作。“去看杀猪”,阿道三四岁的时候,老徐就常常这样逗弄他,幼小的阿道常常被吓得哇哇大哭。阿道的家里常常挂着猪的各种器官,阿道从小就目睹那些鲜血淋漓的内脏、皮肉都是怎样被熏烤、腌渍,最后发黑、发硬的,以至于他一看见猪肉就开始反胃。在家里,他只肯吃素,更多的时候,只用咸菜就着白米饭,营养不良使得他看起来又黑又瘦小。

“不吃肉!嘿嘿,”月娥就取笑他,“竟有这样的娃儿,不吃肉,修仙呀!”

 

大人们往往有一种错觉,认为小孩子都是懵懂无知,听不懂他们说话,因此在家中说起是非来,往往肆无忌惮,毫不避讳,杂货铺如此之小,老徐和月娥便更是如此。阿道从小便已从他们和邻居的口里听到,自己不是亲生的了。但那时候不过四五岁,那“亲生”的概念还很模糊,阿道没有半点难过,穿着胶鞋在猪厂的烂泥里踩水、捡垃圾、玩泥巴,觉得很开心,后来上了小学,好像越来越明白了,初时想起自己不是亲生的孩子,觉得沮丧,但后来又觉得庆幸了,甚至恨不得告诉所有的人,他不是亲生的。他回到家里话也变得少,有时候用阴恻恻的目光看着老徐和月娥,或者是一个人发呆想些莫名其妙的心事。他幻想自己的亲生父母会是什么样子,他拿镜子照自己的眼睛、鼻子和嘴,一点一点去还原他父母的样子,他想他的父母或许会有着体面的工作,或许就是像陆师母那样的家庭,他想,他自己怎么看都比陆奇要好得多,难道就配不上那样一个家庭吗?而陆奇这个傻瓜,什么都不懂的傻瓜,他这样的人才适合做老徐和月娥的孩子,老徐为什么不去捡一个傻瓜来做儿子,偏偏要捡了阿道呢。

阿道是捡来的,陆奇是个傻子,这样一个小居民区里,没有什么是秘密,也没有谁能藏什么秘密,修车卖菜或是杀猪,大家都是平等的,互相调笑几句,更增邻居和睦亲切。陆家却不,街坊邻里没有瞧不起外地人,倒叫外地人瞧不起。陆师母规律的生活,讲究的吃穿,洁净的习惯,甚至连那一声标准普通话的“早上好”,也让人听着难受。

“装什么样子呢?”人们不禁要想,她怎么就不能端着碗上院子里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呢,怎么就不能把内衣内裤往院子里头晒呢,怎么就不能收邻居送的咸鱼腊肉呢,怎么就不能把自己磨的豆浆、烤的面包拿出来给大家分一分呢。

说到底,还是看不起人么。

不过就算是有点子“文化”吧,也看不出又能好到哪里去。一个中学老师,算个什么呢,倒有一副教授的架子,读了两本书,就装起斯文来。“装斯文”,大家都说,于是“装斯文”成了这一带居民常常用的词了。又说“装斯文”有个“傻儿子”,不指名道姓,大家都知道说的是谁。但见了面,又都还是客气地打招呼,“陆师母,又送儿子上学呀?”转身回到家,看见小孩子哭哭啼啼、挑三拣四,就骂:“装什么斯文,老实点!”

只有阿道不这么想,他喜欢陆师母,也喜欢没怎么见过的陆老师,尤其在去过陆家之后,他甚至有意无意地模仿了他们,学他们的口音,用他们的语气,说话前用个“请”字,商量事情后面用个“吧”、“呢”。他把这一套带到家里,老徐也骂他装斯文,他就等着这一句,觉得很高兴。他想想陆奇,觉得陆奇真不像是这家的孩子,陆师母那么优雅,他那么呆笨,陆师母那样爱洁净,他却老把自己弄脏。陆师母每天都要洗他的衣服,陆家的洗衣机永远都在隆隆隆转个不停,把陆奇一件件好看的衣服都洗得旧了,掉了颜色。阿道替他心疼,他倒不在意,反倒对阿道的大胶鞋感兴趣。

“为什么你穿这种鞋?学校里没人穿这种鞋。”陆奇问。

阿道不愿回答。

“你怎么老穿这个?”陆奇穷追不舍。

“你以为我愿意啊!”阿道没好气地回答。他最不愿意别人看他的鞋,要不是看陆奇是个傻瓜,他早就生气了。他大声告诉陆奇:“是胶鞋!泥里水里都能踩,下雨天我就‘踏踏踏’!”他说着便跳进一个小水洼,赌气似地用力踩着,泥水四溅。

“你能借我穿穿吗?”陆奇眼里全是羡慕。

果然是傻瓜,阿道想了想,说:“行,但我就这一双,你可以跟我换着穿。”

于是他们把鞋换过来了。陆奇穿上胶鞋,快乐地去水里踩,而阿道则小心翼翼地穿上陆奇的鞋。这是他梦寐以求的鞋,一双白底蓝边的足球鞋,它有优美的轮廓、干净利落的线条,在阳光下闪出柔和的光。他轻轻地抚摸着这双鞋,用指尖去触碰鞋面上柔软的皮质,他缓缓站起身,一步一步向前走着,脸上是很庄严的神色。陆奇是个傻瓜,陆奇感受不到这双鞋的价值,但阿道感受到了,他认真地体验着自己的脚掌与这双球鞋的贴合。他走着,走着,跑起来了,他感觉到这双鞋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他激动万分,又一连做了几个体育课上学会的跳高、跳远动作,又是压腿、半蹲、马步,感受着自己踏在这双鞋上所做的每一个动作。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不是阿道了,不是猪厂阿道,而是陆奇,却不是傻瓜陆奇,竟是一个正常的陆奇,一个聪明的陆奇,一个优秀的陆奇,一个无所不能的陆奇,而这个陆奇,正穿着这双妙不可言的球鞋,快乐地向家的方向奔跑着,沿着通往工会大院的那一条路,他的家中正有一个陆师母一样的母亲,系着围裙,准备着丰盛的午餐,在等待他的回归。

阿道快乐地遐想着,他看见远处的陆奇也同样的快乐,他穿着胶鞋,兴奋得又跑又跳,似乎也在试验胶鞋的各种可能性。阿道想,像陆奇这样不知忧愁的傻瓜,无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也不会知道难过吧,他喜欢穿胶鞋,或许也会喜欢吃猪器官、猪内脏呢?

“陆奇,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阿道说。

“游戏,好啊,来玩游戏!”陆奇说。

“现在,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是阿道,我是陆奇。”阿道说。

“我是阿道,你是陆奇?好好好,这个好玩,好玩。”陆奇拍手同意。

于是阿道和陆奇把衣服也换过来了。阿道接过陆奇的衣服,暖暖的,上面是陆奇的体温,阿道把它套在自己身上,闻到一阵陆奇身上特有的气息,陆奇比他块头大一些,衣服穿在阿道身上,松松的,大大的。他们进了教室,把座位也换过来了,其实差别也不大,不过是一个从左边换到右边,一个从右边换到左边。其他人根本看不出来,他们把书包、课本、文具盒都换了,不过仅限于学校,放了学又都各归各位。很明显的,阿道占了陆奇的便宜,但是陆奇并不觉得,他很用心地扮演着阿道的角色,模仿着阿道的言行。阿道却并不模仿陆奇,他也在扮演着一个角色,既不是阿道,也不是陆奇,而是一个全新的角色,一个新的陆奇。他变得开朗、热情,不再羞于和人交往,他聪明,学习成绩上升得很快,他赢得了一些目光,但再也不是因为他的大胶鞋。

现在每天只有在这么几个小时里,阿道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穿着陆奇服装的阿道越强大,换下衣服回到家中的阿道就越微弱。在校园里的阿道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少年,而在家中的阿道就像是一个孤单的游魂。

直到有一天,阿道对陆奇说:“我们这样换,是不够的。我们只是在学校里换了衣服,我们应该玩得更像一点,我今天要去你家里住。”

陆奇在这个要求面前显出了犹豫,他说:“我妈妈不会同意的。”

阿道说:“不告诉她,我在夜里进去,你给我开门。”

在阿道不容置疑的态度面前,陆奇同意了。

这天夜里阿道在家里吃过晚饭,告诉老徐他去同学家里住,早早就出了门,徘徊在陆家的门外。他最终放弃了半夜里从大门进去的想法,因为大门开关的响动太大,他发现陆奇房间的窗是从里面上锁的,没有铁栏杆,便告诉陆奇说,你从里面把窗子的锁打开,我半夜里从窗子进去。

于是这天夜里,月亮高高升起的时候,阿道睡在了傻瓜陆奇的床上,他嗅到一种奇异的香味在这个陌生的屋子里漫布,他把头埋在陆奇柔软的被子里,怀着一种感动的心情沉沉入睡。

 

猪厂的老徐和月娥并没有在意阿道半夜里出去的事,阿道走了他们反倒睡得好了。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一套理论和经验,养娃儿嘛,又是男娃儿,就是要贱养,管得越多越不好,老徐自己就是这么长大的。况且,杂货铺里就这么一张床,阿道如今越长越大,三个人睡在一张床上,确实挤了。大约从两年前开始,这一张床上,就只能同时睡着两个人,上半夜是老徐和阿道,因为老徐在凌晨要去猪厂,月娥为了让他上半夜睡好,总是紧紧贴着床沿,半个身子都在外面,还不敢动弹,直等老徐打了响鼾,才敢翻身动一动。下半夜睡着的则是月娥和阿道,因为那个时候老徐已经走了,但老徐走后不久,月娥和阿道都会被不远处的猪临死前的嚎叫再惊醒一次。每当这时候,阿道就会听见月娥叹一声:“三点啦!”日日如此。

其实对于老徐和月娥来说,对方就是一个伴,没有一个伴,人活着实在是孤单。这两人都是活了半辈子也活不出个什么样的,所以能走到一起。都没有希望,都看不到前途的生活,反而是安稳的、平和的,彼此都没资格挑剔,因而彼此都无可挑剔,无可挑剔就只好满意。就好比他们那个小杂货店,是不赚不赔的买卖,却让人觉得有份家业一般,觉着安心。就连他们的儿子阿道,这个捡来的孩子,对于他们而言,功能也类似于那个杂货铺,无多大期盼,却也完整了一个家,有个孩子,像个家的样子,也就增了心安。

可惜的是,阿道却不同,他是个漂亮孩子、灵巧孩子,他有希望、有前途、有盼头。这样一个孩子,身不由己地被栓在了老徐和月娥之间,怎么能够平和?能够心安?他又过于聪明,过于早熟了,他想得太多,想得太远,太不愿意认命,太不愿意甘心。

 

即使在陆奇温暖而干净的床上,阿道也开始睡不着了。他下了床四处走动,起先还静静待在一边,观察陆奇是否睡熟了,之后就发现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傻瓜陆奇睡着以后就像死了一样。他听着陆奇均匀的呼吸声,轻轻地在房间里四处走动。月光透过海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波纹浮动在对面光滑的墙壁上,像是一泓湖水,一只米老鼠形状的石英钟挂在上面,嘀嗒、嘀嗒地在走。乳白色的书桌上有小小的盆栽,结着几朵淡黄的小花苞,一只崭新的书包斜靠在一把精巧的折叠软皮靠椅上,在另一面墙上,是一列书架,上面七歪八倒地被陆奇贴满了变形金刚的贴纸,花花绿绿的,但架子上却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各种图书和画报,《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希腊神话故事》、《海底两万里》、《丁丁历险记》、《猫和老鼠》、《十万个为什么》……这些书都是新的,整整齐齐地排放着,显然陆奇看都没有看它们。阿道却连看的机会都没有,新华书店的店员,总是在阿道看得最入迷的时候将他赶走,出门前还要鄙夷地盯着他的腹部看有没有夹带。阿道抬起手一本一本地抚摸着那些光滑的封皮,凑近了去呼吸那纸张的油墨香味。他像寻宝一样去挖掘这个小小房间里的全部奥秘,他搜遍了每一个角落,又在床底下拉出一只皮箱,在这里面他发现了整整一箱的玩具,整整一箱!里面杂乱地堆放着造型各异的玩具,塑料小人儿、步兵、坦克、装甲车、端着枪的、骑着马的,足够组成一个军队!冲锋枪、地雷、手榴弹、炸药包、战车、变形金刚、恐龙蛋……阿道欣喜若狂地享受着这小小房间里的一切,在这静谧的夜里,伴随着“嘀嗒”声,只属于他的一切。

他开始越来越盼望每天零点的到来,他能够在每天的零点到三点的时间来到这里,享受这美好洁净的一切,继续扮演着那个在学校里的新的陆奇。他越来越沉浸在自己的幻想和角色里,他成长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有着这样的父母,将来会成为更加耀眼和夺目的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成功的人!这些美好的时刻,这些成为全新的人的时刻,便成为他在每一天中仅有的追求,构成了他生命中所有的意义。他沉醉在这小屋中,希望太阳永远不要升起,但时间总是在流逝,远处的鸡啼一响,他又要像一个鬼一样,落荒而逃。

他开始拿走一些东西。都是一些小东西,第一样是皮箱里浩荡大军中的一个小人儿,是个步兵,它跨着马步、端着枪,有着一张美国佬的脸,面带笑意。它因为被阿道选中而变得特别了,它并不算精致,恐怕就连它的生产者和制造者都没有如阿道这般仔细地、深情地凝望过它,更不用说那个傻主人陆奇了。它因为阿道而有了价值,有了生命,有了特殊的意义,阿道像对待一个朋友一般对待它,甚至在没有人的时候,和它说话。第二件东西是书架里夹着的一枚书签,那书签是随书附赠的,上面有一些风景图案,还有一句英文的格言“Tomorrow will be better.”阿道那时候并不懂这话的意思,他小心翼翼地珍藏着,还专门省下了一个练习本夹着它。第三件是一支三色圆珠笔,阿道看见陆奇使用过它,但现在已经摔坏了,他知道陆奇不再需要,也不会记得,于是就拿走了它。再之后,阿道拿的东西就多而杂了,一颗弹珠、一枚别针、一根替芯甚至一颗小花苞,他从来不拿真正有用处或者值钱的东西,他拿走的东西对他自己也没有用,他好像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来过。

阿道和陆奇的关系越来越好了,他们每天一起上学、放学,课后一起做作业,像是兄弟一般,但阿道是兄,陆奇是弟。阿道像兄长一般地照顾陆奇,阿道自己变得优秀了,变得外向和开朗,而陆奇也被群体慢慢地接受了,大家依然会开一些玩笑,喜欢骗骗他或者逗逗他,但都没有恶意,陆奇也乐于让大家围着自己,一起哄笑。

陆家夫妇对阿道的感激简直无以言表,因此陆师母特意让陆老师在市里的商场带回来一双球鞋送给阿道,据她敏锐的观察,这是阿道目前最需要的东西。那鞋子很漂亮,陆师母是连着包装袋、鞋盒一起送的,阿道看了价格,心里一跳。他再也不用穿胶鞋去上课了,他接过这双鞋,看着陆师母白净的双手,修剪得整齐光亮的指甲,垂下了眼睛,一颗大大的泪珠掉下来了。

阿道依旧在凌晨时分潜入他们的家,陆奇的窗户永远为他开着,陆家没有人知道,或许就连睡梦中的陆奇也未必会记得,前一晚阿道来过。而与此同时,阿道的活动范围亦不只是陆奇的房间了,他会轻轻打开门,走到陆家的客厅去,他曾经作为客人出现在这里,但现在却不是了,他像个主人一样,熟悉着这屋子里所有的摆设。他有时候也会蹲坐在陆家夫妇的卧室门口,那是他唯一不敢进去的地方,他知道里面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也正在熟睡,但有的时候,他能听见陆师母一声悠长的叹息。

“唉……”

那是一声很温柔的叹息,一个母亲的叹息。阿道喜欢陆师母,也喜欢陆老师,这夫妇二人都有着一张平静的脸,温和的表情,眉眼间又有些忧愁的纹路,但对人又很开朗、热忱、豁达、友善,阿道能把语文课上学的所有好的词都用在他们身上。他喜欢他们的一切,陆老师的羊毛背心、格子衬衫,陆师母的绒线帽、大围巾,这一切都温暖舒服,和他们的气息融为一体。

阿道喜欢这个家,喜欢简单的、没有多余陈设的客厅,喜欢一尘不染的地板,喜欢干净整洁的厨房,喜欢冰箱里简单的隔夜菜。他看见卫生间里挂着三色的毛巾,立着三色的水杯,放着三色的牙刷,他想起这是密不可分的一家人来。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像一个鬼影一般,飘进了与自己不相干的地方。

他突然闪过一个新的念头,他不再从这房子里拿东西,而开始往这房子里放东西。

陆师母最近觉得奇怪了,明明记得自己没有买过辣椒,冰箱里却多了辣椒,多的又不是那么一袋,就是那么一小把,明明记得自己没有换过垃圾袋,垃圾篓子里却好好地摆放着一只新的塑料袋,更加神奇的是厨房里的洗洁精,好像永远用不完似的,用了又满,用了又满。

“哎,老陆,我这脑子是越来越不好了,记事总是不清楚。”有一天夜里,阿道听见陆师母抱怨。

 

猪厂的月娥,最近老是发现杂货铺里的东西不见,丢的又不是什么大东西,无非就是几只塑料袋、一瓶洗洁精之类,她怀疑自己记错了,又怀疑是有人小偷小摸,于是平时多长了心眼,装作在腌猪肉,眼睛却看着别处。终于有一天,阿道被抓住了。

“这娃是不是读书读傻了,还是老跟装斯文的傻儿子在一起,被传染了?”月娥问老徐。

老徐懒得理会,“拿就拿么,一点儿东西。以后死了还不是他的?老了还靠他呢。读书读傻了,那就不读了,过两年就杀猪!”

“他老往陆家跑,都成别人的崽啦,捡来的,还是养不亲。”月娥说。

 

阿道确实也像陆家的半个儿子了,他整日里都在陆家出入,陆奇无论做什么,都要拉着阿道,有什么好东西,也要给阿道一份。陆师母并不吝啬这些小钱,她知道陆奇只有这么一个朋友,并且阿道也确实好,在家里在学校,都帮了她不少的忙,要不是不想跟月娥和老徐打交道,她还真想认个干儿子,乐得轻松。而陆奇现在除了陆师母和陆老师,就只听阿道的话,家里和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也已经让他习惯,陆师母不再担心他出什么岔子,便复了职,还去原单位工作。陆家的日子又像模像样地红火起来,陆师母也开朗年轻了些,在邻居的眼里也不那么做作讨厌了。日复一日地,小日子平平安安地就过了五年。

陆奇和阿道,都要升初中了。

陆家又开始紧张起来。陆奇的成绩一直就不怎么好,除了请阿道帮忙,催促他复习,陆师母隔日里便炖了补汤,给他养生。除了各种口服液、胶囊,陆师母还买了氧气机,那种东西在电视广告里刚刚出现,贵得吓人,陆师母也毫不手软地买下了,说要给陆奇的大脑补充养分。阿道跟着陆奇,常常也能分得一杯羹,他除了羡慕,也感受到了中考的紧张,但是他更加担心的,是自己也许根本不会有机会参加中考。

十四岁的阿道,已经长得很高了,虽然与陆奇相比还是瘦小,但是要干“杀猪”那活,在老徐和月娥的眼里,已经足够了。

“那东街的小子十六岁就能杀猪了,还没你个头大呢!”前些天老徐又这样说。

阿道心里充满着恐惧。如果失去念书的机会,他就会看起来像一个街头的小流氓,“猪厂阿道”的称呼也会变得更加难听,叫做“杀猪的阿道”,这些都还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陆师母会怎么看?他会失去陆奇这个朋友,陆师母不会再让陆奇跟着他,跟着他做什么?杀猪么?那样他就再没有脸出现在陆家人面前,再也没有进陆家的权利了,他原本有那么多希望,就在前些天,陆老师和陆师母还夸他,他们说:“阿道很聪明,将来一定会有前途,阿道成绩这样好,要多帮帮小六呀!”

前途,前途,前途就是杀猪么?

他为自己不明所以的“前途”担忧着,想象了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可能的解决办法。他可以去妇联,也可以去法院告老徐,或者,他还可以去求陆家,求陆老师借一笔钱,或者求他们来说说情……

 

陆家此时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按照陆奇这样的成绩,是不太可能考上初中的。陆师母寄希望于奇迹的出现,希望短期的突击能够让陆奇考过分数线,但陆老师就理智得多,他已经筹集了一笔钱,他知道县里中学的潜规则,新来的校长苏小凰,是个极其贪钱的,这一次的中考,是他捞钱的大好机会。陆老师已经打听了行情,无奈求的人多,价钱越抬越高。最后陆老师把给陆奇存下的医药费都拿了出来,凑足了十五万。

“这,小六的医药费拿出来,不好吧?”陆师母忧虑地说。

“小六现在已经是个正常人了,不读中学就得留级,他已经是十岁上学,再留级成什么样子?况且,明年的行情,还不见得是这个数呢!”陆老师这样说。

陆师母想了想,同意了,但还是说:“十五万啊!作孽。”

 

这番话阿道听见了。他心想,陆奇上中学一定是没有问题了,只要送够了钱,就连一个傻子也能上中学。但是自己,他想,陆老师把所有的钱,连同医药费拿出来才凑够的钱都要送给那个苏校长,那么自己,肯定是借不到钱了。念中学是一大笔钱,老徐和月娥一定不会愿意出这个血的。他开始失了希望,不再每日里去陆家,也不再拉着陆奇一起去学校了。而陆家竟也不问,就这么渐渐地,似乎把阿道给遗忘了。

但阿道和陆奇还是同桌。起初,陆奇还纠缠着阿道,问他为什么不来找他,不来他家玩,阿道只是不理,陆奇照样纠缠,询问。但忽然有一天,陆奇不问了,他变得很安静,那安静让他看起来很忧郁,不像一个傻瓜会有的表情。他不再跟阿道说话,而是每天每天翻着书,在嘴里嘟嘟囔囔。阿道奇怪了一阵子,偷偷地凑过去听,他发现陆奇居然是在背书!他终于忍耐不住,问陆奇:“你到底怎么了?天天背书!”

“我妈妈很难过。”陆奇答非所问。

“那你背书干什么!”阿道气急。

“我快得精神病了,”陆奇说,“再不好好学习,就没机会了。”

 

阿道无法明白陆奇的意思,他决定这天夜里再去一次陆家。他已经很久不去,当他再去的时候,发现陆奇的窗子竟然上了锁。他有些失落,但没有离开,他徘徊在陆家墙外,最后在陆家夫妇的窗外,听见陆老师的声音。

“都是我不好,不该先送钱。”陆老师说。

“谁知道小六……我不相信他没有希望,送就送了,中学还是要读啊!”陆师母的声音。

“真像医生说的那样,两年之内……那么也没有必要念书了。”

阿道听见陆师母的哭声。

 

阿道开始同情陆奇。傻瓜陆奇就快没救了,就连他的父母也已经放弃了,他却还在拼命背书。“再不好好学习就没机会了。”阿道想起他说的话,想起陆奇那张呆笨的脸上做出的极不和谐的庄重表情,让人好笑,又令人难过。

 

“阿道,你说,精神病是什么?”陆奇问。

“不知道,你说呢?”阿道说。

“我也不知道,但是医生说,到那个时候,我就会不认得人,什么都不知道。”

“连你爸爸、妈妈也不认识?”阿道问。

“嗯。”陆奇说,他好像在思考什么东西。

“阿道,”陆奇说,仿佛做了一个重大决定似的,“等我得了精神病,我的玩具和存钱罐全都送给你。”

阿道听了鼻子一酸,问:“为什么?”

陆奇说:“因为我们是……”他笑了,站起来大声说:“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这五个字在空空的教室里回荡。

“小六!”阿道抓住陆奇的手,眼睛里有泪花,“别背书了!”他说。

陆奇惊讶地看着他。

“人生有很多比背书更有意义的事情!你现在什么都不用做了!不用上课!不用考试!不用背书!去做你喜欢的事情吧!”

“可是……我妈妈会生气的。”陆奇挣扎着,犹豫着。

“不会的!”阿道说,“你最喜欢做什么?”

陆奇想了想,说:“喜欢玩。”

“那我们就去玩!”阿道拉起他的手,把课本丢掉了,一边跑一边欢呼:“我们不念书咯!我们去玩咯!”

陆奇很快就被感染了,他用更大的声音欢呼着:“去玩咯!”

 

就像是死囚在行刑前的盛宴,阿道也想让傻瓜陆奇在失去正常之前享受一下人生的乐趣。他设身处地地想,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所有想做的事情都做完,就好像把自己的人生提前过完一样,也就死而无憾了,他把这个想法告诉陆奇,陆奇并不十分理解。于是他们只是整天地去玩,但是他们所能玩的东西实在是太贫乏了,“玩”似乎也只有在紧张的学习和违反一些禁忌的时候才有意思,而此刻的阿道和陆奇却是百无禁忌。阿道知道自己不需要念书了,而陆奇也无法再正常念书,他失去了希望,感到真正的轻松和自由,但是在疯狂的玩乐和胡吃海喝之后他们都感觉到了疲乏和无聊,这等待死刑的过程似乎过于漫长,阿道和陆奇都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好了,于是他们开始终日无所事事地坐在中学学校的后山上。阿道让陆奇从家里拿来望远镜还有收音机,他们端着望远镜四处看,又拿收音机调频,有时候收到一些广播或是流行歌曲,就特别兴奋,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只能听见一些沙沙声。

“小六,”阿道说,“我真羡慕你。”

“羡慕我,呵呵。”陆奇说。

“我以前瞧不起你,觉得你傻,但后来就羡慕你。你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整天那么高兴。”

“我高兴。”陆奇说,并不生气。

“其实你也确实该高兴,你什么都有,那么好的家,那么好的爸妈。”阿道说,看陆奇并不回答,又自顾自地说:“其实我们是同命的人。你拥有我没有的,但你却不知道,那你和我又有什么差别呢?”

“呵呵。”陆奇说。

“你念不了书,我也念不了书了,老徐叫我去杀猪,你知道老徐是谁吗?他是我爸,但不是亲爸。”

“杀猪,呵呵。”陆奇说。

“傻瓜,你这个傻瓜啊,你凭什么拥有这一切呢?”阿道对着陆奇说。陆奇只是仰面躺在草地上,一脸茫然地望着天,阳光照在他脸上,他闭上眼睛,像是在睡觉。阿道便独自说着心里的话,在这里,只有傻瓜陆奇和荒草才听得见。

陆师母好像越来越不管陆奇了,据说,她在忙着把工作调回市里的事。阿道注意到,以往陆奇一日一换的衣服,现在也变得三五天一换了,上面时不时有一些油渍,有时候甚至有难闻的味道。阿道依然会时不时去陆家,但陆师母对他的热情减少了,她常常不是在忙家务,就是若有所思地在发呆。而陆奇,他的话也是越来越少,或许就连陆师母也不能像阿道这样感知陆奇一天一天的变化。陆奇的话越来越少,表情也日渐单一了,但他看起来依旧快乐,因为他总是在笑,眼神永远看向前方,充满希望。阿道有时候想知道,陆奇究竟在看着哪里。他仔细地看陆奇的眼睛,辨别不出那目光前往的方向,陆奇在看着的,好像是正常人看不见的前方,看不见的希望。

阿道决定就这样陪着陆奇,等待着他在这个现实世界被宣判为精神病。他想到了那个时候,陆奇或许会有另一个世界,陆奇已经摸到那个世界的门了,那个世界一定很美好,因为他总是在笑。

陆奇已经不能做什么需要思考的游戏了。他忘记了很多事情,但还会习惯性地跟着阿道,他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坐在荒山上,无休无止地等待。

“小六,”阿道拿着望远镜,一边转一边漫不经心地问,“你妈妈不给你洗衣服了吗?”

“洗衣服,呵呵。”陆奇说。

“你爸也不带你去医院了吗?”阿道说。

“去医院,呵呵。”陆奇说。

“开学了,你初中还去吗?”

“呵呵。”

“我初中不念了,我要去杀猪了。”阿道自言自语。

陆奇还是无动于衷。他突然想刺激一下陆奇,便说:“杀猪你见过吗?就是这样!”他扑上去按住陆奇,用手做出刀的形状,捅了他一下。

“嗷嗷嗷……”陆奇跳起来,惊恐地叫着。阿道吓了一跳,连忙躲进草地里,却看见陆奇疯了一阵,自己回到原地坐下了,安安静静地玩草。

阿道明白陆奇正像他自己曾经说的那样,成为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了。

他不再跟陆奇说话,又一次拿起了望远镜。他从远处的山脉看到近处的居民区,一点一点地移动着,终于看见了一个有意思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女孩,就在大约百米处,他正对面的一幢小楼上,也正拿着一只望远镜,朝他看着。她也四处看着,在阿道这个方向停住了。她似乎很兴奋,跳起来招了招手,嘴里还哇哇叫着。阿道也举起手,招一招,那女孩便跑回房里去了。

阿道觉得无聊,有些沮丧,没想到不一会儿那女孩也在这山脚下出现,正吃力地爬着坡,向他们走来。她扎着两个小羊角辫子,一翘一翘,脖子上挂着望远镜,手里还抓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裹。她小小的个子,看起来只有六七岁,胖乎乎的,走起来像企鹅,站着不动又像只小熊。

“你陪我玩!”她一上来就颐指气使,用命令的语气。

阿道用沉默和无视表达了他的轻蔑。

“哼!”小女孩似乎无可奈何,开始在草丛里绕圈,想要划出自己的地盘,却惊喜地发现了躺在草丛里的陆奇。她伸手去揪陆奇的鼻子,陆奇被揪醒了,哇哇地叫着。

“你干什么!”阿道对她训斥。

“不要你管!”小女孩白他一眼,“我跟你玩。”她又笑眯眯地转向陆奇,陆奇也笑起来,“呵呵呵。”

“我要骑马!”女孩拽一拽陆奇,想爬到他的背上,并不成功,她笨重的身躯滑落下来,摔进草里。她看了一眼阿道,似乎觉得丢了面子,又对陆奇说:“我是公主,你要跪下。”她推搡陆奇,用脚踢他的膝盖。阿道见了,冲上去一把抓住她,厉声说:“你干什么!不许欺负他!

“他是傻子吗?哈哈哈!”小女孩反倒笑起来。

阿道更加生气,说:“你才是傻子,滚下山去!”

女孩竟然没有被吓到,也怒气冲冲地说:“这是我家的地!你才滚下去!我爸爸是校长!你们都要听我的!”

阿道简直怒不可遏,他对那小女孩大吼:“滚!”那小女孩也不屈不挠地尖声叫着:“你滚!”最后连陆奇也不明所以地跟着喊起来:“滚……”

后山上一遍又一遍地回荡着这三个声音,“滚”、“滚”、“滚”……

阿道是最先停下来的,他似乎想起了什么,问那个小女孩:“你姓什么?”

小女孩也一时忘了争吵,条件反射地回答:“姓苏。”

“苏小凰是你爸爸?”

“是。”女孩骄傲地回答。

阿道随即笑了,是胜利者的微笑。他看一眼陆奇,对那女孩说:“你爸爸贪污,你爸爸欠了我们家的钱!你爸爸今天还是校长,明天就要坐牢了!”

女孩顿时哑口无言。她显然是害怕了,默不作声,用敌意的目光死死盯着阿道。

阿道轻松又得意地重复着刚才的话:“你爸爸今天是校长,明天就是劳改犯!”

陆奇似乎也被胜利的喜悦所感染,欢叫着重复:“劳改犯!劳改犯!”

小女孩大哭起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她手里抓着的包裹也散开来,里面是满满一兜巧克力球。那些巧克力很贵,阿道在陆奇家里见过,它们用精美的盒子包装着,听陆师母说,这些巧克力是进口的,要拿来送礼,阿道没有吃,连陆奇也没能吃一颗。

现在这些巧克力球就散落在女孩的裙子上,草地上,她止住了哭,开始做一件让阿道觉得很奇怪的事,她开始剥巧克力。每个巧克力球都有两半,一半黑的,一半白的,她一边剥着,一边把黑的那一半吃进嘴里,塞得鼓鼓的,却把白的排列好,放在一边。

莫名其妙,阿道想,这或许又是一个精神病。他就那么看着她吃,她很快就吃完了,然后从另一个口袋里摸出一把弹弓。

阿道明白了,她抓起弹弓和白巧克力,开始向阿道发射,第一弹就打中阿道的眼睛,阿道捂着眼睛蹲下,很痛,但并没受伤。她又转向陆奇,陆奇不会躲避,被打得嗷嗷叫。女孩终于笑了,她又开心了,但阿道冲上去夺过她的弹弓,摔在脚下踩碎了。

女孩死死抓住阿道的衣服,撕扯着喊:“还我!赔我弹弓!”这小小的愤怒迸发出来的力量撞击着阿道,但他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要强大几十倍,于是一把将她掀翻在地。小女孩乱踢乱蹬,他按住她的手脚,她还是不屈服,顽强地向阿道吐着口水:“呸!滚下去!呸!穷光蛋!傻瓜!猪!”她用有生以来所听到学到的所有骂人词汇在骂,最后甚至还骂出了“婊子养的!你妈逼!”

阿道去捂她的嘴,不知怎么又掐了她的脖子。她的骂声渐渐微弱了,最后咳了两声,嘴角流出了黑色的、粘稠的散发着热气的液体,是巧克力。

但是夜幕降临了,昏暗的月光下,阿道辨不出她嘴角的色彩,那挂在嘴角的液体,像极了血。

血!阿道惊呆了,他看向陆奇,陆奇帮不了他任何忙,却也在夜幕下感到了不安,他一圈一圈绕着,口里说着:“回家,回家。”

阿道脑中现在只有一个字:“跑!”他脑子里闪出各种在侦探小说和电影电视剧中得来的犯罪经验,他要带走证据,销毁一切和自己有关的东西,他在草地里摸索,摸到了陆奇的望远镜、收音机,他抓起它们。“跑,快跑!”他拉住陆奇就跑。这时对面那座小楼远远地响起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苏瑶!瑶瑶!回家吃饭啦!”

阿道一个趔趄滚到了草地上。

“苏瑶!回家啦!”那女人的声音还在持续。

这时候一个更让人胆寒的声音响起了:“回家啦!”

是陆奇的声音!

阿道几乎要崩溃,他哆哆嗦嗦地摸索着落在草地里的东西,却摸到了几只香烟头,一个打火机。

打火机?他按了按,几丝火星之后,一个微弱的火苗蹦了出来,突突地向上跳着。

阿道的心里突然响起一个小小的声音,“我看见小六跑过去了……他手里拿着个打火机……”

“我看见小六跑过去了……”他脑子里反反复复回荡着这个声音。

这句话曾经救过他一次。他抬眼看了看陆奇,傻瓜陆奇,他还在原地打转。

“瑶瑶,你和谁在一起?”那女人的声音里充满急切,她显然是听到了陆奇的回答。

“我们玩一个游戏……”

“你是阿道,我是陆奇……”所有的声音在阿道脑子里回响。

“小六跑过去了……”

“小六小时候还放过火……”

“瑶瑶……”那女人的声音里已经带着惊恐了。

“小六跑过去了……”阿道终于按下了打火机。

一阵轻风拂过,阿道的后脑感到一阵凉意,他的汗水在蒸腾。向北跑!他做了决定。

“呼”的一声,一条火龙向阿道身后飞去了。

阿道拼命地朝前跑,他再也不想回头看了。

陆奇惊愕地看着一条巨大的火龙朝自己飞来,“跑,快跑”,他重复着阿道最后的话,又被倒在地上的小女孩绊倒了。

 

阿道醒来时,已经是两天之后了。他睁开眼,看见一个猪腰子在头顶上挂着,一晃,一晃。

“你可醒了哟!娃儿!”是月娥。

“中了邪,喊魂喊了两天,家里的腊肉都送去给神婆咯!只留下个猪腰子!”月娥喋喋不休。

“你知道你昏在哪里哟!前世作的!你倒在猪圈里!差点叫师傅杀咯!哈哈!”月娥笑起来了。

阿道闭上眼睛,只觉得全身无力。

月娥又丢过一个包裹来,包裹撞在床沿上,散落一地的玩具。

月娥说:“这两天出了大事咯!小六跟一个女崽子在山上被烧死了。小六的娘搬走咯,给你留下这个,说是小六给的。”

阿道又闭上眼睛。

“前世作的,生个傻儿子,迟早要出事……”

“死人的东西……我看还是不要……”

“存钱罐倒可以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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