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期  
      新锐


碧珊,北京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生。十五岁因病辍学在家,在半封闭中度过七年。十九岁开始从事文学创作。2004年调查采访青年导演,2006年出版图书《9?誜61分——中国新生代80后影像作者纪实录》。2008年至2012年创作女性长篇小说三部曲,被麦家选中,成为麦家理想谷杭州站首位入驻的客居创作人。
 
夜莺体验馆
碧珊

      

 

脚踏着十厘米的高跟鞋,慕云晃了晃身子,尽量不让自己所有的重量都集中在一只脚上。她抓起淡紫色的羊皮包,对着街对面的一辆宾利车挥了挥手,算道了别。

因为用力过大,皮包差点儿掉到地上,幸好带子被她胳膊用力一缠。

车子开走了,她发现那包带竟快被刚刚的一缠弄断了。她用力一拉,索性伸手把带子从包上揪下来,只剩下带子的一边连接着皮包,像是一只上吊的被拉长脖子的母鸡。

“妈的。”

她骂了一声,像是对着包说的,又像是对着开走的车说的。

实际上,她甚至记不清自己是不是从那辆车上下来的,也忘了自己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管他呢,慕云揪着那上吊的母鸡继续向前走,心想,自己是真醉了。

刚刚下过雨,地表覆盖着聚积的雨水。巷子的尽头能看到一小片深紫色天空,轮廓模糊的半月将自己的余辉施舍了一点下来,使得从慕云的角度上看去,地面像被涂了一层发亮的,黏糊糊的,凉飕飕的鸡蛋清。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腥臭的蛋清味。

“被谋杀的小鸡的尸体。”她嘟囔了一句,很高兴自己终于又说了一句充满智慧的话。她一直喜欢在高兴的时候给一些日常事物做出一些和动物有关的关联,而有些关联在她朋友看来完全莫名其妙,无法理解。比如去年他们集团年会,公司的男同事为了搞笑,集体上台穿上紧身衣,露出胸肌站成一排,当所有人都在台下哈哈大笑时,她突然说了一句:“晒干的咸鱼在等待出售。”这句话刚巧被副总裁的老婆听到。一开年,她就从事业部副经理的位置调到了公关部做职员,工资也降了三分之一。当她找到上司询问调配理由时,上司给的回答是“你对公司缺少一个部门经理应有的热情”。她不置可否地接受了这个解释,并开始频繁地周旋于客户的应酬中。

现在,她脚踩在巷子的石子路上,高跟鞋鞋底和鞋跟被鹅卵石硌得走不平稳,脚脖子有随时被扭到的危险,可是她却依然很享受。她喜欢每天早上穿着高跟鞋在这条几百米的小巷里故意面带微笑地大步走过去,哪怕下面的双脚被折磨得又酸又痛。因为她心里总认为这代表人生的一种合理性,那就是,所有表面看上去挺拔光鲜(她确实是因为不高才穿高跟鞋)的背后都要忍受不被别人了解的折磨。这是一种人生境界,她始终认为,只有她这样的女人才懂。

这是一条古老的巷子,是她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巷子长五六百米,通体由鸽子蛋大的鹅卵石铺成。巷子两边的四合院老房加上浓淡不一的鹅卵石路,使得这条巷子有了一种复古的优雅。所以,这也是北京有名的艺术品街区。如果是白天,这巷子里遍布的十几家工艺品商店能让你逛上一个多小时,可是,现在小店都关门了。老巷突然从现代文明被拉回了百年孤独,清冷极了。没人会在凌晨两三点的时候还在这儿晃荡。

“除了我。”慕云又嘟囔一句。

酒的威力开始在她身上发挥作用,她记得自己不过就喝了两瓶红酒。至于和谁喝的,怎么喝的都记不太清了。最近一次醉酒,是上个礼拜,老板让她带着南方来的几个客户去夜店喝了一晚上,醉得都睡死在包厢的长沙发上,第二天早上才醒来。今天和那天比起来,太小意思了。她笑了笑,至少,她还知道回家。

她深吸了一口这腥臭的鸡蛋清味,恶心得想吐。扶着墙,低着头开始干呕,除了一点儿白色的泡沫,什么都没吐出来。毫无意义,她望着那泡沫想,就像自己每次喝醉一样,毫无意义。

她继续向前走,应该走了一多半了。她记得这根电线杆子,它就立在巷子中间。每天下班回来,她累得恨不得立刻爬回家倒在床上,总拿这个电线杆当标杆,一过了它,就离天堂不远了。她想着想着,竟然咯咯地笑了出来,很高兴终于快到家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累得浑身发飘。明天是不是可以给她们的部门经理打个电话,说因为陪客户喝酒喝病了不去上班?

“你——”她手指着天空上的半月,把那当成是经理半眯着的单眼皮。每次他让自己加班或者陪客户应酬的时候,总是把这个单眼皮眯成小缝子。

“你必须给我一天假,你不给假,我就把你的单眼皮撕下来。”她伸手要去抓空中的半月,两手比划半天都没能摸到一个实际的边缘,也就作罢。她心里知道自己正在发酒疯,但却有意放任行动去配合意识,好让酒精的妙处发挥到极致。当然,这也是她并不讨厌喝酒的原因。

她继续向前走,现在是凌晨两点,巷子里除了她高跟鞋的“嗒嗒”声,听不见别的。她索性故意哼哼一两句不着调的曲子,身体随着曲子张牙舞爪,乱扭乱动。她看着潮湿的地面反射出的黑夜和冷光,觉得自己倘若从背后看,那影子必定会和什么动物相似。

“被释放到原始森林里的猴子。”她说,很满意自己今晚能接连两次说出有智性的话。

她用力把高跟鞋在路面上踢得嗒嗒作响,整个巷子里都传来这空洞而有力的回声。

渐渐地,在她前方的几米处,似乎有什么东西不太对劲。那是一个轮廓,模糊到看不清具体是什么。灰白色的水汽覆盖并聚合成一个长条状的物体。这物体因为有水汽的原因,虚张声势地增加了它本来的体积,看上去足有两米高。但是,慕云敢肯定,那实际最多只有一米六五,和她穿上高跟鞋差不多。

也许是水汽后暗红色的涌动吸引着她,她停了下来,探着头,准备好好观察一番。高跟鞋的嗒嗒声也突然停止,好像是被勒住脖子的叫声一样。

她见那物体竟然朝着自己渐渐走过来,并且,里面透出的暗红色竟然就要冲出水汽,忍不住后退两步,拿起手里的皮包要朝那东西砸过去。

“别打,别打!”竟然是个男人。他从水汽中出来,好像浸泡在流淌的河里的东西从水里提出来一样清晰。他的脸被月光照亮,嘴角带着讨好的微笑。

他大概三十出头,光头,头顶上留着一小片圆形的头发,耳朵和鼻子上的小环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不入流的朋克。更不搭的是,他手里还拄着一根桃木棍,木棍上吊着一个破铁罐,这又让他像是一个时髦的乞讨者。

“姐没吓着你吧。”慕云自称姐。自从过了三十她就这样自居了。因为她从一本杂志上看到说,现在是女权当道的时候,男人们比以往任何年代都更依赖比他们强悍的女人,所以,自称姐与其说是透露年龄的弱点,不如说是释放一种强势的性感。

“没有没有,小姐。”

“叫姐。”慕云拿皮包捶了那男子胸口一下。

“好好,姐,我的小姐姐。本小店新店开张,正在开业酬宾,你要不要体验一下,给我们捧个人场?”

“开业?现在?”慕云看了看眼前这个男人黝黑的脸庞和暗红T恤下透出来的饱满诱人的胸肌,不无尴尬地说,“鸭子店吗?”说完,她被自己的幽默逗乐了。

男子嘻嘻笑了笑,一只手摸了摸他的胸肌和结实的胳膊,冲着慕云眨了眨眼。

“和那个差不多。”说完,举起木棍向身后指了指,一个小木头房子。

慕云吓了一跳,酒醒了一半。她收起笑脸要往前走,又被男子拉住了胳膊。

“姐,和你开玩笑呢。您别害怕,进去试试就知道了。刚开张,算你六折,60块钱一次……”男子又是一脸殷勤,还引着她来到那个小屋旁。

慕云记得白天这里还是一个报刊亭,怎么报刊亭没了,多了这么个小木屋。这木屋从屋顶到地面都是木制的,只有中间有一个半米见方的小窗户,还拉着一块暗花窗帘,看不到里面。

“知道地方了,明天白天我再过来。”慕云搪塞说。

“别啊,姐姐,我们白天不营业的。”男子又说。与刚刚不同,这时候的他两眼透露出一种极度的关切,这对慕云来说是完全无法抗拒的诱惑。

“进去啊,去啊——”他捏了下慕云的胳膊,继续用那种热情的关切注视着她。

“你——会——很——享——受——的。”

 

 

慕云一拉门,进了屋。

这里比想象的要大,虽然光线很暗,可是慕云肯定它比一个报刊亭的面积大多了。她向里走了一步,去找灯的开关,却发现在门口左侧竟然有个老太太坐在板凳上。

“关门!”那老太太吼了一声。

慕云吓得一哆嗦,把门“嘭”地关上了。外面的世界被这记关门声切断得干干净净,慕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夹在一个什么东西喉咙里的肉。

“坐!”老太太指了一下前面。

天知道那是什么!慕云看到那前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她摸着黑,高跟鞋向前探着走了两步,与刚才醉酒摇晃的身体比起来,现在反而稳当多了。

她摸到了一个绒布面的什么东西,触感上应该是个旧沙发。

她摸到了沙发的坐垫,一屁股坐了下去。

接着,那老太太熟练地走了过来,几乎是闭着眼睛就摸到沙发后背,并把后背向后放倒。慕云觉得自己就像是躺在商场里供人试用的按摩椅上。

那老人又在沙发下面摸索了一会儿。很快,把慕云的两个胳膊按在沙发扶手上,给她套上了两根冷冰冰的铁链。

两根环套环的,有指头般粗细的,绕了三圈的铁链。

“你们这是……”慕云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定义目前自己的状态,只好说:“我不是母猪——”

她用脚猛踹,想要挣脱,可是发现双脚也被拴上了同样的铁链。沙发在她的猛挣下竟然一点都没晃动,让她的挣脱显得滑稽而无力。

“看这儿。”老人突然打了一下她的头,指着一个在她头顶上方的东西。

那是一个圆形的铁环,铁环上焊接着一条横杆。一只仅有拳头大的小鸟正站在横杆上。虽然这里面暗得什么都看不清,可是,小鸟却不知从哪里吸收的光亮,浑身上下,绿色、紫色、黑色、红色多种颜色相间,羽毛发出幽灵般微妙诱人的光。

鸟的旁边用红色油漆写着一块牌子:

 

夜莺体验馆使用说明

一、躺在沙发上;

二、手脚被捆绑;

三、闭上眼,想着你最难忘的一次身体感受;

四、祝你好运!

 

老人伸手转动一下铁环,铁环就开始逆时针旋转起来。小鸟仿佛不愿随着旋转,从横杆上飞起来,开始在铁环中扑动翅膀。

慕云很惊讶这小鸟竟然不飞出铁环,就在铁环的中间悬着,有节奏地拍动翅膀。好像是小时候家里的座钟,每到整点时候,由弹簧推出扇动翅膀报时的小鸟。扇动翅膀似乎让这铁环中的小鸟找到了某种发亮的能量,它浑身上下的羽毛,甚至连同那黑豆般大小的眼睛,都散发出一种迷人的,打了柔光一般的光晕。并且,随着翅膀的扇动,这鸟儿开始发出有节奏的“咕咕”叫声。她的身后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微微晃动着,似乎在有意合着这翅膀扇动的节拍。慕云能感到因晃动而产生的微风,吹得她脸痒痒的。

她想回头,或者再看看这鸟的机关在哪儿,却在鸟的振翅中渐渐闭上了眼睛。

眼皮即将合上的一刹那,她嘴里嘟囔了一句“真美啊”。

 

有困意——

想睡觉——

闭上眼——

来了——

 

慕云感到头被人轻轻地抬了起来,有人把手放到她的腰下面。一个男人急促而沉重的喘息声,那只放在腰上的手越来越用力……

这感觉——

是那次!

 

记忆的闸门一经打开就立刻扩散到全身,并会在无数次各种感受中自动甄选。慕云的身体感受明明白白地告诉她,没错,就是那次!

还能有哪次比那次更让人难忘呢?

她和他在街上溜达了一整天,两人内心都因这网络下的初次见面而激动不已。

他们都刚刚工作不久,分别在相隔一千多公里的两个城市。她在北方,他在南方。他们因为朋友的介绍而认识,算是同行,却从未见过面。平常都是在网上交流。渐渐地,他们相爱了,却始终没有走到现实中来。

她终于有机会出差到他的城市,他们倒计时计算着每分每秒——

他去车站接她,

他们走了一整天——

聊了一整天——

只是,聊天。

 

困了,倦了,一天把一年的话都说尽,此时,已经午夜。两个年轻的,初尝爱情的家伙却依然满怀期待,不忍离开。慕云知道,和自己一样,他也是初恋。她喜欢他身上青涩的味道,喜欢他现实生活里沙哑声音中的稚嫩,甚至连他头发的洗发水味道她都喜欢。她知道他对她也很喜欢,两个人都没有对真实的对方失望。

他们在慕云住的宾馆楼下,一个公交站的铁凳子上坐了好久。

终于,慕云提议,到她住着的房间坐下吧。

两人都松了口气,紧张而急切地上了宾馆,进了门。

 

她打开门,故意把取电卡扔在桌子上,不插入取电。

她拉开半边窗帘,有意让玻璃上透过的街灯射进来。

床单和枕头上,甚至地面上,都因为射进来的灯光蒙上了一层柔软的暖黄。

她纵身跳到床上,弹起又落下,身子压在床上的一刹那好像坠入大海般优雅,床单立刻有了浪花般的皱褶。她身子向下,头向上抬起,神情好像浮出水面的人鱼。她知道他在看她。她敏感地甚至能感到街灯落在身上的重力。

“啊——”她呼了一声。

他吓了一跳,不敢动。

她谎称自己累得动不得,执意要他过来,坐在床边抱抱她。

他只好坐在床边,像个孩子般地笨拙地把她抱起。

就是说,像怀抱着婴儿般地,轻柔地,暖暖地,呵护地,就是现在这感觉!

头部被轻轻抱起,腰被另一只手臂托着。

老天,就现在!

 

慕云动了动胳膊,看自己是否能脱离那捆绑,但是她却被死死地固定在沙发上,完全没法动。另一方面,她的分身——就是她身体的各种感官又分明在顺着这感觉,已经给出了当时的反应!

她感到了潮热的脸和狂跳的心,还有那身体触碰带来的超级真实的感受。她又回到了那天,真真实实的,哦,这令人迷恋的感觉。因为这,也是她第一次被男人抱在怀里。就是说,他是她的男朋友了!

 

他很紧张,似乎也没有过这种经历,尽量调整手和身体的力度,生怕她不舒服。她也紧张得动都不敢动,生怕会惊扰了他,让他生畏。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都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都不希望让对方发现自己的窘迫。但是她还是抵抗不住!她记得自己当时激动极了。

即使是现在,在这个沙发上再次体验到的这次,她依然和当年一样,浑身上下,好像暴雨中被浇打的树叶般颤抖不止。

她开始进一步试探,“伸手”触碰到了他的胸口,那温暖的胸口,平坦之下剧烈起伏的胸口。她将他拉进,又把他放在她腰下的手牵引着放到了自己的脸上,脖子上,胸口上,停在她心剧烈跳动的地方。

他的手细长而柔软,是典型的南方男子的手。

她的手丰满而有力,是典型的北方女子的手。

她“动了动手指”,享受着手指肚摩挲他手背上肌肤的质感,就好像他正在享受她手指肚的轻柔一样。

能再次感受这一次,

慕云心想,

太好了。

 

她流下了一滴泪。

她不记得自己当时是否也流泪了,但是现在,她为能再次这样紧握着他的手而激动得流泪。

 

“还冷吗?”他问。还能“听到”声音!

他问!!

慕云点了点头,抓他的手抓得更紧。他努力把她又抱紧些,似乎用了一整条胳膊从头延伸到后背,好让她暖和些。

慕云摇摇头,她当时摇得又轻又调皮,这次,她故意在摇头时冲他笑了笑,她知道,这对他充满了挑逗。

“还冷?”

“嗯。”

“哪儿?”

她抓起他的手,从后背向腹部、向胸、向脖子、向脸,最终,在嘴唇上停了下来。

那两瓣玫瑰色的。

放在那里!就是那里!

他的脸唰地红了。

接着,紧随着地,他慢慢地俯下身,喘气更急促了,慕云感到了来自自己上方的压力在逐渐加重。她像当时的那样,什么都没有做,只是静静地等着,等着。

他的气息、他的唇、他的牙齿,他撬开了她的唇,他吮吸着她的唇,她吮吸着他的唇。

她吮吸着他的唇!

 

“啊——”一阵强烈的刺痛走遍全身。慕云疼得睁开了眼。

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她还被绑在椅子上。手脚都是。

那只鸟已经停止扇动翅膀,又回到原来的铁圈里站好。

老太太正在她对面,在鸟儿斑斓的羽毛光亮中,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她还在为自己刚刚的体验而躁热,甚至羞愧,却没在老人的脸上看到一点仿佛从她刚刚的表现感觉到一些什么的痕迹。

老人为她解开手链和脚链。

她站起身的时候险些摔倒。她抓过包,又提着吊死母鸡似的袋子,推门出了屋子。她觉得自己看上去像刚打劫完银行的罪犯,几乎是逃出那屋子的。

 

她疲惫极了。

 

那男子凑了上来,嘻嘻冲她笑。

“多少钱?”她解开包,开始掏钱。

“原价一百,今天打折,算你六十。”

男子晃了晃木棍,吊着的铁罐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铁罐上没有盖子,这是让她把钱放在里面。

慕云抽出一百块钱塞了进去,

“不用找了。”说完,就跌跌撞撞地消失在巷子里。

 

 

她在大街上游荡。游荡了一整天。她没有去上班,又来到那条巷子。她不确定昨天晚上的事是否真实发生过,因为,瞧,白天,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正常经营的报刊亭,哪儿有木屋。那报刊亭的老板就是那个娶了个河南媳妇的瘦子,有人问路时总是盯着报纸,直到别人买了报纸才肯开口。

也许,慕云想起了男子的话,只在午夜营业?

她在街头找了一条石凳坐下,看着巷子里往来的人。太阳很毒,照在人身上都反射着刺眼的白光。慕云看了一会儿,觉得头晕脑胀。她又走到阴凉处,舒服多了。这里大大小小的店铺跟平时一样热闹,这些匆匆的过客,你们有谁进去过那个小屋吗?

 

当天晚上,又是午夜。

慕云特意从家里出来,出门的时候,隔壁房间合租的夫妇还没睡,在客厅里看电视。她说了句“我出去一下”,那两人竟然都没理她。她和合租的人历来井水不犯河水,没人管她去干什么,她也习惯这种彼此不关心的态度。只是那两人头都不抬,连声都不吭一下,让她有点儿生气。她可是二房东呢,她在想,要不要下个月赶他们走。她走在巷子的石子路上,想象着那对夫妇下个月被她赶走的情景。

“两只被赶出农场的鸭子,挟着可怜的行李。”

她一点不觉得他们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如果有人这么对她,她也一样不值得同情。

 

今天,她特意换了双银色的高跟鞋。这是去年她为了参加一个女同学的婚礼买的。同学和她一样,从郊区老家来市里上学又在市里工作,最大的愿望是留在市里,并果然找了个北京男人结婚。慕云记得同学邀请她参加婚礼的电话是这么说的:“地道老北京男人,家刚拆迁,有两套房子,每平方米三万均价,精装修——”慕云还以为自己是在和一个售楼小姐通话呢。无论怎样,婚礼在京西一个大饭店举行,确实长足了面子。与其说是婚礼,不如说是同学的一种炫耀。慕云在婚礼前两天渐渐感到了一种杀机,一种已婚女对未婚女的杀机,一种北京土著对郊区外来人的杀机,一种成功者对失败者的杀机,一种靠男人改变命运对靠自己埋头苦干的杀机。她绝不允许自己在这场战斗中失败,她不希望被看成是一个失败者。所以她特意跑到商场,在高端鞋专区买了这双银鞋。国际大牌,七千多块,是她一个月的工资呢。但是,这花费显然是值得的。慕云回到家就把这鞋摆在衣柜的最上层,正好衣柜有个小射灯打在上面,更显得这鞋的尊贵。它通体银色,从鞋面到鞋跟都贴满了水钻。鞋跟高度有12厘米,前面的防水台有两厘米,这让人穿上去至少半小时内不会觉得难受。婚礼那天,她穿着这双鞋走过这条巷子,享受着上面挺拔下面煎熬的“人生感悟”。当她出现在婚礼现场时,她断言自己的风头盖过了那个“售楼”新娘,只因为她穿了全场最高贵的高跟鞋。今天,她又把这双鞋穿上,这是那次婚礼后的第二次。她在出门前特意喝了一瓶红酒,弄得整个人晃晃悠悠。她想尽量重现昨天的状态。

 

慕云一步一步向巷子里走去。今天没下雨,路面上的鹅卵石光滑又坚硬。她走到电线杆的时候用力踏响银色高跟鞋。“嗒嗒!”似乎这样踏几下,巷子中间就会隔空裂开一道门来。

果然,那个男子伴随着鞋跟的嗒嗒声,又出现了。他还穿着昨天的红色T恤,手里拿着那个木棍,木棍上吊着那个放钱的罐子。看到慕云,他一点儿都不意外。

“小姐姐?怎样,昨天不赖吧?”说完,挤了挤眼,别有一番用意地看着慕云。

慕云脸上烫得厉害,红得好像猴子屁股。她也不知道是因为酒力还是男子的目光,觉得浑身都要烧起来一样。她不好意思不回答,只好“嗯”了一声。

“今晚,我今晚还要再来一次。”

她掏出了一张一百的钞票又丢进男子的铁罐。

“不用找了,延长点时间就成。”她大度地说,却看到男子又对她眨眨眼。她想到自己这话的一语双关,也觉得有点儿好笑。心想,自己真是疯了。

男子笑嘻嘻地把罐子裹在T恤底下。

“成了,小姐姐,您请。”

慕云就第二次朝木屋走去。

 

门开了——

它自己开了——

 

慕云像是个饥饿了一天的人遇到饭馆一样冲了进去。

“嘭”,不用提醒,她自己关好了门。

老太太依旧坐在昨天的位置。她看到慕云进来,主动坐在沙发上,什么话都没问。随后又像昨天一样,把慕云的手脚用铁链绑捆起来。慕云躺在沙发上,与昨天的惊慌不同,她现在踏实极了,面带着微醉的人常有的嘴角上扬的表情对老人说。

“这次时间长点,我多给了钱。”

老人依旧像没听见一样让她看上面,伸手又转动铁圈,小鸟便又扇动着五彩的翅膀飞了起来。

慕云闭着眼睛享受那透过眼皮的彩光和穿入耳朵的咕咕声。她想起昨天自己躺在这里说的“母猪”那句话,笑了。这哪里是母猪?分明是——

她感到身后那排不知是什么的东西又开始晃动起来,带来了清爽的微风,吹得她舒服极了。

“钻进奶酪里的老鼠。”

钻进奶酪的,甜腻的,幸福死了的老鼠。

这个绝妙的晚上!她终于想到了一个最适合的形容。

 

她感到自己的下腹部开始隐痛,有点痒,有阵痛,有下坠感。

她在脑子里迅速闪过以前的片段,期望能赶快对位——

隐痛在加剧——

她的下身感到了微风——

分明没穿裤子。

 

这是——

 

她想睁开眼却怎么也睁不开,但是“体验”中的双眼却如星光般明亮。呈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封闭的房间,四周都是黑暗的墙体。在她的正对面,有两盏耀眼的灯。她看到自己的双腿被分开,正在高高架起,她躺在了一张床上。

 

这是——

 

她的脑子突然有种被重锤击打般的疼痛。

有一盏灯打开,一束刺眼的白光冲破了她的回忆和裸露的身体。

正打在她两腿之间!

她痛苦地叫了声:不——

 

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机会让她选,她都绝对不会选择再经历一次这一天。这是她最不愿意忆起的时刻。她曾经为此尝试过很多方法,希望从那段日子中走出来,甚至想到过死。直到后来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给她开了药,她每天服用,一年后才渐渐平息。

 

是的,这是她一生中最黑暗的日子。

她在他的陪同下,去做引产!

 

是的!他不是那个他!

 

最终,她还是和初恋男友分了手。又经过一年多的单身生活,终于在某个同乡的追求下,妥协地和对方同居在一起。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那个人,之所以同意,是因为那段时间太寂寞了。激情、狂热、刺激、新奇,那男人无所不用其极地满足她,让她空落落的心一下子被填满了,直到有一天,在他们同居八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当然,他想要她!

当然,他不想要它!那个意外到来的孩子。

 

慕云和那个男人冷战了三个月,直到终于确定那个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和她结婚,哪怕是为了孩子暂时承认都不会,她选择立刻拿掉这个孩子。

 

现在,她能感到自己的双脚架得快麻木了,在下渗的麻药的刺激下,身体开始迟钝,不敏感,甚至当医生拿着冰凉的器具在里面探进去的时候,她只感到像刮土豆皮那么轻巧。那医生的动作很粗鲁,不断用器具碰触她最敏感的部位,她感到自己下身被割破了。

“啊——”她叫了出来,不!她不是来体验这个的,她来不是要这个的!她拼命扭动身体想让体验中的自己挣脱,可是,和昨晚一样,另一个体验中的分身却在肢体和感受中配合着这一时刻。

 

冰冷,坚硬,扫,刮,割除,拉出——

“啊!”

她低吼了一声,浑身哆嗦,连吸入的都变成了刺骨的凉气。啊!这该死的!这不是那次体验,她那次并不这么痛!可是现在,她不单单感到比真实的那次要痛,还能亲眼看到孩子从她下身拉出来。只那么一低头,就那么简单。她干嘛要低头,干嘛要低头!可是眼睛一经碰到就不可能再离开:那个粉红色的半透明的小肉团,那个只有六个月大的刚成形的婴儿,那个明显有了小鸡鸡的男婴。她忍着疼痛和尖叫,仿佛这就是她经历过的最大的痛(实际上远不止这个),又不得不把祈求的目光投给了那团肉。

 

她那次只是睡了一觉,醒来就一切都结束了。可是这次,竟能看得这么清晰,看完全过程。

显然!这不是真实的还原!不像她昨天感受初吻那样真实还原。

当医生拿起手术钳,即将要夹碎那个孩子的脑袋的时候,她最想做的竟然是抱抱它,亲亲它!

她咬牙,忍住内部钻心的疼,一把将那个肉团拉入怀里。

在牵扯中,因为婴儿还和母体连接,她感到自己的子宫都快被拽出来了。

那起伏着的小身体,那传过手心里来的温度,她将嘴唇轻轻放在这团肉的头上,亲亲,用她全身的力气亲它。

就在她正享受这一刻的亲昵时,那个医生伸手把孩子抢了过去。

医生拿着一把钳子,就当着慕云的面,双手用力,把孩子夹碎了。

“不!不!”她想冲上去接住钳子下的血水和碎片,但是下体的牵扯让她痛得几乎晕厥。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快停,快停!

至少,不能让我看到这些!

可是,还是没停。她只能眼看着血水从地面向四周扩散,把整个屋子都淹没了。

 

一阵剧痛走遍全身,她在剧痛的痉挛中惊醒。

她看到那人正在解她的铁链。

身体的痛觉已经不在,可是心里的痛还在。

“那刚刚是—— ”她对着老太太说,“我在体验,他们拿掉我的孩子——”

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说了出来,她甚至对所有朋友和家人都隐瞒了这秘密这么多年。

老人一点儿没有反应。

“我的孩子被拉出来,被夹碎,我抱着他——”

她几乎不敢相信地再次重申了一次,可是老太太只是示意她可以走了。

 

慕云推开门,走了出来,愤怒地一把拉住那个叫卖的男子,木棍在牵扯中和铁罐碰撞出“当当”声。

“你骗人!为什么让我体验不该体验的!这不是我要的,我是来找乐子的!”

男子嘻嘻笑了,拿出一个牌子来,上面写着:

 

特别提示!

本体验馆只会让你体验记忆中最深刻的感觉瞬间,体验内容完全是随机的,在你的身体记忆中自动抽取,不受任何外力控制,所以本体验馆对于过程中出现的不快体验概不负责。

 

慕云想到了自己刚刚是多么急切地渴望体验,几乎是求着人把时间再延长点,就松开了手。

她踩着银色的高跟鞋,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像一个吃饱了奶酪的、肥硕不堪的老鼠一样,晃动着脑袋和四肢,眼前一直闪现的是那个在她怀中的胎儿的脸。

 

 

一天、两天、三天。一连三天,慕云发烧。她回去后就病了,头痛、头晕,吃不下饭,她盖着被子在里面发抖,还不忘给经理挂了个电话。可是接通后,就听到经理在那边“喂喂——”仿佛信号不好似的,拒绝听她请假。算了,慕云想,这可能意味着要她走人了。她在屋里躺了三天,隔壁的夫妇自然不会来理会。他们照常在客厅里吃饭,大笑,甚至做爱,完全当她不存在一样。慕云躺在床上想,是不是自己死了也没人知道呢?到了第四天晚上,她突然好转了些。烧退了,只是身体很乏力。她支着胳膊从床上坐了起来,发现自己迫切想要的竟然是——再去体验一把。

她披上一件衣服,踩着高跟鞋走到巷子里。可是,任凭她怎么踏响,那里都没有木屋和那个男子。什么都没有。

她失望地走了回来,在床上又躺了一整天。

 

第五个晚上。

她在半夜里醒来,正好,快两点了。希望今晚能有好运气。

她穿着自己这几天生病穿的睡衣,穿上了一双橘红色的高跟鞋。临出门前,对着镜子看了一下。

“一只想变成孔雀的乌鸦。”

说完,就走出了门。

 

因为乏力,她的高跟鞋发出的响声小了。但,在幽静的半夜,依然有一种穿透力。巷子里有一团淡灰色的雾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雨水多。她一手扶着墙,朝着电线杆看去:清淡而模糊,好像是老天用毛笔画的一条线。

她用力跺了跺高跟鞋的鞋跟。这双鞋是她上班经常穿的通勤鞋,鞋跟早就磨掉了几次。现在后跟上还是她上个月找菜市场修鞋的老头给上的铁钉。铁钉声让鞋跟的空洞声总算有了点实在的东西。

 

男子果然又出现了。

“你们——”慕云想到自己昨天扑了个空,问:“昨天怎么没在?”

“昨天?昨天我们没营业啊。我们并不是每晚都营业的,小姐姐。”男子还是嘻嘻笑着。显然,他觉得慕云穿着睡衣就来很新鲜。

“再说,我们在找新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地方。”

“你们要走?”

“不一定。哈,谁说得准呢。”

“花钱来体验的人很少吗?”慕云尽量装出自然的语气说,“你们的服务……这么特殊……怎么会没有生意呢……”

“嘻嘻,就像我不会问客人的隐私一样,你也不能问和我生意有关的问题。这是我这个职业的基本操守。不过,像姐姐您这样的人可真不多啊。嘻嘻,人们宁可花钱去吃饭,去买一些昂贵又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都不愿意去重新体验一把过去的某个瞬间。我师父在把这木屋交给我掌管的时候曾说,体验过去是一种升华,是一种,我忘记怎么说了,总之,和让人看一场好电影差不多,是让人知道幸福和痛苦,再接着更知道好好生活的方式。无论好的,坏的,那感觉都不赖,是吧?”他又冲着慕云挤挤眼睛,仿佛他已经看到慕云心里似的。

 

慕云转身准备离开。她不喜欢别人知道她的真实想法,哪怕她父母;她小时候也从不主动告诉父母她在想什么。她本来等了几天才等到这个木屋出现,现在却因为男子的这番话打了退堂鼓。她扶着墙准备往回走,又被男子拉住。

“姐,小姐姐,”男子拦住了她的去路,“看在上次让你体验了一把你觉得痛苦的经历的份上,这次我大方一点,免费送你一次。免费的哦。”

鬼使神差的,慕云听到这话竟然笑了。

她这次没喝酒,却因为生病的缘故,像喝了酒一样摇晃着走到木屋门口。她发现门口多了两个紫色的铃铛。她进屋关门的时候,紫色的铃铛发出“当当”声,好像在体验前增加了某种引入的讯号。依旧,那个老太太坐在那里;依旧,她躺到了沙发上;依旧,她的手脚被铁链绑着;依旧,老太太转动了铁环,小鸟飞了起来。

她在坐下前特意向背后瞥了一眼,除了一排和布袋差不多大小的东西,看不太真切。

管他呢,慕云心想,只有我即将体验的东西才真正有意义。

她这次发现,小鸟飞得比前两次要缓慢得多。它的动作连同它的翅膀,都像是放慢了的慢镜头,在扑翅中,翅膀的彩光被拉成长长的虚影。它的叫声也随之绵长而低沉,慕云觉得就像小时候听过的摇篮曲,有一种缓慢的、令人放下一切的代入感。

她特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去年那个女同志健身教练的说法就是:腹式呼吸,最彻底的深呼吸。她渴望藉此将废气全部排出,呼入新鲜空气时也呼入好运。说不定,这次,真的如她所愿呢。

 

她浑身漂起来了!向下!头向下!她的胳膊和脚在向后蹬,头部正在往下使劲扎!脸部皮肤的感受和全身被包裹的压力让她确定自己在水里。

她在游泳!

她努力通过肢体的感受来唤起心灵的记忆。曾经,她是多爱游泳啊。自从六岁时父母第一次带她到游泳馆开始,直到十六岁。如果不是那一次,她是不会放弃游泳的。那绝断的一次!却是她最渴望回到的一次。

“慕云!”一个声音从她的后方传来。虽然,她在水中听得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那个语气,那个声调,喊她的人只有一个——是妈妈!

 

是那次!

慕云抽出一只胳膊向后用力挥了挥。正如当时她记忆中的那样。她还在努力地游动着,并且竭尽全力,渴望游得更快更远。她知道自己已经游了三个小时,拼命地游,已经接近体能的极限。但是,她还想拼力一搏,就好像这样做有多大意义似的。她的腿终于开始抽筋,身子在下沉,当她发现这一点时竟然一点也没有要自我拯救的意思,任由身体渐渐下落。她睁开眼睛,看着自己的头顶慢慢没过水面,透过水面看到妈妈在泳池边的影子,好像是打碎的镜片般真实。

 

这是她十六岁的那年冬天。她的父母离了婚。爸爸找了另外的女人组成了新家庭,妈妈在一个月内老了十岁。慕云知道,妈妈自从结婚到生下她再到养她到高中,几乎都是在父亲的宠爱中度过的。妈妈不会烧菜、不会收拾家务、不会开车,甚至连手机费都由爸爸给她充好。正因如此,妈妈不相信家里没有了男人还能继续过下去。她变得阴郁、多疑、不上班并开始抽烟。最近几天,慕云发现她开始健忘。她晚上到家后发现煤气灶上的水壶底都烧成了黑色,发着透亮的红光,妈妈在屋里抽烟忘了去关掉。慕云拿着水壶扎到冷水池里,水壶立刻冒出大量的白色蒸汽和难闻的气味。慕云被这气味熏得直掉眼泪,可是妈妈竟然站在厨房门口,仿佛享受这气味一样大口地吸着。

 

就在那天晚上,慕云拉着妈妈去了游泳馆。这是她家附近唯一一家营业到凌晨的游泳馆,也是他们全家平时最喜欢来的地方。今晚,没有爸爸,只有她们母女俩。慕云知道,这个坎,她是必须要陪妈妈一起过的。

她换好游泳衣就一头扎进了水里。妈妈没有换衣服,因为和管理员认识,慕云一说就让妈妈进来了,坐在泳池边上。慕云在泳池中一直不停地游,不说一句话,甚至不抬头看一眼妈妈。而妈妈,就穿着一件宽松的毛衣,手扶着收起的膝盖坐在池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已经快十二点了。游泳池里除了慕云,没有别人。所以,她拨水的声音几乎像游泳池的喘息声一样有力,并蕴藏着某种有生命的东西。慕云想靠这种方式将妈妈从冥想中拉回现实。她渴望告诉妈妈,只要有她在,她们母女还是一个家庭,还能继续过日子。

就是这种感觉!那种强烈地要唤醒妈妈的感觉,和现在一样。

 

她搁在椅子上的手臂也随着体验中的她一同游了很久,体味着那濒临浮起来或是再也不能浮起来的微妙冒险中。有几次,她都差点就浮不上来了,但是,这还不是最后,最没有力气的时候。所以,她一直又坚持游了十几分钟,直到现在,她在游了几个钟头后,终于,开始,向下沉了。

 

她的嘴巴和鼻子耳朵里全都是水,脑子里一片空白。

惊慌、失控、急促、混乱!

她终于被惊醒了,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再也不能浮上来,就此结束短暂的十六年的人生——

妈妈啊!她张嘴想要喊出来,却喝了更多的水。喉咙和胃里都是游泳池消毒水的味道。

妈妈啊!她看着游泳池边依旧魂不守舍的母亲心里想,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啊!

 

她的胃里又涌进更多的水,使得她的身体沉得更深。她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混沌和清醒的临界点,等待她的,将是先于母亲的死亡。

她想象着自己像是一头死去的蓝鲸一般在水中渐渐沉底。身体在水的浮力下,奇怪地伸展并下沉。她已经拒绝呼吸了,还有两分钟,最多两分钟,她就要永别这个人世。她会升入天堂,可能是游泳池上方的一小片云彩,在云中低头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打捞,游泳池管理员先是可惜后是抱怨。如果运气好,可能母亲会在她尸体旁坐一会儿呢,她是否会后悔是自己害死了女儿?

她努力让自己陷入这种无端飘忽的冥想中,这样似乎减轻了溺水身亡的痛苦。她的眼前开始浮过曾经的各种片段:第一次上幼儿园时抱着爸爸大腿不肯松开;“六一”节她演节目,爸爸妈妈在台下带头给她鼓掌;入团那天爸爸给她拍照,她搂着妈妈的肩膀;还有她考上重点中学发榜时,爸妈挤在人群中的脑袋。奇怪的是,它们虽然都真实地出现在眼前,可是当慕云伸手想要抓住哪怕一个画面时,它们都像海底的鱼儿一样游走了。

“一只被遗忘在海洋里的蓝鲸,正亲眼看着自己死去。”

瞧,她甚至找到了自己这爱好的起点。

 

两分钟,她在心里默数:585756……2423……

在这串数字被默数完的时候,也是自己沉底的时候。

 

突然,她的胳膊被人架了起来,前方水在强烈地波动着。她正在被人拉起。

当慕云再次浮出水面时,她在咳水的同时看到了妈妈正穿着湿淋淋的毛衣在她身边。妈妈似乎清醒了一大半,正在一边拨水一边把慕云往上抬。她焦急的脸,因为努力游动而略显夸张的表情,还有急切猛烈的喘息声……

慕云呼了一口气,比刚才的腹式呼吸还要深,还要长。

她把脸紧紧地贴在母亲的脖子上,紧紧地,在她露出水面的一刻就贴了上去。那温暖,那属于母亲的独特的温度,和她的毛衣因为吸水而特有的顺滑。

啊,如果能永远这样紧贴着,

该多好。

 

熟悉的刺痛再次袭来。这次,甚至来得比前两次都要剧烈。

慕云像是被电流击中的痉挛的人一样手脚剧烈颤动着。

她睁开眼睛,发现沙发背和扶手上都是湿的,好像刚刚从泳池溅到上面一样。一摸脸,才发现是泪水的缘故。

那个老人正在解她的手链和脚链,依旧,面无表情。

“谢谢。”慕云对老人说。老人没回答,只是解开链子,示意她可以离开了。

慕云艰难地从沙发上站起来,疲惫得仿佛刚刚做了一个一千年的梦。她在门口遇到那个男子。

“非常感谢。”她又说,掏出钱塞到了男子的铁罐里。

那男子也许不知道,在那次游泳的第二天,慕云的妈妈自杀了。

 

 

慕云坐在巷子口的一张石凳上看着街景。她从九点多一直坐到现在。看着巷子里的小店一个个关灯,关门,店员们锁上门同最后一名顾客说着Bye,然后各自回家。她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万事不关己的人,越来越对什么事情都不关心。有几个她熟悉的店主路过时,她甚至都不跟人打个招呼。仿佛她们的店不是过去几年里她每个星期都要光顾的,仿佛不是她有烦心事时就会跑去和她们聊会儿天的,仿佛她们不是她现在生活中仅存的几个朋友。当然,那些店主也并没有和她打招呼,可能,她们把她给忘了?因为她已经有很久不去看她们了?或者是没想到她那么在乎形象的人竟整天穿着睡衣在外面坐着?

一个着急赶路的女孩从她身边走过。她看着那女孩的背影,职业装,笔记本包,因为高跟鞋的缘故,滑稽地一拐一拐,简直就是自己刚住进这条巷子时的样子。在大学毕业后,她就一直租在这里,已经有十几个年头。

昨天,她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去了那个和妈妈最后去的游泳馆。没有进去,只是透过玻璃朝里面看了看。她还去了北京站,为了维持那段异地恋她几十次往返的地方。她感谢那个体验馆让她能重回生命中刻骨铭心的几个时刻。她甚至还去了一次做引产的医院,这是她几年来一直避免经过的地方。她走进了医院门口的一个公共卫生间。那次引产之后,她非要回家养着,那男人扶着她刚出医院门就进了这个卫生间。她看到内裤上全是血。她拧开水龙头洗了个脸,抬起头看着那映过无数人面孔的镜子,看到了一张消瘦、憔悴、美丽的脸。她曾经引以为傲的美貌如今已青春不在,皮肤黯淡如蒙了灰的月亮,眼角的鱼尾纹在嘲笑她这十几年的生活。她的求学、初恋、就业、工作、为了上位不择手段、为了能在北京过得更好而做出的各种妥协和牺牲。无谓的牺牲。

她扇了自己一巴掌。

头发的水滴溅花了镜面,一个红巴掌印赫然鼓励她的行为。

她又扇了自己几个巴掌,直到打到没力气再打,才从卫生间里出来。

 

她已经决定了,要给自己过去的生活一个了断。一个完全的,干净的,不带一丝牵绊的了断。对她过去的希望和绝望、甜蜜和痛苦、拼搏和疲惫、坚持和放弃都做一个了断。不为了工作和薪水做讨厌的工作,不为了升迁和讨厌的人相处,不和客户或者其他男人保持暧昧,因为隐藏在下面的是谁也不认真的感情和真正在乎的利益。不再说不想说的话,喝不想喝的酒,做不想做的事,睡不想睡的男人。她决定,以一个全新的自己来迎接一个全新的生活。所以,她又来到了这条巷子,期望能再做一次体验,然后从此搬出这里,换一份工作,找个爱她的人结婚生子。

 

如果顺利的话,就在今晚之后!

她一直等着,等着,等到了凌晨三点、四点、四点半,难道又不来了?

就在迟疑间,只听到巷子的一头,一个男人推着移动木屋在朝这里走来。就是他!慕云站了起来,朝着木屋走了过去。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他们是怎么来的。

“嗨,我在这里——已经等了你们一晚上——”慕云恳切地说。

“哦,抱歉让你久等,本来今天晚上不打算来的,但是我的头儿说,今晚对你来说是个重要的晚上,所以我们赶着末班车过来了。”男子擦擦头上的汗。虽然木屋的下面有几个轱辘,但是,推动的声音还是很大。那个男子老拿着的木棍就插在木屋的窗户上,吊着的铁罐碰着窗户发出孤单的响声。慕云上去帮着他一起推了起来。她今天特意穿了那双第一次体验时穿的高跟鞋,她一直相信有什么样的开始就有什么样的了断。等这次一结束,她就把这双鞋扔到垃圾箱里,再也不看一眼。

那男子也不客气,朝她嘻嘻笑着表示感谢。

 

“对我来说很重要?这么说,你们是为了我专门来的了?”慕云有些诧异,“那谢谢你们了。其实,我已经准备好了,感谢前几次你们让我有的体验,我准备,开始一段新的……”

男子把右手食指放在嘴唇上:“嘘——别说出来,你当然会开始一段新的……嘿嘿,钱带了吗?”

慕云掏出一张钞票递给男子:“和以前一样,不用找了。”

男子笑嘻嘻地把木棍从窗子上抽出来,把钱又放到了铁罐里。这时候,木屋已经推到了电线杆旁边。

“喏,进去吧,小姐姐,不过这次你可要快点啊。”他指了指巷子尽头的一小片天说,“天快亮了,按规矩我们白天是不能经营的,所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慕云猛地点点头,推门就走了进去。

 

门上的紫铃铛被黎明前的夜风吹得“当当”作响。

 

在小鸟再次扑腾翅膀,慕云渐入佳境的时候,似乎听到老人说了一句:“欢迎你。”

慕云微笑着闭上眼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她甚至听到背后那排轻飘飘的东西飘起来;比蚂蚁大不了多少的声响,它们飘动起来的凉风让她觉得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了。

开了。

 

啊——

疼!!!

她尖叫了出来!

比下身传来的感受更令人刺痛的是,来自她后背的感觉。

她伸手一抓,除了光滑冰冷的地板,什么都没有。连床单都没有。

她正躺在木地板上,全身赤裸,孤单的后背下,尽是泼洒了的红色酒精和玻璃渣。

慕云知道,这是她和男友最后的那一次,就发生在半个月前,或者更近?

她想不起来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一想到这件事就很模糊,好像因为内心的渴望就把脑子中这部分的记忆智能化地清除了。这也是她为什么渴望再次经历这次体验的原因。

那是一次多么刻骨铭心的,永生难忘的,晚上!

 

他们喝了很多的酒。他做的设计通过了法国客户的要求,成功中标,公司给了他五十万元奖金。她为此兴奋不已,并决定在那一晚狂热地庆祝一番。

她在三年前才与这个男人走在了一起。当时,她和客户去夜店喝酒,被灌了不少,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狂吐不止。她已经醉得不成样子,如同平时一样。她从里面出来的时候,脚上突然一扭,撞到了正在洗手的他。她带着自己和浑身的酒气撞到了他怀里,他被这突然而来的艳遇弄得束手无策。她在他怀里发腻,嘟囔着唯一清楚的字眼是:“带我回家——”

她就被他拖上出租车带走了。

 

很难说清是谁先勾引谁的,因为他们俩几乎在刚关上车门的一刹那就同时和对方吻了起来。那是一种暴风雨般的狂吻,两个人都如同饥饿的狼一样拼命撕咬对方的衣服和皮肤。以至于那司机问都不问就把他们送到一家酒店后扬长而去。

他们进入房间,开始脱掉对方的衣服,狂吻,再脱掉,直到两个人都沉重地摔在床上。他们与世隔绝,像所有遭遇一夜情的男女一样,不问前世不问来生,不多说一句。像是两个从未体验过肌肤之亲的男女一样充满冒险精神地挖掘对方,又在之后的惊喜连连中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那一夜之后,他住到了她的家里。

原本,她以为这是他们的结束呢,就像她之前有过的几次那样。

 

他并不是一个沉迷于欢场的男人。实际上那是他第一次去夜店呢。他是因为同事过生日被拉去的。夜店,对于他这样一个生在二线城市、父母都是教师的保守家庭的孩子来说,并不是个舒服的地方。他没想到自己会在那里遇到慕云,更没想到,在那天早上,他洗完澡出来后,看到慕云一个人盖着被子抽烟的神情就决定要从此照顾她,关心她。

他经常加班到很晚,却总能给慕云带回一些吃的;他揽下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好让慕云能在工作之余多休息。他赚得很少,不到慕云的一半,但是慕云却很乐意拿出自己的工资维持这个家庭的运转。他俩像是真正的夫妻一样过着一起变老的日子。直到最近这半年,慕云发现他开始很晚才回家,对她说话越来越少。

他们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做爱了,已经到了令两个人觉得永远都不会发生的程度。终于,在那一天,他的设计中标,慕云在他的微博上看到他中标后同事庆祝的蛋糕(她不得不通过看他的微博来了解他的生活,因为两人已经不怎么说话)。她决定,要给他庆祝一番。

 

她定了鲜花和红酒,并短信约他去他们第一次开房的酒店房间。

他来了——

慕云看着他从出租车上下来,走进酒店。

他上楼了——

慕云听到他的脚步声。

他在敲门——

几乎是第一时间的,慕云拉开了房门。

他也吃了一惊。两个人很快又都笑了笑。

慕云让开门,他就像到了他们的家一样走进房间,坐在了单人沙发上。

“我先去洗一下,然后换你?”慕云尽量让声音自然些,包括她洗完后披着浴巾出来时,也不让他感到自己似乎很在意。

 

她倒了一杯酒给他,他把酒喝完,酒杯口朝下,让残留的红色酒液滴落在桌上的鲜花瓣上。慕云也照着喝了一杯,把酒液也滴落在花瓣上。

两个人就像斗酒的孩子一样,一声不吭,开始一瓶一瓶地喝酒,再把残酒滴落在花瓣上。他们这样喝掉了六瓶酒,红色的玫瑰花瓣在酒液的晕染下变得鲜嫩多汁。

“喝完这一瓶,喝完了我们就开始——”

 

慕云拿起酒瓶要给他倒上,可是他竟然把酒瓶夺了过来,对着瓶嘴朝肚子里猛灌。慕云呆呆地看着他因为大口的吞咽而剧烈运动的喉结,似乎从中看到了某种征兆。

他猛地把酒瓶朝地上一扔,酒瓶就摔碎了。铺满半个房间的地面。他用手一划把所有的酒瓶和酒杯、还有玫瑰花都打翻在地。房间里到处都弥漫着的醉人的酒香,零星的玻璃碎片,在红色的液体中闪耀如砂砾中的钻石。

慕云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她震撼于他时隔半年后再次迸发的男性力量,那激烈的碰撞和破碎之美。她赤脚走在玻璃碴上,并蹲下用双手去抚摸,妄图用这种方式来表示对他的男性力量由衷的赞美。

他一把抱住了她,把她扔在地板上,扒掉浴巾,两个人就这样粗暴地缠在了一起。

他渴望进攻,长久的,猛烈的,赤裸裸的进攻。她给他进攻,长久的,猛烈的,赤裸裸的给予。她的额头、脸颊、脖子、乳房、手臂、大腿、脚踝都被他不遗余力地侵占了。她开始反攻,他的额头、脸颊、脖子、乳头、手臂、分身、脚踝,甚至连他脚趾上的指甲都被她不遗余力地侵占了。两个人不断地进攻和反攻,似乎想要把这半年的亏欠给补足,他们找回了第一次在这里开房的感觉,慕云甚至被这强烈的情感和躯体动作推动得恍如时光倒流。

突然,他一个猛冲,强行进入了!

慕云尖叫了出来,这正是她这次体验的最开始。

在他频繁的抽动下,慕云感觉自己最终会化成地上的玻璃碴,那身下浸着的红酒仿佛不是酒而是从她的体内流出来的鲜血。

她睁眼向后看了一眼,鲜血快流到门口了——

“啪!”

她伸手给了他一巴掌。沙发甚至被震动得嘎嘎作响。

他立刻像松了气的橡皮鸭子般疲软,并很快站起身,从兜里拿出一包烟,就那样赤裸地坐在床边抽起烟来。

慕云朝着他的方向看过去,才发现他们一开始没有拉窗帘,也正因如此,窗外的星光才可以如此灿烂地、毫无遮盖地射进来。

 

他坐在床边的侧影在深蓝的星空中形成了一个优雅的剪影。他很瘦,曾因此自居为“衣服架子”,穿衣服很有型。现在他这样赤裸地坐在床上,足以推翻所有他穿上衣服的美。不愧是搞设计的,慕云心想,连侧影都这般有艺术感。深蓝的星空,闪耀璀璨的光,在他的身后出现,形成一个个圆形的光圈,令人仿佛置身于梵高的那幅名画,她曾经以为那场景只能出现在梦幻中。而前景的,他吸烟的姿势又给这幅画增添了绝妙的景深。慕云感到一阵眩晕。

那夹着烟的手臂在他的嘴边有节奏地张开、闭合,是那么沉静、那么自然,而他的嘴和鼻子里呼出的烟则更像是他体内本就有的、现在才释放一样,浓烈地,渐渐散开地,弥漫在星空之上。

慕云突然想到了一个词——灵魂出窍。

 

“你知道——”那飘荡的灵魂在说话,“我喜欢你的性格和你的身体——”

“嗯。”慕云哼了一声。

“三年前,在这个房间里,那天早上我本打算走的,但我看你缩在被子里的样子觉得你是那么无助和孤独,你并不像你表现的那么洒脱。所以我决定留下来照顾你,爱你——”

“嗯。”

“我走入你的生活,努力让自己赚钱,让你过得更好。可是我渐渐发现我根本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你太要强,太拼搏,有时候我都不知道你究竟在拼什么。你是个优秀的女人,在各方面,而我只是在你的帮助下成长起来的男人——我们分手吧。”

“嗯。”慕云眼望着那个灵魂弥漫在星辉上而发出的柔和温暖的晕染,她几乎迷醉得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直到他站起身,开始穿衣服,那弥漫的灵魂即将被他带走,她才反应过来,冲到门口堵住了门。

“你输得起——”他说。

慕云扇了他一巴掌。“你又找了别的女人。”

他默认了。

借口!借口!都是借口!

她在心底发出冷笑。一个试图勾引她的老男人曾对她说:“当一个男人爱你的时候,你的一切都是迷人的,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你的一切成了狗屎。”她当时还装作天真地问,要怎样才能永远迷住一个男人。那男人充满魅惑地对她说:“你改变不了,这就是男人的天性。所以最好的做法是,及时行乐,在他迷上你的时候榨干他。”慕云当晚就和他上了床并顺利地拿到了几十万的订单。

 

现在,当这个曾经靠她的工资维持生活的男人也这样对她的时候,慕云心底有的只是对自己的鄙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太懦弱,会被大鱼吃死;太强势,又成了男人们离开你时的绝妙借口。

她又扇了男人一巴掌,两个人开始扭打起来。

其实,是她在扭打,而他,只是在承受。她还赤裸着,赤裸的拳头和赤裸的脚在他身上用力打,浑身上下因为用力过猛而颤动。

“她是个刚工作的女孩——”他被打翻在地,还在说:

“我老家的——她什么都不要地要跟我——”他被玻璃碴划破了手臂和脸。

“我和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说她怀了我的孩子——”他的嘴里全是玻璃碴,身上微小而密集的伤口开始渗血。没过多久,他裸露的皮肤都开始渗血,使得他看上去像被刚刚剥了皮一样。慕云停了一下,惊讶地发现,就要化成玻璃碴的人竟然是他。

“她什么都不要,只要我和她结婚,我现在有能力给她想要的生活——”他依旧说着,脸上还带着因为男性优越感而下意识的微笑。

“可是你所有的一切在三年前什么都没有!”慕云给了最后一拳,把他打晕在地。

 

他晕了过去,或者是因为累了而睡着了?

脸上的伤口和血配上他闭上眼睛的样子像极了以前曾经看过的一幅画。那幅画里,一个喝醉了的男孩就像他这样躺在花丛中。红色的酒和散落在地上已经撕烂的玫瑰成了这幅画的背景。慕云站起身,看到窗子背后的星辉正一览无余这房间内的美景,贪婪地把自己的金辉洒在宿醉者的身上。

 

慕云站起身,酒力刚刚才开始在她身上发猛劲,刚刚的狂热和打斗似乎从不曾来过这里。剩下的只有宁静,宁静,还有混着酒味的花香。

她从他的脚下拿起了几朵玫瑰花,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女走进神秘花园般朝着那窗口的星辉走去。那转着圈的,金黄色的光圈在她前方开始缓缓顺时针转动,似乎在迎接她的进入。她的长发披散在后背上,被风吹得微微浮动,那感受就如同现在躺在这里,后面那一排东西给她的感觉,边走,边揪下玫瑰的花瓣,花瓣成了伴她行走一路的牧歌。

她推开窗。星辉耀眼如金,让人激情澎湃。下面是十几层楼下的车水马龙,汽车喇叭声和车流声在这里听上去好像是海滩上海水因为汹涌所发出的拍打声。她爬上了窗,身子从窗子里探出大半,好让身体能被星光照亮。初夏的微风袭来,伴随着甜腻和潮热,让她舒服极了。她由衷地说了声:

“好美啊!”

身子就朝着下面掉了下去。

 

慕云的浑身上下再次阵痛,她在针刺般的疼痛中惊得猛睁开眼睛。那个男子已经进屋,就站在她对面。她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一拳打到男子的胸膛上,却发现自己的手已经穿过他的胸膛直接到了后背。她惊讶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向身后看去,才发现她的手竟穿过了铁链和脚链,就那么出来了。

男子正看着她。

“这么说,”慕云不敢相信自己的声音,“我已经死了?”

“准确地说是正在死去,小姐姐。你的肉身正在死去,至于你,她的魂魄,正在濒死的幽境中。”

“幽境?”

“是,幽境。就是,怎么说呢,一个人快要死去又没有死去的时候,会漂荡在生和死之间的一个地方。人的灵魂脱离了肉身来到的这个地方,可能是山川,河流,浴室,或者过山车,还可以是我们这样的巷子。你的肉身似乎对这条巷子印象很深,所以你,作为她的魂魄就来到了这条巷子。”

“濒死?可是我在这里已经待了好几天了,不,不,足有半个月了。”

“对,没错,你甚至可以待更久呢,只要你的肉身还有生命体征。你不想回去就可以在这里待着。要知道,这可是无限的呢,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嘿嘿。不过你待不了多久了,因为你的肉身就快不行了。”说完,男子伸手打了一下那夜莺,慕云和他一同朝着夜莺所在的铁环看去。

 

夜莺在铁环中再次拍动翅膀,羽毛的翎光在铁环上形成了一张报纸大小的半透明的光幕。光幕上,慕云看到一个女子正满身是血地躺在湿淋淋的地面上,旁边围满了人。女子的脑袋已经摔成扁平,胳膊也像是打散了一样瘫在地上,只有五官还勉强清晰。能看出,正是慕云自己。

“这就是你来这里的第一天啊,”男子吹了一记口哨,“不记得了?那天刚下过雨。”

慕云根本无心听,只是眼盯着那个屏幕。只见那躺在地上的自己突然抽动了一下,一个半透明的人影从自己身上拔了出来,就好像是水蒸气蒸发般自然。竟然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那是什么?!”她尖叫着!

“哦,魂魄。”

“你不是说我是魂魄么?”

“对。但是,你要知道一个人不单单只有一个魂魄。他们有好几个魂魄呢。比如你吧,到目前为止你的肉身里一共跳出了包括你和这个在内的十二……”(老太太在旁边提醒他)“……对了,十三个魂魄。只不过,最先脱离肉身的魂魄是最还原肉身的,所以质量高些,你就是那最先出来的,几乎和肉身一样有思想有体重和感觉。后面出来的那些游魂,质量低些,你看这个魂,她的脑子是空壳,哈哈,完全是一个傻子。”

慕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见那个从自己身上刚浮出的魂魄果真睁大眼睛,东撞西撞,虽然周围拉上警戒线围了不少人,依旧像个蒙了布的瞎子一样在人群中撞来撞去,用了半天才出去。当然,人们是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的。

“这样的就危险了。如果遇到雷电天气,这样弱质量的魂一个雷就给打散了。不过你不会,姐姐。”男子又冲着慕云眨眨眼,“你比他们高级。”

慕云一时间还不能接受这一切。她看到那个老太太不知道从哪儿端了一碗汤正递给她,故意不接住碗。

“那,你们是谁?”

“我们?哦,怎么说呢,我们是好心人,也可以说是你们的导师,如果非要说清楚一点,我们是幽境辅导员。瞧,因为有了我们,你才会在濒死的幽境中不孤单,我们甚至还要帮你做更多呢。”

“那你们为什么要弄这个木屋,让我在这里体验?”这是她最想知道的。

“哦,这个嘛,这是上边传下来的。如果一个魂在濒死的幽境中有幸能碰到我们,再通过我们的体验回味过去难忘的经历,可能就不想死了,会返回肉身重新活过来。你看到很多急救病人最后被救活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体验馆会让人更珍惜活着的机会呢。”

“那,”慕云的眼神中闪着光,“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回去了?太好了,谢谢,谢谢。”慕云紧着向那两个人鞠躬,踏踏高跟鞋准备离开,“我会回去好好过的,你们不用送我,我知道路。我知道,我知道。我还知道回去后要怎么生活,怎么活得更好。谢谢,太感谢了。你们真是大好人。”

她推门想要出去,却被男子用木棍拦住。

“可是,你真的要回去吗?”男子不解地问,这句话让慕云止住了脚步。男子指了指夜莺,它还在飞着,铁环里的光幕却越来越弱。

 

“要知道,如果这影子没了,就证明你的肉身彻底死了。就算你在她死之前回去了,如果她最后还是死了,你就再也不会来到幽境了,而是直接去该去的地方,没有你选择的机会。”男子指了指那光幕上躺在地上的慕云说:“瞧,四肢都摔残了,那脸,那满身血,后脑勺都没了……”男子嫌弃地撇了撇嘴,“我们是幽境的引导者,我们会带你去——你们人类怎么说的?十八层地狱或者天堂。管他呢,你要知道你是有我们帮助的,你至少能有选择。可是如果你回去后不能再进入幽境,你就和别的低级的魂魄一样直接走了,得不到优待哦。瞧,和这个傻鬼一样。”

慕云又回望了一眼那光幕,见那光已经虚弱得快要看不到了,地面上的她又抽搐了一下,又一个半透明的魂魄从肉身上浮了出来,这次这个更像个砍了头的母鸡,一出来就炸着两只手臂,冲出人群跑掉了。

男子哈哈大笑起来,因为那魂魄跑的时候高跟鞋断了根,鞋跟在地面上不断打转。

 

慕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羞耻感,冲上去又打在男子的胸口上,这次又是打空了,她整个人都从男子的身体里穿过去,撞在墙上。

“你们怎么可以!”慕云的眼泪迸出眼眶,“让我重新体验了过去难忘的经历,好容易我打算重新开始,竟然告诉我说我死了!怎么能这样!”

慕云又冲过去想要把老太太手里的碗打碎,手却穿过碗,整个人扑到了地上。

男子把她扶了起来:“别这样,小姐姐。我是对你好呢。我们对待高质量的魂魄都有优待的。看,你现在也开始变透明了,变得像那些低级的魂魄一样。可别啊,可别啊,如果真是这样,你到了那边会吃很多苦头的。嘿嘿,你是个不错的客户呢。”

这时,门外突然有了响动,慕云朝着敞开的门口一看,外面竟然站着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魂魄。慕云一眼就认出那是刚刚浮出来乱跑的那个魂魄,因为它鞋跟断了,显得比自己矮不少!她正傻痴痴地朝着木屋里看着地上的慕云。

男子赶紧举着手里的木棍,朝那魂魄的脚底一粘,它就被高高挑了起来,轻飘飘的没有一丝重量,还不如旁边的铁罐重。男子举着木棍朝着慕云后面绕了过去,向上一举,那个魂魄就挂到了一根绳子上面。慕云惊讶地发现原来她坐着的沙发后面,那一排一直没看清的东西是她的魂魄,或者说是比她低等的魂魄——它们无不傻呆呆地,晃荡如破旧的衣服,它们一直在那儿,包括在她体验的时候,她还享受过它们晃动所带来的微风呢。

“还差一个。哎,不管了,反正过会儿有雨,它会被雷劈散的。”男子说。

他又瞅了慕云一眼:“小姐姐,你也瞅见了,我对你可不算坏,帮你把这些低级魂魄都抓齐全了。赶紧把这碗汤喝了跟着我们走吧。你跟它们可不一样,我甚至可以让你在它们前面带队呢。”

慕云看了一眼那绳子上挂着的十几个魂魄。它们目光呆滞,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看着她,又看看那老人手里的汤,鲜艳如买醉的红酒。

“喝了吧。”老人递到她嘴边。她竟然张大嘴巴把汤喝了下去。

在吞咽的时候,她的眼越过碗沿向上看那夜莺。它还在努力扑腾双翅,光幕中躺在地上的肉身气息越来越微弱,夜莺还在扑腾双翅,让那光幕持续得更久。

“我本想着从此以后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呢——”她似乎是说给自己听的。

“谁说不是呢,”男子嘿嘿笑了笑,“这不就是了吗。”

 

慕云喝完汤从屋里出来。男子把那一绳子的和她一样的魂魄也从屋里拖了出来,让它们排成排站好。它们的脚尖像是有胶水似的,后一个粘着前一个的脚跟,形成了几米长的长队。慕云站在旁边想,不觉得挤吗。

男子让她站到队伍的最前面,让后面那十几个魂魄向慕云看齐。

这时,天空呈现蛋清色,几乎就要亮了。

“马上就好,马上就好。”男子挥了挥手大喊着,从屋子里拿出那根粘魂魄的木棍让站在第一排的慕云双手握住,“对,对,就这样举在正中间,放在鼻梁前对准,这样魂都不会散了。”说完,他拍拍慕云的肩膀。

“走吧,小姐姐,你是带队的。它们走在你后头都听你的。嘿嘿,到那边也是听你的。”

慕云看了他一眼,几乎忘了这个人是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老太太也从屋里走了出来,走到慕云前头开始迈步走。男子跑到木屋后面开始推。整个巷子都回响着木屋移动的声响。

这时,夜莺啄破窗子从里面飞了出来。它飞得太久了,看上去疲惫极了。身上的羽毛也没有了光辉,成了丑陋的小灰鸟。它啾啾叫了两声,扑闪着翅膀飞到了慕云举着的拐棍上,不时在她头上盘旋,不时又停在拐棍头上啾啾叫着。

慕云望着它,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推木屋的男子在催了,她不得不迈开步子朝前走,身后那十几个和她一模一样的魂魄也直愣愣地脚跟粘着脚跟、跟在她后面有秩序地走着。

夜莺再次扑闪翅膀,努力让自己的翅膀发出一点荧光。在太阳即将出来的、橙红色的天际的映衬下,那荧光在木棍上好似鱼鳞般一闪即逝。

慕云突然想到了一句话。

“璀璨而短暂的小鸟,即将拔光自己的羽毛。”

 

在太阳即将照射到巷子的时候,这群人消失在巷子中了,如污渍渐渐消失在水中。如果你眼神好,在他们快要消失的时候,可能会发现队伍里有一个比别的都矮一些的魂魄,它的鞋跟刚刚在一个地方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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