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期  
      新锐
做一个写东西的乡下人(创作谈)
包兴桐

 

作为写作者,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说,正因为这份独特,我们才有写作的必要。所有的艺术,都拒绝复制和雷同。这样的时候,我就有点骄傲于我乡下人的身份和经历。一位文友曾郑重地对我说,在我这一代人中,我是其中不多的既有真正的乡村生活经历又能付诸文字的人。他说,就像一个民间艺人,我这样的手艺正有失传的危险。可以想象,我的后辈们,他们即使拥有再好的语言功底,也不可能像我一样去书写乡村,他们没有乡村的生活经历,没能像我一样亲近过乡村和土地,他们不会也不想去书写乡村。在这位文友看来,我会两种方言(温州话、闽南话)也是一笔精神财富,他说,有方言的人是幸福的。

其实,即使在当下,对乡村和故乡的书写,已经变得越来越艰难,稀少。诗人于竖就曾感叹:“一个焕然一新的故乡,令我的写作就像一种谎言。”本来新陈代谢,此消彼长,这是很正常的事。我们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有些乡村消逝了,这似乎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只是,在高效率的现代化改造中,我们的乡村消逝得实在太快,消失的规模实在太大。很多人,年纪轻轻,就回不到故乡,就没了故乡。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注定将永远是一个游子,不管他是否意识到或是否在意。这种漂泊感、无根感,随着年岁的增加,症候将越发严重。何况,在我看来,乡村真是一样好东西。我们很多人也许没有想到,世界上那些“发达”国家,他们居然比我们更看重乡村,在意故乡。比如在法国,如果条件允许,孩子们童年时期的每年八月都会在乡村度过,这样他们长大后会相信这片土地是他们的家乡。对法国人来说,乡村意味着:这是他们最初的故乡。

我曾经出生、成长和生活过的那个村子,那个隐藏在浙南丘陵的群山之中的村子,我的故乡,已经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彻彻底底完完全全消逝了,已经找不到那一个个对我生命史来说非常重要的“地点”。但是,作为一个乡下人,我别无选择,我只能选择回到故乡,书写故乡。纪德曾经说过:“人一旦发现自己的样子,就想保持,总是处心积虑地像自己……”人最大的生命哲学,就是寻找、发现并强化自己的样子(身份)。有一天,当我意识到我骨子里是个乡下人,是个农民——我不仅是农民的儿子,而且也曾经像一个农民一样和脚下的土地、身边的山水无比亲近过,我是那样喜欢乡村、土地,那样欣喜于乡村的静好——我就知道,我应该做什么,写什么。是的,我应该尽量像那个上帝派给我的自己。而一个人一旦写作,就应该有一份担当和职责。即使是“娱乐写作”,像网络灌水,发微博写微信,都仍然是文以载道,你写的东西构成了你,辐射了你也影响你。林肯说:一个人到四十岁,要对自己的外貌负责。我要说,一个人一旦下笔,就要对自己负责。如果说我的写作还有什么小小的野心,那就是,我希望通过我的文字,写出一个我经历和提炼过的乡村世界,一个可能的乡村世界,一个在生活和审美上可能影响一些人的乡村世界。

当然,我笔下的乡村,并不完美,一如我们真实的乡村一样。乡村有乡村的无奈和尴尬。就像《听听,是谁在说话》中的钟林,作为一个乡下人,他要面对女友因他物质条件差而离开的事实,要接受家人受有权势者凌辱的命运,要承受父母艰辛生活苦苦挣扎自己却爱莫能助的无奈;就像《当我们老了的时候》中的幺公和幺婆,年轻的时候要接受“兄妹婚”(童养媳)的安排,中年的时候为了生计要接受第三者的出现,晚年了还要适应在现代化城镇化进程中背井离乡的移民生活。但即使这样,我写作的时候,还是感觉到了其中的快乐和静美,或者说,我还是用着几许的快乐甚至美好的心情去书写乡村的艰难和无奈。这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写到乡村,我的心就硬不起来。钟林有呼喊,但不是呐喊;有无奈,但不是绝望。他还是在他的乡村体验里获得对尴尬命运的自我释放。而在《当我们老了的时候》里,光棍勇因为生在乡村条件太差娶不到媳妇,这当然是不幸的,但也因为乡村,他以一种乡村的方式拥有幺婆,却是不幸中的幸;对于幺公和幺婆来说,婚姻出现外来者,那是不幸的,但他们没有离婚,也没有以死相挟血刃相见的复仇,而是以一种孩子气的对着干来执着表达。我真的很迷恋乡村血液里流淌着的那份温顺和静美,那份在中国的大地上流淌了几千年的敦厚和从容。我希望,我对乡村的书写,能够表达出我对乡村世界乡土文化的理解和尊重——乡村,既是一种追寻,也是一种寓言。我觉得,回到乡村,是我们应有的一种可能和梦想,这种人和自然,人和鬼神,人和他身边事物浑为一体融为一体的世界,是应有的一种可能和生活。我不敢说,乡村生活对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但至少,它告诉我们“一种可能的生活”。沈从文说过,文学就是向人们展示一种可能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乡村生活也是这样一种可能的生活,它可以作为我们城市化生活的一种参照,一种补偿,一种可能。同时,乡村生活还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乡村的生活,是我们人类曾经有过的生活,是一种已经融入我们骨子里和基因里的生活。我想,作为自然界的进化物,人类最本质的属性是对自然的亲近和认同。自然是我们最伟大的母体,我们需要借助自然进行思考,创造,完善。

对我来说,追忆乡村,寻找乡村,构建乡村,首先是在寻找那种我喜欢的乡下人。王开岭在《乡下到哪儿去了》中说: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是草木味,一是荤腥味;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心灵也一样,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我喜欢草木味,喜欢乡村品格,喜欢素馅的心灵。只是,在今天,乡下人太少了。是不是,乡下人已经成为濒危人种绝品人类?在今天,能像乡下人那样生老病死,也许已经是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不管在体制或物质面前乡下人是怎么样“弱势”,我都为自己是一个乡下人得意。同时,作为一个乡下人,在这个物质无限扩展、生存持续断裂的时代,偶尔还可以阅读、写作,我打心里感到幸运。只是囿于乡下人的薄学和随意,我的小说还有太多经不起推敲的地方,甚至它离我自己的阅读美感都有差距。

感谢郑翔老师和《西湖》杂志,你们的宽容和偏爱,让拙作得以让更多人阅读,让我的乡村世界又多了一些远客,同时,也让我再一次审视自己——我是不是越来越不像个乡下人,越来越远离乡下人的那份纯粹和静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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