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期  
      新锐


张敦,曾用笔名张墩墩,本名张东旭,生于1982年,河北省枣强县人。从2001年开始小说写作,近年偶有作品发表。现居石家庄,公司小职员,业余写作。
 
烂肉
张敦

 

 

 

有一段时间,给我打电话最多的人是大亮。针对这一情况,需要说明的是——极少有人给我打电话,我也不给别人打。我的手机是一个多余的摆设,只发挥着手表的作用。那段时间,大亮每天打来一个电话,让我的手机极不情愿地响起。凭借如此频繁的来电,他成了和我交流最多的人。要命的是,我们每次通话时间都超过半个小时。这几乎超过了我与人交流的极限。与一个活生生的人聊半个小时,哪怕双方非常熟悉,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头疼的事。所以,在我们的通话进行了几分钟后,我便住口,无话可说。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了。我心里说,挂了吧,大亮,让我们各忙各的吧。大亮那粗哑的嗓音独占了线路。我把手机调到免提模式,放在桌子上,让它孤独地响着。

我的朋友大亮身在千里之外,但他的声音却顽固不化地飘荡在我租来的房子里。有时他意识到我这边过于沉默,便问,你还在听吗?我大声地说,听着呢,你说吧。他嘿嘿一笑,继续说下去。他还得滔滔不绝地说半个小时,才会住嘴。还有比这更无聊的事情吗?尽管无聊,大亮始终兴致勃勃,激情满怀。他企图用这种情绪感染我,让我以更饱满的热情与他一唱一和。我怎么会让他得逞,始终保持着冷漠的态度。我要让他感觉到,即使随时挂断电话,我也毫不介意。

我和大亮究竟有多么深厚的交情,值得他不厌其烦地打来电话?我们是高中同学,曾住在同一间肮脏的宿舍里。有一天晚上,我们翻越围墙,去网吧上网。那时互联网刚刚兴起,我完全是个网盲,大亮自认为是个资深网民。他热心地把一个精彩的网络世界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件事巩固了我们的友谊,由哥们上升为知己。毕业后,我们的联系仅限于网络聊天,没有大张旗鼓地打过电话,一次也没有。现在大亮离我很远,远在西部。他在那里推销太阳能热水器。西部的阳光很多,不用太阳能热水器的话,真是太可惜了。他的手机话费由公司买单。这是他频繁来电的根本原因。大亮虽然生得五大三粗,却十分小气,如果没有这一条件,他绝对不会找我聊天的。也就是说,大亮每月必须花掉一笔话费,来向公司证明自己工作的卖力。事实上,他的业务消耗不了那么多的话费,他多打点长途电话,可以让那个数字显得庞大一些。不知为什么,他选中了我,而此时我刚刚结束了一次失败的北漂,从北京回到了石家庄,独自一人,以在网上卖东西为生。孤独和苦闷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估计大亮也是这样。

大亮有两颗硕大的门牙,中间缝隙很大。卦书上说,长有这样门牙的人热爱吹牛。不信不行啊,大亮就是这样的人。他喜欢把自己平凡的经历描述得像一次传奇。尽管有了这一心理准备,我还是对大亮所讲的西部生活产生了些许兴趣。西部,我没去过的地方,苍凉,古朴,一川碎石大如斗……有时我会想到,如果我要死,最好死在西部某个干燥而又隐蔽的地方,风化成一具干尸,永远不被人发现。

 

第一次接到大亮的电话,我很意外。一个陌生的号码,出其不意地从手机屏幕上跳了出来。我先让它响了一会儿,看它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只好摁了接听键。

喂,你干嘛呢?

我一听就是大亮的声音。他让我猜猜他是谁。我说,你是大亮。他嘿嘿地笑了两声,问我在哪里。我如实相告,在石家庄呢。

你不是在北京吗?他不解地问。他可能觉得我在北京才像话,毕竟北京是个牛逼的城市。

没意思,又混不下去,就回石家庄了。我还是如实相告。

那么,你的女朋友呢?

感情破裂后就分手了。她想杀了我,我想弄死她。出于安全的考虑,我们和平分手。说完这件事,我真后悔,去年网上聊天的时候,不该把我和女友的同居生活透露给他。

那么,你在石家庄干啥?

我开网店,卖巧克力,一个人干。别他妈的说我了,你在干什么?

大亮说,你先猜我在什么地方,你肯定猜不到,有时候我一觉醒来,真不知身在何处。

出于个人习惯,大亮在卖了一顿关子后,说出了沙土镇这个地名。这个小镇藏在甘肃的某个角落,此刻大亮正躺在其中一家旅馆的床上。他带着推销太阳能热水器的使命在西部大地上奔走,有一天,路过沙土镇,得了一场感冒。他像一堆烂肉那样堆积在床上,释放着来自北方的疲惫。在电话里,他向我描述了沙土镇的奇景。前面是沙漠,后面是高山,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大石头。当地人盖了很多石头房子。他们白天去山里挖矿,晚上回来睡觉。

大亮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诊所,打了两针,不再发烧,返回旅馆的路上,他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夕阳夸张地拉长,想到了孤魂野鬼这个词。

大亮很快发现这里根本不会有人买太阳能热水器,虽然这里有一个无与伦比的大太阳。问题是这里没有水,人们没有洗澡的习惯。有些失望的大亮放弃了推销的念头,他打算把这次遭遇当成真正的旅行。

我要忘掉工作,来个休闲度假。他豪迈地说。

这是我们第一次通话的内容。大亮在西部的某个角落。难道事实真的如此吗?大亮那两颗敞开的门牙让我心生疑虑,难下定论。算了吧,管他在哪里,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和我有关的,只有这个炎热的夏天。无论白天黑夜,都热得厉害。客厅的另一边,是房东一家的大屋,开着空调。我住在客厅这边的小屋里,和他们简直是两个世界。我没有空调,只有一台电扇,一天到晚地吹着,屋里热浪滚滚。

我不在乎季节的变化,无论是夏季还是冬季,只要还能忍受,我都无所谓。能对我产生影响的,只有白天和黑夜。白天醒着,黑夜睡觉。在黑白交替的时候,正好喝酒。冰箱里有啤酒,分为两部分,上层是我的,下层是房东的。我们自己喝自己的,从不乱喝。我们的关系还没好到那份儿上。

室温到了35度。没事,还能忍受。前几天,我发现一部非常好看的美剧,叫《越狱》。只用了两天的时候,我就把第一季看完了。现在开始看第二季。我打算看得慢点,一天看四集吧。其余的时间,我看一本叫做《尤利西斯》的书。我还有更多的手段打发掉所有的时间。

房东的女人是个数学教师,正值暑假,不用去上班,整日生活在冰冷的空调房间里。如果我们在各自的屋里同时死去,我肯定会腐烂得快一些。她那里是西伯利亚,我这里是撒哈拉。她除了看电视,还打电话。她说话的声音比电视的声音还要大。在这个中年女人的声音里,掺杂着各种生活心得,偶尔还有金光闪闪的至理名言。我听得一清二楚,都是他们那一套。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和第三次,大亮的电话以每天一个的频率打来。他在沙土镇休假,百无聊赖,白天去外面闲逛,有时去沙漠里骑骆驼,有时去山里摘野果。他不厌其烦地向我描述着沙土镇的异域风光。很明显,他把我当成了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人。我告诉他,虽然我没去过西部,但本人博览群书,早已在书中领略过那里的风光。大亮是从来不读书的,但他知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道理,他邀请我过去看一看。我说,不去。他说,你就是个宅男。

是啊,没钱的生活让我变成了一个宅男,如果我有钱,早就去周游世界了。我说。

事情发生变化那天,我正在网上和一个买家纠缠不休。他买了我的巧克力,收到时都化了。融化的巧克力在重量和味道上没有丝毫改变,变化的只是形状。他好像是一个可恶的完美主义者,对这样的巧克力表示强烈的不满,要求退款。他还给我发来照片,画面上是一摊融化的巧克力。他说,这哪里是巧克力,分明是一堆烂肉。我说,好吧,这就是一堆烂肉。然后我把钱退给了他。

我盯着那张照片。这家伙的摄影技术不错,巧克力的“烂”被他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好像还做了后期加工,让巧克力的颜色偏深红,一股腥臭味几乎要飘出来。说实话,我拍巧克力都拍不到如此传神。

手机响起,我接了,眼睛还盯着照片。你在干什么?大亮问。我说,没事,呆着。无论是谁问我这个问题,我都是这样回答。而且我从来不会反问对方在干什么。人家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大亮的语调好像很兴奋,你猜,我在山里遇见了什么?

这狗日的又让我猜。你遇见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说,我猜不出来。

两个盗墓贼,女的,都很漂亮,胸大,腰细,屁股圆。大亮说得和真的一样。而我根本不知道盗墓贼是什么样的人,只知道那是很神秘的职业。

当时我喝了点酒,跑到山里玩,在半山腰,被两个女人叫住了。她们说,先生,你能搬动一块大石头吗?我点头回答,本人两臂一晃有千斤之力,搬石头不在话下。她们喜出望外,说,那请随我们来。我被领进一个山洞。从半山腰到山洞,是很复杂的过程,期间不知道走了多少路,简直快到了迷路的地步。山洞很不一般,四面规整,绘有鲜艳的壁画。直觉告诉我,这是一座坟墓。两个女人毫无惧色,一前一后,晃着电瓶灯,从容不迫。我壮着胆子,假装不害怕。

我们终于看到了一具庞大的石棺。一个女人递给我一杆撬棍说,你去把棺材撬开。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费尽力气撬开了棺材盖。一股阴气冲了出来,几乎将我熏倒。昏暗的灯光下,两个女人抖开两个大口袋,让我跳到棺材里去。我摇摇头,对你们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我已经够意思了,我的服务到此为止。没想到,她们掏出了手枪,顶在我的肚子上。她们说,跳进去,宝贝也有你一份!我说,你们只有两个袋子。她们只好又拿出一个袋子。我在枪口的逼迫下,带着三个袋子和一盏灯,心惊胆战地跳进了棺材里。

棺材很大,足够三个人躺在里面。这么大的空间,只躺了一个人。此人已残破不堪,他的身体被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所包围。就算傻子都知道,这些东西在埋葬了千年后已经变成了古董。我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运,内心的恐惧一扫而光。妈的,老子活了二十多年,只摊上这么一件走运的事。

外面的女人说,快点装!我说,不急。我确实不急,手脚都是软的,根本不听使唤,绝对不是吓的,而是内心激动所致。这时我注意到,宝物主要分为三类:金属、玉器和陶瓷。我决定先装金属,后装玉器,最后装陶瓷。我气定神闲地干着,在这人生的转折点上。

我把所有的宝物分装在三个袋子里。从重量和体积上,尽量做到并无二致。我还留了个心眼,将一柄锈迹斑斑的弯刀藏在腰间。我知道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道理。在必要的时候,我就用这柄弯刀和她们的手枪拼了。我感觉我们早晚会有一战。

她们很着急,不停地问,好了没有。我终于回答一声,好了!我累得够呛,棺材里空气质量差,几乎喘不过气来。我趴在棺材沿上,大口喘着气,右臂一用力,把一袋子古董拎了出去。一个女的接住。紧接着,我又拎出去一袋,另一个女的接住。最后我自己带着一袋回到棺材外面。我想,这袋东西就算我的吧。

此刻,山洞里出现了一段真空般的寂静。她们在注视袋子里的古董,我则注视着她们。按理说,她们应该下手了,掏出手枪,将我击毙,然后把尸体放到现成的棺材里。出乎意料的是,她们没动手,还保持着友好的态度,和蔼地把两个大袋子放在我的肩头。我背着三个大袋子,踏上返回的路途。

大亮说到这里,我的耐心到了极限,第一次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操,停,别胡说了!大亮,你是不是一天不吹牛就浑身难受?

你,你竟然不信我的话!我说的全是真的!好,你不信是吧,我马上给你寄一件宝贝,到时候你就信了。作为我最好的朋友,你竟然不信我,真他妈的伤心。

当“朋友”和“伤心”这两个词被大亮说出来并通过电话传到我耳朵里后,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类词语很少出现在我们操着河北方言的口中,一旦出现了,所表示的意义就非比寻常。难道是我言重了?他挂了电话。无声无息。客厅另一边,房东女人的手机响起来,铃声是凤凰传奇的歌。我从冰箱取出一瓶啤酒,喝了两口。“是谁在唱歌,温暖了寂寞……”那歌声无止无休,她不去接。这女人难道死了吗?

我有点寂寞难耐。如果让大亮把故事讲完就好了。

 

一连七天,没有人给我打电话。大亮销声匿迹。因为天热,很少有人买巧克力,我一个单子都没有接到。这些我都能忍受。说到底,没有什么是我不能忍受的。一个人躺在床上,让电扇疯狂地吹着。我慢慢觉得死也不过是这样的感觉。手机突然响起,我以为是大亮,却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对方说是送快递的,问我在没在家。大概他认为,这个时间,一个正常人是没有理由待在家里的,我应该穿戴整齐,去某家公司上班,然后顶着大太阳跑跑业务什么的。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他,本人在家。他的速度很快,几分钟后就敲起了门,然后把一个纸箱子送到我的手中。

几天前,大亮要了我的地址,说要送我一件宝贝。现在,这个纸箱子里就是那件宝贝了。我把箱子放到客厅的茶几上,端详了半天,猜不出里面有什么。房东的女人打开房门,她要穿过客厅去厕所撒尿或者拉屎。她问我箱子里是什么。我说不知道。她停下来,站在旁边,等我打开。好吧,我就让你见识见识大亮的把戏。我用一把裁纸刀开启了纸箱,里面是一团报纸,我剥开报纸,一层又一层,就像大亮的电话,不厌其烦。最后,一个瓷瓶露了出来。

你发财了,这是一个古董。女人斩钉截铁地说。我说,不过是一个瓷瓶。这时,我脑子里的画面是大亮蹲在一个地摊前,掏出十块钱买下了这个瓷瓶。女人不甘心,拿起来细细观赏,赞不绝口,她由衷地赞叹道,你看这花纹,多么优美,这釉色,多么温润,一看就是老东西,可以上溯到几百年前。我笑着说,那卖给你吧,一百万。她把瓶子放回桌上,说,我可没有一百万,我只有这套房子,如果是真的,我愿用这套房子跟你换。我说,我说着玩的,钱算个屁啊,房子算个屁啊。

她肯定是要反驳我的,作为一个教师,讲道理是她的职业病。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大亮打来的。他第一句话就问,收到了吗?我说,你弄个破瓶子糊弄谁呢!他说,那是真的,最少值五十万。我说,谁信啊!他说,你去找个行家掌掌眼。我说,算了吧,肯定是假的。他说,这些瓷器,我谁也没给,只送给你一个,因为你是我唯一的朋友,别不信,你要相信奇迹……

等我挂上电话,回头看茶几上的瓷瓶,踪迹不见。我竟然一阵莫名的紧张——只因为大亮说了一个五十万的数字。随即我骂了自己一句。房东的房间关着门。我敲了敲,女人开了门,一股冷气扑面而来,舒服死了。她手里拿着瓶子,爱不释手的样子。我说,一个假瓶子有什么好看的。她说,是真的,我有种预感。她确实很喜欢这个瓶子。她越喜欢,我越厌恶。我怎么可能和一个高中数学老师喜欢一样的东西!女人打了一个电话,是打给一个历史老师的。据说这个历史老师是瓷器鉴定行家。她建议我把瓶子送去鉴定一下。我说,我讨厌各种老师!她愣了一下,意识到自己受到侮辱,再也不说话,把瓶子塞进我手里。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躺着,在翻滚的热气中翻着一本枯燥的小说。盈满汗水的手和纸页粘连在一起,犹如书中那些冗长的环境描写。瓶子摆在窗台,被饱满的光线所笼罩,倒是挺好看的。看着这个瓶子,我有了一股喝酒的冲动。我下地去拿啤酒,经过客厅时,又碰见了女房东。她已经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在我身后用极快的语速说,小张,你发财了,小张,你发财了……

啤酒很凉。我灌了两大口,希望能积攒起一些勇气,把眼前的女人打个半死。她用艳羡的目光看着我,不停地打听着瓶子的来历。我突然作了一个决定,大踏步走进房间,抓起那个瓶子,回到客厅。她做出一个迎接的手势。我说,给你!我把瓶子重重地摔在地上,用尽全力。

 

晚上十点,我出去散步。还不是太晚,但我已经有了犯罪的冲动。我想在路灯下打劫一个姑娘,把她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收入我的囊中。怀揣这样的念头,我走过了好几条灯火辉煌的大街。每个姑娘的身边,都有一个直挺挺的男人。别以为拥有一份傻乎乎的爱情,就可以耀武扬威,招摇过市。我这样想着,内心却被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所占据。岁数越大,我就越感到无可奈何,力不从心。无聊和寂寞有时候真像一把刀子。我能理解电视里的那些罪犯,他们之所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完全是因为无聊。生活太无聊了,无聊得让人撕心裂肺。

我走在废弃的学校旁,想跳进去玩玩,却无法攀越铁丝网。那真是一座好学校,空无一人,黑咕隆咚,适合枯坐,写诗。一共有三排楼,最后一排的楼上有灯光。那是唯一的灯光,从一扇破窗户里散发出来。我觉得肯定有人住在那里。窗户上挂着窗帘,还有高低床的影子,但就是看不到人。我停下来,耐心地等了几分钟,还是没有看见人。我多么希望那扇窗户里突然冒出一个人脑袋啊。哪怕是一个男人的脑袋也可以。

最终我还是失望地走开了。空气中满是夏天的味道,还有路边小吃摊散发出来的臭气。我要穿过一所大学。门口的保安犹如僵尸,只有漂亮的女同学经过,他们才会活泛一些,下意识地做几个动作,比如抽抽鼻子,跺跺脚。我从他们面前经过,他们无动于衷。这说明我还像个学生。这让我很悲哀。我多么希望他们能将我拦下,告诉我,民工不能随便进来。我宁愿他们把我当成一个民工,也不愿他们把我当成一个学生。那些该死的学生,下了晚自习,正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路灯太暗了,他们看上去都面目模糊。这些整天惦记着考试、巴结老师和乱搞的家伙们,怎么活得这么自在呢?最起码,他们看上去很自在,像一群无忧无虑的傻子。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不用问,是大亮打来的。我正走在路上。这是我第一次在房间外面和他通话。他的声音有些异样,问我鉴定结果怎么样?我说,什么鉴定结果?他说,那个瓶子。我说,哦,摔碎了,现在是一堆碎片。他急了,操,那可是值五十万元的宝贝!

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从地摊上买了个破瓶子糊弄我。

错了,你错了!那是货真价实的东西,我亲自从古墓里背出来的。先不说这个,我跟你说个正事,我求你过来一趟,我快不行了。

什么不行了?你要死了吗?

差不多吧,比死更严重。今天我们又去盗墓,遇到了僵尸,她们都死在里面,我自己逃了出来。

你是个笨手笨脚的胖子,怎么可能逃出虎口?

多亏了那把刀。第一次盗墓时我得到了一把刀,后来一直带在身上,为的是防备那俩女人,没想到却用在了僵尸身上。那僵尸跟疯狗差不多,见谁咬谁,它咬了我的胳膊,然后被我一刀砍掉了脑袋。

我一边听他说,一边行色匆匆,走出校门,来到马路上,世界马上喧嚣起来。车流滚滚的声音让我的大脑一片混乱。我说,你的意思是,过不了多长时间,你也会变成一具僵尸?

是的。你要来找我,干掉我,然后把我的骨灰带回家乡。

这件事肯定行不通,我连买火车票的钱都没有。

你本来可以有五十万的。想想办法吧,只要你来了,我的宝贝全是你的。

那好,但你首先得回答我一个问题。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难道你没有别的朋友吗?

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别人我也打过,但他们都忙,没空跟我说话,只有你,和我推心置腹,了解一个漂泊在外的男人的寂寞。

听到大亮说出这句话,我几乎要吐在马路上。这也算一个解释。难道还有别的解释吗?除了他那两颗相距十万八千里的门牙。他最后叮嘱我要马上动身,然后气息奄奄地挂断了电话。

在大亮的生死关头,我作了一个决定,去祖国的西部走一遭。我是在掏钥匙开门的瞬间做作出这个决定的。我站在黑暗的客厅里,想到马上要离开这个地方了,一阵兴奋。但很快,我又想到一件事,冷水浇头,绝望地坐在沙发上。我没有买火车票的钱,哪里也去不了。刚才真该打劫一个姑娘。房东的房间黑着,悄无声息,大概已经睡了。打劫他们?太过麻烦,还得喊他们起来。

我回到自己的屋里,一股顽固不化的闷热又包围了我。不开电扇,让热气尽情蒸腾。我躺在床上,身体冒着汗,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堆烂肉。此刻,我的朋友大亮也在等死。他即将变成一具肥胖的僵尸。我拿起手机,拨出半年来第一个电话,当然是打给大亮,在我们分别变成一堆烂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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