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期  
      新锐
毽客
张敦

 

 

 

在遥远的大学时代,我学会了踢毽子——几个人围成一圈,有男有女,把一个毽子踢来踢去。如今每天晚上,我都要去河北师大西校区踢毽子。这是我业余生活的主打内容。下了班,如果不找个地方活动活动腿脚,你说我还能干什么?没有钱,没有电视,没有电脑,也没有女人,这四个原因导致我沦为河北师大西校区的毽客。

我在师大西区附近租房子住。当我在校园里像个大学生那样散步的时候,看到有人在踢毽子,我简直欣喜若狂,义无反顾地加入战团,一踢就是四年。我踢走了四届学生,把几个大一新生踢成了待业青年。凭借高超的脚法和幽默的谈吐,我赢得了众多毽友的尊敬。踢毽子界也是个江湖。我是在此踢了四年的老毽客,资格之老,地位之高,无人能及。如果晚上我没有出现在操场边的路灯下,会有人打来电话:喂,牛哥,怎么没来踢毽子?

其实踢毽子这件事挺无聊的。几个人围成一圈,毽子来了就踢一脚,大部分时间都傻站着。乐趣在于交流。如果你身边站了一个女孩,在暖色调的路灯下也不算难看,总不能一句话也不说吧。当她们得知我是一个身处险恶社会中的校外人士时,便迫不及待地和我说话,大多问一些工作前途的事。只要她们问,我就毫无保留地回答。我告诉她们,社会一点也不可怕,就算你能力和运气再差,也不至于饿死,最不济也能像我一样活着。她们一致认为我是个乐观的人,与我更加亲近,有的简直把我当成了知心大哥。令人沮丧的是,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做我的女朋友。连一丁点那样的意思都没有。但我依然乐此不疲。

事情出在周五的晚上,我们围成一圈,毽子左右逢源。旁边还有打羽毛球的,但人数不成规模。玩轮滑的不少,但仅限于轮滑场,如果真有人在路上滑,我可能会上前一脚踢翻他。玩轮滑太招摇。踢毽子才是最低调的游戏。我也曾想买个轮滑鞋,到场上风驰电掣,和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并驾齐驱。无奈轮滑鞋的价格有些贵,起码比毽子贵多了,权衡之下还是觉得踢毽子最经济。所以我讨厌玩轮滑的人。

先是有人喊了一声,出事了。继而,轮滑场上烦人的音乐停了,只见一个穿着轮滑鞋的小子拎着音箱翻越了栏杆,向西疾驰而去。其他轮滑鞋紧随其后。打羽毛球的拎着球拍,也向西飞奔。我们愣了一下,想停下来,但踢毽子的脚却不肯罢休,随着惯性又踢了几脚。我说,走,看看怎么回事。大家散了阵型,跟在球拍后面。

我们来到了音乐学院的楼前,这里聚集了不少人,几个保安在人群里不停地吆喝,企图让我们灰飞烟灭般散去。我们都想知道出了什么事,谁也不肯走。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至,在人群中冲开一条路,停在大楼门口。几个穿白衣的人进了楼,不一会儿,他们抬着担架出来。一个女的躺在担架上,一头血染的长发极其夺目。她纹丝不动,生死不明。可能还活着,因为没有被白布覆盖。有不少女孩尖叫起来,表现得十分惊恐,却没人转身走开。看见了血,叫上一声,是很正常的事。其实没人真害怕。周围都是活人,空气中弥漫着各种体味,充分掩盖了不安的气息。

警车气势汹汹地来了。几个警察下了车,扫视人群,扬起手臂,要驱散我们。我们后退了几步,算是对人民警察的尊重。一个教师模样的人说,警察同志,别管了,还是快去抓凶手吧。一个脸上长满青春痘的警察说,操,现场全被你们破坏了,瞧瞧你们大学生的素质!他们进了音乐学院,刚进去就出来了,押着一个脑袋被黑袋罩住的人。警察后面是一群男生,个个神采飞扬,其中一个冲人群大喊,我抓住了杀人犯,我抓住了杀人犯,快拍照,快拍照!

一个男人拎着喇叭站到人群中间,他的样子很像个教导主任,德高望重且苦大仇深。他站在那里,先是不说话,很深沉地看着警察把人带上车又绝尘而去。他举起喇叭,开始讲话,同学们,大家不要紧张,这是一件很意外的事,绝对不会再发生,请大家删掉手机里的照片,为学校保密,尤其不要在网上宣扬这件事,如果事情从谁那里漏了出去,请放心,我会找到你的,我有开除你的权力……

喇叭还没说完,我们就散开了。要从音乐学院走到操场边,还有一段距离。我说,就在这里踢吧。他们都听我的,停下来,原地围成一个圈。人流涌动,有人停了下来,加入我们的行列。圈子逐渐扩大,大得不可思议,几乎要把喇叭围到中间。喇叭喊,喂喂,你们想干什么?我说,踢毽子啊。说完,毽子从我脚上飞了出去,对面的女孩接住,踢给另一个男孩。这里不能踢毽子,你们去别的地方踢,喇叭要赶我们走。我说,这里又不是杀人现场。喇叭说,谁说杀人了?谁说杀人了?你们赶紧走!

我们人多,胆子也壮,在喇叭的威逼下竟然不为所动。喇叭急了,过来一阵推搡。好端端的队形被打乱,还有人准备走开。突然间,我觉得非常沮丧,又非常生气。我,一个混社会的人,为什么会在这个大学里踢毽子?为什么这个男人会肆无忌惮地打扰我踢毽子?一股热血涌上心头,再也无法克制,一句粗口脱口而出,一脚向喇叭踢去。没想到,喇叭用喇叭挡住了我的脚,喇叭飞了,喇叭却安然无恙。保安!保安!喇叭疯狂地呼喊。我再踢出第二脚,他早有防备,飘身躲过。

保安们如狼似虎,迅速赶来包围了我,接着就下了毒手。好汉难敌四手,我躺在地上,护住头脸,任他们打——爽得要死。我那些毽友被凭空而起的暴力吓坏了,纷纷落荒而逃,没有一个出手相救。以他们的脚法,踢死这几个保安不在话下。完全是胆量的问题。多年的体制教育让他们个个胆小如鼠。

是警察救了我。他们并非专程来制止这场斗殴,而是凑巧赶上了。这些来勘察现场的警察分开人群,喝令保安们住手。保安停下来。喇叭说,这个人袭击我,我们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保安们纷纷操着淳朴的方言说,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喇叭大声问周围的人,我们是不是正当防卫?是——学生们回答得很无力。警察拿出手铐,把我的两只手笼到一起,然后把我拖上警车。

我浑身疼,戴着手铐,摸不到伤口,别提多难受了。仔细想想,上次打架已经是三年前的事。身手颓废,已无法在江湖立足。我观察起自己所处的环境。警车的内部,旁边坐着几个面无表情的警察。这是我第一次坐警车,感觉和坐别的车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警察开车比较生猛,一路踊跃地闯了数个红灯。派出所在一个商场附近的胡同里,大街上都是来逛商场的汽车。开车的警察大声咒骂,抱怨那些小市民挡了他的路。我倒是希望堵车,最好就这样开下去,永不停歇。

派出所里一股烟味儿,好像所有机关单位都是这种味道。每个警察的指间都夹着香烟。他们把我扔进一间屋子。我瘫坐在椅子上,稍微有了点精神,心想这次玩大了,可惜没踢上,下次一定踢得准一些。我这辈子还没有仇人,喇叭就算一个吧。记下了。

一个警察开始审讯我,另一个警察记录。他问,姓名?我说,牛建国。他问,性别?我说,男的。他问,年龄?我说,27。他问,职业?我说,图书编辑。他问,你不是学生吗?我说,不是,我住附近,每天晚上过去踢毽子。他问,只是踢毽子吗?我说,只是踢毽子。他问,你认识钱军吗?我说,不认识。他问,当真不认识?我说,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他问,那你为什么出手伤人?我说,心里不爽。他问,是不是和钱军有关?我说,我他妈的根本不知道谁是钱军!他提高了声音说,就是用锤子砸死一个女生的那个人!

这个警察一心要把我和钱军扯上关系,但我和钱壮士确实素不相识。我是个诚实的人,所以无法给他满意的答案。他很懊恼,自言自语地说,案子不会这么简单。我真想告诉他,案子就是这么简单!

警察突然关心地问,你渴吗?我说,不渴。他说,你应该渴才对。他起身,说我去给你倒杯水。我连忙说,别麻烦了。他鼻子里哼一声。过了一会儿,他拎着大号的可乐瓶子回来,狠狠地砸在桌子上。瓶子里装着水,不是可乐,那些可乐估计早就让他们喝掉了。他说,你喝吧。我说不喝。如果是可乐的话,我会喝两口,白水就算了。他拍着瓶子说,你必须喝。他说得很冷静,像一个掌握证据的律师。

我打开盖子,灌了几口,是自来水,还有水管的铁锈味。他说,全都喝下去。这怎么可能?当我是下水道?他一只手放到我的脑后,另一只手扶住大瓶子,同时用力,水迅猛地冲进我的喉咙,再也无法停止。我被呛到了,水从鼻子里喷出来。好像打开了一条通道,我的鼻子开始分流出一部分水。他及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可是腾不出手来处理,只好求助于同事。对方很机灵,一把捏住了我的鼻子,说,我让你流!直到最后一股水流进我的嘴里,他们才罢手,坐回座位,微笑着看我。我不停地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我可没哭,泪是被呛出来的。咳完了,我还毫无出息地打了一个饱嗝。

两个警察若无其事地聊起了天,所聊内容和我无关,和案子无关,和工作无关,他们只不过回忆起了一个饭局,在那个饭局上,他们喝了酒,喝得都不少,表现却各不相同。那真是个特别值得一提的饭局,他们聊了足足有十分钟,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这时我的膀胱逐渐感觉到了压力。我超凡的肾脏,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水转化成了尿液。我开始坐立不安,如芒在背。警察突然从饭局的话题中抽身离开,问我是不是想上厕所。我说,是的。他说,不能去,憋着吧。

我可能是世界上最不能憋尿的人。上学的时候,有的同学一天只上一次厕所,但我每到下课必上。我喜欢膀胱里空空如也的感觉。这时,越来越多的尿液压迫着我,让我再也无法忍受。我说,必须上厕所,再不去就尿裤子了。警察说,你只要承认和钱军认识,马上就让你去厕所尿个够。我说,我根本不认识钱军,你让我拉屎也没用。警察说,那你憋着吧。

我坐在椅子上,低下头,仿佛能闻到一股尿骚味儿。难道已经有些尿液乘我不备流了出来?那地方好像出汗了,湿湿的。我骂了一句,说,好汉不能让尿憋死。他们没听清,问我说了什么。我不想再重复那句话,只想做给他们看——站起来,挺直了身子,冲着他们打开了膀胱的阀门。可惜我的尿不能喷出去,被裤子阻挡,沿着裤腿流了下来。我穿的是蓝色的牛仔裤,湿了的部分颜色变深。他们又惊又怒,一齐过来把我踢翻在地。

三天后,我走出派出所,考虑怎么回到住所。有三个选择,坐公交、打的和步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只能选择步行。钱包内分文皆无。他们拿走了我所有的钱,五十五块四——我记得很清楚。他们还给我空钱包,让我走。我不能不走。他们是世界上最容易不耐烦的人。

身上真疼,尤其是小腿,被踢了一脚,不能发力。我有些担心,踢毽子的技术会受到影响。我找到一个银行,从柜员机里取出两百块,然后打的回了家,真够奢侈的。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我给自己立了条规矩,五站地以内的路程步行,五站地以上则坐公交,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打的。坐在出租车里,我想,难道这就是万不得已的境地?

当我躺在租来的房子里,才想起应该打开手机。在警察局里面三天的时间,手机早就没了电。而三天的时间,好像也把我身体里的“电”耗光了。没电的我躺在床上,像死了一样。脑子里想着该去拿充电器,可充电器在他妈的什么地方,我却一点也想不起来。爬起来找了半天,总算找到了,插到手机上,然后开机。我又和这个世界建立了联系。我这才有种真正被释放的感觉。

几个短信陆续来到,都是前天发来的。打开一看,是毽友们问我怎么样。我一一回复,没事,已经出来了。最后一个短信是公司老板发来的,旷工三天,联系不上,不用来上班了。这个短信我没回复。工作丢了,还可以再找,这几年来,我几乎每年都要找工作。每个新工作都要面对一个该死的老板。

毽友们很快回了短信,说明天请我吃饭,他们AA制,我白吃,算是给我压惊。以前,在我的组织下,毽友们吃过一次饭。在街边的一个小饭馆里,吃了很多花生米和土豆丝,当然还有大盘鸡。转眼到了他们所说的明天,我去了小饭馆。他们在座,都是熟悉的面孔,尽管有的根本叫不出名字。他们见我到了,不约而同地起立,投来对大难不死者的敬佩目光。一个胖子说,牛哥,你竟然没有受伤,真是神了。我说,伤都藏在衣服下面,你看不到。一个姑娘说,警察打你了?我说,那不叫打,那叫虐待,也可以叫施暴。胖子说,警察都是这样,先揍一顿,再开始审,牛哥,你踢教导主任那一脚真是可惜!他们纷纷说,是啊,真是可惜,要是踢死他就好了。我说,咱练的是踢毽子,踢人的功夫当然不行,但你们教导主任迟早要被我弄死!我还没喝酒,却已说出了狠话。我自己都始料未及。

大盘鸡来了,我们开吃。他们轮流向我敬酒,劝我多喝。几杯酒下肚,我们谈论起那天晚上的事。事情的起因是一桩杀人案,那么到底是一桩什么样的杀人案呢,我还是一无所知。精彩,简直太精彩了,牛哥,可惜咱们没有亲眼目睹,胖子摇头叹息。别人附和,都表示无比惋惜。我说,到底哪里精彩了?

胖子说,杀人场面,绝对够精彩,一个女的在台上演奏钢琴,一个男的冲上去献花,花里藏着铁锤,朝女的脑袋上猛砸。

我说,你的意思是凶杀案就发生在舞台上,跟表演一样?

胖子说,没错,就跟表演一样,台下坐着很多观众,还有校领导呢,那一刻,他们肯定纳闷,怎么节目临时变了?音乐会变成小品晚会了?

我说,为什么那个男的要砸那个女的?

胖子说,不知道。

我说,那个女的死没死?

胖子说,死了,应该死了,后脑勺挨了五锤,必死无疑。

我说,是不是情杀?

胖子说,不知道,学校已经放话了,谁也不能再提这件事,尤其不能对校外人说,怕让媒体知道,弄到网上去,那麻烦就大了,会让外界觉得这是个集中营一样的学校。

姑娘说,最近师大东校区也出事了,一个女孩被先奸后杀,抛尸在操场边的草丛里。

胖子说,这个也不能随便说,都是我校机密。

我说,如此说来,你们学校的东西校区分别住着两大杀手,他们行事风格截然不同,一个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出手,一个则喜欢在背地里下手。

姑娘说,我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我说,你们知道和我关在一块儿的是谁吗?

胖子说,莫不是那个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出手的杀手?

我说,聪明,他叫钱军,他告诉了我他真正的杀人动机。

姑娘说,是什么?

我说,你们猜!

姑娘说,他们是情人,女的劈腿,男的心理变态,于是痛下杀手。

我说,不对。

胖子说,他们有仇,不共戴天,男的只有手刃仇人,方能一解心中之恨,但鬼才知道他们有什么仇。

我说,不对。

他们一起说,那到底是什么原因?

我闭上眼睛,装出一副深沉的模样。鬼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在想的问题是,我为什么要撒这个谎,为什么不把喝凉水的事情说出来?钱军这个名字,是警察告诉我的,他长什么样,我一无所知。那么,我为什么要和他扯上关系呢?难道只因为他是一个杀人凶手吗?他杀了人,所以显得很牛逼,而我和他曾共囚一室,算是一段非同凡响的经历。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这一场景,阳光从高高的小窗户里射进来,只照亮房间的局部,我和一个模糊的影子坐在地上,都戴着手铐和脚镣。钱军只能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我根本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现在我必须说出一个与众不同的理由,让钱军的杀人动机完全成立。我说,钱军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当时他坐在台下,兴致勃勃地听音乐。女孩认为自己弹得非常好,实际上她完全毁了贝多芬的《月光曲》,她只是按对了几个音符而已。钱军越听越愤怒,于是提锤上台,制止了她的演奏。

他们根本不相信我的谎话,有几个人甚至大笑起来,就像刚听了个荤段子。姑娘说,钱军怎么会随身带着锤子?

我说,你们不知道,钱军是个锤子爱好者,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锤子,出门的时候,也喜欢带把锤子在身上,就像咱们出门带手机一样。

姑娘说,那多沉啊!

我说,别到腰里,看到什么不顺眼,抽出来敲几下。

姑娘说,真是个变态!

我说,咱们爱好踢毽子,人家爱好玩锤子,都是爱好,不是变态。

吃完了饭,我已经略带醉意。这酒劲儿真让人舒服,身上的疼痛如潮水般退去。大家建议去踢毽子,我欣然同意,只是担心被保安拦在校门外。胖子说,你换了衣服,保安认不出,再说那天是晚上,他们没看清你的样子。我说,那就去吧。

我被这帮大学生簇拥着,顺利进入校园。那帮保安往人群中看了一眼,并未看出蹊跷。他们应该算是我的仇人吧?我身上的伤,有一部分来自于他们的拳脚。我狠狠地看他们一眼,低头走路。工作没有了,好歹还有地方踢毽子。

大家照例围成一圈,把一个毽子踢来踢去。我的脑袋晕乎乎的,但还没到晕头转向的地步,似乎这种状态更有利发挥,我的脚异常灵活,每飞来一毽,我都能以优美的姿势轻松化解。他们不禁为我叫好。我心情大好,好得都要忘记之前的事情了。

她的出现非常突然。她好像一直在我身边,又好像一直都不存在。当她开始说话时,我才意识到她的存在。她说,你踢得真好!声音很轻,却无比清晰,标准的女孩的嗓音。我看她一眼,不认识,从来没有见过。刚刚的饭局上,她不在场,那么她肯定是在踢毽子开始时加入我们的。这个漂亮的姑娘出现在我的身边,我怎么没有发觉呢?

我们开始聊天。我说踢毽子要讲究“眼到、脚到”,最终达到“人毽合一”的境界。她说,我看你已经达到了。我谦虚地说,还差得远,有待修炼。她说,你除了踢毽子,还做什么事?我说,研究脚法,我要写一部关于踢毽子的秘笈,就像《葵花宝典》那样,谁得到它,就能成为天下第一的键客。她说,那你首先要做到天下第一。我说,什么天下第一,都是虚名而已。她说,你渴吗?这个问题来得挺突然,像一把锤子敲在我的头上。

我确实有点渴,喝酒后就容易渴。我说渴。她说,那咱们去喝东西吧。

我和她离开踢毽子的圈子,向西走,那里有卖冷饮的小店。我问,你想喝什么。她说,橙汁吧。走到小店里,我买了两杯可乐。我们坐在一个角落里,面对面喝可乐。她好像并不渴,可乐没动。我喝完了自己这杯,她把她的推给我,然后我也喝完了。她说,你真能喝。我说,我曾一口气喝下一大桶5升的可乐。她说,真是太能喝了。

我感觉酒劲儿即将过去,开始紧张了。一和好看的女孩接触,我就紧张,如果她没有坐在我对面就好了。她最好坐在不远的位置上,我们素不相识,她也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那么她就可以成为我理想的意淫对象。现在我们离得太近,她就是一种逼迫。

你在哪里住?她问。

附近。

我能去看看吗?

这……走!

我们离开了冷饮店,走出了校园。保安紧盯着我们,她太容易吸引男人的目光了。这是我第一次带女孩回家,但愿跟我合租的那几位已经睡了,就算没有睡,最好也闭门不出。我打开铁门,客厅里果然没有人。我们进了我的房间。那么小的房间,只有一张单人床、一张小桌、一把椅子和一个柜子。我坐在床边,示意她可以坐在椅子上。她很有礼貌地坐下,打量下四周,说真是个单身汉的房间。我笑了笑,不说什么,我更紧张了。

她打了个哈欠说,我困了,能在你的床上睡一觉吗?我说,行,你睡吧。我们站起来,交换位置。她躺在床上,盖上毯子,我坐在椅子上,心潮澎湃地看着她。这时我该做点什么?是不是饿虎扑食般把事情办了?我坐着没动,打了个哈欠,感觉真累。她说,我来例假了,恐怕会弄脏你的床单。我说,你没有卫生巾吗?她说,有。我说,是加长的吗?她说,你不是外行啊,但加长的也不保险。我说,无所谓。

她双臂上举,伸了个懒腰,乳房挺起来,让我想起“双向并举”这个词。我说,你叫什么?她说,王小英。我说,王小英,咱们睡吧,醒来后就是明天了。她说,好。我们在各自的位置上,作好睡觉的准备。关了灯,眼睛渐渐适应黑暗。她是一团模糊的影子。

我终于摸到床边,躺下。她往里挪了挪。

椅子上不舒服,穿衣服睡觉也不舒服,我说。我先脱了自己的衣服,又脱了她的衣服。她摸我,触到伤处,疼得我叫起来。她说,你反应真强烈。我说,是一些伤。她说,怎么弄的?我说,让人打的。我摸她,她身上夜凉如水。她没有丝毫反应。我说,你冷淡。她说,别摸了,做不了,大姨妈来了,头疼死了。她不断地抓着头发,疯狂展示着要命的头痛。

醒来的时候,我头疼欲裂,冲到洗手间洗了把脸。回到房间的时候,我才想起她来。床上空空荡荡,没有人睡在上面,赫然一摊血迹,夺人双目。她什么时候走的?真是个绝情的女孩啊。我坐在椅子上,盯着那摊血,头真疼,用拳头捶打两下,无济于事。

王小英再没有出现,她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我去师大踢毽子时,细心观察过来往的女生,希望能出其不意地遇见她。她人间蒸发,只留给我水汽一样的记忆。终于在某天晚上,我实在忍不住,问胖子是否认识一个叫王小英的女孩。

胖子想了一下,拍着脑袋说,王小英不就是被锤子砸死的女生吗?音乐系,弹钢琴的。我心里一惊,让胖子再好好想想。胖子说,不用想,那个女生就叫王小英,假一赔十!我又问了问别人,他们都知道王小英,音乐系女生,弹着钢琴死去了。他们都不知道的是,死了的王小英和我过了一夜,还在我的床单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血迹。

那条床单我没有洗。我本来就没有经常洗床单的习惯,原则上一年洗一次。每晚踢毽子归来,我躺在留有血迹的床单上,想着王小英到底是谁。如果她是鬼,那她为什么找上我?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是杀死她的凶手。

和王小英一样,我的工作也悄无声息地走了。不去上班,我有了大把的时间,用来锻炼脚法。每天一大早,我来到附近的公园里,和那些老人一起操练。他们锻炼的目的是拖延死亡的时间,而我锻炼的目的一脚踢死一个人。我还为脚踢教导主任而不中的事耿耿于怀,如果那一脚踢上了,我也不用编造谎言来挽回面子。

腿上绑了沙袋,绕着公园跑三圈,我气喘吁吁,然后踢一会儿花毽,最后对着一棵树猛踢。这就是我锻炼的全部内容。有几个老人总是指责我,说我不爱护花木,早晚要把那棵树踢死。这正是我的目的,先踢死一棵树,再踢死一些人。他们只是拘泥于正义的指责,不敢造次,怕我恼羞成怒,朝他们行将就木的躯体上踢一脚。

没有工作的日子不好过,焦虑是唯一的情绪。我还得去找工作。面试的时候,他们问我有什么特长,我说踢毽子。我包里有一个毽子,如果他们让我当场踢上两脚,绝对没问题。如果我能有高俅那样的运气该多好。

虽然工作还没有找到,但我的脚力与日俱增;虽然不能踢倒一棵树,但踢死一个老人想必是没有问题的。我和那些老人一起锻炼,却没和任何一个结下友谊,所以别指望他们主动以身试脚。每天晚上,我在师大踢毽子,只能片面地展示出神入化的脚法,毽友们对我的脚力一无所知。我也懒得告诉他们。一天晚上,我的脚痒得厉害,真让人受不了。我问旁边的人,同学,你知道教导主任在哪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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