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期  
      民间叙事
自传与公传: 一九七一(四)
董学仁

 

到钓鱼岛上钓鱼

 

这几天在想着钓鱼岛的事,趁着下个月有七八天假期,买根钓竿,租条小船,到钓鱼岛上钓鱼去。那个岛上没有淡水,应该多带些水。

我第一次钓鱼,钓的就是海鱼,是在三十三年前。坐大连海上运输的一条货船,开到山东一个岛上,晕晕乎乎地下了船,看见港口有一个不到十岁的男孩正在钓鱼。我就借了他的钓竿钓鱼,没到五分钟钓上来一条,比一支香烟短一点,细一点。仔细一看,乐了,那小鱼的嘴很小,咬不住鱼钩,是钩在腰上钓起来的。现在捕捞过度,沿海的鱼几乎没有了,那么小的鱼也不好钓了,得去远一些的钓鱼岛,那里鱼多,兴许还能钓到龙虾,像鸭子那么大的龙虾。

到钓鱼岛上还可以采药。海边生长一种能治风湿病、高血压的植物,效果不错。一百多年前,大清帝国有个叫盛宣怀的,能做官能经商,还能采药。他把钓鱼岛上采来的草药献给慈禧太后,太后熬水喝了,肩膀不酸不痛了,就下一道旨,把钓鱼岛赏赐给老盛,让他用岛上的药材为百姓治病,解除他们的痛苦。时隔一百多年,我见了那道圣旨,是网上的彩色图片,不像伪造的。

如果真有那道圣旨,意义可就大了。不是用来证明慈禧太后爱护百姓,而是证明大清帝国对钓鱼岛有管辖权,于是,钓鱼岛属于中国就有了法理依据——慈禧太后是大清帝国最高统治者,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她的圣旨等同政府的法律文件呢。

我在前面说过西方人同东方人的区别,其中一点是办事认真。比如两国之间一定要共同勘探边界,划定国土范围,留下清清楚楚的法律文件,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而东方人呢,对边界的认识比较模糊,比较随意,对两国之间荒僻的山峦、沙漠、海岛,向来不大在意,一旦出现纠纷也不好解决。比如日本,与俄罗斯的边界纠纷在北方四岛,与韩国的边界纠纷在独岛,与中国在钓鱼岛也有领土争议,这样一来,还有哪个方向的边界是确定的呢?

有了领土争议,就有了麻烦。东方人会一下子拿出很多证据,几千年前,几百年前,我们的谁谁谁去过那里,看到了什么,谁谁谁去过那里,写了一篇日记或奏折,等等。用这种方式来证明那里是自己的领土,颇有些文艺青年的味道,仅仅能够让文艺青年相信。西方人会觉得这种方式不可思议:我们西方的马可波罗游遍了大半个东方,留下详细的文字记载,能够证明那大半个东方都是我们的吗?

在这些事情上,法律超过情感,法律的文字也超过其他文字。

这些天关于钓鱼岛的议论越来越多,有位在西方国家任教的东方学者,就提出了一个新鲜的看法。他发现,日本人有一个法律判决,可以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

那是1941年,日本当时还没有把它侵占的台湾归还中国,就把台湾称为台北州。那一年,冲绳县和台北州为钓鱼岛争执起来,都觉得钓鱼岛的渔业应该归自己管辖,闹到了东京法院。东京法院的判决是,钓鱼岛归台北州管辖。这一判决有助于说明钓鱼岛属于台湾,而不属于冲绳。这样,《开罗宣言》规定日本须把台湾归还中国,自然应该包括钓鱼岛,也要归还。

如果感情冲动,思维狭隘,我们怎能想到日本人的判决,恰好是中国声称拥有钓鱼岛主权的法理依据之一?

同一个道理,我们拿出来作为自己证据的,也要想一想是否有利于对方。比如,我们会理直气壮地说,中国在1971年的《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声明钓鱼岛是中国的神圣领土。这样说行不行,还真值得考虑。《人民日报》的社论有没有法律上的意义?如果没有,你发一百篇一千篇社论也没有用。如果你能证明它有法律意义,那就更糟了。日本人会拿出《人民日报》1953年的一篇文章作证,那篇文章明确说了钓鱼岛属于日本的冲绳,并且支持日本人管辖钓鱼岛。如此一来,我们还不如不提《人民日报》,或者先证明那份报纸,不能代表国家和政府。

说到1971年,大概算得上中国与日本关于钓鱼岛争议的开始。有人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在那之前中国和日本各自出版的地图,谁也没有把钓鱼岛划进自己的领土。应该是那时候联合国的一个组织勘查了那一片海域,说那里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油田之一,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那个没有人迹、孤悬海中的小岛,才突然变得重要起来。

恰好在那个时候,另一件事情激化了钓鱼岛的矛盾。

日本叫做冲绳的那片岛屿,国际上叫做琉球,先前与朝鲜一样,是中国的藩属国。它在二战后也没有划入日本领土,根据《波茨坦公告》由美国代表国际托管。到了1971年,美国不想再托管了,要把琉球的管理权(不是主权)交给日本,那钓鱼岛也是美国托管的,并且从1953年开始划到琉球范围,也一起交给日本管理。

那一年第一个月还没有过去呢,几千名旅美学者、华侨、台湾香港的留美学生,举行了一连串的抗议活动。他们在联合国总部、日本驻华盛顿大使馆和驻纽约、芝加哥等地领事馆前示威,还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广告、征集大量著名学者签名,要求把钓鱼岛归还中国。

他们挽着手臂,挺起胸膛,大声唱着自己编的歌曲,慷慨激昂地走在美国街头。那首歌曲,是根据岳飞《满江红》重新填词的战歌,“甲午耻,犹未雪,家国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富士山缺”,唱得很多人泪流满面。

两三个月后,保钓运动蔓延到了台湾、香港。

台湾大学校园里贴满了标语,最醒目的一条有几米长,从宿舍楼顶上挂下来,一进校门就能看见。那条标语写着:“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学生们召开了人山人海的保卫钓鱼岛大会,还上街示威,到美国大使馆和日本大使馆抗议。当时在台大法律系读书的马英九,也是保钓的积极分子。后来他去哈佛大学留学,博士毕业论文就是关于钓鱼岛的,标题叫做《怒海油争:东海海床划界及外人投资之法律问题》。

香港人也愤怒了,教师和学生成立了“香港保卫钓鱼岛行动委员会”,上街示威。77,香港学生联合发起的大示威,演变成一千多名学生和一千多名警察的严重冲突。香港人的行动胜于言说,在1971年以后,他们多次开着船奔赴钓鱼岛,在那里宣示中国主权。有一个叫陈毓祥的保钓人士,在那里牺牲了生命。

在美国的留学生有了同胞支持,就有了更大的信心。他们在报纸上给中华民国领袖蒋介石写公开信,希望得到政府支持。这封信触动了蒋介石没有,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他至少做了两件事情,一是要中华民国的外交部发表声明,根据其保卫国土神圣义务,在任何情形下决不放弃领土主权;二是要行政院下令,将钓鱼岛列屿国有化,划归台湾宜兰县管辖。

那年7月的一天,美国所有电视台和广播全部插播新闻,尼克松总统宣布即将访华。身在美国的保钓人士突然意识到还有一个中国政府在大陆那边,而且好像蛮强大的,就连美国总统都要去拜访,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他们士气高昂的游行队伍中,第一次出现了色彩鲜艳的五星红旗,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的标语,还出现了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

后来他们或多或少地感到了失落和遗憾。那时候,美国和中国大陆相互伸出友好的手臂,正是中国大陆向美国提出钓鱼岛主权的好时机,如果提出来,可能会改变钓鱼岛的命运。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并且,恰好在基辛格访华前后,美国同日本正式签约,把琉球和钓鱼岛送还日本。还有,那一年10月,两件并列发生的事情,也让他们的心情不大舒畅。一是大陆的中国政府进了联合国,取代了台湾的中国政府的地位,二是美国和日本的签约开始实施,钓鱼岛从美国人手里正式转到了日本人手里。

他们叹了一口气。

他们的心冷若冰霜。

他们的第一次保钓运动结束了。

 

是不是正义的国家

 

1971年钓鱼岛事件,留下一些疑问,横在我的心头。

那些身在美国的华侨、学者和留学生,他们对美国在钓鱼岛争议中偏袒日本,感到不可理解,这件事破坏了他们对美国文明与正义的良好印象。另外,在他们眼里,日本政府强占中国的钓鱼岛,当然违背了国际正义。而中国的台湾政府缺少强有力保钓措施,人家把你的领土夺走了,像把你的孩子抱走了,几声抗议顶什么用?至于中国的大陆政府,也让他们心凉,挑这个时候同美国化敌为友,同日本保持友好,把重要的领土问题都回避了。

  保钓人士的感受,引发出我的疑问:

这些国家和地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可它们真的都是正义的吗?假设它们都是正义的,世界上哪还有非正义战争?

还有,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它们是否正义?假如政府与民众的标准不一样,应该以谁的标准,来判断一个政府是否正义?再进一步说,假如要我承担一个评判者的角色,我的标准还真有些模糊不清。

这些疑问,很难回答。它们都指向一个核心问题:什么样的政府才是正义政府?你翻开几千年人类历史,所有政府都号称自己是正义的,而民众也默认它们的正义资格。知识界的各类学者,千百年来都在忙些什么呀?你读了许多书,见过谁对政府的正义性质,有过深入的研究、明确的表述?

对于人类智慧来说,学者的作用很大。我们知道卢梭有一本《社会契约论》,出现于250年前。他提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需要一个社会契约,让每个人获得契约的自由。他的观念,影响了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影响了很多国家的宪法,成了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

除了卢梭,我们还知道几位学者,对两千年前就已萌芽的社会契约论有过补充和发展,即使这样,也解决不了现代社会的太多问题。我们在图书馆的海量书籍中,一遍遍搜检,几乎找不到研究社会正义的学者专著。

1971年,情况改变了。

这个特殊的年份,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出版的《正义论》,刚一问世就成了经典。这本书引发的热烈回应,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料,其后几十年里,介绍和评论它的专著,已经有了五千多种。这样一来,对社会正义的研究,不再是学者们集体性的疏忽和盲点。

《正义论》挺深奥的,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很难看懂,而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无力啃完五六百页的《正义论》。但他的一句话,“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被人们记在心里。他这句话,是依照学者的语气说的,要按百姓们的通俗说法,实际是:一个不正义的社会,没有什么价值。

接下来的一句,也被大家牢记:“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这句话要是百姓们说,就直接多了:不正义的社会必须改造。要是它不接受改造,干脆废除它好了。

人们引用这两句话的次数,很多很多,几乎接近了引用《圣经》名言的次数。

说到《圣经》,几千年前产生的这部伟大经典,人们都比较熟悉。我在昨天还读到一篇论述文字,讲到《圣经》里面描述的人类社会,正义不是一开始就形成的,需要从混沌时期开始,渐渐萌生,渐渐明晰,渐渐正确。

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生了第一个儿子叫该隐,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在这个故事里,耶和华喜欢亚伯的供物,引起该隐的愤怒。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而那时世界上的人类,只有伊甸园里的亚当一家,一个家庭便是整个社会。该隐作为第二代人类,还不明白何谓社会的善恶,没有把杀死兄弟当做不正义的事情。

约瑟的时代就不一样了。同父异母的七个兄弟嫉妒他这个爱做梦的人,也有杀死他的想法,但其中的大哥说,我们不可以害他的生命,不可以流他的血。于是没有杀他,只让他玩了一次失踪——卖给外国商人为奴。七年饥荒时期,约瑟在埃及当宰相,看到了远路前来购粮的兄弟。他试探出那些兄弟对当年的不义有了忏悔,于是与他们相认,重筑兄弟情谊。从七个兄弟不杀约瑟开始,从执政者约瑟的宽容开始,人类社会的正义标准,开始合乎人类的基本利益。

在理想的社会状态里,人类成员之间的关系,应该像约瑟兄弟一样,放下杀心,重建情谊。

写作《正义论》的罗尔斯,对于他的两个兄弟,心里有一种永远的痛楚。那时他幼小无知,那时他得了两次重病,两次都死里逃生,而他的两个兄弟,却先后受到传染,不幸死去。这让他深深愧疚,在他八十二岁去世之前一直愧疚,想到自己活着,也是代表他的两个兄弟活着,对人类负有更多的责任。

再一份责任,让后来的事情给放大了,笼罩在他生命的上空。那是德国政府挑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有意大利、日本政府的参与,也有其他政府的支持和参与。他们这些国家的社会制度本不相同,但在制造人类灾难上是一致的。二战的最终胜利,来得太晚,代价太大,让人类学会了思索,也改变了许多学者的哲学方向。

罗尔斯大学毕业后参加美国军队,在太平洋战场上消灭法西斯,战后再回到大学读硕士博士。成了学者之后,他思考的唯一命题,是怎样实现和保障国家正义、政府正义和社会正义,实际上是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二十多年的智慧,完成了《正义论》的写作。

这本书说出了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林林总总,众多方面,纠正错失,达到正义。对于不担任政府领袖与政府官员的普通百姓,这本书不会有太多的用处,但是,它可以告诉你,什么样的政府,是不正义的政府。

这与你的生活方向、生存质量,全都息息相关,还不重要吗?

我这篇文字,容量很小,对罗尔斯和《正义论》不会说得很多,就说一件事情:言论自由。

世界上的国家,只要制定宪法,都会写上言论自由等公民权利,因为在现代世界,谁都得承认,禁止言论自由的国家是不正义的国家,禁止言论自由的政府是不正义的政府。但是有一些国家,虽然把言论自由写入宪法,但根本没有打算实行。

罗尔斯所在的美国,也找出许多借口,在实行程度上大打折扣。比如以国家安全为理由,限制政治言论的自由。一是曾经有所谓“诽谤政府罪”,二是设立了“颠覆国家罪”,限制鼓吹革命及颠覆政府的学说。

关于第一点,罗尔斯用了很多实例,证明不存在“诽谤政府罪”。

在公共问题上,民众有表达的自由。与政府不同的声音,可以很活跃,可以很激烈,可以很开放,可以很尖刻。即使带有对政府和官员的攻击性,也是民众的政治言论自由。

在罗尔斯的观念中,只有不正义的政府,才不允许诽谤。政府政策或政府官员,都可能犯下严重过失,而民众的批评,是抒发民间怨怒、吁请政府改正、纠正贪赃枉法的正当管道,如果允许政府将诽谤、中伤、诬蔑当做民众的罪行,事情就坏了,民众的自由已经被剥夺,国家将成为非正义的国家。

比起诽谤、中伤和诬蔑,让政府更不愉快的,是鼓吹用革命来颠覆国家的言论。罗尔斯用了更多的论证,证明了颠覆国家罪也不得成立。

他说,在1862年开始的美国三年内战时期,都可以照常举行自由选举,国家从来没有发生过宪政危机,因此,国家从来都不应该限制颠覆性言论。如果国家管理得很好,不会出现革命及颠覆性言论;如果国家管理得不好,民众又不能责令政府改正错误,才会有大多数民众去颠覆它。

这时候的颠覆性言论,是正义的言论。

有人想要颠覆它,并不是国家真正的危险。而如果使用打击颠覆性言论的错误方式,将会使国家继续错下去,民众的怨怒得不到缓解,那么,国家就坐到了火山口上,真正的危险才会到来。

 

烈焰中扇动的翅膀

 

记得有人说过一件事:联合国在197110月开会讨论,是否由北京的中国政府取代台湾的中国政府。这唯一的中国席位,是否需要变更呢?智利在一年前刚与北京建交,它的官员发言时,朗诵了聂鲁达歌颂北京和毛泽东的一首诗歌。

我可以想象,聂鲁达这首诗歌对北京获得联合国席位定然非常重要。中国已分裂了二十多年,隔着一道浅浅的海峡,鸡犬之声相闻,但党派不同的领袖,直至老死不相往来。北京政府控制了绝大部分领土,却一直没有得到联合国的承认,也就是说,国土有了,百姓有了,但是没有获得在国际社会的合法性。这是很没面子的事情,他们把用于工厂建设、民众生活的资金拿出来,援助世界上很多中小国家,希望它们承认北京政府,并且在联合国投出赞成票。

那一年,聂鲁达刚刚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名声十分嘹亮。而他的诗歌风格明快,煽动性强,适合在集会和大众场合朗诵。

我还能想象到,不仅是智利人,还有更多的南美洲人,喜欢朗诵聂鲁达的诗歌,朗诵的时候或者流泪沉默,或者情绪激昂,都会受到很强的感染。他们对诗歌的需求,源于身边奇特的环境。那个神秘的南美大陆,一直在印第安原始文化中沉睡,忽然欧洲人来了,带来了语言文字、工业机器、枪炮弹药、天主教会、金融制度和社会管理。它被欧洲文明培育了几百年,也与欧洲文明对抗了几百年,形成了一种谁也说不清楚的矛盾、扭曲、挣扎、痛苦。欧洲文明与南美文明,可以说是两败俱伤。

二战以后,对东方革命模式的效仿,使局势更加骚动。在聂鲁达获奖的前后几十年里,南美洲极其痛苦,枪弹的喧闹超过了节日的喧闹,政变的数量超过了国家的数量。

有时候南美洲是一个一个的国家,有时候南美洲浑然一体,如同一个国家那样。我能够想起的是古巴发生了卡斯特罗革命,整个南美洲都兴奋起来,如同自己家里的革命一样。差不多所有知名作家和政治活动家都赶赴那里,而南美洲的知名作家,差不多都是知名的社会活动家。他们为古巴革命助力,还想用古巴式的革命,唤醒和复苏南美洲大陆。

聂鲁达,是这批作家兼社会活动家中的代表人物。

1904年,他出生于智利的帕拉尔镇,父亲是铁路工人,母亲是小学教师。他十三岁时写诗发表,几年后在首都的大学学法语,中途弃学专门写诗,十九岁时出版第一本诗集《黄昏》,二十岁时出版成名作《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两部诗集的主题都是爱情,有对爱情的忠贞、真诚和眷恋,也有分手时的痛苦、凄楚和悲凉,这是人类爱情诗歌的永恒主题,自《圣经》起,反复咏唱。

谁也不知道,没有经历过爱情的聂鲁达,对爱情的感悟来自哪里——母亲在他两岁时去世,年轻的继母相当可爱,但不会给他爱情的感悟。可是,他的爱情诗集出版后,引起巨大反响,使他成为闻名全国的青年诗人。

 

俯视着黄昏,我把悲伤的网

撒向你海洋般的眼睛。

那里,在最高的篝火上燃烧、蔓延着

我的孤独,它像溺水者那样挥动着臂膀。

我朝着你那出神的眼睛送去红色的信号

像海水拍击着有灯塔的海岸。

你一味沉默不语,我那远方的心上人儿。

从你的目光里时时显出惊惶的海岸。

俯视着黄昏,我把悲伤的网

撒向撼动你海洋般的双眼。

群群夜鸟啄食着第一批星星

它们的闪烁如同我爱你的那颗心。

夜神骑着他的黑马在奔驰

在原野上播撒蓝色的花穗。

 

这首诗是《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中的一首,大约是第七首情诗。没等读完这部诗集,我就觉得有了这样一首诗,这部在1920年代出版的诗集,注定是一部成功之作。

后来我读到对这部诗集最恰当的评价,是1971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词。其中说到:“《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最足以表明他的诗在西班牙语中所产生的意义。这部作品数次被谱写成歌曲,广为流传,发行出版总数打破纪录,早在十年前就已达百万册之巨,然而,伴随着这一朦胧而具有诱惑力的美丽形象的,却是置身于所谓的冷漠的失败阴影中的陌生人。”

另有一种评价说:他的诗歌感情真挚,形象鲜明,既继承了民族诗歌的传统,又吸取了法国现代派诗歌的技巧。这种说法很像中国大学里外国文学教师的口吻,正确、粗浅、平淡、安全,说了和没说一样。

他们和他们的学生应该知道,即使与欧洲同时代的爱情诗相比,聂鲁达写出来的,也是相当出色的作品,而南美洲对欧洲现代诗歌的熟悉程度,常常让我们惊讶。对于欧洲诗人惯用的象征主义、意识流、超现实主义等各种手法,南美洲人在理解、模仿和使用上,基本上没有障碍,因为他们使用的语言文字来自欧洲,那些文字张扬的文学精神、承载的文学技巧,都已经进入了他们的血液。这在聂鲁达早期的诗歌里看得出来。不像亚洲,虽然离欧洲较近,但语言文字不同,远远隔开了彼此,需要较长的延后时间,才能弄懂和使用现代主义文学观念。

还应该知道的,是在南美洲作家的作品里,现代主义文学流派的各种元素,都有相当完好的表现。如果再加入开阔、强烈、魔幻、神秘、亲近宇宙、融于自然等南美洲的文学元素,他们会在合适的时候,形成一个爆发期,有许多作家作品达到较高境界。就像我们看见的那样,1967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危地马拉作家阿斯图里亚斯,才过去几年,这顶桂冠又戴到了智利诗人聂鲁达头上。

聂鲁达有一部诗集,出版于1950年,收录了《马楚·比楚高峰》《伐木者,醒来吧》等十五章二百多首诗歌。这部气势磅礴、庞大杂乱的诗集是聂鲁达诗歌创作的顶峰。我不能确切地说出这部诗集的名字,因为没见到它的中文译本。而我读到的文章里,人们对它的称呼,至少有以下四种,让人觉得头晕:《诗歌总集》《漫歌集》《一般之歌》《大众之歌》。这么多译法,有必要吗?

据说这是一部南美洲的史诗,是他最重要的作品。用一位智利总统的话说,就是:“聂鲁达用他的诗歌为拉丁美洲重新谱写了一部历史。”

比如,在这部长诗开篇的一章《大地上的灯》,我们可以读到南美洲的昨天:

 

在礼服和假发来到这里以前,

只有大河,滔滔滚滚的大河,

只有山岭,其突兀的起伏之中,

飞鹰或积雪仿佛一动不动,

只有湿气和密林,尚未有名字的

雷鸣,以及星空下的邦巴斯草原。

 

我是在1984年出版的中文译本《聂鲁达诗选》里,读到《马楚·比楚高峰》的。说句实话,读的时候感到了震撼。这首五百行左右的诗歌,采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法,表现古代印加帝国历史的辉煌和神秘的消亡,是不可多得的杰作。诺贝尔文学奖确定的聂鲁达获奖理由,是“他的诗作具有自然力般的作用,复苏了一个大陆的命运和梦想”。读了这首诗,你会同意,瑞典文学院那些老先生的眼力很好。

那个译本里,我还读到了《伐木者,醒来吧》,那首纪念美国林肯总统的诗歌,当时翻译成《让那劈木做栅栏的醒来》。如果要我继续说实话,那首诗的作者对另一个国家指手画脚、充满了狭隘政治观念的偏见,一片胡言乱语,写得十分糟糕,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前一个聂鲁达相提并论。

而我读到的那个译本,在内容和手法上,比这首更加糟糕的还有很多哪。聂鲁达无数次去过苏联,对于斯大林时代黑暗、悲惨的真实情况,不会一点也观察不到吧,但他写的赞颂斯大林的诗句,比苏联的御用文人还要肉麻。有些地方我都看出来了,是明显造假。其诗歌手法,不过是马雅可夫斯基那种阶梯式口号体的模仿。

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什么蒙蔽了一位诗人的灵魂?还有,他歌颂中国的作品,是受到官方热情约其写诗后立马挥就的,长篇大论,激情澎湃,但是,仅仅对大清帝国时候的中国了解一些皮毛,对1950年代的中国根本就不了解,怎么能不出现内容上的错误?

这样做事情,这样写诗歌,无疑是在毁掉自己。

还有一种叫做党派立场的东西,很狭隘,可以蒙蔽诗人的双眼,把他引向深渊。

很不幸,聂鲁达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不满两年,死于国家的动乱之中。他们的党派从1970年开始成为执政党,此前聂鲁达曾经代表党派参加总统竞选,及时退出,他的好友阿连德当了总统。由于很多历史被屏蔽着,我不知道阿连德都做了哪些事情,对国家有利还是有害,只是隐约知道一点,在进行卡斯特罗式的革命时段,1973年,智利发生了饥荒,以苏联和中国曾经发生的饥荒来推论,那会是件可怕的事情。那一年,智利军人发动政变,夺了阿连德的权。

阿连德当即死去。政变后十几天,聂鲁达也死了。那时他已患了重病,需要治疗。据说,有人给他注射了一支针剂,足以夺去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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