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期  
      新锐
郊庙的警惕和怀疑
哲贵

 

郊庙跟我同龄,个头大概一米七十六的样子。瘦,如果裤带束得紧一些,腰就断了。他身上还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征。一是脸型。下巴长又尖,颧骨突出。让人感觉他是一个有内心坚持的人。二是眼睛。不大,但亮,看人时闪动着红褐色的光。有这种眼神的人心里多少有些狂热。

  认识郊庙已十三年。他1999年从杭州回到温州,在一家国有大酒店上班,好像是个管人事的小头目。从那时开始,我、郊庙,还有一个在银行上班的朋友孔令士,三个单身的人,经常聚在一起喝酒。一般都是在大酒店西边的排档喝,喝完后,排不出其他活动项目,就再回到大酒店打桌球。

  有一段时间,他想出国。他的几个哥哥都在国外做小商品批发生意(我忘了是在意大利还是西班牙),他想加入他们的行列,但一直犹豫不决。多年以后,有个朋友说起第一次和他在大酒店吃饭时,从头到尾,他没说一句话,也很少抬眼睛看别人。可见他当时的心思已飞出去了。

  我没问他后来为什么没出国。现在想来,起码有三个原因。第一,如果他出去,只能跟在哥哥身后做点小生意。他不愿意走他们的老路。这也不是他想要的生活。第二,如果他出去,兄弟都在国外,谁来照顾家里逐渐老迈的父母?第三,他当时可能已有女朋友,如果一走了之,女朋友怎么办?

  大约是第二年,他以全市笔试第一的成绩考到财政局。到了新单位,有了新的人生规划。他先在财政局办公室当秘书,后去地税基层征管分局,再到地税稽查局。单位变了,职务跟着变,我们三个朋友也都先后买房,结婚,生子。唯一没变的是,隔一小段时间就会约起来碰一下头,主题当然是喝酒。喝完后,三个人就去排项目,有一段时间是去足浴,他办了卡。有一段时间是去健身,他也办了卡。结账时,他总是抢先,是一种真诚的主动。

  他是一个不想让朋友扫兴的人,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喝黄酒,他大概喝了一瓶,马上就去吐了,回来之后改喝开水。我们知道他的习惯,也不勉强。结账后,大家商量去足浴,刚出酒店,他又蹲在路边吐了。我说,吐成这样,就不去了吧!他猛站起来,用纸巾擦了擦嘴角,说,我们走。他也是乐意帮助朋友的,2004年,我要换一套房子,他把哥哥存在他这里的钱借给我,还问我够不够。就在上个月,他还问我需不需要钱,他哥哥有一笔钱存在孔令士的银行里。

  三个人里,郊庙的酒量最差。一瓶啤酒下去,满脸通红,脸上的青春痘一个个含苞待放,峥嵘欲出。两瓶啤酒下去,他就要去洗手间呕吐了。从洗手间回来后,他便闪动着眼睛看我们喝酒。但他不承认酒量差,自称读大学时有豪量,结果把胃喝坏了。我相信他有酒量,因为他喝酒后,脸红得快,退得也快,还有,他喝酒后,说话的声调没变,条理清晰。根据我的经验,这样的人都有海量。我不相信的是他把呕吐的责任推卸给胃。他的呕吐,胃不好肯定是一个原因,但我觉得更主要的原因是他的意识,他的胃受过伤害,这种伤害印入意识,使他缺少安全感,到了一定程度,他的胃会作出自然反应,把喝进去的酒吐出来。

  除了喝酒外,郊庙在生活中也是一个缺少安全感的人。从跟他接触开始,我就觉得他是一个“有心事”的人,说话很小心,不把话说完,做事也会留有余地。包括他要去国外的想法,包括他去考公务员,包括他后来离婚,我都是事后才知道的。

  如果我的猜测没错,这种行为跟他的经历有关。他年轻时受过伤害。这种伤害可能影响了他的人生观,使他对世界保持了一份警惕和怀疑。但他的本性终究是单纯和善良的,他不会伤害别人,警惕和怀疑只是用来保护自己而已。

  谢天谢地,正是那份警惕和怀疑,才使他小说的人物和内涵大大地丰富起来,有了可贵的品质。就拿他这三篇小说来说,我觉得至少有三个特点。

  第一,他每篇小说的主题都隐藏得很深。他喜欢跟读者捉迷藏,在小说里埋下许多伏笔,如果不细心,小说读完后,可能是一头雾水。只有看第二遍或者第三遍时,有些细节浮现出来了,才慢慢看出他的思路。譬如《妻子的生日》中的妻子,粗心的读者,可能会看不懂,一个漂亮女下属诱惑他,而第二天就是他妻子的生日,写他的回忆和内心的挣扎。这样的小说多的是,有什么意思?但是,只有认真看,才知道,原来妻子早已死去,但妻子又活在他的心里,左右着他的生活。小说的意味这就出来了。再譬如《手的记忆》,一般读者很难理解溺爱儿子的老爷,为什么死后要掐死儿子。这个故事看起来很荒诞。似乎也仅仅是一个故事。但是,细细阅读后会发现,作者在文章的开头就做了伏笔,老爷是个生活节俭的人,家财都是用他的手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他在思想上允许儿子挥霍家财,可勤劳的双手却自作主张把儿子掐死了。

  第二,他喜欢把小说的人物设置得扑朔迷离,带读者走进迷宫,一不留神就迷失了方向。《妻子的生日》就是这样,在小说前三分之一的表述中,读者感觉这个妻子是真实的,是活的,在后三分之二的叙述中,读者每次觉得这个妻子已难产死去时,作者又把叙述拉回来,又让读者觉得妻子是活着的,这样反复三次,直到小说结尾。《女儿的生日》也是这样,当出现乞讨的小女孩时,读者觉得这个小女孩跟他的堂妹一定会有某种关系,作者叙述时,也不断地通过回忆给读者这种暗示,到了小说最后,作者只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尾。

  第三,他的每篇小说都会在温情背后透露出一丝冷酷。这三篇小说里,温暖是主色调。《妻子的生日》中,丈夫对妻子的爱首先让人感到温暖,其次才让人感到心酸。《女儿的生日》中底色是父亲对女儿的爱,无边无际又让人提心吊胆。《手的记忆》是父亲对儿子的爱,没有任何条件却叫人不寒而栗。这些情节的安排和出现,让我在惊奇的同时,感觉到人性的坚硬和冷酷。

  郊庙停笔十年,去年重新回来。感觉他对这个世界的警惕和怀疑更尖锐,表达起来也更不动声色。我觉得,这是一个作家应该具备的基本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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