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期  
      民间叙事
自传与公传:一九七七(四)
董学仁

 

我想念一个冻死的人

 

住在北半球的人,喜欢面向哪个方向?我喜欢的是南面。四季往复,一天白昼的大部分时间里,南面是阳光射来的方向,这光明和温暖的来源,让我喜欢。于是我知道,北半球的人喜欢面向南方。

在这方面,我相信我的感觉,是北半球人共同的感觉,我的答案也是唯一正确的答案。如果你和我一样生活在北半球,并且对于方向保持儿时的敏感,也会不习惯上北下南的地图,时常把地图的上端当做南方。

有些问题不需要怎样论证。比如在所有资料里,都说非洲的金字塔是奴隶们建造的,可是有个瑞士钟表匠关在监牢里以后,条件再好也造不出走时精确的钟表,他就断定,像金字塔那样精密如钟表的建筑,决不能是没有自由的人建造的。他说的无疑是对的,一个敏锐的知觉抵得上一亿个推理判断。假如现在还不能证明他说得对,以后也会证明,建造金字塔的人必定是自由人。

现在我知道,自由心态而不是奴隶心态,也是写出好作品的必要条件。在几百年来的中国,自由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绝大多数写作者都习惯了被奴役的生活,这能写出从容的、体面的、阳光般闪耀的优秀作品吗?写作者自己的感觉,会从笔下不经意地流出来,淌到纸上,淌到书里,影响到阅读的人。我想到的问题是,几百年来的中国写作者,绝大部分在跪着写作,按照奴役者的指令,传达被奴役的满足感,这就让他们的作品没有意义啦。

可是在1977年,骑着自行车去铁东区铆焊厂上班的我,还不会思考自由和奴役,不会想到钟表、金字塔与写作者的关系。我只是在偶尔空闲的时候,比如停电或机器坏了,走出车间向南望去,或者朝南走一小段路程。

工厂南面是一个露天仓库,堆放着火车运来的原木。隔着铁丝网看过去,原木后面是带有看台的水泥建筑,已经残破了,还没有拆除。记得我小时候来过这里,从木门的破洞里钻进去,在看台上跑着、坐着、躺着,看到过一大片青草由黄变绿,在另一个季节由绿变黄。

隔着铁丝网看过去,我看到了时间快速流过。在我出生六年前,这个地方归中华民国管辖;在我出生十七年前,满洲帝国皇帝的诏书颁布了鞍山建市的决定。从这个叫做“赛马场”的残破建筑来看,它至少修建于满洲帝国时期。我家是1954年迁到鞍山的,而我在1955年出生,那时候看不到赛马了,那时候的马,仅仅是用来耕地和拉车的动物。

再向南走,经过一小段上升的斜坡路,就到了四方台火车路口。那是铁路与公路的交叉路口,有人看管,在火车经过之前放下长长的木杆,拦住过往的汽车、马车和行人。

那时候低矮的铁路红灯会亮起来,还有模拟钟声“铛铛”响起,告诉行人火车来了,要注意安全。

我感兴趣的,是铁路红灯旁边木板上写的八个字,给过往行人看的,“红灯停车,灭灯停用”。从它的字面意思来看,红灯亮了和灭了都要停,过路行人以及他们的汽车马车,什么时候才能通过呢?

有一次,我问了看管四方台火车路口的师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他刚到铁路部门上班时也问过老师傅,老师傅刚上班时也问过他的师傅,谁都说不清楚那句话的意思。他还告诉我,很早的时候起,就有那句话了。

我想,这就是权威。它不想让你搞明白,也不想让你改变。

 

在四方台火车路口,我第一次看见他。

那个夏日,黄昏和夜晚交接的时候,他站在那块写着“红灯停车,灭灯停用”的木板前面。他什么也没有穿。没穿衣服,没穿鞋和袜子,完全是光着身子站在那里。

他很安静,不说话,也没有动作。偶尔有走过火车路口的人,他都会睁大眼睛,认真地看着那些人。那些人中也包括我,也很安静,也睁大眼睛认真看他,然后从他身边走过。

从小到大,我见过的精神病人太多了。有一种精神病人不吵不闹,安安静静,对身边的人没有危险。我还知道这些人,得病的原因差不多一样,童年时好好的,少年时也好好的,后来到了快结婚成家的年龄,不能与喜欢的人结婚,忽然就得了病。

可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光着身子的精神病人。他不到三十岁,身材很瘦,头发稍长,其他都比较正常。我学习绘画那两年,在素描画册上见过一些男子和女子裸体,一些男子就像他这样站着,但比他的肌肉多一些,也显得比他干净。

没有多久,他就经常到我们铁东区铆焊厂来了,安静地站在大门旁边。他的眼睛像出生不久的小孩子,天真、平静、单纯,看着干活儿的工人们来来往往。到了吃饭时间,我们把从自家带来的饭菜分一点给他,就够他吃的了。

他的语言也退化到出生不久的时候了,只有咿咿啊啊的声音,有的声音能听出来,他见到我们很高兴。但他的表情退化得更远,已经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忧惧悲伤。

有时候他穿着衣服来,有时候他不穿衣服来。天气渐渐凉了,赶上他不穿衣服的时候,我们就打开工具箱,把里面换着穿的一套劳动服拿给他穿上。可是没过几天,他还是光着身子到来,那套劳动服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这让我们多多少少有些心疼。我们的劳动服也不多啊,一年才发一套。如果旧劳动服不给他穿呢,我们还能缝缝补补再穿一年,把新的劳动服卖给走街串巷收购的人。可是我们不能看他光着身子在冷风中发抖,还是有人给他穿上了衣服。

 

冬天来了,他来的次数更多了。

我们车间里有一个长约二十米的隧道似的炉子,厚铁板在炉子里慢慢移动,从另一端出来时就被烧红,然后上轧辊轧成薄板。即使在最冷的北方冬天,我们在炉前操作几分钟就大汗淋漓,但他会找到合适的距离,不冷不热地站在那里,不影响我们干活儿,也不会遇到危险。

这样的事情在一个下雪的夜晚结束了。那个夜晚,是他最后一次来我们工厂。

那一天我是大头班。这个名词,你可能第一次听到。

我们车间就一台轧机,一天里二十四小时不能停,需要把工人们分成三个班轮换上岗。八点干到十六点的是白班,十六点干到零点的是中班,零点接班干到八点的是夜班。最难受的就是夜班了,需要在家里睡到半夜起来再赶到工厂接班,想一想都让人脑袋胀大。为了区别几种夜班的不同,我们这种夜班就有了一个正式的名称,大头班。

那一天我在飘舞的雪花中来上大头班。接班之前,我还看见他站在加热炉北边一个安全的地方,还记得向他笑了一下。到了我下班时,车间外面的雪停了,有两只鞋那么厚,这时就有先出去的工友跑回来说,他死了,在我们厂围墙外面。

一层薄薄的雪盖在他身上。

他躺在雪地里冻死了。

他像每一个冻死的人一样,脸上有笑容。安徒生写到卖火柴的小女孩,脸上就是那样的笑容。有人还描写过,人的体温下降几度以后,会出现疲劳感和睡意,会被一种“甜美的恍惚感”笼罩。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脸上也有笑容。

过了一会儿,我们知道了,他是被厂保卫科巡夜的人赶出车间后冻死的。几个工友冲进厂保卫科,把巡夜的两个人劈头盖脑骂了一通。

 

怎样才能消除贫困

 

我二十二岁那年的圣诞节,卓别林在熟睡之中没有醒来。他活了八十八年,还是告别了他钟爱的电影。有人描述说,卓别林小时候家穷,有一年他只得到一只橘子作为圣诞礼物,所以直到成年他都不喜欢圣诞节。也有人这样描述,他戴着那顶旧的圆礼帽,穿着紧身西装上衣和大号皮鞋,摇摇摆摆地进入天堂,给上帝与众天使带去了笑声。

这样算起来,我有二十多年的岁月,与卓别林在世的日子相互重叠。但世界不是一个村子,它被各种意识形态统治,再被它们分割,充满敌视,壁垒森严。这二十多年里,我没有见过他,甚至没看到他的电影,也不知道他去世的消息,但这又有什么呢?他要比这世界上的许多人,与我的关系更近一些。

如果你读过我的一些文字,了解我的思维习惯,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是在描述同时代的含义,接下去还会描述到人们的同时代性,在从一到十之间的某个节点上,有质与量两个方面的相似之处。拿卓别林来说,他遇到的事情,他看到和听到的事情,他由此而想到的那些事情,与我碰到和想到的,有质与量的相似。

这是我写作时喜欢进入的途径之一,让我与万事万物的距离近了一些,与它们的关系变得融洽和亲切。但对我来说,有时还注意到其他的可能性。比如,在一万年后的人们看来,苏格拉底、但丁、爱因斯坦与那个写作《自传与公传》的想不起名字的人,都是同时代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大约在卓别林去世二十年后,我所在的国家开放了一些,市场上有国外电影的碟片卖了,正版的少,盗版的多。我拿出那个月买书的钱,买了一套正版的卓别林无声电影,十张VCD,十二部片子。

这就决定了一点,别人是看他的电影,而我是阅读他的电影。

 

那些无声电影里,卓别林讲了很多小人物的故事。

在《城市之光》里,流浪汉查理经常帮助双目失明的卖花女,后来为她筹集手术费时被当成窃贼抓入狱,出狱后遇到治好了眼睛的卖花女,而姑娘凭着感觉认出了她的恩人。

在《摩登时代》的世界经济危机里,小人物的生活变得特别艰难。工人查理在紧张的流水线上忙碌到神经错乱,还要遭遇失业和被捕入狱。

在《大马戏团》里,身为小丑的查理在表演时总是出错,却因此大受欢迎。他深爱着马戏团老板的继女,因为保护她不被老板欺负,最终被老板解雇。

还有《淘金记》,矿工查理前往阿拉斯加寻找金矿,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波折和磨难,差一点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但终于淘到了金砂,发了大财。

在我的身边,人们把卓别林讲述的小人物命运,看成是被罪恶的资本主义剥削的结果。实际上,卓别林也有过类似的想法,认为人们要消除贫困,不能指望政府的慈善事业,只有求助于辩证的唯物主义。

如果他从自己的经历、常识和直觉来看问题,可能就不会这样想了。其实在不管哪一种社会制度之下,都有生活悲惨的人。假使真有辩证唯物主义虚拟的理想社会到来,又会怎样呢?谁要是像卓别林那样,十二岁那年父亲因酗酒去世,母亲进了精神病院,也一定会比别人活得难受。

还有,卓别林那样一个在小剧团中谋生的年轻人,去了美国几年后,不仅消除了贫困,还过上了富翁一样的生活。如果他去的不是美国,而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虚拟理想建立的苏联,他会出现由贫到富的巨大改变?

 

卓别林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当然不会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的运气,与他的电影《淘金记》中的矿工查理,有很多相似之处。那位矿工查理淘到金砂发了大财,而他淘到好电影,也同样发了大财。

许多人都知道,在一部美国电影结束时,主人公一定要有个好结局,不能让观众心情忧郁地走出电影院。

为什么必须是这样?我还真想过这件事。

大约买了那套卓别林无声电影之后的第五年,我给一所大学的艺术系开了一个学期的选修课,其中讲到了早期电影的发展。那时候美国大城市里挤满了贫困不堪的欧洲移民,美国人就把一张电影票的价格定为五美分,让贫苦移民能够看得起电影,并且在电影院里躲避雨雪风霜的那段时间里,受到美国人的价值观、宗教观、文化观的影响。我在讲到这一点时忽然想到,美国发展早期电影的初衷,就决定了他们的电影结束时,一定要让观众感到希望。这一点太重要了。

后来我进一步想到,美国电影的结尾能够让观众愉悦,还因为他们的社会生活中,确实不缺少让人愉悦的事情。

比如卓别林《淘金记》中的故事,有不止一个原型。

当淘金者发现金矿,会成为矿主,当然是先富起来的人。但按照美国人制定的经济分配制度,矿主们拿去赢利的15%左右,其余分给雇佣的大批工人。工人有了钱以后,卖衣服的人来了,卖食品的人来了,盖房子的人来了,提供娱乐的人来了,开办子弟学校的人也来了。几十年以后第一批工人退休时,这里已是一个有着五十万人口的城市,有上千家大小工厂,上百家商店。其实这样的故事在美国西部大开发中普遍发生过。这种经济分配方式上的优势,让美国的发展快于欧洲国家。但是在南美洲、非洲、亚洲,矿主拿走的赢利,可能会达到80%以上,其余的不得不分给大批工人。工人仅仅能填饱肚子,甚至连每天的基本营养也不能满足。

在我看来,什么社会制度不是重要的,什么经济分配制度才是重要的。

 

一个事实被留了下来

 

李九莲被杀死的那一年,据说,她的民族已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

这也是令我难受的原因之一。五千多年里,这个民族是怎样混过来的呢?它发展了什么?成熟了多少?文明程度又有几分?换句话说,杀死李九莲那一年,如果是公元前的1977年,而不是公元后的1977年,我不会感觉到太多的惊讶。

判断一个民族的文明与非文明,比较有说服力的依据,是正义的人在其内部能否很好地生存。当某个民族遵从某一政权的意愿,假借某一法律的名义,杀死一个仅仅接近了事物真相的人,这与压根儿就没有文明史的愚昧民族,其区别到底在哪里,我看不出来。

我想起来,跨过对执政者的评价,直接面对民族缺陷的,在世界上有很多人,其中就包括索尔仁尼琴。他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学生命被暴力摧残,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事。他说,它不单是禁止舆论自由,还桎梏民族的心灵,并根除其记忆。在此情况下,整个民族就如同行尸走肉。

三十一岁的李九莲,不是小说家,也不是诗人。但在听到她的死刑判决后,她在狱中能够找到的一小块草纸上,写了几句话想流传于世。如果分行排列,你可以把它当诗歌来读,并且,把它当成1977年中国最好的诗歌来读:

 

我就是像一只杜鹃一样

啼出血来,又有何用?

我向冰冷的墙壁喊一声,

还会得到回音,

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

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李九莲仅仅是通过狂热参与一场灾难后的自我观察,试图接近事物真相的。1966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她正在赣州市读高中,当上了学校红卫兵小头目,到北京接受过最高领袖检阅,参加了革命造反派之间的武装争斗。

她家里姐妹三人,分别加入两个革命造反组织。那两个组织都是遵照最高领袖的指示建立的,目的都是保卫最高领袖的革命路线,但细小之处观点不同,然后互相厮杀。李九莲姐妹们参加的那场真刀实枪的战斗,开始于1967629日的赣州,据说是全国最早的一场武斗。打了不到一个星期,丢下了一百六十八具尸体。有人回忆说,李九莲领着一些人收尸时,看着她死去的年轻战友,突然停下来不走了,反复念叨着:“还可以这样打吗?还可以这样打吗?”

在一个已经疯狂的民族中,清醒是危险的。

从她一家老小的遭遇里,从身边革命战友的遭遇里,她渐渐发现人们都被当成了悲惨的工具。她在写给男朋友的信里说,“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产生反感。”

19695月,李九莲被拘捕。这封信和她的一些日记,由于涉及到对最高领袖亲密战友林彪的批评,被当作犯有“现行反革命罪”的证据,秘密判处了五年徒刑。

 

她在19726月被释放出狱。不是由于被改造好了,而是她批评的林彪逃往苏联时飞机失事,成了叛国者。这样一来,全国都在批判林彪,没有理由将李九莲继续关监狱了。她被安置在远离赣州的一个矿区,却被剥夺了一切政治权利,受到各种各样的歧视。

她觉得她应该得到平反,在当地投诉无效后进京上访最高法院、公安部,还在赣州公园公开贴出《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六份大字报。到了19744月,李九莲又被当成“现行反革命翻案犯”拘捕。19755月,她以“现行反革命”罪名判刑十五年。

有一种说法是,在判她徒刑的人看来,李九莲公开贴出为自己申辩和翻案的大字报,企图煽动群众,获得支持,这样做本身就是向执政一方提出挑战和对抗,当然是更严重的罪行。

确实,在李九莲之前,因思想罪蒙冤的人不少,却还没有公开反抗无产阶级专政的人。她被判刑后在狱中绝食七十二天以示抗议,因为监狱强行给她注射葡萄糖才活了下来。

算起来,李九莲应该创造了绝食时间最长的世界纪录,但这一点并不为世界所知。我们在网络上可以查到,2003年美国魔术师大卫·布莱恩在英国泰晤士河上的一间玻璃房中创造了绝食四十四天的纪录,2006年俄罗斯莫斯科市民布劳恩·迪亚布只靠果汁度日绝食四十八天,再次创造了绝食时间最长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中国人李九莲早在1975年就已经绝食七十二天,比起来,他们的所谓世界纪录实在是小菜一碟,不值一提。

她在绝食前写下了一段话:“真理,都有三种遭遇:第一,用得着时,便奉为至宝;用不着时,便贬为粪土;非但用不着而且有害时,就像狗一样关进笼子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理的遭遇。”

 

实际上,在李九莲被判刑十五年之前,那个我没有去过的城市赣州,无数市民被她的冤屈打动,高呼出为她平反冤案的声音。这在二十世纪后半叶的中国,是一件别具一格的事情,也让这个城市变为别具一格的城市。

他们在李九莲的大字报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批语:“向反林彪的女英雄学习!”、“反林彪无罪!”、“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人民支持你,李九莲!”李九莲被秘密拘捕关押在兴国县后,“立即释放李九莲!”的大标语贴满了赣州市街头。

他们在市委党校礼堂演讲李九莲问题真相。演讲后,赣州二百五十九个单位签署要求立即释放李九莲的《联合声明》。第二天凌晨,几百名群众分乘四十多辆卡车,奔赴兴国县,请求县委和公安局释放李九莲。

他们自发地聚在赣州公园,组成了一个“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设立了广播站、宣传组,创刊《战旗》和《野草》,还在体育馆召开万人大会宣讲李九莲案真相。

他们六次上访北京,在长安街、前门等处张贴大字报,请求中央出面解决李九莲问题。

就在1975年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的同时,国家公安部将“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定性为反革命性质组织,其主要成员被捕,有四十多人因李九莲案被判刑,此外还有六百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为了这个李九莲,赣州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的自杀,有的入狱,有的流落街头,有的离婚,有的精神失常,有的被打致残。

1977年底李九莲在狱中改判死刑时,又有一些人被判刑投入监狱。有个统计数据说,前后有六十人判处五年以上刑期,他们的刑期加在一起,超过了五个世纪。李九莲被杀四个月后,一名叫做钟海源的小学教师,因替她翻案被判死刑。

许多鸡蛋在石墙上碰碎了。这个比喻来自日本作家村上春树。

“好像有非常多的事情都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他说,“你们现在看不到你们的脚下,其实还是发生了一些改变的。你们所做的事情变为了一个事实被留了下来,而这个事实谁也不能够无视。”

 

不能对奴隶谈起奴隶

 

“‘可是,决不能在奴隶的面前提及奴隶二字。’欧玛若很严肃地说道。康达不知原因,只是点头,好像知晓一样。”

这一段话来自亚历克斯·哈利的家族史小说《根》,在这部小说的第一部第十六个章节。我是最近才读这部小说的,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只觉得心里“咯噔”响了一下。

一口气读完了第一部三十个章节,全书的四分之一。到第一部结束时,康达十七岁,在他的故乡西非冈比亚生活,还没有被奴隶贩子贩卖到美国。说这话的欧玛若,是他的父亲。

1977年,《根》获得美国普利策奖。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播出,获得极大轰动。一套《目击世界一百年》的丛书写道,这部电视剧的观众达到八千万人;还有一篇文章说是有一亿二千万人观看。据我估计,这部剧是当时世界上观众最多的了,因为世界上比美国人口多的几个国家,电视接收机加在一起,还没有美国一个州的多。

我很奇怪我的书架上没有《根》,而美国黑人的其他小说摆了一排。我喜欢阅读美国黑人小说的一个原因,是“二战”结束几十年后,世界安定如初,小说家面对越来越平静的社会,很难写出惊人魂魄的作品。大部分年度,世界上一流小说家纷纷降格为二流。这时候,美国黑人的小说至少与南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一样重要。

《根》大约有四十种语言译本,也有中文译本,并且很早,1977年在一份杂志上开始摘译刊登,1979年出版完整中译本,这在铁幕遮挡的时代,可是一件稀罕大事。如果非要说一点原因的话,是将它当成了揭露美国历史罪恶的一种政治读物,才组织一群人赶紧把它翻译出来。不信的话,你用几秒时间就可以查到百度百科词条上,现在对《根》的解释,仍然是那个年代的遗物,像是一张低俗无聊的政治传单。

《根》在世界上影响不小,引起了文学的“寻根”热潮,但在中国是个例外。接下来几年,中国本土的“寻根”写作轰轰烈烈,可是写作者们喜欢谈的是卡夫卡、博尔赫斯、马尔克斯、福克纳,几乎没人谈到亚历克斯·哈利。

 

作为家族史小说,《根》写了康达及他以下的五代黑人,但主人公仍然是康达,而不是他的后代。这部小说写到三分之二时,康达还在劳累中活着,让妻子为他按摩越来越酸痛的四肢。

如果我们时间不够,只读《根》的第一部,也读到了它最有价值的部分。这部分回到了1750年,细致描述了康达出生和出生后的经历,也通过他的眼睛和耳朵,写出了他的祖父、父亲两代人的生活。

没有《根》,我们从哪里阅读如此丰富的非洲部落的生活呢?

我曾在时间比较富裕的时候阅读弗雷泽的《金枝》,那部记录巫术与宗教起源的大部头著作,其中的每一项巫术和习俗都让我感到新鲜。我甚至想将它们做成一个方便查找和引用的摘录,摘录了几十页后才发现这样做的愚不可及,我得把多半部书抄录下来才行。多年以后,闪耀着人类学意义的那么多活生生的例子,被我忘得差不多了,仅仅记得关于“金枝”的习俗:一座神庙的祭司被称为森林之王,那个职位极其高贵,却可以由奴隶担任。他日夜守护神树上的一节树枝。其他奴隶只要能折下那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有资格杀死和取代他。

读亚历克斯·哈利的《根》,我会轻松记住那个部落的一些习俗。比如,部落中的新生儿要在一个星期后被命名并当众宣布名字,但在宣布之前要在婴儿的耳边轻声诵读名字三次,这表示婴儿有最先知道其姓名的权利。比如,十四五岁的女孩可以结婚,却要嫁给三十岁才能结婚的男子,这种搭配可能让民族人丁兴旺,却让同时代长大的男孩子眼馋到难以忍受。再比如,没有文字纪事的每个部落里,都有一位史官,能够背诵出自己部落几百年的详细历史。

作者是位资深记者和编辑,早有纪实文学作品轰动美国,却静下来用了十二年时间寻找自己先祖在非洲的根。幸运的是在美国保留着几百年前贩运黑奴的档案、新闻和法院文书,幸运的是他终于找到了先祖康达的冈比亚故乡,幸运的是那个部落里还有史官存在,讲给他康达一家人的事情。

当然,幸运的,还有我们这些读者。

 

回到《根》的阅读,我们可以有新的发现。还有一种可能,我们先前阅读其他作品产生的迷惑,也许在阅读中顺带得到解决。

假如你读了《金枝》的开篇,或许不明白为什么神庙祭司可以由奴隶担任,难道奴隶不是身份最低的人?那个大部头的《金枝》,后面可能有答案,但你可能与我一样,没有读到最后一页。

假如你读过杂文家鲁迅的一些文章,可能记得他关于奴隶的描述。有一句话大意是,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还有一句话大意是,几千年里的中国人只经历了两个时代: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那些话挺刺痛你的神经,但你可能没有想过,为什么会是这样?中国的奴隶时代与外国的奴隶时代相比起来,是略好一些还是略坏一些?

读了《根》,你对奴隶与奴隶时代的了解,突然增多了。

关于奴隶的来源,小说如是说:欧玛若说有些人在自己家乡的荒季面临饥荒时,来到嘉福村,请求被愿意供他们食宿的人收为奴隶。还有另外一些人以前是敌人,后被禁为阶下囚。“他们会变成奴隶,是因为他们没有勇气死却苟且偷生,宁愿成为俘虏。”欧玛若说道。

关于主人与奴隶的关系,小说借欧玛若之口说道:所有的主人必须供给奴隶食物、衣服、房子和可分享一半利润的农田,此外还要为他们物色妻子或丈夫。虽然他所列举的人都是奴隶,但这些都是德高望众的人。“他们的权利由我们祖先的法律所保障。”

关于奴隶的受罚,“只有那些任自己为所欲为而成为奴隶的人才会被鄙视。”父亲告诉康达——他们会变成奴隶是因为犯了谋杀罪,偷窃或其他的罪行。只有这些奴隶,主人才会鞭打或责罚他们,因他认为他们是罪有应得。

小说还写到,除了被定罪的囚犯外,奴隶不准贩卖。但在冈比亚国王把囚犯卖给黑奴贩子的那些年里,如果美洲大陆对奴隶的需要突然增多了,进入国王监牢的囚犯也会突然增多。可见那些人的命运是由政府控制的,或是给自己的国家当奴隶,或是给别人的国家当奴隶。

关于奴隶的自由,康达问道:“奴隶永远都不得翻身吗?” “不是的,有些奴隶用他们耕作所存下来的钱买得了自由。”父亲回答,“事实上,有些奴隶后来还比自己的主人更飞黄腾达。”被卖到美国的奴隶,起初也靠辛苦工作赚钱买到自由,到了康达的第三代就赶上了废除奴隶的时代,连赎金也不用交了。

小说好像在说,至少要给奴隶一条向上的通道,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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