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期  
      新锐
郝瀚,1994年生于秦皇岛。毕业于宁夏大学中文系,现在中国传媒大学攻读电影学硕士。写作小说、影视剧本。有小说见《野草》、《朔方》等。

浣溪沙
郝瀚

 

 

 

我对这一天早有预感,明朗的日子和空空的房间。

——阿赫玛托娃《判决》

 

序幕

 

醒来后,我仍旧写不成最后一章,并且无法遏制地想知道河与海的距离。

手机显示下午六点,天还未黑;又查了查距离,目的地距此2888公里,一直未变。我想我一定要试试,便毫不犹豫地买下最近一班机票。

推开窗子,西北凛冽干燥的空气灌进来,迎面撞翻我。冬日里那条流淌在此数千年的大河,以及跨过两岸的铁桥静默着,河不似夏天那么浑黄,在冰冷中木讷。此时太阳未落,下班的人推着自行车穿过桥面,三五成群的游客在拍照。走过桥就是白塔山,没有绿色的山显得很肮脏,肿胀。

我把满地的脏衣服踢到一堆,统统塞进一只特大号的黑塑料袋里,鼓鼓囊囊,如同一袋尸块,顺便踢倒了很多只啤酒瓶。这其中有我的卫衣、帽衫,也有K的高领衫、西裤。我拖出行李箱,又翻出几件旧衣服,检查一遍各色证件银行卡带上所有的现金止汗露剃须刀耳机安全套……箱子尚未装满,我又胡乱丢进些东西,直到箱体鼓胀。我还是担忧什么,似乎有些该放下的没放下,不该放下的却又撒了手。

走出小区时,我几乎僵硬结冰。今年冬天,天气似乎吃错了药,至今仍未下雪不说,气温已赌气似地降到冰点。我在金城生活了好多年,从没体会过这种让我绝望的寒冷。

我把“尸块”丢给门口的“玛丽阿姨”洗衣店,又在一边的ATM机上取光所有钱。

 

上·断肠人去自经年

 

去机场的路上,我和出租车司机都没开口,车里收音机的熟悉的歌声从未显得如此生硬过:

 

你走的时候没有带走,美猴王的画像;

说要把它留在,花果山之上……

 

司机铁灰色的脸倒映在后视镜上,我移开目光,看着窗外,街景不复伴随速度流动,仿佛因寒冷凝固。

目的地孤垂在中国最南端的海岛。

车内徐徐的暖风叫我已经冻硬的皮肤燥痒起来。我用双手搓脸,酸麻间竟然掉下两行眼泪。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生理现象,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开一样。

红眼航班上的七八个小时里,我的睡意汹涌而至,那些光怪陆离的碎片,仿佛牢牢镶嵌在我眼皮内侧,使我无法摆脱。整齐划一的椅背如同停尸间的床位,困扰我许久的火车再次轰隆隆地驶向体内。

我从一个纬度滑落到另一个纬度,像一摊烂泥。我感到阵阵凶过金城酷寒的绝望,我没有罗盘也看不到太阳,我永远不愿醒来。

耳畔旅行箱轱辘的声音时远时近,近乎幻听。我睁开眼睛,自己竟坐在候机室内,我觉得不可思议,胡乱在身上摸了两把,完好无损,我的背包、箱子都在身边,不知谁帮我拿到这里。

透过窗子,一株株高挺的椰树摇曳在风中,柔软迟缓的云朵挂在天际,我感到疲惫却又睡意全无,嘴里苦涩,不想吸烟。打开手机,弹出一条信息。

我多么希望那是K

 

六年前,我从东部的岛城来西北的金城上大学,读中文专业,如上所说,这座城市有一条大河,大河把城市冲击成条带状,像一条妖娆的蛇。

前两年我按部就班地混日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我能和舍友一起自习,也能一起打Dota,开荤玩笑;我见人微笑,彬彬有礼;篮球技术不好不坏,愿意助攻队友,自己投不进也要认下;考了该考的,拿了该拿的;成绩中等,偶尔拿一点点奖学金就请客吃饭;不高不矮,长相说得过去;跑圈时夹在中间,不紧不慢;喜欢穿格子衬衫牛仔裤背黑色的双肩包,一转眼就会消失在人海;自诩人缘不错,谁都愿意帮我一把,因为他们知道,我肯定会还回来。

大三开始,我谈起恋爱。女孩是学生物化工的,选修课时坐在我旁边,讨论时又分到一组。我喜欢她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喜欢我,仅此而已。一直以来,我在感情方面都是不自信的,谈过几场失败的恋爱。我想:既然人家喜欢我,我没理由拒绝人家。在这个基础上,我开始审视这段感情了。

女孩来自浙江,是蛮典型的南方人:娇小,白皙,心细如发,但也谈不上漂亮和气质,可就是很让人舒服,而且我的朋友都说登对,我就更没理由错过她。我下决心繁育和她的感情,牵手、拥抱、接吻,不紧不慢。

大三的最后一个暑假,我们沿着丝绸之路旅行,经武威,过张掖,一路向敦煌。在月牙泉边黄沙飞扬的宾馆,我们第一次做爱。至此我们大概交往一年时间,算是水到渠成,修成正果。我对那次的过程印象模糊,只记得她一个劲地喊疼,我甚至都没注意她是不是处女。

毕业季那年,系里安排我到水利局办公室实习。这个城市虽有大河,却极度缺水,枯竭的地下水会让大河裸露出瘢痕累累的河滩。我在办公室里惶惶不可终日,无正事可期:沏茶、叠报纸、扫地、陪人说话、偶尔给领导写个不疼不痒的演讲稿。

由于这里是城西,而学校在城东,未免奔波劳苦,我便租下一间房,老式两居室,而我女朋友恰巧在附近的一所中学当老师,就理所当然地搬进来。比较时髦地讲,我们算是校外同居了。

房子虽小,五脏俱全。能洗澡,做饭,对我们来说足够了。唯一的不足是临近铁路,轰轰隆隆的火车不期杀过来,惊扰到我们正在做的任何事:睡觉、吃饭、排泄、做爱。

那段日子我好似一只发条骑兵:早晨爬起来,人模狗样地穿上西装领带,忍到下班,晚上和女朋友一起吃买来的饭或者自己做饭,脱得赤条条,洗澡,早早上床,做爱。

做完爱,临睡时,我们平躺在床上聊天:她说现在的初中生越来越早熟,而且厌学打架,还嘲笑她有口音;我说哪个领导换了车,哪个领导传出来外边包小三。然后讨论明晚吃些什么,炒个小菜,煮鸡蛋,买半斤清真熟食,再买瓶红酒,要本地的赤霞珠。

我们常幻想未来,去哪里度蜜月,生男生女,回她家还是我家还是留在这……一说这些我们的分歧就吹气球似地膨胀,说着说着也不知谁先困了,就睡了。

刚住进来时,睡眠极度困扰我。我睡觉又轻又浅,不是睡不着就是夜半惊醒。这里是一片待拆迁的老楼,附近的居民大多是铁路职工,供职于边上的火车站。

如今这条铁路不再运煤,重要性大大降低,火车站就此荒废,人烟稀零,周围破败冷清。除了一头头载满远方来客公牛似的火车不期而至,掀翻睡梦里的我之外,很是寂静,我习惯侧身抱着被子睡,有了她以后,我在睡觉时将女朋友像毛绒玩具似地抱住,可见我在想方设法地适应,无论是火车还是女人。

实习结束后,我们回学校写毕业论文。房租不贵,况且我们每周都要做爱,所以没退掉。

我们学校不小,文理是分区的。她整天窝在另一个校区的实验室做实验,我们只见晚上这一面,兴之所至,吃完饭就直奔出租房里过夜。

中文类的论文很容易蒙混过关的,不需要什么实质性的数据支撑。开题之后,我背起电脑,在图书馆一坐就是一天,直到屁股磨出大泡。

我论文写的是比较文学,李清照和艾米莉·狄金森,上手容易,但不易写出什么新东西。我借来各种版本的李清照词选,整天翻来翻去,倒冷落了狄金森。我像吃火锅或者老太太上楼一样写论文,企图整出点新东西来,毕竟早早写完也无事可图,还会被导师骂怠慢学术,这样下来,我几乎把李清照背了个滚瓜烂熟,对什么“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根本不感冒,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首小令——《浣溪沙》。

说不清为什么,每当我看得心累眼酸,坐在图书馆高高的石阶上抽烟,望着天际线透明的云朵时,总会想起它:

 

莫许杯深琥珀浓,

未成沉醉意先融。

……

醒时空对烛花红。

 

遣词造句似乎和我任何时刻的心境都无法重合,可我却偏爱它。

没思绪时,我就去楼上的社科书库看小说。想想这四年,除却应付论文考试讨论课,真没刻意去读自己爱的书。

我就是在这里撞见了K

其实我早就听说过KK在中文系一班,我在中文系四班,整个四年下来,大家都面熟。在我耳闻的传说中,K是整个中文系的传奇,或者怪人,像卡西莫多或者傅满洲似的。

据说K是彻头彻尾的孤独症患者,一个人上下课一个人吃饭洗澡,一个人步履匆匆,没人知道他整天忙碌些什么。当初我就像所有不了解他的那些人一样,觉得他神经病、不合群,总之就是装逼。

他的性格也是阴晴难测,如同他对待上课的态度似的。有时他莫名其妙地消失一整天,只有点名时才有人记起他;有时他竟然备好纸笔,直挺挺地扛完每节课,甚至让我们集体睡觉的主义思想之类的课。由于他旷课太多,影响学期末的集体评定,班委会特意为他伪造了长期病假条。事实上也算不上伪造,他的确有病,只是还不够明显。

对待皮囊的态度,K是如此轻浮,像唐璜对待女人。他目的单纯地蓄着一头长发,并不想追求什么艺术家摇滚歌手的飘逸气质,只是懒得去剪而已。而且他很少洗头,头发就像擀了毡,远远望去,好似美国黑人的复古爆炸头。

衣服也是一身直穿到破,脏得不入眼就洗洗。至于指甲胡子这些细节他一律无视,好像这些零件都长在别人身上。有次K洗澡回来,湿淋淋的长发垂下来,脸刮得干净,配上他一身破烂的牛仔服,很有流浪诗人的范儿。K身高起码一米八五朝上,打扮一下,堪称英俊。

无怪乎系里曾一度疯传,隔壁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女孩一厢情愿单恋K,据说还是个大美妞。K也常因此被人拿来开涮,对此他一般无动于衷,像极一具待解剖的医用尸体。

对于神神秘秘的K,我们了解他唯一的一点,也是他唯一暴露出的一点,就是对文字的痴迷,无论是读或写。K每天都抱着一堆又黄又脆,和课本毫无关联、我们闻所未闻的破书,穿梭在图书馆和宿舍之间,准时如候鸟。

K随身装着纸笔,只要所谓的灵感迸发,不论何时何地,摊开就写,百无禁忌。有人声称在食堂看到他,吃到一半,嘴里还填着米饭,操起笔就写;有人说他在“鸳鸯戏水”的湖边写作,旁边一男一女战斗正酣,他都视而不见,这显然夸张了。我猜他大概窝在宿舍床上,无论是游戏里的枪响,AV里的叫床声,都妨碍不了他,他就像一尊坐定的老僧,无欲无求,天人合一。

不疯魔不成活,同样适用于不疯魔不写作。大家都觉得K能成大事,比如尼采就是疯子,海明威神经也不太正常。也有人说K像王小波那种死后大红大紫的作家,因为K“在世”期间,连学院文学社的小册子都看不上他的小说,或者说看不懂。而K似乎淡泊名利,对自己堆积如山的稿子没人认同的事实毫不在意。

后来我跟K熟识,才发现他并不是被妖魔化的卡西莫多或傅满洲。我曾读过一本名为《萨宁》的小说,一个名字佶屈聱牙的俄国人所作。主人公倚仗自己强健的身体和精神,毫无保留地纵欲。K无非是一个黄皮肤的萨宁,只不过他的欲望都集中在倾诉上,也就是叙述的欲望,这样供给大于需求,过度膨胀的欲望让他看起来疯疯癫癫。

事实上我的推理天衣无缝。几年后,我和K喝着冰啤酒,在我家的沙发上,一边看球赛,一边闲聊电影、帕索里尼、尼采,松松垮垮地回忆往事。K不止一次地承认,当初自己的欲望全部集中在叙述上,就像大麻和尼古丁一样使人欲罢不能。我说这不难理解,就像性瘾症患者,随时随地都可能掏出家伙,对着树干手淫。

我在英美文学书架处漫无目的地乱翻,馆里安静到翻书的响动都刺耳无比。形如鬼魅的K不知何时站在我身边,注视着书架,我几乎惊得说不出话。

K似乎对我视而不见,我偷偷瞥他,他怀抱一摞书,像个热气腾腾的新生儿,我又扫了下书脊:德里达、伊格尔顿、格雷马斯……我并不认识这些名字,一本也没读过。

K修长的手指贴在书页上边,摩挲着,发出窸窣的响动,如同火焰舔舐空气,我的脸上似乎也被火燎过一般。

图书馆静得几乎都能听到我自己的心跳声,我仿佛在梦游中鬼使神差般,近乎呓语似地问K

“可以给我推荐几本书么?”

K似乎认识我但又努力表现出跟我的距离感。出人意料的是,他竟然塞给我两本书,然后扭头走掉了。书的封面还沾染着K的温度。我仿佛被钉上十字架的耶稣,血流满地,无法挣脱。

我挪到借书处,为了借这两本书还掉两本李清照。K再次出现在我眼前,他又塞给我一本书,是卡尔维诺的《寒冬夜行者》,然后再次转身离开。

下午我女朋友打电话来,说晚上不想吃食堂了。这是我们欢爱的暗号,我便收拾东西去找她,三本书被我顺手装进包里。

晚上我和女朋友在铁路边的小店吃了碗牛肉面,我食欲不振,额外加的卤蛋都没吃完,女友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我,因为我胃口一向好得出奇。我们匆匆回到出租屋里,轮流洗澡,做爱,意犹未尽,又做了第二次爱。

终于精疲力竭。在此情况下,只有睡觉,并省略了睡前例行的交谈。她平躺着,我侧身趴着,半边身子压在她身上,手捉着她的乳房。

她先于我睡去,脸上的红晕还未散尽。鸣虫蹲在铁轨边的乱草堆中哼歌,微风撩拨着窗帘,我昏沉着合上眼。

就这样我不知是醒来还是在做梦,火车呼啸着把我拽起来。我直挺挺地戳在床头,形如一截僵尸。我全身均匀地裹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她将合盖的棉被挟持走,我蜷缩在床的一角。

据说闭眼几秒再睁开,就能适应突如其来的黑暗,我试了,却无效。虽临近夏天,西北巨大的昼夜温差仍使我寒意连连。我蹑手蹑脚地下床,披上衣服,在厕所里抽烟。

事与愿违,这根烟使我彻底地驱赶走睡意。在万籁俱寂的夜,只有我的意识清醒着,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仿佛擅闯进不属于我的世界。我想到白天,和白天的K,还有K的书。我竟鬼使神差地坐在马桶上,读起了书。

 

但我知道那绝对不可能是K。果然只是一条话费账单罢了。

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门口,所有的身影全部消失面目,失焦一样模糊。我似乎听到海浪的声音,想到自己身处中国南端孤悬的海岛上举目四顾,难道真的如同K所说,我在逃避吗?或者说,我能找到什么?我拖着行李箱背着包,耳边轰轰隆隆,人声鼎沸。

这时一个背影飞蛾一般闪过我眼眶:她的身高,裸身蜷在我怀里的长度;她的臀,娇小的,扁平的;她的肩膀,细弱的小腿,白腻的皮肤,是我用手丈量无数遍的身材,我一再告诉自己这是幻觉,我不可能再遇到她,就像K不可能再见到我一样。我从2888公里之外飞来,我无心,也从未指望着遇到她,她形同K一般,是一场梦魇,或者只是地图上幻灭的距离。但我却忍不住上前,我从来不知道她可以走得那么快。我们在金城上大学时,走过没有路灯的操场,走过鹅卵石满地的河滩,走过出租屋边的铁轨,她从未如此一往无前过,仿佛从路人的身体中穿过,我在想,她是悬浮的幽灵么?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追上她,却被她拉开更远的距离,她走路的姿势已经暴露无遗了。两年的时光没有让她改变什么,她竟不是我预想的模样,挎着她黑黑瘦瘦的海南丈夫,怀抱满是鼻涕的、哭闹着的婴儿。

我几乎飞奔起来,生怕她溶解在中国大陆最南端海岛上的暗夜中。

 

马桶圈冰凉,吊灯昏黄。我又点燃香烟,当我看见这些稀松平常的汉字排列组合成的句子后,我的心脏被巫婆的利爪结结实实地攫住,一些液体灌进我鼻腔,漂洗我的器官,我像被施了魔法,震颤从地心深处涌来:

 

你即将开始阅读伊塔洛·卡尔维诺的新小说《寒冬夜行人》了……

 

这些文字在我体内恣意妄为地流窜,如同上帝的启示。我闭上眼,美妙的心醉,如同射精前的一瞬间,尾骨到头顶齐刷刷地收紧,令我任其屠戮,甘做俘虏。我的欲望不知不觉地调和,此消彼长,彼此篡夺彼此,这对我是一种启蒙,使我想起初夜。

第二天她叫不醒我,以为我昨晚劳累过度,便自己先回学校了。其实我一夜无眠,读完了意大利人的小说。

三天后我便写好了论文。但我仍每天守在图书馆,因为K只在那儿才有迹可循。我们似乎达成某种契约,不约而同地出现在那个文库中。K不动声色地给我推荐许多小说,我好像开掘到了隐匿在大脑中已久的秘密花园,它们告诉我,我心仪的世界,可以被我投射出来,随时随地。

不恰当地讲,我和K成了朋友。

渐渐地我发觉,文字对我是有黏性的,它们主动附着于我,我的脑子如磁铁,胃袋像海绵。我读书的速度越来越快,一天甚至可以看两三本。一个月下来,将近百本书就被我悄无声息地消磨掉了。

K叹息说,这是一种天赋,是命运所赐。除了聊文学,K也尝试着给我看些他的旧作。以我的鉴赏力,觉得K的小说还不错。他用心的地方,我能一五一十地指出来。每到这时,我能从他的脸上读出孩童般纯粹的欣喜。彼时寡言的K变成了话痨,他的身体仿佛开裂,许多发酵的旧物哗啦啦地倒了出来。

进入K的内心就是从这条裂缝开始的:K不但正常,而且清醒得近乎绝望。我终于明白K的叹息:那些天生与文字亲近的人,注定要忍受常人难耐的孤独,因为他们在专注内心的同时,会发觉文字要比所有人都靠谱。

人生中首次有时不我待之感,我把自己幻想成博尔特,将世界远远落在身后。因此我冷落了女朋友,心存愧疚。她以为我专心写论文,也没什么怨言。由于宿舍早早熄灯断电,我就瞒着她偷跑回出租屋里看书,听起来好荒诞的样子,像是为了高考凿壁偷光囊萤映雪的学生。

盛夏迫近,此时的金城常落下几颗雨滴,鸟粪一样可能随时砸在任何人头上。有一晚我刚进门,闪电就劈开天幕,黄豆大的雨点激起一地烟尘。正当我庆幸时,K竟然打来电话说自己困在外边,没带伞。我说我在家,便问K在哪,要不要去接他。K问我住哪里,我告诉KK说他就在这附近。我说去接他,他说告诉他地址,自己来就行。

还没来得及想明白K的意图,他便风尘仆仆过来了。门外的K被雨水冲刷掉乖戾,像只温顺可怜的流浪狗,湿答答地立在那儿。他的嘴大口喘息着,像是刚跑完马拉松,热气袭来,我感到阵阵眩晕。

我连忙招呼K冲了热水澡,洗完后换上我的衣服。我比他小一个码,T恤紧绷绷地箍住他,拘谨地坐在餐桌边。

气氛有些尴尬。的确,除了我和我女友外,再没第三个人来过这;除做爱吃饭外,这里也没发生另外的活动,这让我莫名地沮丧。我听见K的肚子咕咕叫,便煮了仅剩的一包方便面,加了两个鸡蛋,伏在桌上静静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完,又烧开水沏了油切乌龙茶,茶香和水汽氤氲起来,气氛温馨得诡异。

即使现在雨停,K也回不去了。黑灯瞎火不说,宿舍大门也早已锁住。客厅堆满我们和房东的杂物,连置沙发的空当也没有。

今晚我只能和K将就在一张床上。我一如既往睡在右侧,前面我写到过我的睡姿,我想有更精准的描述:Beatles的主唱列侬和他的日本妻子小野洋子曾拍摄过一张经典的照片:赤裸的小野平躺着,同样赤裸的列侬在她右边侧卧,以骑抱的姿势用腿脚遮住小野的敏感部位,像考拉抱着桉树干睡觉。但一想到K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睡在我女朋友的位置,终归觉得别扭。即便他洗了澡,也难免留下气味。我怕被女友嗅出端倪,还是我睡在左边稳妥。

雨一直下,拖泥带水地淅沥着。

伴着K沉闷的鼾声,我睡意沉沉,并习惯性伸出腿脚,探求身边熟悉的肉体,却失望地扑到虚空。火车来自远方,载满无根的人,却一反常态地赦免我,安静地驶过。

雨像冰镇过一样,从窗外渗进来,撬开我的嘴唇、牙关,搅拌我的舌头,犹如接吻的触感使我迷乱。

这是雄性的、粗犷的、侵略性的吻,触感是粗糙的,我本能地抗拒着,但身体却难以自拔地迎合,我无比地悔恨,也无比痛恨自己。我将自己抱住,不知过了多久,昏沉的光束射进来。

醒来时我铺满整张床,K换下我的衣服,不辞而别。

空气里散布着溽热的土腥味,气温的升高蒸腾着大地,这种感觉使我联想到少年时遗精后的内裤,洗净它始终是奢望。

显示K唯一存在过的痕迹,只有面碗里几根枯干的面条,戳在昨晚的餐桌上。

 

我紧紧追逐着她的背影。如果我能追上她,就一定会解释我是无意来海南的,或者说我来这里并不是为找寻她,也可以解释为,这是我无意识做出的决定。她是学生物化工的,大抵不懂何为“无意识”。

车站许多小巴车司机扯着脖子喊一些我听不懂的方言,像是波斯人的呓语,一群三轮车围住我,问我去哪儿。我急得几乎跳起来,用力地推开一些人,虽然他们没有阻挡我,我听到隐约的骂声。

她跳上一辆小巴车。

我赶紧回过头,拦住一辆出租车。

“帮我追上那辆小巴车,快!”

司机握着方向盘的两截前臂晒成了黑炭,车载喇叭放着烂大街的CD,他聒噪着向我推荐酒店、美食、景点,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和他,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夹道栽着规规矩矩的椰树、大王棕,这些植物面无表情地目送我。

载着她的小巴泊在一家酒店门口,匾额上书“千红酒店”,幽幽地浮在夜晚的薄雾中,连霓虹都折射得如梦似幻。

我们的车正好被红灯卡在路口。我眼睁睁地望着小巴车司机帮她抬下行李,玻璃转门瞬间吞没她的背影。

“快走啊!”我心急火燎地说。

“红灯啊老弟。”司机慢悠悠地说。

我抬头一看,红灯竟还有59秒,难道已经过去一个绿灯了吗?我凝视着红灯,数字却迟迟没有变化。

度日如年。

我忍受不了酷刑般的煎熬,拉开车门跳下车。司机居然笑着注视我,露出一排黑黄的牙齿,我掏出钱包,想付给他车费,那辆车就像水蒸气一样无影无踪了。

酒店的门童是个眉清目秀的男孩,戴一顶猩红的英式贝雷帽,看着明亮的玻璃转门发呆,我急匆匆地赶路,险些撞到门,他好心扶住我,我却像过电般弹开他的手。

“您入住吗?”门童小心翼翼地问我。

“你看见了吗,刚才那个女孩,这么高。”我伸手比划着她的身高,又想形容下她的身材样貌,却灌了哑巴药一样讲不出来。

“是的,她刚刚进去了,您找她吗?”

门童引我到前台,给我推荐了一个打折的房间,据他所说,开窗就能见到大海,他大抵是将我当成没见过海的陆客。

“我对房间没有要求,但别打扰我,也不需要任何客房服务。”我一字一句地强调。

“还有,刚才进来的那个女孩,她住在哪个房间?”

“我们酒店有规定,不能随便透露客人身份的,对不起!”前台小姐眼神空洞,冷冰冰地回答我。

“凭什么?”情急之下,我喊了出来。

“可您是她什么人呢?”

我想了想,的确如此,我是她什么人呢,前男友听起来是多么可笑。

什么都算不上。

我只好安顿下来,冲了个凉,躺在床上,浑身的零件散架一般。可能是不眠不休累过劲,反而睡不着。我打算守在酒店的大厅,直到遇到她为止。

不知道多久没有吃东西,我腹内击鼓,咕咕鸣叫起来,先去吃点东西吧,我想。我爬起来穿好衣服,走出酒店。

海南的夜丝毫不能消退灼热感,我走了两步便大汗淋漓,甚至怀念起金城刺骨的冷冽来。

借着月色,我看见一家门口种着合欢树的小饭馆。一个人窝在躺椅上,用蒲扇盖住脸,像是一个在夜空下晒太阳的人。

“有人吗?”我进去喊了声。

男人颠颠地跑进来:“吃点什么?”

“随便吧。”我顿时又没了食欲。

“先喝点东西。”男人说。

男人钻进后厨,一手拎着西瓜刀,一手抱着一个青油油的椰子出来。咔咔几刀,像给猴子开颅。洁白的椰肉顺势钻出来,男人插进吸管,放在餐桌上。我望着新鲜的椰子,竟觉得有几分恐怖。男人腼腆笑起来,我无意瞥见他裸露的牙齿,竟是牙床般的绛红色,远比牙龈出血夸张。

像刚饱食完的吸血鬼。

 

自打那次不辞而别后,K就此人间蒸发。

期间我光顾着读书,应付女朋友,也没主动联系过他。答辩时K姗姗来迟,却身着一身合体的正装,将他的轮廓修饰得更加高大,还剪了发,整个人精神不止一星半点。

我隔着人群向他打招呼,努力装作正常。他茫然地冲我挥手,我便走过去同他交谈,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他却紧张兮兮的,好像撒了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弥天大谎。

我想怪胎终究是怪胎。对于那晚的事,我们似乎达成一种默契的约定,一起删除了记忆。或者那晚本身就接近幻觉,他来避雨,我是东道主,我用方便面乌龙茶招待他,像可怜流浪狗一般收留他一晚。

仅此而已。

然后只剩下毕业了,宿舍里的乱七八糟,卖的卖,送的送,丢的丢。有用的书托运回家,没用的卖废纸,那阵子总有些疯狂的家伙烧书、烧窗帘、烧被褥……制造火光冲天的假象,让保卫科胆战心惊。

值得一提的是,传闻K也因此类事件进了学校的保卫科,原因是他把自己的全部手稿焚掉,烧死了学校树林里一棵桦树苗,大家都笑道这要多少手稿才能办到。好笑之余,又不免有些心酸,又传说他没拿到学位证,因为论文某些观点过于“激进”。总之都是酒桌上谈资,酒醒之后,大家也就置若罔闻,各奔天涯。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月有余,厌倦以后,推掉许多必要不必要的聚会,我和女朋友躲回出租屋里,享受纯粹的官能带给我们的快乐,就像被放逐的亚当夏娃重回伊甸园。如今我们形同陌路,我依旧怀念那段日子,那似乎让我欺骗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栖身的星球,实际上却是一戳即破的肥皂泡。

分手是她提出的。

一个静谧的夏夜。就像所有吃过晚饭的老夫老妻,我们牵着手,沿着出租房附近阒静荒芜的铁路边散步。轻风如同温水,月光清澈,夜归的人推车经过我们。她的手心湿润,脚底碎石咯吱。

人烟渐稀,虫子聒噪,铁轨轮廓蜿蜒,我突然跳起来,喊道:

“蛇,有蛇!”

我嬉笑着看她,以为她会因惊恐钻到我怀里。但她只是木然地看着我。我以为她吓坏了,就一把搂住她。

“马奇,对不起,我们分手吧。”她轻推着我。

说完她就伏在我怀里嚎啕大哭,我能接收到她分泌的恐惧。她怕我羞恼,怕我失控,怕我将她扼死,怕我将她压在铁轨上,让火车抹杀一切。

然而我出人意料地冷静,甚至是漠然,仿佛我事先做好充足的心理预期一般。但我既没想通也没看透,她的哭声使我烦躁。

我轻声说:“别哭了。”

她还是止不住地啜泣,, 嘴里不停地呢喃着对不起。

她没有自责的借口。在这件事上,倘若她犯下错,那么我就是罪大恶极的帮凶。在我欺上瞒下的二十几年里,在这个空空荡荡的星球上,面对几十亿吊着乳房和阴茎的人类,包括我自己在内,我似乎从未思考过,爱为何物。

我自轻自贱,生不如死。我虽懂得做爱饮食索取慰藉,但我都做了些什么呢?

空无一人的铁路旁,我女朋友吻上我的嘴,我节制地含住她的舌,像吃进一颗九制橄榄,又甜又咸。她开始吻我的脸、耳朵、脖子,手交叉着探入我的T恤里游走。

一无所有,除了快感。

她蹲下来,解开我的裤链,抚摸着我的突起,准备用唇舌满足我。

我的震惊缄默着从突如其来的分手上转移了我的注意力:她在性爱上的洁癖一度令我难以忍受,不洗澡不会做,做完后要马上冲到厕所用水洗;做的时候除了接吻,她不会用嘴碰我身体的另外任何部位。

她总是说她不能触犯底线,这是原则问题。我觉得她的不可理喻很荒谬,既然我们已经有了肉体的实质关系,又何必在乎交流的形式。

凭借月光,她的表情清晰起来,且无比坚定,好像“二战”时日本冲绳岛上高喊“玉碎”,冲向美国航母的神风敢死队。

我甚至开始怜悯她:

“别在这里,我们回去再说好不好?”

接下来的几天,她自以为是地治疗着我,天真的执着使我不忍心拒绝她。随时随地,她爬上或跨坐我的身体,慢条斯理地脱下每件衣服,如同蝴蝶破茧一样优雅。

她竭尽所能地取悦我,献祭一样消耗身体的每个部分。我明白她的用意,我阻挡不了义无反顾的人,因为我本身并不坚定,她也在帮自己,而我无所作为,除却射精,一切无济于事。

天气越发燥热,各种体液蒸干后的余味经久不散,是最佳的催情剂。我本以为感情也会像枯萎的欲望一样不了了之,但K的出现打乱了事情的节奏:

一个闷热的午后,我和她在床上做爱。

她起起伏伏的胴体妨碍了我的视线,但我还是心不在焉地四顾,我瞥见了KK也看见了我们。他填满了卧室的门框,如同一张构图不佳的全身照。我装作一无所知,轻轻将她抱进被子,然后我下床,一丝不挂地径直走向KK在那一动不动,我企盼着她能闭上眼。

但她还是发觉一个陌生男人鬼使神差地站在门口。她声嘶力竭地大叫,嘴里喊着一些听不懂的方言,大概是些脏话。

我顺手关上木门,并且极力克制自己。

“你怎么进来的?”

K说外边大门没锁,他敲了门就直接进来了。

“你来干什么?”

K说送书给我。

他竟然真拿着一摞书,我抬手就给了他一拳,他猝不及防,书噼里啪啦地散落在地。

K说对不起。

我揪住他的衣领说:“谁他妈让你进来?!神经病!”

也不知当时何处来的勇气,又抬手不轻不重地给了他一巴掌。冲动令我后悔,毕竟他是好意,可能是无心所为。

想到这我松开手,K道声歉便走掉了。事情突然到令我根本来不及去推理,卧室内她穿戴齐整,正端坐在床沿梳头。乌黑柔亮的长发被玳瑁梳子理顺得一丝不苟,然后她挎起包,低着头,一言不发,与我擦肩而过。

同很多个清晨一样,她坐在餐桌边上,从容地穿上鞋,说:

“我先走了。”

她就这样不回头地走出门去。

这时我发觉,除了鼻涕虫般软塌塌的阴茎上还挂着一只风干橘皮般皱巴巴的安全套外,我全身再没“穿”任何东西。

一种前所未有的羞耻感淹没了我,我冲进卧室穿衣服,淡淡的汗腥气和刺鼻的橡胶味弥漫整个房间。玳瑁梳子平躺在床沿,如同医院门口的弃婴。我环顾四周,这是我女朋友存在过的唯一证据。

我穿好衣服丧魂落魄地出门,那堆书就平静地躺在门口,是三岛由纪夫的《丰饶之海》,一共有四册,我狠狠地跺了几脚,直到其中一本书封皮脱落。猛然我的心一阵绞痛,几乎疼出眼泪。我抱起那几本书,书似乎还是温热的。

到了楼下,我钻过铁道边的铁丝网,把几本书整整齐齐地平摊在铁轨上,风卷起书页,竟让我觉得有些悲壮,让我想起那个名叫海子的诗人卷起的衣角。呜呜的汽笛声呼啸起来,铁轨开始颤动,我后退了几步,无力目睹这个残忍的仪式。火车变得越来越大,裹挟着凌厉的风冲过来。我几乎咬破了嘴唇,捡回了那几本书,当我惊魂未定时,火车从书的影子上飞驰而过,我瘫坐在地。

学院清宿前那有限的几天内,我和她仍旧见面,但仅仅是一起吃饭而已。她还似平素一般给我夹菜,拨饭,抱怨口味差,只是动作中透露出友好和善意罢了。每次见她我都把梳子揣在怀里,想找机会还给她。对于K的事,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装傻,对此缄口不提,我也回避去想,再没问过K

关于我和她的故事,大致的结局如下:

她说已经买好南下广州的车票,我提出送她到火车站,她也没太拒绝。候车厅内,趁她上厕所时,我把梳子塞进行李拉链的缝隙里。

我们时断时续地联系,大多是聊QQ、微信,没话题也扯话题,但从没追忆过往事,而且她也再没提过梳子。

偶尔会打电话。电话里我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彼此,她惦记着我娇贵的胃,嘱咐我少在外边乱吃东西,最好在家做。我是厨盲,她的言下之意就是劝我赶紧再找个女朋友。我担忧她紊乱的经期,还有每个月让她死去活来的痛经,为此我都不知道为她煮过多少锅姜糖水。

这种不伦不类难以言说的关系持续了半年多,直到她另有新欢为止。至于我的继任,我只知道是个海南仔,再没了,因为她并没跟我提起太多。从此我很少主动联系她,她自然也不会主动联系我。

距今三个月之前,她打电话给我,说要去海南,语调语气含混不清。她的意思大概是要去那里工作,或者是和海南仔结婚,定居在岛上。

有时候在公交上,在马桶上,在每个失眠的夜晚,常常出于无聊,我打开手机的地图软件,用定位测算这座城到海南的距离——2888公里。我对距离一向没有概念,对我来说,那只是一条大河和一片大海的距离,是地图上的一条蓝色和一块蓝色的距离。

 

我吓得不轻,指着他的嘴说:

“你嘴怎么,好像出血了?”

“槟榔,要试试吗?”

槟榔我是吃过的,印象中是黑乎乎的。男人从兜里掏出一颗绿色的槟榔,用瑞士军刀剔掉果蒂,剥皮去核,切成橘瓣状;又不知从哪变出几根淡绿色的叶子,用叶子卷起槟榔瓣。

“这样还不够劲。”他说。

于是他又掏出一只起先装雪花膏的圆形铁盒,拧开盖,有浅浅的一层灰白色膏状物,他用指甲点在槟榔瓣一点,包成三角形。

我没拒绝他的好意。一口塞进嘴里,用牙齿轻轻地磨着。

一种石灰沸腾的感觉在我口腔迸溅,鼻腔如同呛水,灌进辛辣无比的气体,又像喝下纯酒精,口腔在摩擦中麻木。

“把口水吐出来就行。”男人说。

我几乎泪流满面,赶忙冲出门,吐出一大口兜在腮帮的口水。那液体殷红如血,看得我目瞪口呆,但刹车失灵的嘴巴还是不由自主地动。

世界轻飘,脸滚烫,一如火焰掠过,头变得昏沉。我将分泌的口水悉数咽下,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有酒精才能办到,而且是喝到刚刚好。

天旋地转中,我只想回去。前所未有的恐惧攫住我的心,男人的脸狞笑着,我挣扎着爬出来。门口合欢树金色的花球落了满地,被夜色染得漆黑。我向着马路招手,一辆出租车很快停在我身边,司机摇下车窗笑着对我说:

“巧了,又见面了。”

 

离校之后,我选择留在这座城市,这是我从没想过的计划。

对一个刚失恋的人来说,这或许是最不明智的选择。因为熟悉的街景总是撩拨出锋锐的回忆,无意间割得人鲜血直流。可我却偏要自虐般对抗自己,直到所有的痛觉神经粉碎。

我又回到实习的水利局应聘,入职后我退掉铁路边上的出租屋,舍近求远地租下一套和之前面积格局都差不多的房子,唯一的区别在于这是个新房子,里边空空如也,原因是我开始受不了陈旧,或者说熟悉,哪怕是他人留下的熟悉。

我自己买来简陋的单人床、床垫、二手沙发、餐桌椅子、二手的冰箱电视洗衣机,装了浴霸热水器,还叮叮当当地自制了一个书架。搬家时我雇了一辆小面包车,恰巧碰到房东带一对小情侣看房,女孩兴冲冲地依偎着男孩,我听见那男孩对女孩说:

“我们就要有自己的家了。”

我心里鄙夷不屑起来,细细一想又觉得这是一种带有妒意的诅咒,出于愧疚感,我将能留的尽数留给了他们,他们激动得几乎哭了,这些我无比熟悉的物件,很快就要被另外两个人熟识,我感到阵阵的解脱感。

所以雇来的车也没怎么用上。

挪完窝,安顿下后,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我又不好意思伸手往家要太多钱,就节衣缩食得一天三顿酱油拌水煮挂面。水利局这种事业单位挣得确实不多,但养活我一个单身汉来说,足够了。

我没有编制。说得粗俗点,就是拉一顿屎吃一顿饭,有出才有进,必须苦熬。我熟悉这儿,也没谁同我竞争,我便心安理得地混下去,期望有朝一日熬出头。

我西装革履,彬彬有礼,比闹钟准时,比跑堂勤快,很快我就掌握了办公室里所有人喝茶的口味,他们说我精于茶道,沏茶不浓不淡、不冷不热,喝得口滑,就拍着我的肩说:

“年轻人,好好干,将来这个位子就是你的。”

我诚惶诚恐地应诺着,心思却在窗外大院里一棵参天白杨郁郁葱葱的树冠上。一只看不清面目的黑鸟以遗世独立的姿态站在最顶尖的树杈上,如同一个桀骜不驯的马戏团杂耍者。我总是看到这只鸟,我觉得它跟我有缘。

周末我就躲在房间里看书,有时我会刻意放缓节奏,让文字流遍我的周身。我常常心绪不宁,固执地怀疑一切。我倾诉的冲动愈演愈烈,但这些话我压根说不出口,我就用笔写下来,写到干干净净的A4纸上,笔触所过之处,每一张婴儿般的白纸都受到我的洗礼。尽管都是些不成文的断断续续的句子,我却因此舒服许多,仿佛上帝无形的手正修纂我病入膏肓的灵魂。

通过同事介绍,我又认识一个女孩。她是本地人,倒不太像典型的西北人,她性格很好,温柔听话,家境也不坏。至于长相身材,我基本不予考虑,说得过去就凑合了。我们算是一见钟情,吃了几顿饭看了几场电影,我就带她回家过夜了。她在床上床下判若两人,她的主动令我招架不住,有时甚至感觉自己被强奸一样。但不到俩月我们还是吹了,原因很简单,她想和我结婚。我不同意,也没什么可同意的,所以就分手了。

之后的半年内,我又陆陆续续地带过几个女孩回来过夜,她们在我的生活里一闪而过,一具具肉体留给我的感受大同小异,是我寂寞难耐罢了。我开始嗜好沉默,沉默的人就像一则呼吸着的谜语,令所有人着迷,也包括我自己。

我本以为再也见不到他。

接到K电话时我非常意外,他竟然客气得平静,甚至有些圆滑,更出人意料的是,他竟然也留在这里。我本以为这个又偏又小的地方入不了他的法眼,帝都魔都才是他的广阔草原。他约我见面,我也没拒绝,多个朋友多条路,相逢一笑泯恩仇吧。我们约在市中心万达的一家星巴克,我心里暗自揣度,食古不化的家伙也懂得交流的艺术。

或者,干脆是他早就变了。

毕竟,我早就变了。

老实说我不情愿见他,或许他也会尴尬。为了避免这样,我决定带上那套《丰饶之海》,在我这里,这是我唯一能认同的,将我们再次联结的证据,如果我感觉不好,就放下书走人,我们就再没任何理由联系。

周日中午吃完饭睡过午觉,我穿上浅灰色的牛仔裤,深灰色的呢子大衣,把书装进双肩包里背起来。镜中的我可以胜任任何学生的角色。那种无忧无虑,独自上路的学生。

K挑了一个靠近落地窗的位置,咖啡色玻璃柔软了光线。眼前的K简直可以用风度翩翩形容:留着圆圆的寸头,两颊刮出很Man的长鬓角,像“金刚狼”休·杰克曼。下巴剃得光溜溜的,清爽利落的脑袋一扫之前萎靡不振的形象。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休闲西装,白色的衬衣领子支起来,很有雅痞范,或者是时下很流行的“帅大叔”风格。

我反复确定,这不但是K,还是令人眼花缭乱的K

我战战兢兢地落座,他已点好两杯焦糖玛奇朵,又单独给我点了一块黑森林。上学的时候我曾和我女朋友来过几次,对于穷学生来说,这算是奢侈消费。我们假模假式地寒暄几句,谈了谈往昔的同学,几人结婚,几人深造,几人失踪,又有几人混大了。对于当年的“《丰饶之海》事件”,我们都有意避开,似乎今日才一见如故似的。

老同学见面,婚姻与工作是不可避免的话题,也最容易聊到两人反目。我跟K都没有刻意提及此,尤其是情感。但若有若无之间,我发现他竟然做上金城一家文学期刊的副主编。震惊之余,想想也无可非议,毕竟他读过的书足够支撑他的文学品味。而他听闻我在水利局坐办公室时,眉宇之间有着极为明显的失落,这一点他似乎还没变,藏不住孩童一般的天真。

我们喝光了咖啡,似乎也打不开什么新的话题,沉默之余,我还是掏出那套《丰饶之海》。“对了,书一直忘了还。”我说。

K看到那套书,表情短暂地凝固,又很快地恢复,好像掩饰什么,他说:

“当初给你时我忘说了,这是我平生最喜欢的书。”

说着他接过那一摞砖头厚的书,像爱抚自己的女人一样轻轻翻动书页,扇起的微风带着陈旧的味道;只是他的目光游离在那残缺的封皮与我之间。我有些手足无措。

“你要不要拿回去?”我问。

K把书拍到桌子上,抖了抖衣领站起来,笑着说:

“马奇,我再也不读小说了,这东西本就是送你的,还是留给你吧。”

“那你看什么?”我问道。

“各种稿件啊,乱七八糟的。”他说。

“那不也是小说么,是文学吗?”我说。

“那是工作。”说完K扬长而去。我把书装进书包,一张名片滑落下来,那是K和他的一串串名头,我随手塞进书页里。

 

下·欲寻陈迹怅人非

 

我惊愕得说不出话来,向后退了两步。

司机露出黑黄的牙齿,举起他标志性的黑炭似的胳膊手舞足蹈地说:

“是去千红酒店么?”

我摇摇头,说:

“你是谁,为什么总跟着我?我们认识么?”

“我没有跟着你啊,你自己拦下的车子。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但我记得你,我记得每个上过我车的人。”司机有些得意。

我真的哭笑不得。我回头看看,满口血红的饭店老板又坐在了摇椅上,用蒲扇盖起脸,悠然地做起“夜光浴”,这一切都令我毛骨悚然。

“你赶紧走吧,我不耽误你赚钱,我再等一辆。”

司机掏出打火机,取下夹在耳边的烟卷,砰地点燃:

“那你就慢慢等吧。”

就这样我又不知在夜色中等待了多久,或许是一分钟,或许是一小时,或许是一天。道路死寂,再无任何一辆车经过。我鼓起勇气,拉开他的车门。

“这就对了。”司机把烟头吐掉,划出一道火光。

我紧紧抱着自己,靠在后排。司机说:

“想知道为什么没车么?”

我说:“我什么也不想知道。”

路上途经一方水塘,岸边站着密密麻麻的树,天黑所以不知道树的种类,大概是某个高档酒店的花园。月光把水纹细绘成流动的银绸,高低起伏的虫鸣像电脑模拟出的一般失真,因为听觉上的距离感无比遥远,我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到了酒店后,司机又没收钱,我干脆装作事不关己,理直气壮地坐了霸王车,甩上车门大摇大摆地下车。司机倒也不介意,仍咧开嘴,笑眯眯地目视我走进千红酒店。

我脸颊的潮红还没褪色,门口戴着红色贝雷帽的小哥以为我多喝了酒,过来搀扶我,我挥挥手说只是吃多了槟榔而已。踉跄着上楼,开门,我把防盗链紧紧划住,我有些后悔贸然来到2888公里之外这个完全陌生的海岛上,我用被子紧紧裹住自己,大汗淋漓。我惊恐地环视屋内的陈设,才发现床头的油画格外眼熟:

画是那种超写实路线,逼真度堪比摄影,画上有一扇窗子,窗外是一条大河自西向东缓缓流淌,一架铁桥将河对岸勾连,上面三五游客汽车,河对岸是一座山,山上有尖尖的白色佛塔。

此时耳边响起了似曾相识的歌声,我死活记不清它的名字:

 

千里之外的高楼上 

彻夜未眠……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我再也找不到失去的她,她就在这座岛的某个角落,睡眠似乎折射出她的凝视,我又无可自拔想起K。迥绝的孤寂袭来,今天就这样过去,我觉得自己面目全非,我一如既往地迷惑不解。除了这副肉体,我的一切都没跟随飞机降落于此,除了温度的变化,一切都和之前所有的夜别无二致。可我的倦意纠缠不休,睡意却迟迟不肯光顾,脑中花花绿绿地闪回光怪陆离的影子。蛮横无礼的压迫感降临,床垫形同烂泥潭。

我一寸寸地下陷,被流沙吞噬。谁在领着我,谁在上下其手地猥亵我,谁躲在盲区窥视我,我看不见他,却能感知他的存在。

 

K星巴克一别,我决意去啃那套比半个西瓜还沉的《丰饶之海》,我虔诚地为那本惨遭我蹂躏的《天人五衰》包上了书皮。这对我充满挑战,因为我可用的时间少而散,每天下班能挤出一部电影的时间就不错了。

倘若双休日应酬,或者带女人过夜,整天就泡汤了。我不但床上要卖力,床下还要陪索然无趣的人逛索然无趣的街:拎包、试鞋、看国产烂片、吃拿渡火焰山必胜客味千拉面买无印良品……但与书本身比较,这些困难不足为虑:这套书由远景出版社出版,繁体、竖排,我不可能一目十行地读。

读的过程中,我始终无法沉浸其内。意识像脱缰野马,总是奔腾到K处:他既蓄着一头污腻油垢的长发,又有刮得整洁的面颊;他既穿着一双酸臭无比万年不换的球鞋,又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套装……重重矛盾的细节交织在他身上,使我应接不暇。

稀里糊涂地看完整本书后,冬天像融化的雪水一样不见了。除了优美的语言外,我对其他方面都不感冒,叙述、结构没什么出众的,故事冗长且乏味。以我对K的了解,他不太会钟情于这种古典沉静的作品。

开春之后,K提议爬山,还说要带上女朋友一起去。我想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变出一个女朋友的呢?我想论感情我是不会输给一个大学四年都没牵过女孩手的人的,我答应他,而且从我认识的女孩中挑一个最优质的陪我去,为此我还特意和她去沃尔玛拉回一车薯片、话梅、果冻、牛肉干之类的零食贿赂她。

K竟然开着一台深蓝色的别克君威,也不知他怎么混上的,出于男子汉所谓的自尊,我也没问。

他先接的我,又接了我的“女友”。K的女朋友坐在副驾驶座上,不但相貌身材完胜我那位,最可怕的是她在没穿高跟鞋的情况下竟和我差不多高。一路上他们在前排谈笑风生,一败涂地的我忍气吞声蜷在后座。

这座城市建在一条东西向的大河冲积出的谷地中,夹在南北两条绵延的山峦间。每至隆冬,寒潮呼啸着南下,掠起山间浮土,使浑黄的尘霾迷住城的双眼。此时冬的寒意未尽,放眼望去,山体仿佛蜿蜒的蚯蚓,没有绿色。

脚下的山没有名字,只是南边山间一座平凡的山包,坡面伫立着凋零的防护林,犹如铁灰的墓碑;残雪遮住的土地上尽是尚未腐烂的落叶,好像受潮的薯片。我们顺着一条双脚踏出的土路上山。也不知道K是怎么找到这的,我在这生活的时间不算短,却真的不清楚这地方。

K体力好,冲在最前面开路。K的女人紧随其后,一步不落。我背着一大包零食,和“女友”连拉带扯地爬在他们后边,一抬头就是K的女人翘挺的屁股。

山不高,半小时后登顶。我气喘吁吁地瘫坐地上,K站在山的边缘望风景。我走过去,说:“这么好的妞,哪儿认识的?”K说:“她是我的健身教练,恰好又是一个大学毕业的,聊得投缘就在一起了。”我想哪儿有这么巧的事。

山顶被游人踏得寸草不生,秃得像和尚的脑壳。除却印在赤黄沙土上斑驳的脚印外,尽是一地的垃圾:饮料瓶、易拉罐、塑料袋、烟头,甚至还有掉色的避孕套盒子、破洞丝袜什么的。

两个女孩玩得乐此不疲,自拍、互拍、合拍,又拉上我们拍,然后拖来我的包,大吃零食,像两只叽叽喳喳的麻雀。

K燃起一根兰州,又点燃另一根给我。我们俯视并不遥远的山脚:K的蓝别克遗世独立,马路上途经的车拖着影子,三两个嬉闹的孩子,低空滑翔的孤鸟。

目力所及之处笼罩着一层若有若无的薄雾。这座城市的地形特殊,常有薄雾聚集。我们呼出的气,喷出的烟,渐渐与雾融为一体。

我和K谁都没说话,似乎各有心事。K叹息着,并且缓缓地靠向我,让我想起大学时在图书馆形如墓碑的书架,我如同飘浮云端一般晕眩,深不可测之渊就在眼前。一种不可抗力催促我,我什么都不愿承认,但事实不可抹杀。

我闭上眼睛,几乎软在K的肩膀上。

一声凄厉的叫声突然划破耳膜,是K的女友,那个健身教练。

 

我在汹涌的呕吐欲中醒来,不知昏睡了多久。

我想我患上了慢性咽炎,嗓子仿佛被一只毛茸茸的爪子抓挠。我跑到洗手池边干呕,洗澡,排泄,穿着睡衣刮胡子。

拉开窗帘,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浓郁的夜色扑面而来。我胡乱套上衣服匆忙冲下楼,我大声冲着前台喊:

“告诉我,几点了?”

前台小姐麻木不仁地微笑着,指着身后的一溜钟表,有香港时间、纽约时间、莫斯科时间、华盛顿时间……然而所有的时间都是一个时间——没有时间。

这些钟表没有秒分时针,像是截肢的残疾人。我难以置信地摇摇头,又问戴红色贝雷帽子的门童:

“你知道我睡了多久么?!快告诉我!”

门童:“您不是怕被打搅,不需要客房服务吗?所以我们并没留意您有多久没出门了……”

我听到这,一拳击在玻璃门上,我以为会落得鲜血淋漓,没想到玻璃像一块冰似地分泌出细密的碎裂的纹路。

“您找的人可是她?”门童小声问我。

我一回头,看见她低着头进了旋转玻璃门。旋转门有三格,像俄罗斯轮盘一样画着圈,我本能地跳进去,顺着门旋转。她却早已出了门,背影看起来熟悉又遥远。我这才发现被卡在其中,玻璃门俨然推不动了。

我拍着门大喊大叫,目送她跳上出租车。情急之下我开始用手脚踢打玻璃,玻璃龟裂出纹路,像水一样融化,我冲到马路上,有辆出租车迅速泊到我身旁,司机露出一口黑黄的牙齿,黑炭似的手臂。

这次我一点都不惊奇。

“快,跟上前边那辆车。”我喊道。

司机却慢悠悠地点上烟,吞云吐雾起来:

“着什么急,聊聊哇。这次不害怕了?咱们也是老熟人啦。”

“别废话,只要跟上那辆车,我把所有钱全给你。”现在我一点也不在乎他是谁了,我隐约觉得,在这里,还会有更诡异的事发生。

“跟不上了。”司机吐出一个标准的烟圈。

“你怎么知道?”我说。

“人家早就到了。”

“放屁!那辆车刚刚走了一分钟都不到!”我说。

“一分钟是多久,我没有概念,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分钟。我只知道……”司机若有所思地说。

“求求你了,放过我吧。”我带着哭腔。

“告诉你,她刚才坐的我的车,所以你不必着急,我把你拉到她的目的地,你就能找到她。”

“开这种玩笑很有趣吗?你们都是这样对外地佬的?”我说。

“我们?哪儿有我们?这座城市只有我一个出租车司机,只有这一辆出租车,所以你上次等了那么久也不见第二辆,所以所有的人只能坐我的出租车,你不信吗?不信看看,这里所有人都认识我。”司机自信地说。

环顾四周,我发觉车窗外的行人似乎都在朝着车内看,仿佛国庆时在天安门阅兵似的,司机也朝着行人们点头致意。我眨眨眼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试图清醒一下。司机的车载CD大声功放,我无可奈何地笑出来:

“走吧,我信,带我去找她。”

司机轰下一脚油门,说:

“到了,她应该还在里边。”

这是一家热带雨林博物馆,门口熙熙攘攘的,种着木棉树,手掌般的叶子肥肥大大。我从人缝中挤进去,里边很像温室大, 棚,有野菠萝、塔松、龙血树等海南土生植物,还有传说中的见血封喉——土人将树汁涂在箭镞上,麻翻野猪用的毒药。一株海南黄花梨被游客围得水泄不通,据说这种原生树的木料昂贵至极,按克出售。

可还是不见她的踪迹。

我转了又转,像无头苍蝇一样误打误撞,没有任何人认识我,就像我不认识任何人。这种隐身般的错觉使我放松,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我同一个黑人。

不同于混血的美国黑人,这是真正的黑人,大概是坦桑尼亚或者刚果人。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如同被黑色油彩涂过,闪烁着油亮的光泽。他双手插兜,像被施了定身法,仰头观望一棵巴戟树,眼都不眨。我被他吸引住,他并没发现我。我、黑人、巴戟,都茕茕孑立着,重叠的影子惺惺相惜,空气里蒸发雾腾腾的咸味,这气味让我毫无缘由地想到死亡;不同于死亡附属的逃避、解脱、瞬间苦痛,只是单纯的死亡本身。

也许她早就走掉了,或许她根本就没来。

出了门,我径直拉开车门,一屁股坐在出租车上,闭上眼睛仰躺在后座,眼底全是她的身影。

“没找到吧?”司机小心翼翼地问。

我摇摇头。

“你就那么想找到她?这样意义何在呢?”司机不解。

“没意义。没有任何意义。”我说。

“如果我帮你。这件事就有意义了。”司机一字一顿地说。

 

声音背向我们传来。我和K四下看,两个女孩都不见了。我们边找边喊,最终在山的另一侧发现她们——山坳里枯死的一丛灌木后边。

我们赶忙问怎么了,K作势跳下去。

健身教练颤抖着说:“别下来,有蛇,这么粗的蛇。”边说边用手比划。

我女朋友却噗嗤一声笑出来:“你那不是蛇,是下水管吧,哪有这么粗的蛇。”

K的脸刷地阴沉下来,但仅仅一刹那间就恢复了。他说:“快上来吧,别闹了。”

他的女友像只兔子似地蹦跶上来,还吐舌卖萌。她的恶作剧怎么也叫我生气不起来。然后我女友连滚带爬地上来,我伸手扶她。

健身教练眨巴着狡黠的眼睛,手指点着K说:“知道为什么吓唬你们吗?”

K摇头。

“谁让你们躲起来抽闷烟的,也不陪我们玩。”

K无奈地抱住撒娇的女友,旁若无人地接起吻来。他却睁着眼,死死地看我,我心里发慌,迫于形势,只好也接吻。她的嘴里满是山楂、牛肉的味,我只好屏住气。

K提议下山。两个女孩就跑下去了,我和K在身后不紧不慢的。走了好一阵,我才发觉装零食的包竟忘在山上。我独自去取,让他们先下。

包突兀地倒在山顶,周围尽是她们吃剩的包装。我把垃圾拾起来,装进塑料袋,带下山扔掉。我惊异地发觉,地上除了杂乱的鞋印外,还有曲折的S形,或深或浅,或长或短。

要么是幻觉,要么是确确实实的蛇迹。

从此,我和K养成周末登山的习惯。但仅仅是我们俩,只带一瓶运动饮料,轻装上阵,速战速决。事后大汗淋漓地下山,吃牛大碗,就着小菜喝冰镇黄河啤酒。

K给我配制了治愈失眠的良药:几盘巴洛克风交响乐,比如维瓦尔第、巴赫。我一向热爱音乐,但只钟爱撕裂耳膜的摇滚,像Pink FloydNirvana之流。K使我爱上古典音乐如同禅宗里的顿悟,说来玄之又玄,就像我突然萌发这种共振耳膜的欲望。我着迷于勃拉姆斯、斯卡拉蒂,也开始迷恋K偏爱的台湾艺术片,比如侯孝贤、杨德昌和蔡明亮的电影。有次我们分别盘踞在沙发两端,看《青少年哪吒》,他突然问:“你不觉得你很像小康吗?”

荧幕里的李康生一副永远长不大的表情,沉默寡言、小兽般怯懦惊愕的眼神,白背心晃荡在瘦削的身板上,每一个镜头似乎都在窥视他的内心。

日子流水般淌过。

盛夏降临,转眼就到待着不动都出汗的地步。之前我攒下点钱,本打算装空调,但手一滑,就买了套教学投影,实现把卧室改装成“私人影院”的夙愿。

我每晚都要洗澡,却总是汗津津地睡下,湿漉漉地起床。我体内似乎埋藏着无法拔除的燥热,床的黏性赛过胶水,每次起床都是煎熬,不论我睡得多早,都永远睡不足。

为此我迟到数次,扣奖金不说,还被领导训斥。K似乎很忙,过来得很少,他解释说和女友有些事。我莫名地犯懒,艳羡冬眠的熊。

我逐渐感知到自己隐晦的改变。

对待事物的姿态上,我变得简单粗暴,颐指气使,百无禁忌。例如我会突然对肉类有食欲,就买回一个全家桶、一只馋嘴鸭,不动声色地吃个精光;我会突然地性欲勃发,饥不择食地带女人回来,泄欲之后,翻身睡去,第二天若无其事地赶走她。失眠的游魂又来纠缠我,好不容易睡着,却被梦紧紧魇住。那辆火车歪歪斜斜地贯穿我的身体,我似乎又回到铁路边的出租屋,可单人床警示我一切不复往昔。

我厌恶周围的一切。确切地说是寄居在我体内、某种不知名的生物诱使我厌恶一切。它就像萌生不可抗怪力的邪灵。我清楚我无法翦除它,除非自我毁灭,因为我们共生共存,自打我父精母卵结合起就开始了。我开启不了倾诉之口,无论是对谁,哪怕自言自语,我羞愧难当。我想到持久而隐秘的书写。毒素从笔尖排出,就像射精一样无拘无束畅快淋漓。我可以拒绝出现在我的故事,但我却和这些故事有着神秘的联系,这是生活无法给予我的。

同时我又像自卑的德国人卡夫卡,总是撕毁自己不满意的手稿,折腾几次后,我终于留下一些自以为像样的故事,名叫《浣溪沙》。

K在餐桌上发现这篇故事时,我正在吃鱼香肉丝盖饭,几滴油渍溅到了纸上。故事不长,K匆匆翻了一遍问:

“你写的?”

我忙着吃饭,也没在意,就说是。

然后K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接着又看了一遍。

“你要写成什么?长篇?中篇?”

“我也不知道。”我塞下一口盖饭,含混不清地说。

“拿给我看看。”K漫不经心地说。

 

我从后座下来,坐到前排。我早就觉得这个司机有鬼,果不其然。

“说,你是不是对她怎么样了?你是不是把她绑架了?你要钱,要多少钱?”我发疯似地大叫道。

“你想错了,我只是怜悯你而已。”司机冷冷地说。

“怜悯?你凭什么怜悯我?”

“凭我是局外人。”司机的声线不带温度。

“你打算怎么办?”我沉默了许久。

“在这座岛上,想找到她,必须要我帮忙。”司机说。

“你能帮我什么?你有什么目的?你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我连珠炮似地问他。

“你先问问你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吧。我不图钱,也不是助人为乐。等你找到她,你就知道我为何这样做了。你放心,不会损害到你的利益。”司机说。

“我怎么相信你?”我心底发虚。

“因为你找不到第二个可以让你不相信的人。”司机冷冷地说。

出租车飞驰在这座岛上无尽的夜幕中,灌进车窗的海风凉爽了许多。

“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我托着腮望着流逝的街景。

“嗯?”

“为什么我感觉这里的夜是无休止的?我似乎从没见过白天。”

“很奇怪么?在美国的阿拉斯加,很多地方都有白夜现象,没有黑夜的日子里,所有人都被失眠症折磨,听起来不恐怖么?”司机漫不经心地说。

“但阿拉斯加纬度高,这里……”

“到了。”司机打断我。

我伏在车窗上,看见一个女人坐在竹板凳上,周围拥簇着些人。她一手扶着麦克,一手拿着笔,低着头在面前铺开的图表上指指点点,嘴里的话经过腰际的扩音器放大,变得含糊不清。

“下去啊。”司机催促我。

下了车,走近看去,那女人蹲在最里圈,翻飞的手指像葱白。此时气温不低,她身上却捂得严丝合缝:裹着头巾,戴着斗笠,身穿一身麻布的浅色衣裤,挽起了裤脚,典型的渔家女装束。拥簇在她周围的是些趿拉着黑胶凉鞋、头上扣着藤编斗笠的闲汉。

来之前,我对此有些许了解,这是盛行于此的“私彩”,就是非法的地下彩票,带有赌博性质。

我问司机:“什么意思?赌博?犯法的事我不干。”

“拿去,全押上,随便买就好。”司机掏出一摞钞票塞进我怀里。

“这又是干什么?”

“听过的,只有这样你才能让庄家出来,才能找到她。”司机说。

我心想去他妈的,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又不是我的钱,赔光又如何。我挤进人群,豪气干云地把钱扔在图纸上,渔家女仰起头,用空洞无神的眼睛看了我一眼。周围的闲汉们四散开来,似乎没见过这么大的阵势,坐等着我出洋相。

可我居然中了头奖。

“都散了吧,今天不做了。你得等一下,我这里钱不够,一会庄家会送来。”渔家女平静地说,说着周遭围观的闲汉们失望地散开了。

“我就在这。”一个男人从闲汉中走出来,摘下斗笠,露出刮得寸青的脑袋皮和复古风格的蛤蟆镜,说话间亮出了嘴里的金牙。

渔家女立在一旁不敢说话。

“你又是谁?”我问道。

“我是庄家。”说着他从腰间拽出一叠厚厚的钞票,吐了口唾沫,哗啦啦地点钱,手指竟比渔家女还灵活。

“喏,正好。”说着庄家递给我。

“我不要钱。”我说。我回头看看出租车司机,他正抽着烟看我。

“那你要什么?”庄家很奇怪。

“我只想找到她。”我说。

“她是谁?”庄家问。

她是谁?对啊,她是谁?我感到天旋地转,她的面孔像是被撕裂的画像,无法拼凑,我抱着脑袋,头疼欲裂。

 

约莫过了一周,我收到一封陌生邮件,大意是我的《浣溪沙》已被杂志社选用了,将连载,要我反馈一些诸如个人信息地址之类的东西,方便寄稿费。乍一看我还以为是诈骗,细细看来,这家杂志倒蛮眼熟,正是K供职的单位。

我赶紧给K打电话,K竟满不在乎地说,那是他的工作邮箱,邮件是他发的,而且这不是一个玩笑。

我说:“如果这是一个玩笑,我们永世不会再见。”

K说:“想什么呢?你的文字极为独特。所以你不用怀疑自己,当然这也有我的私心,因为我觉得只有连载才能让你有动力延续下去。我不希望你是一时兴起,也不希望看到我倒霉。这可是我们社头一次让不知名作者连载,你要是不给力,那我就没饭吃喽。”

我嘴头上说没什么可高兴的,心脏却快涨破了。

K说:“除了替你改了几个错别字,原文基本没动。我也没帮你什么,只是排版的时候为你加了个塞而已,这样你能早点看到铅字。”

我把之前写下的零散的文字归置到一起,我拿起它们就放不下了。它们复活了,或者说它们本来就拥有生命,它们叫嚷着,自言自语着,说自己饿了。我一遍遍地修改它们,迎合它们,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我双目灼灼,不饿不累不困不烦,一发而不可收拾。见缝插针地书写总是不过瘾,一天仅有的工作时间压根不够满足我的书写欲望,只是杯水车薪。我开始熬夜写作,挤占睡眠时间,这直接导致我第二天上班时无精打采,像只交配过度的种鸡。

K定期过来,和我一起整理手稿。他并不是空手来,会给我带好多书,大多是国内难得一见的,价格不菲。说是借我,实际上他从不想着我还。我写字就像读书一样快,我只是发言的傀儡,幕后有人操纵文字自动蹦出来。我喜欢平白无故地捏造故事,基于幻想虚构,或者深加工已有的虚构,虚构上虚构。

一个月之后,第一场秋雨送走了最后一场夏雨。

为了《浣溪沙》,我决定休病假,而且我自己也不确定病什么时候能好,干脆就狡猾一点,说自己患上抑郁症,看见铁轨就要躺下。我本以为领导说轻伤不下火线,小病忍忍就过去了之类的话,但他爽快地答应了。估计他把抑郁症看作是精神病,躲都躲不及,别说挽留了。

K是支持我的。这下时间空间一样不落,可我还是觉得欠缺些。想来想去,忘了最重要的一点,我一没存款二没工作,没人可以养我,除非像大学那样,伸手向家里化缘。

 

庄家说:“别想了,拿着钱离开这里吧,今天算你走运。”

我痛苦地瘫倒在地上,自从到了这,我的记忆我的时间感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出了很大差错。出租车司机见状,赶忙把我扶起来。

“这还真是不少钱。”司机说。

我抬眼看着他,他竟与K有那么几分神似,周围蹲踞在地上的闲汉们每个都很眼熟,像是我在金城的大学同学。

“我不需要这钱。”我说。

出租车司机和庄家耳语了一番,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

“我还是想再确定一下,真的要找到她么?”司机很严肃地问我。

我点点头,司机说:

“我怕你会失望,也许早就物是人非了。”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我喃喃自语道。这是李清照的词,我能记住她所有的作品。

“你说什么?”庄家问我。

“就按我说的来吧,钱我不要,只要你帮我找到她。”我斩钉截铁地说。

庄家把钱别回腰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我接过一瞧,正面写着:万艳酒吧。还印着一个logo,看着十分眼熟。

背面是一些花里胡哨的广告词,什么劲爆音乐热辣美酒,凭此名片免包厢费酒水消费85折。还有一句广告词:“你身边的演唱会。”

我不由得哑然失笑,这不就是苏荷酒吧么?难怪logo眼熟,连广告词都一样。这个连锁的夜店在很多都市都有,金城也是。我是无比熟悉的,刚上班时,我常和同事买醉于此。想到在这偏僻海岛上的某处角落隐藏着一家山寨的苏荷酒吧,让我感到无比的超现实。

“她就在这个万艳酒吧?那她在做什么?喝酒吗?陪酒?”我问道。

“去了你自然就知道了。”庄家说。

“肯定没错,你马上就要成功了。”司机也很高兴。

“不对不对,这名片上……好像没有地址吧?”我难以置信地说。

 

这不可能。

我一文不值的自尊心极度膨胀起来,一个有手有脚的男子汉,怎么会这样地苟且。我想不能再瞻前顾后,放手写,坐吃山空立地吃陷,能撑一天是一天,老天总不至于活活饿毙我吧。我的决绝令自己都难以置信,我似乎从没如此不计后果地生活过。

我刻意疏离于现实的空间,自毁生活的时间轴,用文字、叙述重塑自我的时空。除进食、排泄、睡眠等生理活动外,余下的时间我都用来写作。甚至对于性欲,就用手淫解决。(我的性欲一反常态地削弱。)手机关机一整天,夜深时才打开,和我要好的同事朋友,交往过的女人,纷纷询问我怎么了。我只能说我回老家养病,否则只能盖所医院让他们探望我了。此外,矫情的洁癖也逐渐消退,刷牙洗脸能省则省,每天一个澡的惯例荡然无存。我本就反感理发,现在更理直气壮了。站在镜子前,和我对视的人头发蓬乱、毛孔粗大,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我不敢去想,但还是去想:

依稀是当年不疯魔不成活的K

K来的次数越来越勤。我想这个家伙哪有时间总找我呢?自己如花似玉的宝贝还看不过来。K很少同我提她,好像见不得人似的。我想他们大概分手了,以她的条件,完全可以找到比K更优秀的男人。

K一如既往地援助我,好像我是他的附属国一样。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有威尔第、柴可夫斯基的进口原版货;还有影碟,有一套CC公司出的伯格曼全集高清修复版。我不知道K哪儿来的闲钱,也没问。因为我能感觉我们之间非同寻常的关系,我不需要说谢,因为我还不起。

K来找我主要还是和我一起改稿子。K任我信马由缰地写,丝毫不作要求。他曾强烈要求我用电脑写作,省得他再录入。可我还是一意孤行,坚持手写。我曾尝试过打字,它们给予我的安全感远不如一沓散发墨水味的稿纸丰富。

图省钱,我更是常常用面包方便面红肠应付自己的胃。我的胃本就不健康,现在疼起来要命,只能用布洛芬一类的止疼药顶着。稿纸越厚我就越心神不宁,没有勇气再回到现实,面对社会的一切:沏茶,追逐女人的身体,存钱,野心勃勃。我安慰自己,在时间的角落,有一群皮肤或黑或白或棕或黄的人,他们自诩血液里流淌着艺术,以为割下耳朵就能成为梵高;我和他们比较,要现实得多。

 

庄家说:“这个地方没有地址,也不需要地址,因为他可以带你去。”

司机伸手揽住我,我本能地弹开,他说:“你难道没有发觉,你入住的千红酒店,也没有地址么?”

好像真的如此。

“因为我是这个岛上唯一的出租车司机,只有我才能把你拉到目的地,所以你必须信任我。”司机又说。

事已至此,我完全接受了所有看似有违常理的事。我跳上车,和司机穿梭在看似无边无涯的黑夜中。带有很强都市气息的喧闹声传来,三五成群的年轻人的欢笑声,以及呕吐的声音,酒精的气息悉数涌来。

万艳酒吧的外部装潢和苏荷别无二致,晦暗的光线下,几乎难辨真假。

司机说:“祝你好运,我就不和你一起了。”

“那你去哪儿?”我说。

“你很快就不再需要我了。”

“可我欠你的车费呢?”

“不用你还,而且你还得起吗?”出租车掉了头,趴在马路对面,熄了火,像是走向墓地的大象。

于是我头也不回地走向酒吧。

门童拉开门,一个头发五颜六色的男人把我摸了个遍,又让我站在安全门里。我冷颤连连,皮肤浮凸起一片片鸡皮疙瘩,酒吧内充足的冷气似乎让我穿越回金城。紧接着,人们呼出的浊气、难闻的体味、洋酒白酒啤酒果酒等酒气像一记重拳砸在我脸上;刺耳的电吉他、嘶哑的电贝司、咆哮的架子鼓、狂暴的人声几乎撕裂我的耳膜;漫天飞舞的爆闪灯在我视网膜上涂鸦。

面前是圆形的大舞池,稠密的人群随着一个节奏,如同瘸腿蚂蚱一样蹦跶。我形如一条泥鳅横跨干涸的泥塘,艰难地从一蓬蓬荷尔蒙中挤过。

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却能嗅出他们年轻的气味。与之相比,我老了许多。

我爬到吧台前的高脚凳上。一个穿白衬衣打黑领结的酒保递给我一个iPad,我随便要了杯血腥玛丽,又想向这个家伙问问,但我还是打住了,因为我根本没法形容出来我要找的那个她。

酒精滑落胃袋,我镇定许多。我小口呷着酒,打量着周围:这里实在不小,两层,圆形,有点像古罗马竞技场。

楼下的舞池前是个小型舞台,一支乐队正在声嘶力竭地演奏,要是我没听错,他们翻唱的是Led Zeppelin乐队的Stairway To Heaven,哀伤凄婉。只是主唱的英语蹩脚,编曲不伦不类。

一些座椅环绕着舞池,二楼有一些呈扇状的沙发,大概是雅座。总的风格也是仿照苏荷,走的后工业范儿,舞台是钢结构的,桌椅都是破旧的原木。我四下打量着,也没敢大口喝酒。时间一长,番茄汁沉淀至杯底,酒越喝越酸苦。

酒吧像一锅降温的沸水,气氛平息下来。台上的乐队灰溜溜地抄起家伙走了,几个工作人员正在清台。人们陆续回到卡座上,没卡座的只得挤在吧台边。

此时环绕在酒吧里劲爆的电音切换成一支慢摇的曲子,我这才发现一台打碟机就隐藏在吧台附近,一个双臂纹得乌青的DJ斜着脑瓜,正用磁头刺啦啦地刮碟。MC站在台上,他肥大松垮,像个超载的麻袋。他“123123”地试音,借慢摇的节奏即兴说唱,吐字不清,脏话连篇。说完,他还想秀段B-Box。不知怎的,台下开始起哄。他只好尴尬地住嘴,用一种土匪向压寨夫人表白的口吻喊道:

“有请本店最最最最最最红的艺人K小姐……登登登登场!”

 

K敏锐地嗅出这间屋子阴魂不散的方便面味。于是一箱箱酸奶、矿泉水、啤酒,一筐筐富士苹果被K堆满阳台;一听听糖水黄桃、凤尾鱼、午餐肉罐头,一袋袋速冻馄饨三鲜饺子填进我冰箱。

他越这样做,我越是对他感到陌生。他的容颜、声调、性格,无时无刻不在变幻着。我理不清这种感觉究竟是舒服还是难受,就像我理不清同他的关系一样。

秋日是这座城市最为舒适的季节,或许是近似我的家乡岛城,暑天的烦腻早已清除,冬日的刺骨还没到来。每到新闻联播结束时分,我便换上运动服出门,跑步穿过灯火通明的黄河桥,来到白塔山脚,望着桥下泛着夜的光泽的水面发好一会呆,随即回去写作。

一方面我已适应这种生活,一方面我又被一种寄人篱下的耻辱感腐蚀着,我畏惧混乱,畏惧K,恐惧撞上K的眼神。我像一只落跑的小猫,弓着背,瑟缩着和他交谈。但我确确实实在依靠他,就像当年我入睡时都要像考拉一样骑着我前女友的胴体,这是精神上的瘾症。

K在我身边时,我尽力回避他;当他游离在我视线之外时,我却没来由地想起他。忽然我会觉得自己和那个健身教练、以及我的前女友同病相怜,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一类生物,我们方向感不强,却偏爱行走在雾中。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深秋。

终究是坐不住了,我开始萌生悔意,不该草率人生。我想好托词,对K说才思枯竭,想出去体验生活,顺便赚点钱。话一出口我膨胀的自尊心随即泄气,我才意识到,我都没有绝对的主权驾驭自己的生活。

“你疯了?”

K瞪着我,难以置信地说。

 

这时排山倒海般的口哨声、尖啸声、欢呼声几乎掀翻顶棚,K小姐登场了。她顶着金光四射的头饰,遮在胸脯上的是鱼鳞状的金箔片,下身是缀满金流苏的超短裙。她在台上搔首弄姿,展露自己美好的肉体,掩盖在浓妆、假睫毛、黑眼影之下的,是我苦苦追寻的脸。

她不但改名成为所谓的K小姐,还做了一个脱衣舞女。

在酒精和欢呼声的刺激下,K小姐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我不忍心再看下去,把头扭向吧台,又管酒保要了两杯长岛。

酒保似乎对我很上心,他好心问我,为何一个人买醉。

这时高潮已过,许多条东倒西歪的影子、醉醺醺的腿相互扶持着走掉了。舞台上的K小姐默默拾起自己的衣服,走入后台。五颜六色的光狰狞在我脸上,我借着残余酒精的力量,向酒保讲了讲我跟她在金城的故事。

酒保问我:“所以你来海南,是为了找她么?”

酒保这么问无可厚非,毕竟我对K的故事只字未提。

“现在看来,确实是这么回事,不过我已经找到她了。”我略带失望的口吻说道。

“是吗?她怎么样?”酒保饶有兴趣地问道。

“就刚才那样,你也看到了。”我用目光扫了扫台上。

“你说K小姐?”酒保难以置信。

我点点头。

“怎么可能呢,你一定是认错了。”酒保大笑道。

“我说,你笑什么?这种事我不会错的。”

K小姐是……人妖。”酒保说。

 

K驳斥我的理由简洁有力:我的小说创作日渐纯熟,正在连载的末期,倘若现在暂时搁置写作,好不容易积累下的一点成绩很快就会被时间抹杀。连载不完结的小说,同烂尾楼有何区别。

K说得我心虚不已。如同自己是只偷腥的猫,被主人抓个人赃俱获,积攒下的信心随即付诸东流。K似乎理解我的苦衷,他说让我等等,然后驱车出门。我趴在床上,迷迷糊糊间K竟从超市抱回一床崭新的四件套,扛上来一架折叠钢丝床,然后堂而皇之地安顿下来。

K说:“从今往后,这房子算咱俩合租了,先预付你一年的房租,怎么样,房东先生?”

我垂下头,还未反抗便缴械投降。这件事上,不存在谢绝K的理由,我必须强迫自己心安理得地想:拒绝朋友无私的帮助,是种给脸不要脸的无耻行径。

K带着一堆衣服搬进来后,情况大抵如此:

早上K起床上班,我睡到自然醒。然后吃K买好的早点,包子豆浆油条小米粥之类的。写作,一直到中午。K从不回来吃饭,我就自己出去吃。有时犯懒,就吃冰箱里的东西,有什么吃什么,或者泡面。吃完后我继续写作,累了就上网,或者看电影。

毫无预兆地,我开始神迷于洗涤。我买来最好的进口洗衣液,把我和K的脏衣服混在一起,浸泡在滚筒里。我不相信什么全自动,坚持通电前泡上一小时。启动后打开盖子,看衣服在漩涡中摇摆不定,我注视着肮脏的泡沫一点点消失,心会无比沉静。

K不理解我的举动,他觉得脏衣服就要送到楼下的“玛丽阿姨”,不必浪费时间。

我一笑了之,说:“上瘾了。”

K晚上六点前后下班,我们一起吃晚饭。晚饭大多是他买回来的东西,不一而足。有时他会开车带我出去吃。K悄无声息地淘汰了君威,换了黑色的路虎揽胜极光,我不信他会买得起,K轻描淡写说是朋友的,我再没多问。

生活又恢复规律:白天写作,直到K回来,一起吃完晚饭,例行的运动。天气渐凉,我们都戴上帽子,两个灰暗的人穿过夜色,经黄河桥,到白塔山脚,K总是兴致勃勃地拉我上山,直到山顶。此时山顶的树木大多还有叶子,环绕在高耸的白塔寺边。我们俯瞰整个金城,相对无言地抽着烟。我常常想乘着羊皮筏子顺流而下,会不会漂到海边,漂流2888公里的距离,到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K会借着月色的掩映从后边抱住我,高大的他几乎淹没我……就像三年前在铁道边那个露水粼粼的夜晚,我女朋友的顺从让我感到一丝丝不安,那总是不祥的预兆和诡谲的前奏,直到我哇的一声吐出来。

大汗淋漓地回来后,我们讨论小说,有时碰上直播,就用电脑看K喜欢看的英超和NBA;或者靠在床头,用我自制的“家庭影院”放电影。我们轮流用厕所洗漱,大约十二点,熄灯,我睡在卧室的床上,他睡在客厅的钢丝床。

白天K基本没出现过。

就这样度过约一个月。一个清冽干燥的早晨,天空蒙蒙微亮,我穿好衣服下床,窗子外镀了一层紧实的冰花。K在钢丝床上翻了个身,我倒吸一口凉气,严冬到了。

前面我曾提过这座西北城市的天气。初冬第一场寒潮来袭后,气温随之下降,伴随一场场鹅毛飞雪,这座城就换上一身雪白蓬松的羽绒服。遗憾的是,岛城没有可以掩饰一年之中所有不堪的雪:待到春回雪融时,整座城市就会披着湿漉漉的羊水,从大地子宫中获得裸露的新生。

按照以往规律推测,现在迫近年底,正是雪最丰厚之时。可这座城市却一反常态,终日笼罩在一场场朔风扬起的黄尘中,片雪未落。我久居于此,还从没遇见这座城一冬无雪的窘境。

诡异的天气不止于此。气温一味地下降,几乎突破这座城最低气温的记录。整座城沐浴在冷酷似铁的燥冷中,一切移动似乎因寒冷显得笨重,一切静物好像因低温收缩,显得狭小。

我常常见到身着橘色工作服的环卫工铲起马路上僵直的猫尸。

为此,K买来两床棉被,并且我发现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卡通加湿器。为了御寒,我们每晚都在家里煮火锅吃。火锅极简陋,电磁炉烧开一锅自来水,没有锅底,有时加些盐醋酱油调味。K买一袋羊肉,两三种绿叶青菜:茼蒿、菠菜、莴苣等等,最后是两包方便面,蘸着现成的六必居,足够了。

酒是必不可少的,啤酒或红酒。我们很少喝白酒,毕竟明天K要上班。我们对坐,暖意融融,隔着火锅喷出的水汽说话、打嗝。羊膻味的白雾感染所有的玻璃窗,也把我和K隔绝于世界之外。

借着酒精麻痹,我绝少失眠。K总是先于我睡去,他的微鼾简直是天然的催眠曲。我也不大做梦了,更不会被轰隆隆的火车碾醒。

但梦境却与现实似是而非了。我有时会分不清。不止一次,我在黑暗中睁开双眼,月光泠泠,从窗帘的缝隙挤进来,把K的轮廓染白,烟草和薄荷牙膏的味道……对于许多模仿梦的东西,我宁愿它们只是梦。

 

我气急败坏,一把揪住酒保的衣领。酒保一脸认真地看着我,说:

“有话好好说,你听我解释。”

酒保说这里距东南亚很近,所以受到其影响很大,不论是吃穿用住甚至长相都近似。所以人妖免不了出现在这里,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所以呢,你也不要着急,光线不好,而且人妖的妆都很浓,难免眼花。”酒保小心翼翼地说道。

我还是不肯相信跟我在一起两年的女朋友偏居在海岛上当了一个人妖。

“不可能,这不可能!”我喊道。

“先生,可能是您喝醉了,您没有意识到,可我给您数着呢。您已经喝掉三杯长岛,两杯血腥玛丽外加一杯自由古巴了。”酒保用手指戳着iPad说。

我平素酒量很差,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海量。

“我没醉,再给我一杯长岛。”我说。

“您这样买醉也无济于事,何况我们要打烊了。”

“打烊?这才几点?”我反问道。

“我只知道,天快亮了。”酒保说。

“那就耗到天亮吧。”

酒保十分无奈,只好自顾自收拾吧台的残局,擦拭酒杯,拧紧酒瓶。他做完这一切,我的最后一口残酒也喝干了。我俩隔着一张吧台,四目相对,不知所措。

“算了。我给您指条明路吧。您还不如亲自去看看K小姐,她走下舞台,卸掉妆,用粗粗的嗓子跟您说句话,您就明白了。”酒保说。

“我已经确定了,我不想再失望了。”我摇摇头。

“如果我没猜错,您来到岛上以后,还没见过白昼。”酒保狡黠地说。

我转念一想,确实如此。

“黑夜会误导您的判断,马上就要黎明了。您还不如趁现在去看看K小姐。”酒保说。

“可我去哪儿能找到她呢?”

“虽然这是我们的规定,不能随便透露嘉宾艺人的住址,但我可以偷偷告诉你K小姐住在哪儿。一个是因为我喜欢你的故事,还有就是K小姐即将离开这里了,她已经厌倦了这种表演,今晚是她的谢幕。”酒保说。

“那你快告诉我。”我似乎被酒保的劝说打动。

“她住在千红酒店。”

酒保说这话时,嘴角划出一丝神秘的弧线。

 

我的写作亦步亦趋地跟随着季节走向冰点,《浣溪沙》也接近尾声,只剩最后一章,在我设想的写作计划内,这是必不可少的完结,是故事必须有的结尾。

临近春节时,天气冷到极致。天气预报整天唠叨着低温灾害预警让人无比焦虑,寒冷开始渗透到骨髓缝中。我发现我很难写出东西了,这次是真真的写不出来——文字逐渐冻结在胃袋、气管、喉咙。

我问K,这一章可不可以拖稿,K说这一章就是可有可无的,以他的阅读量、阅读品味和对小说的感悟力来说,为这个故事安一个生硬的结局是无比拙劣的高中生作文式写法。我感到难以理解,我不但没法控制我的生活,也没法控制我虚构的生活,我和我的故事不可抑止地滑落深渊。我觉得无比荒诞,而K觉得我更加荒诞,说我既不懂生活,也不懂虚构。我们为此大吵一架。

K说今年过年要回家,我想我也应该回家了,毕竟去年就没回。

K说要回老家结婚。

K说这句话时,是在一天晚上。我和K吃完饭,靠在床头看电影,法国人弗朗索瓦·奥宗拍的《时光驻留》。K在床的左边,我在右边。我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K很认真地说他确实要结婚了,不能再拖了。我说怎么这么突然呢,一直也没听你说起过。K说是他结婚又不是我结婚。我问新娘是谁。K说我不但见过,还一起玩过。我说不会是健身教练吧。K说是的。我说你们不是早就分手了吗。K说结果又复合了。我说为什么。K说没为什么。K又问我还记不记得上大学时有个学法律的女孩特别喜欢他。我说当然记得,整个中文系都知道这件事,但都当笑话听。K说在他看来更像是笑话,因为那个女孩就是健身教练,他的新娘。我说这不可能,从来没听他提起过。K说我从来也没问过。我说一个学法律的怎么可能去当健身教练呢。K笑着说他一心写作的人,却成了只能看别人作品的人,那么学法律的怎么就不能当健身教练呢,他的别克、路虎、工作……他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健身教练给他的。当然这些“小物件”对于健身教练的爸爸,也就是他未来的岳父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况且她是那么欣赏又那么爱他……我用最恶毒的汉语辱骂KK无动于衷。K说他要离开这座城市,在离开之前,他想尽量帮我。

我骂完了,就说:“那么,作为朋友,我祝福你。”

“同样作为朋友,我想劝劝你,虚构只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但绝不是生活。”

后来的事,你们是知道的:这座城的吊诡的严寒叫我难以容忍。我突然决定,丈量那个我心驰神往的距离——2888公里的距离。我突然飞往那个最南端海岛,没有远方,更没有方向。

 

听到这,我其实很想质问酒保,我凭什么相信他所说的、我所见的一切。事态的发展隐约告诉我,这一切都将结束了。

“请相信你自己的眼睛。”酒保说。

此时的酒吧仿佛即将冬眠的熊,发出微弱的呼吸声,与先前的聒噪大相径庭。借着昏暗的灯光和酒精的余威,我踉跄摸索到门口,门童昏昏然打着呵欠。

门童:“需要我帮您叫辆车么?”

“你叫不到的。”我笑着说。

果不其然,我没能再遇到那辆午夜幽魂似的出租车。夜色较之以往暗淡了许多,我独自上路,没有方向,没有路线,只沿着一排茕茕的相思树走向千红酒店。

戴红色贝雷帽的酒店门童仍站在惯常的位置,他早就看穿了这一切,他用手指着海岸的方向。

“快去吧,还赶得上。”他说。

到达海岸,需要穿过一片细密的人工红树林,我奔跑起来,曙光终于自水天一色的交界线涌来。我听到水流淙淙、虫鸣嗡嗡、游鱼呼吸出气泡的破裂声。湛蓝的海腥味几在身后推搡着我,我在这一瞬间苍老。金属锈蚀,岩石风化,沙雕坍塌。灰白色的天际处,一只浮在空气中的风筝柔软地变幻形状,仿佛巨大的十字架俯察人世,又好像敦煌壁画飞天的水袖。

我再次见到了她,她穿着一袭白衣,赤着脚走向海边。

我一厢情愿地追逐着她,匆忙的风筝总是先我一步,好似挂在乡间小路上的月亮。渐渐地风筝无影无踪了,我早已料到这个结果,所以并不失落。风筝染蓝的天幕开始掉色,太阳怯懦地冒出头来,它似乎被某种力量割破,流下橘色的血液,涂满整个天空。

我的躯干控制着意识前进,整个世界便后退了。我不觉得累,因为天生携带着倦意。好了,我睁开眼,这就是尽头,尽头是海,海水灌进我的眼眶。确切地说,这是一条河的入海口。

狭窄的河道仿佛营养不良少年的肩膀,细弱歪斜。我回望穿越过的人工林,它们像是一群冷漠的看客怂恿我同海水决斗。海水和河水在我眼睛的消化下,仿佛一杯燃烧的伏特加。我来到深浅不一的河道边,纤弱的细流汩汩地淌着,上游漂来的枯枝、败叶、瓶罐、塑料等垃圾一股脑地涌进海洋,毁尸灭迹。河底的砾石、细沙清晰可见,仿佛溶解在橘汁般的水面上。

远远地望去,她停在海岸处,脱下自己的白衣,让海浪轻轻地浣洗身体。

我蹲下来,望着水面上的整张脸:积满污垢油腻,头发像是烧荒过后的野地,K的面孔重叠在粼粼的波光里,我无暇顾及于此了。我好累,不想动弹。我想我要干干净净地见她。

我脱掉衣服和鞋子,试探着将脚踝浸没水中,水冰凉地撕咬我的神经。我打起冷颤,哆哆嗦嗦地走进水底深处,我因冰冷而麻木的躯体液化成了水。

我深吸一口气,沉入水底。我睁开眼,艰难地,仿佛堕入迥绝的宇宙深处。水摩挲我的眼睛,前所未有地神清气爽。过滤后的血液在我周身暖意融融地逡巡着,一条黑色的鱼徘徊在我身边,我变成一截生着苔藓的缆绳。这只鱼是有脚的,像畸形儿一般羸弱不堪的脚。我忽然想起来,在伊甸园中,亚当夏娃遭到诱惑之前,它是有脚的。

蛇。

我窒息了,谁扼住我的颈子。我从水底跳出来,尽情地呼吸。清澈的水面却空无一物,只有死气沉沉的流水,盘桓在入海口的垃圾。我湿漉漉地穿好衣服,失魂落魄地走近她。

真的是她,千真万确。

她竟已经如此苍老了:面色黧黑、手筋纵横、碎发灰白、皮肤枯干。她的衣服已被沙子淹没,她搓洗着自己的身体,海浪在她的皮肤表面洋溢着柠檬味的泡沫,像定时炸弹一样破裂,仿佛维纳斯诞生在爱琴海中。

她终于看了看我。

她说:“马奇。”那声音分明是K的粗糙与磁性。

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我问她我现在这是在哪里。她说我在太阳河畔,大海边上,在岛上。我听见K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呼唤我的名字。

我的泪水决堤般冲溃眼角。

 

尾声

 

“马奇?您好?马奇先生?打扰您了……”

美丽的空姐用饱满的微笑看着我,我身上披着一条空调毯,满身黏腻,汗水或泪水顺着我的眼睑滑下来,灼痛我的眼睛。透过舷窗,跑道四周碧色的植被环绕着红土丘,透着一派濡湿与和煦。我这才发觉,飞机已经落地了。

“我们认识?”我茫然道。

“我们机组人员有您的信息。”

空姐递上一杯水,又说:

“先生您还好吧,先喝杯水,需不需要医生?”

我挣扎着站起来,接过水。

“不用,麻烦了。”

空姐帮我把行李拿下来,舱门外咸腥的海风灌进鼻腔,我的面部又酸又痒,仿佛回到岛城。

“我睡了多久?”我问。

“很久很久。”空姐回答道。

美兰机场附近栽满高大的椰树,在海风中摇曳生姿。我穿得显然过多,和周围拥挤的游客格格不入。我溜进厕所换衣服,又在吸烟室解了瘾,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这一切似曾相识,惊诧之余,用手机顺手写下了《浣溪沙》的最后一部分,也许是一些碎句,或一首诗,我多么希望他看到最后一块拼图:

 

太阳吻在  太阳河面颊上

像是

剥皮的柑

模仿月亮

洗净所有的  寄居者

藻饰所有的  失落者

直到

地平线以外的地方

流逝  婆娑

说白  道破

余下

刻录在  若耶溪岸

西子的  黄铜镜上

 

收件人是那个熟悉的号码,我犹豫再三,按下发送键,进度条涌动着,我等待着,不知何时能够送达。

那时间比所有的黑夜加起来,还要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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